一、2004,中国对WTO说什么(论文文献综述)
曹文[1](2021)在《外资安全审查机制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 ——以《欧盟外国直接投资审查框架条例》为例》文中研究指明2008年金融危机后,主要经济体普遍加强外资安全审查,对全球市场和国际关系产生重要影响,成为各国政府、产业和学术界共同关注的焦点问题。本文以欧盟首个联盟层面的外资审查机制立法——《欧盟外资审查条例》为案例,试图回答两个重要且相互关联的问题:一是历来主张资本自由流动和投资开放的欧盟为什么建立统一的外资审查机制?二是欧盟建立的外资审查机制为什么不是美国式的强制性审查机制,而是非强制性的合作机制?既有研究未能对上述问题作出令人信服的回答,本文充分利用国际组织、欧盟机构及其成员国三个层面的工作文件、会议记录、研究报告等大量文献,以及对欧盟官员及商会、智库人员的一手访谈资料,立足于国际政治经济学的理论与方法,从欧盟内部与外部因素的关联性出发,基于欧盟作为一个超国家行为体和一种规范性力量的“独特性”,从利益偏好、制度和规范三个维度建立分析框架,为欧盟外资政策调整提供一种新的解释路径。本文首先在考察外资国别和产业分布的基础上,分析欧盟外资审查立法中的主要行为体——核心、外围以及中间地带成员国的利益分歧与妥协,尤其是核心国家德、法基于不同偏好的合作;第二,从权力分配与议程设置的角度梳理欧盟外资审查立法的决策制度与过程,分析共同商业政策与资本自由流动原则、欧盟机构与成员国、不同欧盟机构之间的矛盾及其协调;第三,从非物质因素的角度探讨国际投资政策的新变化及其对欧盟规范升级的影响,包括欧盟如何利用所谓“布鲁塞尔效应”,维护其规范性力量的影响力。本文认为,欧盟建立外资审查机制以及该机制非强制性的性质与特征,是欧盟成员国利益博弈、欧盟内部权力分配和国际规范变迁共同作用的结果,是欧盟一体化在外资政策领域的具体延续和应对全球化最新演变的适应性调整,其价值观念与规范认同在这一过程中具有重要影响。与美国主要出于权力竞争的目的限制外资不同,欧盟出台《欧盟外资审查条例》,不能简单界定为保护主义措施,其目的是要在确保合法性的前提下,在经济上保障欧盟内部资本自由流动和统一市场,在政治上维护欧盟作为一个整体的的协调一致,进而强化其在国际关系中作为一种规范性力量的身份认知。本文的主要创新与理论贡献是,通过实证研究为国际政治经济学以及欧盟的研究贡献直接投资领域的案例,丰富和发展了传统的外资—东道国分析框架,尤其论证了规范等非物质因素在利益界定与制度形成中的重要性,为国际政治经济学的最新理论发展提供注脚。
Cleide Selase Dodoo[2](2021)在《中国与加纳经贸关系研究(2000-2018)》文中研究指明加纳与中国间的友好关系由来已久,特别是进入21世纪以来,两国间合作的深度、质量和规模都有了长足发展。中加两国的友好关系为两国深入合作并尝试合作解决两国面临的挑战,以及携手促进中加两国经济增长、贸易互惠创造了条件。总而言之,虽然中国与加纳两国的经济、政治制度以及具体国情不同,但两国就“一带一路”倡议下彼此间贸易规模的增长和各领域合作日益深入的利好达成了共识。为探究中加间进出口贸易规模的增长和两国贸易合作的不断深入对两国经济发展的影响,本研究将回顾梳理中加间达成具有重大意义的经济合作协议。而从中国的角度来看,在加纳市场对中国工业产品日益增长的需求和中国工业制成品物美价廉的加持下,中国对加纳贸易额迎来了巨大增长。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加纳的工业生产企业正受到来自中国商品进口量增加的挑战。这使得加纳的工业企业必须同时应对国内外竞争者的双重挑战。考虑到这些产业大多发展状况不够理想,加纳必须出台适当政策来应对中国进口商品数量持续增长,国内失业率走高,经济多样化受阻等的逆工业化现象。为了对此进行进一步探究,本研究深入探讨中国近期对加纳制造业等领域的投资和发展援助的影响,以及加纳人对在加中资企业不断增加看法和对中国企业的印象。此外,尽管加纳债务数额较大,但中国在加纳基础设施建设领域的投资为加纳基础设施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升功不可没。可以说中国物美价廉的工业品和中国对加纳的投资援助让加纳人民得到了切实的帮助。但不可忽视的是,中加两国间贸易、关税政策差异较大,这在一定程度上导致了加纳对中国出口额远小于进口额的情况。最后,本文通过探究加纳最重要出口商品之一可可的历年贸易状况,希望从中折射中加宏观贸易状况。本研究旨在呼吁中加保持友好关系和公平公正的贸易规则。显而易见,中国是加纳的主要援助来源国之一,对加纳的贸易和经济格局具有重要影响力,且这种重要影响力会在可预见的未来继续显着提升。
高婷雅[3](2020)在《形象与印象:中国加入WTO以来内地电影中的西方形象研究》文中提出形象是造型艺术最直观的呈现,印象是由若干形象混合而成的主观观念。电影是当代造型艺术中极为重要的一种。中国人对于西方的印象的认知与发展,长期影响着中国电影对于西方形象的建构、改变与再塑。中国内地电影中的西方形象是我们认知西方“他者”与“自我”本身的一面镜子。中国加入WTO以来,越来越深入的中西方交流使得西方形象与印象的塑造变得越来越重要。从全球化的现状来看,数字化时代和“大片引进”给予大量西方形象向内地输出的机会,国人由此构建而成的对于西方的印象,本质上是西方人“笔下”的西方,而并非真实的“西方”;从电影创作的角度来说,内地所塑造的西方形象存在着“丑化”、“美化”和“矛盾化”的表征,其塑造西方形象的缘由集中于商业价值的追求、自我与他者的认知和意识形态的引导,其所塑造的西方形象存在的全球化视野缺失、审美焦虑与创作杂糅等问题都亟待解决。本文以中国加入WTO作为时间节点,以内地电影中的西方形象作为例证,借助客观影像中的“形象”与主观意识中的“印象”,更好地实现认知西方、认知自身,尝试阐析内地电影“如何更好地塑造西方形象”的命题,进而改善东西方对于自身和他者的双重误读的现状。在导言部分,分别对“西方”、“形象”进行论述和研究现状的梳理,解析设定“中国加入WTO以来”这一时间节点的原因,论述了国人主观意识中“印象”与“形象”的关系,并在此基础上尽可能准确界定“西方形象”这一研究对象的概念。第一章对内地电影塑造西方形象的前史和背景展开论述,即西方形象塑造的渊源和意义;第二章对研究对象的表征进行阐述,即解决了“西方形象是什么样的”问题,第三章是对研究对象的创作缘由进行阐述,即解决了“为什么塑造这样的西方形象”的问题,第四章是对研究对象的现存问题与改进措施进行阐述,即解决了“怎样更好地塑造西方形象“的问题。
王宁[4](2019)在《美国跨国公司的话语权建构 ——基于中美经济外交的视角(2008-2018)》文中认为2018年对于在华经营的美国企业而言是具有历史意义的一年:2018年不仅是中国经济改革开放40周年,也是中美建交以来双边关系最充满不确定性的时期。作为21世纪初以来国际关系中最重要的双边关系,基于意识形态的不同和美国多变的对华外交政策,经济关系从1998年至今在几乎每一个历史时期都成为维护两国双边关系向良性发展的“压舱石”。而在特朗普执政时期,经济却已经有从“压舱石”向“政治武器”演变的趋势,因此,在当前多变的世界政治经济格局中,中美经济外交的地位不言而喻,对中美经济外交的现实和历史研究尤为必要。从21世界初经济外交这个理念被提出以来,中美两国政府一直致力于在重大的经济议题上积极通过斡旋、谈判和利用国际机制等外交手段来解决经济领域的问题,这就为掌握经济权力和希望获取最大经济利益的经济权力主体和利益集团提出了新的课题和争夺话语权的新的领域,其中以美国跨国公司为主要代表。本篇论文首先在理论层面上通过阐释福柯的“话语权”理论来解释话语如何产生权力,以及话语权力的构成,话语实践的语境,并逐步延伸到国际关系领域中的国际话语权及其建构的五个维度。在理论上确定话语可以产生权力以及如何产生权力的基础上,结合国际关系中的“复合相互依赖”理论来提出美国跨国公司在中美经济外交中成为话语主体的理论和制度保证。在宏观制度层面上,通过分析中美经济外交机制的双层博弈机制和美国对外政策制定的权力结构,找到美国跨国公司在中美经济外交机制框架下拥有国际话语权的制度依据,即“话语语境”,再进一步在微观层面上采取传播学的分析方法,通过分析美国跨国公司的国际话语权建构的五个维度:话语主体、话语对象、话语内容、话语平台和话语效果来在“话语实践”维度进一步探讨美国跨国公司这一非国家行为体是如何在2008-2018年历时十年的中美经济外交中作为话语主体建构起自己的话语权力路径,并探讨该话语路径和机制的特点。在此基础上,笔者通过“人民币汇率”、“中美双边投资协定”和“关税”三个案例进一步检验和探讨这一话语建构机制,并发掘影响其话语效果的因素。为了回答美国跨国公司在中美经济外交十年间不同阶段的变化,笔者通过对媒体的内容分析找寻变化背后的原因。最后,基于研究结果,笔者指出了该项研究对于当代中美经济外交的重大意义。
覃欣欣[5](2019)在《传播学视角下的财经新闻编译实践报告 ——以《经济学人》为例》文中研究表明传播是指两个相互独立的系统之间,通过特定的媒介或途径开展的有目的的信息传递活动。新闻编译是以信息交流为目的,通过编译人员的加工将源语新闻转换为目的语新闻的跨文化活动。新闻编译与传播在本质上存在共同之处,二者均涉及信息的处理和交流。传播学作为研究人类传播活动和规律的学科,对探究翻译等涉及人类信息交流行为具有重要的理论借鉴意义。本实践报告选取2018年《经济学人》的20篇财经新闻作为翻译实践对象。基于拉斯韦尔5W模式,本报告将财经新闻翻译的各个环节从控制主体、内容分析、媒介分析、受众分析以及效果分析等五个视角进行整合分析,总结出财经新闻翻译的重点和难点。在此基础上,结合实践过程中的具体译例,从译者(控制主体)、文体(媒介)和读者(受众)三个维度描述和总结了笔者在财经新闻编译过程中采取的策略与方法。为使译语新闻得到有效传播,译者应做到以下几点:一是保证原文的准确翻译,并在此基础上根据受众的需求和期待,充分发挥译者的主体性,适当对原文内容进行加工。二是翻译过程中需要具备明确的语体对等意识与受众意识,同时充分考虑英汉语言差异,在遣词造句、谋篇布局上进行灵活变通。三是在忠实传递源语新闻信息的前提下,充分发挥译语的优势,增强译文的可读性。
杨亚雄[6](2017)在《新疆维吾尔族跨国布料商人生意困境研究 ——以阿图什市大肖鲁克村布料商人为例》文中研究说明古丝绸之路上的阿图什市维吾尔人具有悠久的经商传统,他们有“新疆犹太人”之美誉,到月球上做生意的故事1代代相传。经商已经成为众多阿图什人最主要的生计活动。在阿图什市巨大的商业群体中,跨国经商群体占据了半壁江山。其中,从事布料生意的跨国商人则是近30年来持续时间最长,影响最大的行业群体。大肖鲁克村是阿图什跨国布料商人数量最集中、影响最大的区域。自20世纪90年代以来,大肖鲁克跨国布料商人群体产生并迅速崛起,商人们的布料生意经历了产生、发展、辉煌和萎缩四个阶段。近几年,随着内外部环境的变化以及受商人自身实力等因素的影响,大肖鲁克村的跨国布料商人面临着越来越大的生意困境,以至于在过去的五年里,近一半商人结束了其在国外的布料生意而回国。继续坚守在国外市场的布料商人面临的困境主要表现在利润空间缩小、布料市场疲软、竞争激烈、流动资金不足、货源不稳、国外安全和外贸环境变化频繁、家庭支出逐年增大、转行困难等方面。致使维吾尔人跨国布料生意陷于困境,既有商人自身方面的因素,也同商人所处的环境和所跨居国家实施的制度有关。商人们的生意困境将直接导致众多家庭日常生计之困境,还有可能给当地政府和社会的日常治理带来压力。本文以生意困境为论题研究的切入点,以跨国布料商人的生意过程为研究维度,采用实证分析和人文研究相结合的方法,运用文化人类学、经济人类学、生态经济学、历史学等多种学科的视角,通过深入田野调查和参与观察,对阿图什市大肖鲁克村维吾尔族跨国布料商贸的历史与现状进行专题研究,尤其是对目前布料商人所面临的生意困境作了调查研究。最后,文章提出了解决大肖鲁克村跨国布料商人生意困境相应的对策。本文通过对大肖鲁克村跨国布料商人生意困境的研究,旨在为边境地区跨国商贸现状研究提供“抛砖引玉”之效,进而对边疆治理和跨国民族之和平跨居提供某些思考和启示。本文认为,跨国民族的跨国商贸实践是促进边疆通达和发展的积极力量,作为边疆人群安身立命的生计活动,跨国商贸的持续和发展是“边疆人”生存与发展的重要推力。作为跨国主义在经济活动中的实践,以跨国族群的生计可持续和“一带一路”战略的顺利实施计,新疆维吾尔族商人所面临的跨国布料生意困境应该得到有关各方的关注和重视,各方合力,改善商人们目前的生意现状,以促进边境地区少数民族的安居乐业和边疆的通达、发展与繁荣。
威廉·恩道尔,戴健,顾秀林,朱宪超[7](2016)在《目标中国——华盛顿的“屠龙”战略》文中研究说明目标中国,一场蓄谋持久、触目惊心、血腥神秘、没有硝烟的险恶战争。货币战争、石油战争、粮食战争、药品与疫苗战争、经济战争、军事战争、环境战争、媒体战争……招招险境的"套中套",步步为营的"链中链"。如何解套?如何解码?美国着名经济学家、地缘政治学家威廉·恩道尔先生,以地缘政治的独特视角,真实、严谨、生动地勾勒出世界地缘政治斗争场景,揭示了美国统治集团在国际政治和经济上孤立中国,制造危机,
杨安琪[8](2016)在《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重点议题及中国的应对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历经5年的艰难谈判,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12个成员国于2015年10月在美国佐治亚州亚特兰大举行的部长会议上达成基本协议并于2016年2月4日正式签署协定,同意进行自由贸易,并在投资及知识产权、劳工、环境等广泛领域统一规范。规模占全球4成的巨大经济圈将应运而生。TPP的规则超出了传统的FTA内容,不但制定了高标准的国际贸易和投资规则,并在一定程度上突破了国境的限制,要求成员国取消境内的非关税壁垒,并且规范成员国境内的市场制度、电子商务、环境保护、法治建设、政府采购、劳工权益等全方位制度建设。可见,TPP的达成无论是对国际法还是国内法来讲都将产生很大的影响,对TPP规则的研究就显得更为重要。一方面,TPP对WTO及传统自由贸易协定的主要议题进行了深化;另一方面,它着重强调了WTO鲜有涉及的劳工、环境、国企等“下一代自由贸易议题”,对WTO代表的多边自由贸易体制进行了补充。因此,系统深入的研究TPP的相关规则,并提出中国的应对之策就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全文共分为五部分。第一部分首先梳理了TPP谈判的发展历程,简单介绍了其22轮谈判的要点。笔者将TPP协定文本的30章规则按其内容特点分为四类:WTO传统议题的深化、现有各类协定深度一体化议题、横向新议题和其他制度性议题,并根据上述分类逐一概述文本的主要内容及深化程度。通过上文分析,归纳出TPP协定的特点,即协定包含WTO plus和WTO extra内容,纳入许多“21世纪新议题”;突破了传统区域性一体化的框架;以及开放、弹性的性质特征。第二部分是全文的重点章节,从TPP与WTO的关系入手,阐述了TPP协定中涉及WTO传统自由贸易议题的争论焦点,并着重分析了TPP协定包含的更多“与贸易相关”的在WTO及传统贸易协定中鲜有涉及的重点新议题,而这些议题顺应了时代的发展,是未来自由贸易协定的重点。TPP对WTO原有协议规则的深化可能会淡化甚至违反WTO的现有规则,TPP还纳入了WTO未覆盖的许多新议题,这可能对陷入僵局的多哈回合谈判是一把“双刃剑”。但是,笔者认为TPP并无取代WTO的态势,而是有融入WTO的可能性。在TPP协定中WTO既有议题方面,笔者选取了原产地规则、投资章节和争端解决机制这三个重点议题,通过对比分析,得出这些规则是对WTO框架既有谈判成果的深化;在TPP协定中纳入的新议题方面,笔者对知识产权、劳工、环保和国有企业这四个重点议题进行归纳总结,并提出这些非传统贸易领域问题是对WTO的突破与补充。第三部分简析了TPP协定文本固有的缺陷及一旦生效后可能面对的挑战,并在此基础上对TPP的发展趋势进行了展望。虽然TPP谈判落下帷幕,但由于其文本涉及的议题范围广且“门槛”又高,可能会为TPP“过关”成员国国会,顺利实施带来诸多障碍;TPP制定了具有一定排他性的加入条款,在今后吸收新成员方面可能面临难题;同时,TPP文本最终采取了与现存的诸多FTA同等有效、各成员国可以自主选择的开放性条款,成员国间既有FTA关税与TPP的协调问题仍未得到解决;此外,TPP的达成是各方妥协的结果,国内团体得失不均,也可能形成阻碍其在成员国国内实施的主要力量。因此,TPP的意义和影响有待进一步观察,但总体看来,其未来的适用范围极有可能进一步扩大,发展前景还是较为乐观的。第四部分是TPP协定对中国的影响分析。在政经层面上,TPP会对中国的贸易、产业发展及管理机制产生影响并最终削弱我国在政经领域的话语权。在法律层面上,TPP可能会引起国内法的新一轮革新,也将影响到我国在“国际造法”中的主动权。当然,TPP并非洪水猛兽,其价值取向与我国进一步深化改革,实现转型升级的大目标是一致的,终将倒逼我国的改革。第五部分根据上文的分析,为中国积极应对TPP提出了外交层面和法律层面的建议。其中外交层面的建议包括坚持推动WTO多哈回合谈判、积极开展自贸区谈判、增强话语权和规则的制定权;法律层面的建议涉及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强化劳工标准、强化我国自贸谈判环境保护和深化改革经济制度等。
管秀兰[9](2014)在《邦交正常化以来的日本对华认识研究 ——以经济界的对华认识为中心》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日本对华认识”,在本研究领域也常以日本的“中国观”“中国印象”“中国形象”等方式被表述。本文认为“日本对华认识”是一个内涵复杂的概念,应该在有明确定义的前提下展开研究。中国当前该领域的成果以宏观的综合性研究和代表性人物的个别研究为主,近年出现的一些比较踏实的研究也主要围绕政界典型人物展开,对日本经济界中国认识的研究尚处于起步阶段。本论文的主要目的是通过对日本经济界对华认识信息来源、对华认识文本及影响力发展变迁的研究,探讨日本对华认识的变化对日本政府涉华政策和日本社会各阶层对华认识影响的过程和机制。笔者通过多学科综合理论的应用和具体的文本分析,发现不同群体日本人对华认识的信息来源渠道、表现方式、对外交流方式和影响力都各有不同。因此,提出了在对日本对华认识进行概念定义的前提下,对作为认识主体的日本人进行分类研究的思路。并进一步结合前人的研究,确定了依据在整个社会对华认识生成的影响力大小,把日本人初步按照政界、经济界、学界和民界的分类展开研究的方法。本文提出,经济活动是邦交正常化以来中日关系的最重要内容,日本经济界的对华认识在整个日本对华认识的形成过程中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是日本社会仅次于政界的最重要的影响力量。本文主要根据不同时期中日经济合作的特点,从日本经济界观察中国的视角,沿着其对华认识内容形成、发展和影响力的变化轨迹,把邦交正常化40多年以来日本经济界的对华认识分为三个大的阶段展开研究:1972年到1992年是以中日双边贸易为中心的第一阶段,中国在日本经济界的认识定位为“贸易对象”。以邦交正常化这一政治背景及相关经贸协议的签订为前提,中日双边贸易额在这个时期实现了大幅增长;1992年到2001年中国加盟WTO之前是第二阶段。这个时期经济界的对华认识定位特点为“投资、贸易对象”。本时期中日关系较前一个时期有了明显变化,由“崇尚友好”转为“注重合作”,政治方面也出现了偶尔的摩擦,但并未对经济合作大局造成明显影响;2001年中国加盟WTO以后属于第三个阶段。这个阶段日本经济界对中国的认识定位为“合作与竞争伙伴”、“潜力巨大的消费者市场”。中日在全球的经济地位在这个时期(2010年)发生逆转,探索双赢的新发展模式成为中日经济合作过程中需要解决的问题。政治方面的摩擦对经济的负面影响在本时期后段逐渐表现出来。日本经济界一方面加强面向双方政府的影响工作,另一方面呼吁民界人士建立不依靠政府的民间交流与合作。本文就是在邦交正常化以来这三个大的纵向分期内,对每个时期日本经济界的涉华言论、行动和对华研究文本的内容、特点和影响力展开横向研究和分析。本文的研究结果发现,日本经济界对华认识内容的发展变化,与中日经济合作的状况密切相关,很大程度上影响着日本的对华经济政策。当中日经济发展水平差距较大时,双方比较容易建立安定的互补性经济合作关系。反之,当一方的发展打破这种平衡,中日关系就会出现摩擦。就当前双方摩擦的根本原因来说,可以归结为原来在中日经济合作中明显占主导地位的日本,不能适应中日经济合作关系从由双边互补转变为全球市场环境下的竞争性合作的结果。但是,日本经济界在长期的对华经济合作中不断积累经验,加之中国作为全球性市场的巨大潜力成为日本经济界的共识,他们在变化的对华经济合作中提高管理能力,正确面对在中国存在的市场风险,对华认识越来越走向理性和成熟。就中日双方政治和经济的关系来说,本世纪之前,中日经济合作的稳定性对政治关系的依赖性很强,双方很多合作项目都是在政府层次的协议前提下展开的。随着中国加盟WTO和全面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发展,市场在两国经济合作中的作用越来越强。
王仁荣[10](2012)在《跨国公司跨境并购法律问题研究》文中指出本文研究的主题是跨困公司跨境并购及其法律问题。跨国公司虽不是传统公司法意义上的公司实体,但跨国公司以集团公司的组织结构呈现并从事民商事活动已经得到广泛承认。跨国公司对全球政治、经济、文化和法律发挥着巨大影响力。跨国公司跨境并购是全球经济一体化的重要推动力。近年来,跨国公司的跨境并购五彩缤纷,涌现诸多新现象,带来很多法律问题,亟需从法律层面予以分析,进而实行有效监管。我国经济对外依存度越来越高,企业海外并购发展迅速。我国需要培育走向世界的跨国公司,完善境外投资法律,建立风险风范体系,为扮演好国际投资大国的新角色做好准备。本文除导言和结语外共分四个部分。本文第一部分集中论述跨国公司及跨国公司跨境并购的主要法律问题。跨国公司通常不为公司法研究所关注,多数学者认为跨国公司不是公司法意义上的公司实体。但是跨国公司作为拥有特殊组织结构的集团公司,在全球范围内从事民商事活动,并且能够作为一个整体,而非各自独立的分支机构得到国际社会的广泛认可,跨国公司作为国际法主体也部分地得到了承认。因此对跨国公司进行法律研究是十分必要的,也是十分重要的。跨国公司的产生不是偶然的,它是工业化的产物,是市场扩张和国际分工的产物,是经济全球化的重要推动力。跨国公司已经从多国公司发展到全球公司,甚至无国籍公司。跨国公司是现代史上最重要的现象之一。跨国公司的发展离不开法律的进步。从19世纪中期单一工厂为主体,到19世界末期大量企业联合体涌现,关于公司的理念实现了从崇尚竞争到追求合作,从排斥垄断、拒绝联合,到允许公司合并、允许股票发行、允许控股公司设立的巨大转变,这些转变都离不开法律的调整与适应。正因为此1889年美国新泽西州公司法变革成为人类历史上重要的变革之一。然而,跨国公司在发挥积极作用的同时,也带来很多负面影响,特别是跨国公司的全球扩张,造成了全球性的资源浪费、环境破坏、贫富悬殊、腐败、技术壁垒等一系列新问题。跨国公司因此遇到了前所未有的法律挑战,加强对跨国公司的监管成为国际社会的共识。跨国公司的发展也给公司与股东相区别的法律人格(legal personality)和股东有限责任(limited liability)等公司法的基本原则带来了巨大挑战,以跨国公司不是公司法上的法律实体为定论而忽视跨国公司法律研究已不合时宜。因此,本文研究了各国有关跨国公司的立法,构成跨国公司整体性的特殊法律结构,跨国公司与各利益攸关方的法律关系,母公司和子公司的利益冲突,以及跨国公司如何承担其法律责任等重要的法律问题,并建议与时俱进,在公司法修订时考虑增加集团公司和跨国公司的相关条文。跨国公司的发展壮大离不开跨境并购。一般而言,公司的经济扩张主要通过内部有机增长(organic growth)和外延扩张增长(external growth)来实现。兼并和收购是外延增长的主要途径。跨国公司的全球扩张使得跨境并购成为跨国公司国际直接投资(FDI)的重要手段。由于税务原因和各国公司法的不统一,跨境收购成为跨境并购的绝对主体,而跨境兼并则少有发生。跨国公司往往根据投资东道国的政治环境、经济水平和外资政策等因素,采取多元化的方式和手段,有针对性地进行对外投资,这些方式和手段包括绿地投资(Green-field)、跨境并购、非实体制造(NEM)、内部贸易、战略投资和战略联盟等,不同的方式和手段会带来不同的法律问题和监管难度。跨境并购之所以成为跨国公司国际直接投资的主体,是因为科技进步、信息化、金融创新、投资自由化、监管宽松化等一系列因素的综合作用。一旦跨国公司的投资策略与东道国的经济和社会发展战略不相契合,跨国公司的投资就可能给东道国带来巨大的负面影响,因此对跨国公司的跨境并购及其他投资手段加强法律监管是非常必要的。跨国公司的跨境并购经历了六次发展浪潮,出现了很多新的特征,也带来了新的法律挑战。研究跨国公司跨境并购的法律适用、管辖权冲突以及争端解决机制等法律问题,可以帮助跨国公司有效实施跨境并购,同时减少跨国公司跨境并购的负面影响。本文第二部分着重研究跨国公司跨境并购的最新动向,并针对其产生的法律问题展开深入分析。跨国公司已经成为跨境并购的主动力、跨境并购规则的制定者和跨境并购新理念的践行者。跨国公司在跨境并购实践中,在投行、并购律师的出谋划策下,不断尝试新的模式、方法、工具和手段,游走在法律制度和政府监管的边缘,既推动了投资贸易的全球化,又带来了极大的监管难题。这些新的发展动向包括特殊目的公司(SPV)的使用、国有跨国公司(SOE)大举进军跨境并购、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的参与、反海外腐败法(FCPA)对跨境并购的制约和企业社会责任(CSR)在跨境并购中的作用等。特殊目的公司(SPV)与跨国公司跨境并购密不可分。跨国公司设立SPV是为了分散投资风险、方便后续资产重组、避税、规避监管、规避市场准入限制等。因此,SPV对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灵活机动地开展并购活动并规避风险至关重要,但是,SPV也会带来逃避监管、逃避跨国公司法律责任、损害其他利益相关方利益等极大风险。考虑到SPV的离岸性质,有必要建立起国际社会、跨国公司母国、跨国公司投资东道国、跨国公司上市地国和离岸公司管辖地国等协同作用的监管网络,从公司法、证券法、金融法等多角度实施监管。SPV在中国的兴起主要得益于境内资本绕道海外红筹上市即境外上市,以及国际资本通过可变利益实体(VIE)进入中国互联网、金融服务等行业,这些行业往往监管严格,对外资进入设置准入限制。红筹上市涉及外汇、税收、国有资产流失等问题,而VIE则是法律的灰色地带。VIE能够给国内的新兴产业和创业企业带来亟需的资金和管理技能,但也可能带来市场准入、产业安全、监管不力等一系列复杂问题。因此,必须加大对SPV和VIE的法律研究力度,及时制定和完善相关的监管法规,在确保利用好跨国公司的资本、技术和管理的同时,减少其逃避监管的风险。国有跨国公司(SOE)的跨境并购是近几年国际直接投资领域的一个重要发展,特别是发展中国家国有跨国公司的崛起引起了广泛的关注,包括中国在内的国有跨国公司在全球范围的并购受到西方国家,甚至是一些发展中东道国的质疑和抵触。国有跨国公司跨境并购带来的法律和监管问题,包括公司治理、公平竞争、国家安全等问题亟待研究和解决,国有跨国公司在东道国面临的政治和社会风险也不容小觑。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在跨境并购中的地位举足轻重。PE不仅参与很多全球性大规模并购,PE自身也独立进行越来越多和越来越大的跨境并购。PE在全球跨境并购市场中发挥着参与并购以及为并购融资的双重作用。PE作为战略投资者和金融投资者而非产业投资者,决定了PE发起并购和参与并购的真正目的是投资套利。这种短期套利行为可能会对被并购企业和东道国经济造成严重伤害,因此需要分析其利弊,制定相关法律制度,加强对PE的监管。中国PE的发展突飞猛进,但是相关法律制度仍在不断建立和完善中反海外腐败法(FCPA)对跨国公司跨境并购的影响是并购领域的一个热门话题。FCPA将反腐败和会计准则的要求延伸到目标公司并购前的运作,这就极大地增加了并购公司的法律风险。因此,跨国公司不仅要在尽职调查中进行专门的FCPA调查,还要在并购完成的同时,将合规制度和系统植入并购目标公司,并经常性地进行审计和评估。中国企业在进行海外并购时,也应该将合规和反腐败作为自身的责任和义务,树立风险防范意识,建立良好的合规系统,防止自身以及公司的关联方陷入腐败泥潭,遭致不必要的处罚。近年来,跨国公司越来越关注企业社会责任(CSR)。企业社会责任不仅出现在跨国公司的经营理念和使命中,也贯穿于跨国公司的管理、运作、品牌推广以及供应链的所有环节。企业社会责任这一非强制性的“软法”在国际投资领域的作用日益显着,跨国公司跨境并购也越来越多地受到企业社会责任的约束。国际及各国投资政策越来越多地体现与企业社会责任的融合,企业社会责任与国际和各国的投资贸易法律、国际惯例等“硬法”的相互作用,共同规范着跨国投资和跨境并购行为。在经济全球化时代,跨国公司进行跨境并购已经无法回避环境保护、节能减排、扶贫脱困、减少人道主义灾难、减少腐败、良好治理(good governance)等环境责任和社会责任的严格要求。中国企业的海外并购也面临企业社会责任的挑战,中国企业必须树立责任投资的意识,改变自身只重视经济效益、忽视社会效益的负面形象,不仅为国家的发展寻求资源、技术和市场,也要为东道国创造价值,赢得东道国的民心。跨国公司跨境并购出现的诸多问题需要进行法律规制。本文第三部分系统研究了跨国公司跨境并购的法律规制体系以及政府实施跨境并购监管的主要法律制度。由于跨国公司跨境并购的跨国性,其法律规制需要在不同的层次和不同的领域同时进行。跨国公司跨境并购的法律规制已经初步形成从东道国到国际社会的规制体系,但这离真正的全球规制体系还有很大的距离。这一初步体系主要由全球性国际组织、区域组织(多边机构)、双边组织、跨国公司母国和东道国等国际法主体所组成,即所谓多边机制、双边机制和单边机制。多边机制包括国际组织(联合国、世界贸易组织、经合组织等)、区域性国家组织(欧盟、北美自由贸易区、东盟自由贸易区、TPP等)建立的监管法律制度。双边机制是由两国订立双边投资保护协定(BIT)和避免双重征税协定(DTT)所建立的规制体系。单边机制主要是由各国基于其国家主权,按照其竞争法规、国家安全法规、市场准入法规以及贸易或金融等政策法规对跨国公司跨境并购进行的法律规制。国际投资争端解决机制也是跨境并购规制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不同的争端解决机制发挥着不同的作用,但总体仍不尽人意。近年来,国际及各国的外国投资政策出现了很多新发展,总体呈现投资自由化以及投资保护和限制此消彼长的现象,即发展中国家总体更为开放和自由,局部出现限制和保护,而发达国家则出现保守和限制的趋势。这一变化的主要背景是,在美国金融危机和欧洲主权债务危机爆发后,发达国家经济疲软,对外投资趋缓,反之,发达国家的企业越来越多地成为发展中国家公司的并购目标,导致发达国家投资保护主义势力抬头。鉴于中国既是吸引国际直接投资(FDI)的大国,也是对外直接投资(ODI)的大国,中国的外商投资政策和境外投资政策备受关注。中国应该在投资自由化、投资促进方面坚持改革开放的方向,制定和完善相关法规,中国也应该加强投资监管领域的国际合作,积极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依照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对外资并购和海外投资进行有效监管。市场准入限制和审查是跨国公司跨境并购面临的第一道门槛,也是主权国家经济主权的彰显。全球市场准入政策法规的走向,体现为东道国在总体宽松的大背景下,对关键产业诸如资源、能源、农业、金融、运输等行业以及东道国冠军产业保护加强的趋势。市场准入限制的手段也越来越高明和隐蔽,例如控股权要求、外销比例要求、技术转让要求、额外税负、税赋减免等。跨国公司跨境并购前的市场准入风险是投资保护和投资壁垒,而在并购完成后则是国有化的风险。国有化对跨境并购的影响不容小觑,而金融危机后西方国家实施的“国有化”则是临时性干预措施,具有其特殊性。中国的市场准入政策主要体现在每过若干年修订一次的《外商投资产业指导目录》。2011年新版《投资目录》开放了更多的投资领域,但也存在着一些问题,中国需要在改进市场准入制度方面注重投资便利化,提高透明度,尽可能多地体现国民待遇原则。跨国公司跨境并购的反垄断审查,即经营者集中审查,是各国竞争法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主权国家维护市场竞争、保护消费者利益的重要法律武器。跨国公司跨境并购由于其交易的跨国性,可能同时面临多个国家的反垄断审查。虽然反垄断执法领域的国际合作以及全球范围统一反垄断法的努力仍在继续,一个标准化的、统一的国际反垄断法仍遥不可及。各国反垄断法的差异,给跨国公司的跨境并购交易带来了极大的不确定性。反垄断法的域外效力更是给跨国公司跨境并购带来巨大挑战。而反垄断审查正在论为一些主权国家维护自身经济利益、保护本国企业免受外国企业竞争的保护工具,这就给跨国公司跨境并购染上了政治色彩。中国实施反垄断审查的历史很短暂,但中国已经成为跨境并购反垄断审查的主角,一些着名案例如可乐—汇源收购案、英博—百威收购案等举世瞩目。中国需要进一步完善反垄断审查的细则,统一执法标准,并积极开展反垄断审查的国际合作。对外资进行国家安全审查的国家越来越多,就连对外国投资一向非常宽松的美国,也时常祭起国家安全审查的大旗,力图维持美国经济、科技和军事的霸主地位。跨国公司跨境并购由于规模大、影响深远,更容易触发东道国国家安全审查。由于缺乏透明度和客观标准,国家安全审查很可能演变为投资保护主义的工具。鉴于我国企业海外并购时常进入东道国敏感性行业,如资源、电信、基础设施、金融等,在进行投资决策前,我国企业更应对东道国政府的安全审查风险进行充分评估和防范。我国对外资并购的国家安全审查制度已经初步建立,但由于实施细则、审查程序等的不清晰,外资对我国国家安全审查普遍存有疑虑。本文第四部分主要研究如何打造中国的跨国公司,防范海外并购的风险,建立健全中国海外并购的相关法律法规,推动中国企业海外并购再上新台阶。研究跨国公司跨境并购法律问题的目的,在于总结跨国公司这一典型跨境并购主体的并购实践,从中汲取经验和教训;同时,研究各国跨境并购法律规制的目的,在于取长补短,为我所用。因此本文的最终目的,是为了在剖析我国企业海外并购存在问题的基础上,对建立和发展我国的跨国公司,扶持我国跨国公司包括国有跨国公司和民营跨国公司的海外并购,建立我国企业海外并购的风险防范机制,以及建立和完善我国企业海外并购的法律制度提出建议。“十二五”《规划刚要》提出加快实施“走出去”战略,实现对外开放由“吸收外资为主”向“吸收外资和对外投资并重”的战略转移。我国企业的海外并购发展迅速,我国企业参与海外并购的数量、规模、影响力也越来越大。但海外并购的政治、经济、文化、法律等诸多风险也随之而来。我国企业海外并购面临一些突出问题,诸如并购主体多为国有企业;并购产业主要集中在能源、矿产和基础设施领域;并购执行不符合国际标准;并购整合成功率不高等。加之投资保护主义在一些发达国家和新兴经济体死灰复燃,我国企业海外并购虽然前景光明,但道路曲折。因此我国政府应加强境外投资的制度建设,鼓励我国跨国公司,包括国有和民营公司拓展海外市场,保障我国企业海外投资利益。我国的跨国公司与全球跨国公司相比差距还很大,当务之急是培育我国具有国际竞争力的跨国公司,改进公司治理结构,引入国际通行的财务规则,保持透明度,遵守国际规则和国际惯例,肩负国际义务和责任。我国跨国公司要研究跨境并购的系统性风险,建立完善的风险防范体系。我国跨国公司要努力成为创新型、品牌化、合规性的国际化跨国公司,在国际投资舞台上扮演负责任的投资者角色:帮助东道国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帮助我国攀登全球价值链(GVC)的高峰。
二、2004,中国对WTO说什么(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2004,中国对WTO说什么(论文提纲范文)
(1)外资安全审查机制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 ——以《欧盟外国直接投资审查框架条例》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问题提出与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文献综述及其局限性 |
第三节 分析框架、研究方法与结构安排 |
第一章 欧盟外资政策的历史演变及其特征 |
第一节 《罗马条约》与欧洲共同市场 |
第二节 《马斯特里赫特条约》与欧盟的形成 |
第三节 《里斯本条约》与欧盟一体化的新发展 |
第四节 作为“独特”行为体的欧盟 |
第二章 《欧盟外资审查条例》 |
第一节 《欧盟外资审查条例》的出台背景 |
一、跨国公司与全球政治经济权力结构的变革 |
二、欧盟成员国自身发展的需求 |
三、美国外资安全审查的外溢效应 |
第二节 《欧盟外资审查条例》的核心内容 |
一、外资审查的定义与主要对象 |
二、欧盟的权利与成员国的权力 |
三、管制外资的非强制性合作机制 |
第三节 《欧盟外资审查条例》中的争议焦点 |
一、欧盟成员国的利益分歧 |
二、欧盟外资权限的争议 |
三、欧盟外资监管的规范 |
第三章 欧盟成员国的利益偏好及其分歧 |
第一节 外资在欧盟的分布及其特征 |
一、欧盟吸收外资及其主要来源国 |
二、欧盟吸收外资的国别及产业分布情况 |
三、中国对欧盟投资的分布情况 |
第二节 核心成员国外资审查机制的比较 |
一、外资审查机制及其最新调整 |
二、最新调整的主要特征及其原因 |
三、德法的利益偏好与合作 |
第三节 外围与中间地带成员国的利益与政策偏好 |
一、中东欧和南欧成员国的利益偏好 |
二、北欧与低地国家的利益偏好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欧盟外资政策的权力分配及制定过程 |
第一节 欧盟外资政策制定的法律制度 |
一、主权财富基金与欧盟的资本自由流动 |
二、共同商业政策还是资本自由流动原则? |
三、普通立法程序还是特别立法程序? |
第二节 欧盟外资政策的决策机构 |
一、欧盟立法机构与外资政策制定 |
二、欧盟委员会与外资权限 |
三、欧洲议会与立法权扩张 |
第三节 欧盟外资政策的议程设置与权力再分配 |
一、成员国与审查自主权 |
二、欧盟与议程设置权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欧盟的规范性力量与外资审查的新规范 |
第一节 国际投资政策新规范与欧盟规范的升级 |
一、国际投资政策的新规范 |
二、欧盟外资审查规范的升级 |
第二节 欧盟调整投资激励机制的方向 |
一、欧盟的外资理念与政策反思 |
二、吸引外资与引导流向 |
第三节 欧盟外资审查机制的灵活性 |
一、监管适度与投资便利化 |
二、监管合作与透明度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2)中国与加纳经贸关系研究(2000-2018)(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研究意义 |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 论文框架与研究方法 |
四 创新点与不足 |
第一章 中国与加纳经贸关系的发展 |
第一节 中加经贸关系的回顾(1957-2000) |
一 中加经贸关系进展 |
二 中加经贸关系的主要特点 |
三 贸易政策目标,中非贸易条件 |
第二节 中国与加纳经贸关系的发展(2000-2018) |
一 中国与加纳经贸关系的发展概况 |
二 中国与加纳经贸关系发展的原因分析 |
第三节 加纳现行发展政策框架 |
第二章 中国对加纳的投资 |
第一节 中国对加纳的直接投资 |
一 在加纳注册的中国企业(2000-2018) |
二 中国直接投资对加纳经济的作用 |
三 中国公司对加纳就业的影响调查 |
第二节 工程建设——以布伊水电站大坝为案例 |
一 中国在加纳的工程建设 |
二 布伊水电站大坝是中国在加纳最成功的基建工程 |
第三节 加纳对中国的债务情况(2000-2018) |
第三章 中加贸易 |
第一节 中加贸易概况 |
一 加纳向中国出口的主要商品(石油、矿石、可可和木材) |
二 中国向加纳出口的主要商品 |
第二节 案例分析——中加可可贸易 |
一 加纳独立后可可贸易的发展 |
二 中加可可贸易现状(2006-2018) |
三 中国市场上加纳可可的形象 |
第四章 中国与加纳经贸关系的评估 |
第一节 中加经贸关系成就 |
一 长期稳定的模范式经济关系 |
二 中国对加纳的发展援助和投资 |
三 技术援助 |
四 贸易增长 |
第二节 中加经贸关系存在的问题与面临的挑战 |
一 淘金热的兴起与整治 |
二 进口商品质量良莠不齐 |
三 贸易不平衡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问卷题Survey Questions |
(3)形象与印象:中国加入WTO以来内地电影中的西方形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概述与界定 |
二、研究现状与方法 |
三、研究意义 |
第一章 内地电影塑造西方形象的前史与背景 |
第一节 内地对于“西方形象”研究与建构的“印象”追溯 |
一、西方印象的历史缘由 |
二、从形象到印象的创作初探 |
第二节 加入WTO对内地电影塑造西方形象的影响 |
一、电影体制改革:电影市场化创作的基础 |
二、从想象到现实的跨越 |
第二章 内地电影中西方形象的表征 |
第一节 丑化:被“妖魔化”的西方形象 |
一、抛却人性的物质追求者 |
二、盲目自大的种族主义者 |
第二节 美化:被“神化”的西方形象 |
一、作为“评判标准”的西方形象 |
二、作为“改变者”的美国形象 |
第三节 矛盾化:逐渐客观化的西方形象 |
一、多种西方角色形象的差异性表达 |
二、宗教信仰的矛盾书写 |
第三章 内地电影中西方形象之溯源 |
第一节 资本逐利的本性使然 |
一、消费“西方形象”的商业价值 |
二、降低西方形象的“文化折扣” |
第二节 对自我和他者认知的需求 |
一、西方注视中的东方 |
二、自我审视中“海外”东方大国 |
第三节 对意识形态的引导 |
一、意识形态与电影的关系 |
二、对西方政治意识形态的质询 |
三、纠正西方意识形态认知 |
第四章 内地电影中的西方形象解构 |
第一节 视觉文化崇拜下的审美焦虑 |
一、重画面轻内涵的创作现实 |
二、重娱乐轻艺术的市场需求 |
三、对策:回归电影价值的理性追求 |
第二节 全球视野的缺位 |
一、无处安放的历史和真相 |
二、过度消费的西方宗教与信仰 |
三、对策:重拾东方文化意识中的审美追求与价值传递 |
第三节 泛西方化的思维模式 |
一、西方电影行业奖项引领 |
二、“东方主义”与后殖民主义思潮 |
三、对策:不忘艺术创作初心牢记中国电影使命 |
结语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在读期间相关成果发表情况 |
(4)美国跨国公司的话语权建构 ——基于中美经济外交的视角(2008-2018)(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三、篇章结构 |
第一章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权力与话语 |
第二节 国际关系中的跨国公司话语权 |
第三节 经济外交和跨国公司 |
第四节 经济外交机制下的跨国公司话语权 |
小结 |
第二章 研究设计 |
第一节 研究对象 |
第二节 研究问题 |
第三节 研究方法 |
小结 |
第三章 中美经济外交机制与美国跨国公司话语权 |
第一节 中美经济外交与美国跨国公司 |
第二节 美国对外政策制定机制与美国跨国公司 |
小结 |
第四章 美国跨国公司在中美经济外交十年间的话语权建构 |
第一节 中美经济外交包容化时期的“人民币汇率”议题(2008-2012年) |
第二节 中美经济外交竞治化时期的“中美双边投资协定”议题(2013-2016年) |
第三节 特朗普执政时期的“关税”议题(2017-2018年) |
小结 |
第五章 美国跨国公司在中美经济外交十年间的话语权变化 |
第一节 话语主体的变化 |
第二节 话语对象的变化 |
第三节 话语平台的变化 |
小结 |
第六章 结语 |
第一节 研究总结 |
第二节 研究发现 |
第三节 对未来中美经济外交的启示 |
第四节 研究的局限性 |
参考文献 |
附录 美国在华跨国公司话语权指标、赋值及说明 |
(5)传播学视角下的财经新闻编译实践报告 ——以《经济学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翻译任务描述 |
1.1 项目背景及来源 |
1.2 项目意义 |
1.3 翻译报告的基本结构 |
第二章 翻译过程描述 |
2.1 译前准备 |
2.2 翻译过程 |
2.3 翻译重难点 |
2.4 译后事项 |
第三章 理论基础 |
3.1 传播学理论概述 |
3.2 传播学与翻译研究 |
3.3 传播学与财经新闻翻译 |
3.3.1 基于5W模式的财经报道翻译过程分析 |
3.3.2 基于5W模式的财经报道翻译方法启示 |
第四章 文本翻译分析 |
4.1 控制主体分析:译者的角色 |
4.1.1 对原文的准确翻译 |
4.1.2 对内容的适当加工 |
4.2 媒介分析:文体风格对应与语言差异处理 |
4.2.1 文体风格的对应 |
4.2.2 语言差异的处理 |
4.3 受众分析:读者的期待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结语 |
5.1 回顾与总结 |
5.2 经验与启示 |
5.3 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1 原文 |
附录2 译文 |
致谢 |
附件 |
(6)新疆维吾尔族跨国布料商人生意困境研究 ——以阿图什市大肖鲁克村布料商人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背景和意义 |
二、研究综述 |
三、相关概念界定和理论介绍 |
四、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五、研究的不足 |
第一章 田野概况 |
第一节 南疆商都 |
一、历史沿革 |
二、自然气候 |
三、人口与民族构成 |
四、阿图什市维吾尔族生计概况 |
五、经济、教育、宗教、语言文字 |
第二节 田野点介绍 |
一、无花果之乡 |
二、具体田野点 |
三、具体田野经历 |
第二章 大肖鲁克村跨国布料商贸历史与现状 |
第一节 大肖鲁克村跨国布料商贸历史 |
一、穆萨巴依家族及其跨国商贸史 |
二、阿图什市维吾尔族跨国商贸史 |
三、大肖鲁克村跨国布料商贸史 |
第二节 大肖鲁克村跨国布料商贸现状 |
一、数量及分布 |
二、现状 |
第三章 大肖鲁克村跨国布料商贸群体产生的动因 |
第一节 自然生态环境及其变化 |
一、阿图什市自然生态环境现况 |
二、自然生态环境与传统生计类型 |
第二节 社会环境的变迁 |
一、市场经济 |
二、现代化 |
第三节 其他原因 |
一、个人价值的追求 |
二、他者的影响 |
第四节 个案调查 |
第四章 跨国经商:过程和困境 |
第一节 跨国生计过程 |
一、分工 |
二、学徒 |
三、“Dukan”(店面) |
四、进货 |
五、接货 |
六、销货 |
七、回归 |
第二节 布料生意困境 |
一、“Payda”(利润) |
二、市场 |
三、商人与家庭 |
第五章 大肖鲁克村跨国布料商人生意困境致因分析 |
第一节 跨国商人 |
一、商人的竞争力 |
二、历史与未来 |
三、父权 |
四、债务贸易 |
五、胡大与商人 |
六、经验与教条 |
七、生意与生计 |
第二节 环境因素 |
一、全球经贸 |
二、吉尔吉斯斯坦 |
三、俄罗斯经济 |
四、商业竞争 |
五、巴扎的所有者 |
六、客户的变化 |
七、进货之恼 |
第三节 制度因素 |
一、吉尔吉斯斯坦经济政策 |
二、签证 |
三、劳动卡 |
四、结汇之困 |
五、交易货币 |
第四节 个案调查 |
第六章 改善大肖鲁克村跨国布料商人生意的路径 |
第一节 国家与跨国布料商贸 |
一、关税问题 |
二、安全问题 |
三、结汇问题 |
第二节 当地政府部门的努力 |
一、对跨国布料商贸群体的认识 |
二、对跨国布料商贸群体的服务 |
三、阿图什市政府的努力 |
第三节 生计资本的积累 |
一、语言与技术 |
二、交流与交往 |
三、青春与机遇 |
四、财务习惯 |
五、尝试转行 |
六、学会“tetqiqat”(调研) |
七、回归家庭 |
结论与思考 |
一、维吾尔族跨国布料商人生意困境研究的结论 |
二、维吾尔族跨国布料商人生意困境研究的思考 |
附录 |
参考文献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8)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重点议题及中国的应对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论文选题的背景与意义 |
(二)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 国内研究现状 |
2. 国外研究现状 |
(三) 研究方法 |
(四) 文章创新点 |
一、TPP协定概述 |
(一) TPP的发展历程回顾 |
(二) TPP协定的主要内容 |
1. WTO传统议题的深化 |
2. 现有各类协定深度一体化议题 |
3. 横向新议题 |
4. 其他制度性议题 |
(三) TPP协定的主要特征 |
1. 具有WTO plus与WTO extra内容 |
2. 突破传统区域性一体化的框架 |
3. 性质上具有弹性、开放的特点 |
二、WTO视角下的TPP协定 |
(一) TPP与WTO的关系 |
1. TPP对WTO现行制度的冲击 |
2. TPP对多哈回合谈判的影响 |
3. TPP与WTO融合的可能 |
(二) TPP协定对WTO的深化 |
1. 原产地规则的严格 |
2. 投资章节的比较 |
3. 争端解决机制的发展 |
(三) TPP协定对WTO的突破与补充 |
1. 知识产权规则的高标准 |
2. 劳动标准问题研究 |
3. 环保议题探讨 |
4. 竞争中立条款的制定 |
三、TPP协定的挑战与发展趋势展望 |
(一) TPP协定的固有缺陷 |
1. 谈判的议题过广,标准过高 |
2. 既有FTA关税与TPP的协调问题 |
3. 排他性的规则体系 |
4. 成员国国内团体得失不均 |
(二) TPP发展趋势展望 |
四、TPP协定对中国的影响 |
(一) TPP对中国政经层面的影响 |
1. TPP将对中国产生贸易转移效应 |
2. TPP将对中国产业发展及管理机制产生影响 |
3. TPP将削弱中国的政经影响力 |
(二) TPP对中国法律层面的影响 |
1. TPP将引起中国国内法的革新 |
2. TPP将影响中国在“国际造法”中的话语权 |
(三) TPP将倒逼中国改革 |
五、中国对TPP协定的应对 |
(一) 政经层面 |
1. 积极推动WTO多哈回合谈判,抗衡TPP |
2. 积极开展自贸区谈判,弱化TPP的冲击 |
3. 调整国内产业结构,提升出口产品竞争力 |
4. 增强话语权和规则的制定权 |
(二) 法律层面 |
1. 完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 |
2. 提高劳工标准与国际接轨 |
3. 强化我国自贸谈判环境保护 |
4. 深化经济体制改革,完善竞争规则 |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A |
(9)邦交正常化以来的日本对华认识研究 ——以经济界的对华认识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要旨 |
序言 日本经济界对华认识研究的缘起及理论综述 |
第一节 问题的提出及其意义 |
一、问题的提出 |
二、本文的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先行研究综述 |
一、中国的日本对华认识研究 |
二、日本的对华认识研究 |
三、中日对日本经济界对华认识的研究 |
第三节 概念界定、研究理论与研究方法 |
一、概念定义的分析与归纳 |
二、研究理论整理 |
三、研究方法确定 |
第四节 本文的基本结构 |
第一章 1972年以来日本经济界对华认识的历史分期 |
第一节 先行研究的历史分期特点综述 |
一、先行研究对中日关系史的分期特点 |
二、先行研究对中日经贸关系史的分期特点 |
第二节 本文完成分期的主要考量因素 |
一、影响中日经济关系发展的硬件因素 |
二、影响中日经济关系发展的软件因素 |
三、邦交正常化以来的中日经贸关系发展概况 |
第三节 本文对1972以来日本经济界对华认识的研究分期 |
一、第一阶段:中日互补型贸易的发展期(1972-1992年) |
二、第二阶段:投资与贸易并行发展的过渡期(1992-2001年) |
三、第三阶段:多领域竞争性合作发展的新时期(2001-2013年) |
第二章 1972-1992年日本经济界的对华认识 |
第一节 渠道初建:本时期日本经济界对华认识的信息来源 |
一、日本经济界对华信息交流渠道的创建 |
二、日本经济界对华研究的开展 |
三、日本国内涉华研究的情况 |
第二节 亲识中国:本时期日本经济界对华认识的文本研究 |
一、日本经济界对中国国情的认识 |
二、日本经济界对中国体制的认识 |
三、日本经济界对中日关系的认识 |
第三节 友好合作:本时期日本经济界对华认识的影响 |
一、对华认识文本的社会传播 |
二、对政府涉华政策的影响 |
三、对中日经济合作的推动作用 |
第三章 1992-2001年日本经济界的对华认识 |
第一节 渐行渐通:本时期日本经济界对华认识的信息来源 |
一、日本经济界涉华信息渠道的变化 |
二、日本经济界专门涉华研究机构的建设 |
三、日本国内对华研究的发展 |
第二节 逐步深入:本时期日本经济界对华认识的文本研究 |
一、日本经济界对中国国情的认识 |
二、日本经济界对中国体制的认识 |
三、日本经济界对中日关系的认识 |
第三节 走向成熟:本时期日本经济界对华认识的影响 |
一、日本经济界对华认识文本的社会传播 |
二、日本经济界对华认识对政府涉华政策的影响 |
三、日本经济界对华认识指导下的中日经济合作发展 |
第四章 2001-2013年日本经济界的对华认识 |
第一节 立体畅通:本时期日本经济界对华认识的信息来源 |
一、日本经济界的涉华信息交流渠道 |
二、日本经济界涉华研究的开展 |
三、日本国内对华研究的发展 |
第二节 领域广拓:本时期日本经济界对华认识的文本研究 |
一、日本经济界对中国国情的认识 |
二、日本经济界对中国体制的认识 |
三、日本经济界对中日关系的认识 |
第三节 理性合作:本时期经济界对华认识的影响 |
一、对华认识文本的社会传播 |
二、对政府涉华政策的影响 |
三、对中日经济合作内容和方式的影响 |
终章日本经济界对华认识的特点分析 |
第一节 日本经济界对华认识的信息生成特点 |
一、客观性特点 |
二、连续性特点 |
三、现实性特点 |
第二节 日本经济界对华认识的文本发展特点 |
一、在逐步发展的双边经贸活动中了解中国 |
二、在日趋复杂的地区关系中认识中国 |
三、在竞争与合作并行的全球环境中研究中国 |
第三节 日本经济界对华认识对日本涉华政策影响的变化特点 |
一、“友好合作”时期政经两界的成功协作 |
二、“过渡”时期经济界对华认识的分化及影响 |
三、新世纪经济界认识对中日关系未来发展的影响 |
第四节 本文的不足与今后的课题 |
一、本文的不足 |
二、今后的课题 |
参考文献 |
谢辞 |
(10)跨国公司跨境并购法律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选题背景及其意义 |
二、境内、外研究动态分析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四、本文的创新之处 |
第一部分 跨国公司及跨国公司跨境并购 |
第一章 跨国公司及其法律问题 |
第一节 跨国公司的发展与影响 |
一、跨国公司的界定 |
二、跨国公司的产生和发展 |
三、跨国公司带来的负面影响 |
第二节 跨国公司理论 |
一、跨国公司主要理论流派 |
二、跨国公司理论的法律因素 |
第三节 跨国公司立法 |
一、跨国公司(集团公司)对传统法律的挑战 |
二、境外跨国公司立法 |
三、中国关于集团公司和跨国公司的相关立法 |
第四节 跨国公司的主要法律问题 |
一、跨国公司的法律地位 |
二、跨国公司的法律结构和法律关系 |
三、跨国公司的公司治理 |
四、跨国公司的法律管辖冲突 |
五、跨国公司的法律责任 |
六、跨国公司的其他法律问题 |
第二章 跨境并购与跨国公司投资战略 |
第一节 并购与并购整合 |
一、并购的界定 |
二、并购的基本类型 |
三、并购整合 |
第二节 并购理论 |
一、西方主要并购理论 |
二、关于三种并购类型的理论 |
三、并购是否创造价值 |
第三节 跨境并购特点与驱动力 |
一、跨境并购的界定 |
二、跨境并购的特点 |
三、跨境并购的驱动力 |
第四节 跨境并购与跨国公司国际直接投资 |
一、跨境并购与国际直接投资 |
二、跨境并购与绿地投资 |
三、跨境并购与跨国公司非实体制造(NEMs) |
四、跨境并购与跨国公司内部贸易 |
第三章 跨国公司跨境并购 |
第一节 跨境并购的历史回顾 |
一、并购的六次浪潮 |
二、跨境并购的发展轨迹 |
第二节 跨境并购的现状、特点和趋势 |
一、跨境并购的现状 |
二、当代跨境并购的主要特点 |
三、跨境并购的发展趋势 |
第三节 跨国公司是跨境并购的主体 |
一、跨国公司是跨境并购的产物 |
二、跨国公司是跨境并购的主角 |
三、跨国公司是跨境并购游戏规则的制定者 |
第四节 跨国公司跨境并购管辖冲突及争端解决 |
一、关于兼并与收购法 |
二、跨境并购的准据法之选定 |
三、跨境并购的管辖权冲突 |
四、跨境并购的争端解决机制 |
第二部分 跨国公司跨境并购新动向及其法律分析 |
第四章 特殊目的公司与跨国公司跨境并购 |
第一节 特殊目的公司(SPV)界定与地位 |
一、SPV的界定 |
二、SPV的法律地位 |
第二节 特殊目的公司(SPV)跨境并购的意义 |
一、SPV的经济意义 |
二、SPV的法律意义 |
第三节 可变利益实体(VIE模式)和跨国公司跨境并购 |
一、VIE模式的由来 |
二、VIE模式进入中国 |
三、VIE模式的结构 |
四、VIE模式的法律问题及风险防范 |
第四节 离岸公司的监管 |
一、离岸公司跨境并购的国际监管 |
二、欧盟和美国对离岸公司的监管 |
三、离岸公司注册地的监管 |
四、中国对离岸公司的监管 |
第五章 国有跨国公司的跨境并购 |
第一节 国有跨国公司解析 |
一、国有跨国公司界定 |
二、早期国有跨国公司与当代国有跨国公司的比较 |
三、公司利益与国家利益的矛盾体 |
第二节 国有跨国公司重上历史舞台 |
一、国有跨国公司势头强劲 |
二、发展中国家国有跨国公司异军突起 |
三、国有跨国公司业务多元化 |
四、国有跨国公司成为争议焦点 |
第三节 国有跨国公司的法律问题 |
一、公司治理问题 |
二、市场准入和国家安全问题 |
三、公平竞争和反垄断问题 |
四、反海外腐败法适用问题 |
第六章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与跨国公司跨境并购 |
第一节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与并购融资 |
一、PE的界定 |
二、PE的特点 |
三、PE与VC的区别 |
四、PE的退出模式 |
第二节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的发展和影响 |
一、PE的由来和发展 |
二、PE在中国的高速发展 |
三、PE在并购融资中的积极作用 |
四、PE的消极影响 |
第三节 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助推跨国公司跨境并购 |
一、PE与跨国公司跨境并购的联系 |
二、发展中经济体PE在跨境并购中的表现 |
三、PE参与的跨境并购的规模和分布 |
四、PE在中国企业跨境并购中扮演重要角色 |
第四节 对私募股权投资基金(PE)的法律规制 |
一、PE的组织结构 |
二、PE的常用法律条款 |
三、对PE的监管 |
四、进一步发展PE的建议 |
第七章 反海外腐败法与跨国公司跨境并购 |
第一节 反海外腐败法(FCPA)解析 |
一、FCPA引人关注的背景 |
二、FCPA的主要禁止性规定 |
三、FCPA的约束对象 |
四、腐败的动机和有价物的定义 |
五、违反FCPA的后果 |
六、FCPA执法的趋势和积极的抗辩 |
第二节 反海外腐败法(FCPA)对并购交易的影响 |
一、FCPA带来的并购风险 |
二、FCPA凸显尽职调查的重要性 |
三、交割后合规整合的重要性 |
第三节 反海外腐败法(FCPA)尽职调查 |
一、FCPA尽职调查的重点领域 |
二、FCPA尽职调查的过程 |
三、FCPA尽职调查的程度 |
四、发现问题后的对策 |
第四节 反海外腐败法(FCPA)与基金并购和资产分拆 |
一、私募基金问题 |
二、资产分拆问题 |
第五节 反海外腐败法(FCPA)风险防范 |
一、跨国公司的反腐败责任 |
二、跨国公司跨境并购中的反腐败风险防范 |
三、反腐败与中国外资并购和海外并购 |
第八章 企业社会责任与跨国公司跨境并购 |
第一节 企业社会责任(CSR)的全球化 |
一、CSR备受关注的背景 |
二、CSR的解读 |
三、中国企业的CSR |
四、CSR的全球认同 |
第二节 跨境并购中的企业社会责任(CSR) |
一、履行CSR促进跨境并购 |
二、漠视CSR对跨境并购的影响 |
三、跨国“责任投资”方兴未艾 |
第三节 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的法律分析 |
一、跨国公司社会责任的性质、范围和监督 |
二、CSR标准与国际投资政策 |
三、推进CSR标准发展的政策取向 |
第四节 企业社会责任(CSR)和中国企业海外并购 |
一、制定社会责任法规强化责任意识 |
二、引进国际标准倡导责任投资 |
三、借助专业公关公司改善中国企业海外形象 |
第三部分 跨国公司跨境并购的法律规制 |
第九章 跨国公司跨境并购规制体系 |
第一节 跨国公司跨境并购规制的必要性 |
一、跨国公司跨境并购规制必要性和可行性 |
二、跨国公司跨境并购监管的特点 |
第二节 跨国公司跨境并购的国际监管体系 |
一、国际组织对跨国公司跨境并购的法律规制 |
二、区域性国家组织对跨国公司跨境并购的法律规制 |
三、双边合作对跨国公司跨境并购的法律规制 |
第三节 跨国公司跨境并购规制体系的新发展 |
一、国外关于外国投资的立法和监管的发展概况 |
二、国际投资保护协议领域的新发展 |
三、国际投资政策法规改革和发展的方向 |
第四节 中国外资并购和海外并购监管体系 |
一、中国外资并购和海外并购的法制建设 |
二、中国参与全球经济治理机制改革 |
第十章 跨国公司跨境并购与市场准入审查 |
第一节 产业政策和国际投资政策的互动 |
一、产业政策影响跨境并购 |
二、国家产业政策和外资政策的互动 |
三、国际投资协议中产业政策和投资政策的互动 |
四、产业和投资政策制定者面临的挑战 |
第二节 市场准入限制的主要形式 |
一、市场准入限制是普遍现象 |
二、市场准入限制的不同方式 |
第三节 市场准入限制对跨境并购的影响 |
一、跨境并购前后市场准入的影响 |
二、跨国公司跨境并购与国有化 |
三、金融危机后西方国家的“国有化” |
第四节 完善中国的外资市场准入制度 |
一、中国外资并购市场准入制度概述 |
二、2011版产业指导目录的进步和不足 |
三、我国外资市场准入制度改进路径 |
第十一章 跨国公司跨境并购与反垄断审查 |
第一节 反垄断审查立法 |
一、反垄断审查的渊源 |
二、国外反垄断审查立法 |
三、中国反垄断法之经营者集中审查 |
第二节 跨境并购反垄断审查的实施 |
一、反垄断审查执法机关和执法模式 |
二、反垄断审查标准 |
三、跨国公司跨境并购的反垄断审查 |
第三节 反垄断审查域外效力和国际合作 |
一、反垄断审查的域外效力 |
二、反垄断审查的国际合作 |
三、反垄断审查作为投资保护主义的工具 |
第十二章 跨国公司跨境并购和国家安全审查 |
第一节 国家安全审查辨析 |
一、国家安全审查的由来 |
二、国家安全审查对象、范围和标准 |
三、国家安全审查的机关 |
四、国家安全审查的程序 |
五、美国国家安全审查制度的新发展 |
第二节 国家安全审查对跨国公司跨境并购的影响 |
一、国家安全审查的必要性和影响 |
二、国家安全审查与市场准入 |
三、国家安全审查与反垄断审查 |
第三节 完善中国外资并购安全审查制度 |
一、增加外资并购安全审查的可预见性 |
二、确保外资并购安全审查的统一性 |
三、协调安全审查和产业发展战略 |
四、减少海外并购安全审查的风险 |
第四部分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风险防范和制度建设 |
第十三章 中国跨国公司海外并购战略 |
第一节 中国企业“走出去”战略 |
一、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历史沿革 |
二、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动因 |
三、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政策法律环境 |
第二节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现状和挑战 |
一、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现状和特征 |
二、中国企业海外并购面临的挑战 |
三、金融危机后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战略思考 |
第三节 中国跨国公司的海外并购 |
一、培育精于海外并购的中国跨国公司 |
二、中国跨国公司海外投资的其他方式 |
第四节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风险防范 |
一、中国企业海外并购风险的类型 |
二、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风险防范机制 |
三、减少中国企业海外并购风险的几点建议 |
第五节 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法律规范 |
一、中国企业海外并购法律制度构建的指导原则 |
二、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制度建设 |
三、加强中国企业海外并购的战略调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2004,中国对WTO说什么(论文参考文献)
- [1]外资安全审查机制的国际政治经济学研究 ——以《欧盟外国直接投资审查框架条例》为例[D]. 曹文. 北京大学, 2021(09)
- [2]中国与加纳经贸关系研究(2000-2018)[D]. Cleide Selase Dodoo. 上海师范大学, 2021(07)
- [3]形象与印象:中国加入WTO以来内地电影中的西方形象研究[D]. 高婷雅. 南京师范大学, 2020(04)
- [4]美国跨国公司的话语权建构 ——基于中美经济外交的视角(2008-2018)[D]. 王宁. 上海外国语大学, 2019(07)
- [5]传播学视角下的财经新闻编译实践报告 ——以《经济学人》为例[D]. 覃欣欣. 华南理工大学, 2019(02)
- [6]新疆维吾尔族跨国布料商人生意困境研究 ——以阿图什市大肖鲁克村布料商人为例[D]. 杨亚雄. 兰州大学, 2017(03)
- [7]目标中国——华盛顿的“屠龙”战略[J]. 威廉·恩道尔,戴健,顾秀林,朱宪超. 北京文学(中篇小说月报), 2016(09)
- [8]跨太平洋伙伴关系协定(TPP)重点议题及中国的应对研究[D]. 杨安琪. 昆明理工大学, 2016(02)
- [9]邦交正常化以来的日本对华认识研究 ——以经济界的对华认识为中心[D]. 管秀兰. 北京外国语大学, 2014(09)
- [10]跨国公司跨境并购法律问题研究[D]. 王仁荣. 复旦大学, 2012(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