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森林采伐限额与林业企业生产经营最优模型(论文文献综述)
蔡力[1](2021)在《森林采伐管理政策现状与完善对策研究 ——以江西省为例》文中研究表明
王佳[2](2020)在《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绩效及影响因素研究》文中提出全球化进程中“绿色发展”已经成为人类社会发展的基本共识。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发展是解决我国一切问题的基础和关键,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走绿色发展之路”,而林业是推动绿色发展的重要力量。林业制度体系是推动我国林业持续发展的基础,林权制度则是其中的核心。经过多次改革,逐渐清晰、合理的林权制度在明确各林权主体权利边界,释放林业经营潜能,增加林业经营者收入,保持森林资源可持续利用,发挥林业经济、生态、社会综合功能等方面的推动作用已经凸显。但改革没有完全释放我国林权制度功能,全面实现改革目标,林权制度仍待完善。林权制度改革绩效是对改革后林权制度实施过程中基础性作用效果的全面展现,所以林权制度完善需要以绩效评价为依据。因此,本研究通过对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绩效及影响因素进行分析评价,更加有针对性的完善现有林权制度,提升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绩效。本研究以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绩效为研究对象。通过对我国林权制度发展历程和现状,现有林权制度改革绩效情况及影响因素进行重点研究,以促进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绩效进一步提升。在对我国林权制度发展历程进行的研究中,明确我国林权制度发展的动因、特征、趋势,并在此基础上对林权制度现状进行分析,明确我国现有林权制度目标、主体构成、权责划分及改革前后制度实施效果对比情况。在林权制度改革绩效评价部分,首先构建林权制度改革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其次运用基于熵权的灰色关联分析方法对我国现有林权制度改革绩效情况进行评价,明确林权制度改革绩效整体情况和国有、集体两种林权制度改革绩效各自情况。以上述林权制度改革绩效评价结论为基础,探究形成如上结论的影响因素,并运用层次分析、效用值法、相关性分析、DEA、Malmquist等方法对影响因素进行深入分析,明确我国林权制度改革尚待改进之处,从而有针对性的提出优化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绩效的对策建议。首先对我国林权制度发展历程和现状进行研究。我国林权制度发展经历了萌芽时期、探索时期、完善时期三个阶段。运用以政府主导林业经营者参与的调整方式,通过森林资源稀缺性及林权制度对外部环境的不断适应、对各林权主体利益不断满足的推动,使林权逐渐清晰,林权主体利益关系日趋协调,林权制度改革绩效逐渐多元化。现阶段我国林权制度目标为实现经济、社会、生态综合绩效提升及国家、集体、林业经营者多方共赢。并通过对林权合理的分配激发各林权主体积极性,通过林权主体对权利的行使与保护促进林权制度实施,从而推动林权制度改革绩效显现。其次对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绩效进行评价。从经济、生态、社会三方面构建林权制度改革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并以此为基础对林权制度改革绩效进行评价。林权制度改革后,现有林权制度的实施使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绩效得到提升,且集体林权制度优于国有林权制度。但国有、集体两种林权制度改革绩效水平不高仍存在提升空间,且两者在经济、生态、社会三方绩效上呈现差异。林权制度改革带动了林业第一、三产业的发展并对各产业内部结构进行整合使林业产业结构整体得到优化。林业经营者在产业经营中获得收益,收入得到明显提升。上述表现使国有、集体两种林权制度改革经济绩效均明显增长,集体林权制度稍占优,两者差距不大。林权制度改革对森林生态功能发挥的重视使林业经营者造林、护林的意识和行为效果均得以优化,国有林权制度实施更注重森林管护,而集体林权制度则更侧重提高森林数量,所以国有、集体两种林权制度改革生态绩效均呈现波动上涨,且集体林权制度占优。国有林权制度改革社会绩效在显着提升后呈现下降趋势,集体林权制度呈整体波动上升趋势,但国有林权制度整体绩效水平稍高于集体林权制度。说明随着林权制度改革的深入集体林权制度社会绩效的显现逐步明显,而国有林权制度受改革程度的限制社会良性影响逐渐减弱。基于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绩效评价结果,对影响绩效的因素进行探究。林权清晰度、林业生产要素投入及区域发展环境是影响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绩效提升及形成国有、集体两种林权制度改革绩效差异的因素。林权清晰程度越高越有利于林权制度改革绩效提升,其对增加各林权主体权利实施主动性和优化权利实施效果的影响显着。而国有林权制度改革后的林权界定相比较于集体林权制度模糊、局限之处较多,所以其绩效提升幅度较低。林业生产要素投入越充足、合理越有利于林权制度改革绩效提升。林权制度实施过程中资金要素投入对绩效提升的带动明显优于劳动力和技术要素。国有林权制度的技术进步不足和集体林权制度技术进步与技术效率不同步使两者改革绩效呈现出不同。区域发展环境越完善对林权制度实施的支撑越充分则绩效提升越明显。国有林权制度代表省份的区域经济、政务、法治环境评分均明显低于集体林权制度代表省份,限制了改革后国有林权制度的实施,使国有林权制度改革绩效水平低于集体林权制度。根据林权清晰度、林业生产要素投入及区域发展环境从微观、中观、宏观三个层面对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绩效形成影响的分析结果,从提高林权清晰度、完善林业生产要素投入、优化区域发展环境三个角度进行对策设计支持并进行综合运用,从而实现绩效的进一步提升及多方主体共赢。
刘菲[3](2020)在《森林资源配置对木材供给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木材需求的不断扩张,森林生态建设的持续推进,加上国际木材市场保护性贸易的日益加强,使得我国的木材供求矛盾凸显。在林业“供给侧”改革和国土空间格局优化的战略背景下,调整森林资源配置,提升其供给服务能力,将是促进木材可持续供给的有效途径之一,也符合我国林业可持续发展的新要求和新任务。那么,森林资源配置是如何影响木材供给(能力),以及如何调整我国森林资源配置提升木材供给,缩小木材供需缺口是值得进一步探究的。因此,本文依据木材供给理论、均衡理论和资源经济学的相关理论,运用计量模型、最优化模型等方法,在分析我国木材供给和森林资源现状的基础上,从规模扩张和质量提升、营林和采伐视角量化分析了“森林转型”、林种替代和树种选择对木材供给的影响机理,然后通过木材市场模型模拟预判森林资源配置调整对木材市场的影响,据此提出优化配置森林资源和促进木材持续供给的对策建议。主要结论如下:第一,我国国内木材供求缺口扩大,木材供给受国际市场影响风险增高。2019-2025年中国木材供给量年均增长1%,中国木材需求量年均增长1.3%,木材供给的增长速度低于需求的增长速度,供需缺口逐年增加。我国木材供给的进口依存度将逐年提高,2025年将达到55%,中国木材供给受国际市场影响的风险在不断提高。第二,不同目标导向下,地区间森林资源配置水平差异明显,具有较大的优化潜力。从经济效益导向看,高森林资源配置水平地区集中在东北和西南部分省份;从生态效益导向看,虽然大部分地区森林资源配置水平明显上升,但是仅有1/5的地区处于高水平;从经济生态效益导向的森林资源配置水平看,超过3/4地区的森林资源配置具有较大优化潜力。第三,从森林转型对木材供给影响看,我国的森林转型基本完成,但不同地区森林转型对木材供给的影响程度不同。我国森林数量和质量的恢复和提升是通过经济发展和林业保护政策作用的结果。森林转型促进木材长期供给,其中森林资源质量转型对木材供给的影响最大,完成森林转型效果较好地区对木材供给的影响明显。第四,从林种配置对木材供给影响看,林种之间在土地利用上的竞争效应会趋于显化。公益林面积占比提高1个单位,商品林覆盖率将下降0.028个单位;经济林面积占比提高1个单位,用材林覆盖率将下降0.023个单位。经济林经营仅能保障经营者生计,不具备投资效应,因此抑制木材产量的增加。在公益林替代商品林的情景下,林种配置变动对针叶原木供给的影响幅度是(-4.31%,-0.26%),阔叶原木供给的影响幅度是(-1.06%,-0.64%),对净进口量的影响范围分别为(-0.62%,2.54%)和(3.44%,5.38%),原木市场的响应滞后期有5年左右;在经济林替代用材林的情景中,林种配置变动对中国木材市场影响与公益林替代商品林情景中的影响相似,但是影响幅度相对较小。第五,从树种结构对木材供给影响看,在权衡森林经济和固碳收益的树种采伐结构优化方案中,针叶木材供给量比重增加,市场影响幅度明显。优化方案中,采伐的主要树种是桉树、杨树、杉木、马尾松和其他主要针叶树种,其中阔叶木材供给量平均占比为76%,针叶木材供给量平均占24%。在木材市场中,树种采伐结构调整对针叶原木供给的影响幅度是(0.97%,1.34%),对阔叶原木的影响幅度是(-0.34%,-0.04%)。针叶原木净进口量变化(-1.37%,-0.50%),而阔叶原木净进口量变化(0.59%,3.37%)。树种结构调整对针叶锯材市场的影响最大,但对阔叶锯材市场仅有小幅度波动,在0.6%左右;对胶合板的影响微乎其微。第六,基于以上研究结果,本文提出了合理森林资源配置和促进木材可持续供给的对策建议。在森林资源配置合理化对策方面,应通过强化林业部门调节等方式精准提高地区森林数量和质量,权衡低配置地区森林调节和供给服务,凸显高配置地区森林供给服务优势。在促进木材可持续供给方面,应提高木材有效和循环利用,加强国际贸易合作和交流,规避木材进口风险,进一步缓解木材市场供需矛盾。
戴其林[4](2020)在《基于FSOS模型的森林采伐方案模拟研究》文中认为科学合理的森林采伐方案对于提高森林木材产量,改善森林结构,维持森林生态系统稳定性,发挥森林生态效益等方面都有重大意义。本研究以建德林业总场为研究区,基于森林资源二类调查数据和森林模拟优化模型(FSOS),开展森林采伐方案模拟研究。通过FSOS模型模拟,分析了未来50年5种不同经营情境下森林资源及重要生态功能的变化趋势,并结合公式法分析年伐量计算的科学性,结合价值计量评估各方案效益。研究结果显示:(1)方案四:用材林主伐、公益林更新采伐为最优方案。到规划期末木材收获量达到11.84万m3,实现木材采伐经济收益9.69亿元,此时林地碳储量为1.71 Tg CO2,当年碳汇价值4.00亿元,总收益最高。(2)公式法计算年伐量方法简单,分析过程复杂,其结果能基本满足成熟林分及时采伐的要求,但无法实现森林龄组结构优化等目标,更适合龄组结构均匀的林分,无法适应复杂森林环境。FSOS模型能更加准确地模拟采伐,通过调整年伐量,实现龄组结构优化;其适应能力强,计算结果更加科学可靠。(3)封山育林短期内有利于林地蓄积快速增长,但长期会导致龄组结构单一,成熟林分堆积,蓄积增长减缓,年平均碳汇量下降,林地生产力衰退。采伐是造成林地蓄积和林地碳储量减少的重要原因,但及时采伐促进了林分更新和生长。加上采伐木材中的蓄积和碳储量,采伐情况下林地总蓄积和总碳量反而增加。(4)碳储量目标控制对于用材林采伐影响很小,但对于防护林更新采伐有一定影响,能在一定程度上降低防护林采伐量,提高林地蓄积量。(5)FSOS模型突破了依赖经典公式计算年伐量指导复杂森林经营作业的传统方法,提高了年伐量计算结果的合理性,能适应复杂森林环境,满足不同森林资源管理水平的单位在编制森林经营方案和安排营林作业中的需求。
金银亮[5](2020)在《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成因与经营绩效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从上个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至今,以林业企业为主体的工商资本进山入林已有20多年,林业企业投资林业意愿较强,进山入林速度较快;总体经过了三个阶段,不同阶段林业企业进山入林政策法律与市场环境不同,但林业企业在经营过程中受到政府过度管制、产权保护不力的困扰,增加了林业企业经营成本,影响林业企业进山入林意愿;有必要梳理林业企业进山入林后承担哪些制度性交易成本,确定其成因,研究制度性交易成本影响林业企业经营绩效的理论机理以及影响方向、程度等。制度性交易成本不同于市场交易成本,同时也不等同于制度成本;制度成本包括两部分,一部分是必要成本,是制度运行、实施必须支付的成本;另一部分是非必要成本,即制度性交易成本,主要来源于政府过度管制和产权保护不力,对企业是一种负担,是被迫或变相被迫的,是企业在经营过程中不得不与政府官员打交道、不得不处理因此发生的各种冲突、纠纷和损失导致的成本,是“非对等、非自愿耗费”的,属于非必要成本,抑制市场功能发挥、增加市场不确定性,风险更大、不可控因素更强。林业企业受到的政府过度管制主要是采伐许可管制,现行采伐许可管理制度加剧了林业企业采伐指标供需不均衡,采伐指标分配不公开、不透明;林业企业办理采伐许可难度较大,为了获得采伐许可证,出现林业企业寻租、政府官员抽租、其他主体攫取租金的现象。在产权保护不力方面,主要是权属纠纷和流转合同纠纷,表现在政策法律变化引起的权属纠纷,不同时期林权流转合同的法律效力问题,林权流转合同的期限与租金支付方式存在较大风险,林权流转合同法律效力较弱等;林业企业为了保护其产权安全性,不得不增加成本支出,由此增加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在对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成因理论分析基础上,以广西、广东9家营林型林业企业进行案例研究,并对具有营林环节的上市企业进行计量分析,发现林业企业受到政府过度管制主要是在采伐制度实施环节,包括采伐指标分配、采伐许可及自由裁量权等,林业企业办理采伐许可过程中受到了来自于农户、村委会、乡镇林业站、乡镇政府、林业局等机构的制约,为了维护与上述主体关系,会采取公关等措施,增加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在产权保护不力方面,发现林权纠纷多发频发,显着影响林业企业正常经营。在计量分析上,政府管制增加了林业企业获得行政许可难度,采伐数量受到一定限制,挤占用于生产的资金,增加了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通过进一步对异质性企业进行划分后发现,与国有企业相比,非国有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受政府管制影响更大。在产权保护方面,林权保护对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影响不够显着。相比于大规模企业,政府管制对于小规模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影响更大,更大程度增加了小规模林业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将林业企业所在地“开埠通商”时间作为产权保护的工具变量、交通运输支出占财政总支出的比重作为政府管制的工具变量解决内生性问题后,发现采伐许可管制、林权纠纷是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来源的结果依旧具有稳健性。将森林采伐限额、集体林权改革作为政府管制、产权保护的替代变量回归后发现距离集体林权改革的时间越长,企业的制度性交易成本越大,森林采伐限额数量对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有显着性影响。在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影响绩效机理分析上,采伐许可管制增加了林业企业直接成本和间接成本,林权纠纷增加企业产权保护成本,影响林业企业融资能力,降低林业企业盈利能力。制度性交易成本影响林业企业创新水平,降低林业企业创新能力,复杂繁冗的行政审批降低创新时间,扭曲资源配置价格,导致资源错配;林权纠纷增加创新“外溢性”和企业产权保护成本,降低企业创新意愿。在上述理论分析基础上,选取林业上市企业进行计量分析,发现制度性交易成本对林业企业经营绩效产生显着负面影响,显着降低林业企业创新水平和创新能力,进而降低林业企业经营绩效。在政策建议上,应该增强森林经营方案法律效力;强化林权流转合同法律效力;增加人工林经营最高期限与收益共享、风险共担机制的规定。
董玮[6](2017)在《中国林业生态经济发展评价及公共政策效应研究》文中研究表明森林作为陆地生态系统的主体,是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前提和基础,以森林的生物机能为核心的现代林业在生态文明建设中越来越表现出基础性、主体性和先导性。由于林业的基础是森林,其公益性、产业性和弱质性密不可分,经营、管理和外部性都伴随着较高的综合风险,尤其需要公共政策的协同发力和持续保障。当前,在“五大”发展理念成为引领中国前行的新战略,我国统筹推进“五位一体”的总体布局和协同推进“四个全面”的战略布局下,实施以林业为主体的生态建设,发展以林业为支撑的林业生态经济正在从理论和现实两个层面成为建设生态文明和美丽中国,推进经济供给侧结构性改革,实现民族复兴的中国梦的重要内容和基本方面。发展林业生态经济,完善林业公共政策体系日益上升为国家战略,日渐成为学术研究和社会讨论的热点。在促进林业生态经济的基础上,如何选择合理有效的林业公共政策,通过政策的实行完成对相关群体利益的调节,利用利益激励机制实现对森林生态建设的推动和林业经济增长的促进,进而实现经济和生态的协调发展,是当前迫切需要解决的重要问题。林业公共政策作为经济激励方式,在体现生态保护经济性的同时又兼顾了经济发展的生态性,其实行有理论依据和现实必要。本文以公共经济学、生态经济学、计量经济学、制度经济学等基本理论为分析基础,从林业的两大特殊属性——公共品与外部性出发,从理论上阐释了林业生态经济发展的内涵,并从实践上进行林业生态经济发展评价与公共政策的效应测度研究。通过查阅文献资料、统计数据、网站资料以及实际调研,本文对省级和农户层面的林业生态经济发展以及公共政策实施与执行情况进行了全面的梳理,从宏观和微观两个角度评价并分析了我国林业生态经济的发展现状,并进一步对林业公共政策的影响因素及区域差异进行了详细分析,探讨了林业财政政策、林业产权政策和林业管制政策三大公共政策对林业生态经济发展的作用机制,并基于2003-2013年涵盖9个省份1497个样本农户的跟踪调研数据,运用面板数据回归分析法,多维度实证检验了我国林业公共政策对林业生态经济发展的政策效应,并测算了各政策的贡献度。最后,基于理论与实证双重分析结果提出我国林业生态经济发展的路径选择与公共政策的优化建议。研究的主要内容如下:(1)林业生态经济发展的内涵与模式研究。基于生态经济学视经济系统为生态系统的子系统的基本原理与思想,构建了林业生态经济发展的理论释义模型,认为经济的扩大化再生产不是无限的,必须受到能量传递不可逆转条件的制约。林业经济增长也并非无限,而必须有适度的规模,适度规模的约束条件即林业生态的承载力。林业生态经济的发展模式要求在一定的生态承载力范围内发展林业经济,达到物质和能量的输入、输出以及废弃物的吸收平衡,即达到稳态均衡。(2)我国林业生态发展状况及林业公共政策体系研究。通过宏观统计数据,认识我国林业生态发展总体状况以及区域生态发展差异状况,明确了我国林业生态经济发展的基本国情,描述了我国林业生态发展特征化事实,我国林业发展总体水平偏低,区域差异较大,森林生态功能较弱。基于公共品与外部性理论,指出了林业公共政策施行的必要性和现实性。通过对我国林业公共政策的演进以及当前林业公共政策体系的梳理,结合对政策执行及需求等现实情况的调研,反映了林业公共政策的总体情况,并指出存在财政支出结构刚性、产权改革目标偏离、管制寻租及委托代理风险等问题。(3)我国林业生态经济发展状况的评价研究。利用历年森林资源普查数据、林业发展统计数据和微观农户调研数据,从宏观、微观两方面以及规模、结构、分配三个角度分析了我国林业生态经济发展的基本情况,构建了林业生态经济发展评价指标体系,采用改进熵值法对我国各区域林业生态经济发展综合指数进行了测算。整体来看,南方林区及其他林区林业生态经济综合状况较好,区域林业生态经济综合指数的均值分别为1.899和1.821,南方林区对区域林业资源的有效利用程度更高,其他林区林业生态经济的发展更多依赖对林业资源消耗。而东北林区和西南林区林业生态经济综合状况较差,其指数分别为0.908和0.871,尽管东北林区及西南林区林业资源丰富,但是对林业资源的利用程度不高,存在效率损失。(4)我国林业生态经济发展的区段和类型划分。按照各区域林业生态经济综合指数大小,将我国不同区域林区划分为四种不同类型:优质区、良好区、成长区和落后区。林业生态经济发展优质区主要包括贵州、广东等5个省份,均分布在南方林区,单位林业生态产生的经济效益在2倍以上,林业资源的利用效率较高。林业生态良好区主要包括江西、辽宁等9个省份,单位林业生态所生产的经济效益处于1和2之间,林业资源的利用效率较好。成长区包括吉林、黑龙江等省份,基本分布在东北林区和西南林区,尽管这两大国有林区林业资源特别丰富,但是区域林业经济发展并未发挥森林资源的比较优势。林业生态经济落后区包括山东、江苏和甘肃3个省份,该区域省份在考察期间生态水平均呈现了下降趋势,林业经济的发展模式严重损害了林业生态资源和环境。(5)影响林业生态经济发展的公共政策因素与差异分析。根据对我国林业生态经济发展的评价结果,分析案例省份影响林业生态经济发展的公共政策因素,并继而比较省份之间政策因素的差异,识别出重点政策因素,作为实证分析的基础。不同地区间由于地理环境、气候条件及政治基础的差异,其公共政策的实施与执行的具体情况也不尽相同,财政政策的差异性主要体现在公共管护支出、林区补偿标准和森林生态效益补偿基金等方面;产权政策的差异性主要体现在林权证的规范化管理、林地流转、林权抵押贷款、林业保险以及林权纠纷调处问题等方面;相较于林业财政政策和产权政策,各省份间的管制政策差异性较小,只是对于不同林区伐后森林郁闭度、林分蓄积量、采伐强度等的数值规定略有不同。(6)林业公共政策的生态经济效应测度。在定性分析找出政策因素的基础上,做更深一步的公共政策效应及贡献度定量分析,以遴选出对林业生态经济发展有突出作用的政策类别,为政策选择提供依据。结果表明林业公共政策对林业生态经济的发展有明显的影响效应。其中,对林业生态经济效应影响系数最高的三项分别是:产权政策中的林地流转政策、管制政策中的林木采伐指标是否易获得以及财政政策中的造林补贴政策。造林补贴主要针对生态林有较为显着的效果;而对于商品林,抚育补贴、集体林权改革、林木资源管制政策效果较为明显。(7)林业公共政策对林业生态经济发展的贡献度分析。对林业公共政策的贡献度分析结果表明:对于林业生态发展,林业公共政策的贡献度大小依次是:产权政策35.53%,管制政策8.63%,财政政策8.21%。对于林业生态经济协调发展,林业公共政策的贡献度大小依次是:产权政策5.14%,财政政策0.83%,管制政策0.16%。不同省区由于所处区位、资源、环境的不同和经济发展水平高低的差异,各项林业公共政策在各地区的贡献度表现不同。综合来看,产权政策在浙江、福建、江西三省贡献度较高,管制政策在湖南、福建、江西三省贡献度较高,财政政策在湖南、辽宁、福建三省贡献度较高。(8)林业生态经济发展的路径选择与政策建议。林业生态经济的发展是当地资源、经济、社会、体制等多重因素综合影响下的产物,不同的发展模式与政策搭配存在效力的差异。从林业生态经济发展的要素利用角度,提出林业生态经济发展的路径选择,包括提高林地产出率、森林资源利用率、劳动生产率、林业资本产出率、林业科技进步贡献率和制度效率等。结合对生态经济和公共经济学理论的演绎推理,明确公共政策促进林业生态经济发展的政策目标,进而针对不同林区所处的不同区位、不同权属、不同林种等特征,设计差别化的林业公共政策组合方案,并辅以相关配套政策,建立多层次公共政策组合体系。
孟记住[7](2017)在《采伐限额制度约束下浙江省木材采伐管理状况及农户采伐行为研究》文中研究表明采伐限额管理制度是森林资源管理的核心,是为控制森林资源消耗、增加森林资源总量、保障森林资源的永续利用而推行实施,对于促进森林可持续经营、保障森林经营者的合法权益、维护林业生态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在南方集体林区,农户木材采伐行为受多方面因素的制约和影响,如自然因素、政策要素等。本研究在系统梳理与分析我国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的基础上,基于浙江省景宁县和临安市2个采伐试点县(市)的实地调研,深入剖析浙江省和案例点木材采伐管理状况、存在问题,分析农户木材采伐行为及其影响因素,提出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改革的政策建议。主要研究过程和结论如下:(1)系统梳理与分析我国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的内涵、演进和现状。分析了我国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四个阶段的演进过程及其特点,分析了我国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执行状况及其效果。(2)总结分析浙江省木材采伐管理和政策状况,基于2个采伐试点县(市)的实地调研,剖析景宁县和临安市2个案例县(市)的木材采伐状况和管理政策,在此基础上,深入分析浙江省木材采伐管理政策存在的问题,包括木材采伐审批手续有待简化、采伐指标分配管理制度不完善、木材采伐监管不到位、商品林采伐限额改革试点实施效果不明显等问题。(3)基于景宁县和临安市的实地调研数据,分析农户木材采伐行为,在此基础上,分析影响农户木材采伐行为的影响因素,分析影响农户木材采伐行为的影响因素,包括森林资源状况、社会经济状况和政策因素等,并采用Logit模型实证分析农户采伐行为的主要影响因素。结果显示:?户主基本特征如农户年龄、受教育程度、农户是否常年住在村中对农户了解木材限额采伐政策有正面影响;而农户是否担任过村干部、农户是否林业大户等因素,对农户了解木材限额采伐政策都具有一定的相关性。?农户家庭基本因素中农户家庭人口数和农业劳动人口数对农户木材采伐行为产生影响。林地细碎化(即林地块数)程度高低,对农户林业生产经营会产生一定的影响。?制度与政策因素中是否了解木材采伐政策、是否知道木材采伐需要办理采伐证对农户木材采伐行为的影响为正。农户办证所需时间、办证所需费用对农户木材采伐行为有显着的负影响,农民所在乡镇差异对是否采伐木材存在影响。(4)提出了简化木材采伐审批手续,完善采伐指标分配管理制度,放宽试点县采伐指标管理规定,改进木材采伐监管方式,强化落实商品林采伐限额改革试点工作等建议。
辛姝玉[8](2017)在《西双版纳农户林地利用变化及其驱动因素研究》文中提出林地是保障森林生存与发展的根基,是提高农村农民生计的主要来源,是国家重要的自然资源和战略资源,是维护国土生态安全的有力保障。西双版纳是世界的“生物多样性基因库”,但近年来由于林地利用的急剧变化,生物多样性保护、生态环境等方面都受到了极大影响。本研究利用西双版纳过去50多年的森林资源清查数据,以及417份实地调研的农户数据,重点研究了以下五方面的内容:(1)分析西双版纳林地利用变化的历史和现状的特征,以及这种林地利用变化特征所带来的影响;(2)基于制度变迁理论,研究西双版纳林地利用的管理成效及问题;(3)基于农户决策行为理论、行为经济学理论、森林可持续经营理论,采用描述统计、交叉分析的方法,对农户的林地利用行为、林地利用意愿、以及林地利用行为和意愿对保护的影响分别进行分析;(4)基于博弈论、土地市场政府行为理论、计划行为理论、可持续发展理论,采用“评分法”、博弈论、结构方程模型、Logistic回归分析法、Tobit模型等方法,从多个利益相关者视角出发,分析农户林地利用变化的驱动因素、驱动机制,及实现林地利用正外部性的相应对策;(5)根据研究结论,提出西双版纳林地保护利用的政策建议。根据以上研究内容,本文得出的主要结论如下:第一:西双版纳林地利用变化主要呈现两大特征:首先,西双版纳森林覆盖率的增长主要来自于有林地面积的增加(有林地是西双版纳55年来增长最多的一个地类,增长率为99.96%),而有林地面积的增加主要来自于经济林的增长(全州五大林种结构中,经济林占比1/3),经济林面积的增加又主要来自于橡胶林的增长(橡胶林在经济林中占比近90%),但是,橡胶林被证实在为当地政府、农户带来巨大经济效益的同时,也带来了一系列社会和生态环境的负面影响;其次,林业用地面积整体呈现减少趋势,说明当前林地保护的迫切性。第二:西双版纳的林地发展模式已过渡到“生态优先”的发展阶段,林地管理政策得到了进一步加强,林地管理也取得了一系列成效,但仍然面临着可造林地面积越来越少、橡胶林的单一种植、林地流转水平较低、林地征占政策效果有待加强、林地占补平衡未能很好实现等一系列问题和挑战。第三:(1)农户林地利用行为方面:农户林地资源配置结构单一化、市场化导向严重;农户的造林、抚育和管护投入大幅下降,1/4以上的农户林地投入为零,农户林地经营的积极性显着下降;限额采伐管理制度的加强使得农户的采伐行为大幅减少;大部分农户(88%)的林地经营模式为单户经营;即使在林地经营积极性(78%)降低的情况下,林地流转行为也很少;(2)农户林地利用意愿方面:69.4%的农户表示他们仍然愿意继续经营林地,但近60%的农户对环境友好型胶园的种植表示出消极态度;80%的农户还是愿意未来继续选择单户经营的模式;25.71%的农户表示如果价格合适,会选择把林地流转出去;(3)农户的林地利用行为和意识对林地保护都产生了一定的负面影响。第四:西双版纳林地利用变化驱动主体主要是中央政府、地方政府和农户,其中,农户林地经营行为在林地利用变化中起着关键性的驱动作用。基于农户视角的驱动因素主要包括:林地经营行为驱动、林地经营态度驱动、林地经营意愿驱动、政策驱动和票赋驱动(户主禀赋驱动、农户家庭禀赋驱动、林地资源禀赋驱动);同时农户的林地利用变化还受到政府行为和企业行为的直接驱动作用,以及社会经济视角的驱动因素的间接影响;在驱动机制方面,主要包括内生驱动机制和外生驱动机制,为了保证在这两大驱动机制的作用下,发挥林地利用的正外部性,本文提出了两种路径:加快环境友好型胶园的推广和市场发展,以及构建以“区域碳配额为主导”的林业碳汇市场。第五:最后,基于本研究得出的结论,本文提出以下政策建议:从生态建设的角度出发,对《森林法》中森林的分类进行调整;建立林地保护利用协作管理机制,协调各部门的关系;加强二级林地流转市场管理,规范林地承包者的行为;加强林地利用激励政策,实现农户收入的多样化;加强林地用途管制政策,严格保护林地;扩大征地补偿范围,提高补偿标准,加强对被征占地农户的后续保障。
曹兰芳[9](2014)在《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农户林业生产行为及影响因素研究 ——以湖南省为例》文中认为集体林是中国林业的重要组成部分。集体林权制度改革主体改革(确权发证)基本完成后,农户成为集体林区主要林业生产经营主体,农户林业生产行为对中国林业发展、建设“美丽中国”乃至推进生态文明都有重要的直接影响。因此,研究林改后农户林业生产行为是一个既具有理论价值又有现实意义的课题,是发展林业、推进绿色经济、促进生态文明建设的基础研究。本文主要以湖南省为研究区域,根据国家林业局“湖南省林改跟踪监测”课题组2011-2013年入户调查数据,采用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多角度深入研究林改后农户林业生产行为及影响因素。本文首先从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两个方面介绍了国内外农户林业生产行为研究进展;其次,对研究区域—湖南省的林业及林改基本情况做了介绍,并分析了样本县林改前后林业生产的动态变化;第三,对林改前后农户林业生产行为进行了动态对比分析和总结;第四,从林业基本生产过程角度和林业投入角度实证研究了农户林业生产行为影响因素;最后,根据本文研究结论,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从研究方法上,本文主要运用了描述性分析、面板似不相关回归(XTSUR)、固定效应(FE)、随机效应(RE)、面板Logit模型、面板Tobit模型、Biprobit模型(seemingly unrelated bivariate probit regression model)等计量方法。其中,主要对林改前后林业生产行为动态变化进行了描述性分析;面板似不相关回归(XTSUR)、固定效应(FE)、随机效应(RE)主要分析农户造林、抚育和采伐行为的影响因素;面板Logit模型、面板Tobit模型、Biprobit模型主要分析农户林业资金、劳动力投入行为影响因素。本文得出主要研究结果如下:(1)从林改前后农户林业生产行为比较来看,第一林改后样本农户造林和抚育行为积极,采伐更加理性;第二,林改后农户林业投入意愿增强、投入规模增加;第三,林改后农户林业收入多元化,采伐不再是唯一林业收入来源。(2)从林业基本生产过程来看,第一,造林补贴面积(+)、是否加入林业合作组织(+)对农户造林行为显着正相关;第二,抚育补贴面积(+)、政策性森林保险面积(+)、林权抵押贷款评价(+)对农户抚育行为显着正相关;第三,林权流转评价(-)、木材采伐指标审批评价(-)、税费负担程度评价(+)对农户采伐行为有显着影响。(3)从林业生产投入角度来看,第一,户主职业(-)、家庭林业收入(+)、耕地面积(+)、是否加入林业合作组织(+)、木材采伐指标评价(+)、有造林补贴林地面积(+)对农户林业资金投入决策有显着影响;第二,户主年龄(-)、家庭林业收入(+)、木材采伐指标评价(+)、林权抵押贷款评价(+)对农户林业劳动力投入决策有显着影响;第三,家庭林业收入(+)、有造林补贴林地面积(+)、是否加入林业合作组织(+)、政策性森林保险林地面积(-)对林业资金投入规模有显着影响;第四,家庭林业收入(+)、政策性森林保险林地面积(+)、林改后获得林地面积比例(-)对林业劳动力投入规模有显着影响。根据本文的研究结果,提出以下对策建议:(1)普及林业补贴政策和营造良好的林业税费环境;(2)促进林业收入多元化,以缓解不同主体追求效益最大化矛盾;(3)完善林业科技服务体系,提升农户林业生产经营能力;(4)建设和完善林业市场林业市场保障和支撑体系;(5)维持林业产权的持续与稳定。
张英[10](2012)在《林权制度改革对我国集体林区木材供给的影响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本研究以林权制度改革对集体林区的木材供给产生的影响作为研究对象,通过具体的分析林权制度改革对集体林区木材的供给能力和实际的木材产量带来的影响,来寻找林权制度改革与集体林区的木材供给之间的关系。首先,分析了影响木材供给的一般因素,在此基础上,加入林权制度改革因素和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对木材供给的讨论,进一步提出在林改和采伐限额制度共同作用下的集体林区木材供给假说:林权制度改革通过改变农户对林地的投入行为来增加用材林地的规模,提高长期的木材供给能力,森林采伐限额可能会阻碍农户对林地的投入,不利于长期木材供给能力的提高。通过数据的统计描述,发现林改后用材林的生产规模扩大,农户对用材林的投入增多,木材和竹材产量大幅度增加。其次,利用实地调查的集体林区8省村级数据,运用简单多元回归和似无关回归方程组,分析了林改对用材林林地的生产规模的影响,发现林改通过林业确权极大地促进了用材林生产规模的扩大,验证了林改促进了集体林区的木材供给能力。再次,利用江西省2005年和2010年两期的实地调查数据,运用LPM、Probit、Logit和Tobit模型分析了林改与农户对用材林投入行为之间的关系。通过研究农户用材林的投入决策和具体的投入行为,发现林业确权、发放林权证以及家庭经营的方式都极大地促进了林地投入,同时发现采伐限额会阻碍农户的投入行为。最后,利用江西省2005年和2010年的村表和户表数据,统计分析了农户采伐的自主权利的变化,认为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对农户木材采伐有限制,但是对竹材采伐已无影响。同时,使用江西省两期的调查数据,运用Probit模型分析了农户拥有的各项林权、发放林权证的比例以及家庭自营的林地面积比对农户木材和竹材的采伐决策产生的影响,在此基础上,进一步运用FE和RE方法分析了林改确权、发放林权证以及家庭经营方式是否会影响农户木材采伐量和竹材采伐量,发现林改确实促进了实际的木材产量和竹材产量,农户对林地经营的自主权越大,越倾向于用材林的经营,而林下资源的使用权会延迟农户的木材采伐。通过理论推演与实证分析,本文得出以下结论:(1)新一轮林权制度改革的林业确权,促进了集体林区森林资源的丰度,提高了长期的木材供给能力,同时也增加了集体林区木材和竹材的采伐量。包括使用权、流转权、抵押权、采伐权等在内的农户拥有的总权利对用材林面积和蓄积产生了正向影响,同时对木材和竹材的采伐量也产生了正向影响。(2)流转权对于促进森林资源增长的作用非常明显;抵押权可以促进人工林蓄积量的增长;林下资源的使用权利促进农户对林地的投入同时延迟木材采伐的时间,拓宽了林业的经济收入来源,保障了森林生态效益的发挥。农户拥有的权利越大,进行理性林地经营决策的可能性就越大。(3)用材林的家庭自营方式可以促进农户对林地的投入,但是却不利于木材采伐量的增加。这也许说明了以家庭为单位的林业经营效率不高,表现出对专业技术指导的需求。(4)通过林权流转实现林地规模经营是改善林业经营效率低,林地生产力低,实现用材林规模经营的最优手段。(5)家庭的内部劳动力配置会影响竹材的采伐决策。基于本文的理论分析与实证分析,提出深化林权改革的制度与政策:(1)改革采伐限额制度,扩大农户自主采伐的权利;(2)完善林业补贴政策,提高荒山造林补贴;(3)林农资源使用权的明晰与保障;(4)实现森林资源的综合利用;(5)促进林权抵押贷款制度的改革;(6)完善林地林木流转政策;(7)推广新型林木生产模式和供给模式。
二、森林采伐限额与林业企业生产经营最优模型(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森林采伐限额与林业企业生产经营最优模型(论文提纲范文)
(2)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绩效及影响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国内外研究综述 |
1.3.1 国外研究综述 |
1.3.2 国内研究综述 |
1.3.3 国内外研究评述 |
1.4 主要研究内容方法和研究技术路线 |
1.4.1 主要研究内容 |
1.4.2 研究方法 |
1.4.3 研究技术路线 |
2 相关概念界定和理论基础 |
2.1 相关概念界定 |
2.1.1 产权制度 |
2.1.2 林权制度 |
2.1.3 制度绩效 |
2.1.4 林权制度改革绩效 |
2.2 理论基础 |
2.2.1 制度变迁理论 |
2.2.2 产权理论 |
2.2.3 规模经济理论 |
2.2.4 内生增长理论 |
2.3 本章小结 |
3 我国林权制度发展历程及现状分析 |
3.1 林权制度发展历程 |
3.1.1 萌芽时期的林权制度(1949年-1978年) |
3.1.2 探索时期的林权制度(1979年-2000年) |
3.1.3 完善时期的林权制度(2001年-至今) |
3.2 林权制度发展历程特征及动因分析 |
3.2.1 林权制度发展历程特征 |
3.2.2 林权制度发展历程动因 |
3.3 林权制度现状 |
3.3.1 林权制度目标 |
3.3.2 林权制度设计 |
3.3.3 林权制度实施 |
3.4 本章小结 |
4 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绩效评价 |
4.1 林权制度改革绩效评价指标体系构建 |
4.1.1 林权制度改革绩效评价指标选取依据 |
4.1.2 林权制度改革绩效评价指标选取原则 |
4.1.3 林权制度改革绩效评价指标体系建立 |
4.2 林权制度改革绩效评价数据来源 |
4.3 林权制度改革绩效评价过程 |
4.3.1 熵权法评价过程 |
4.3.2 灰色关联分析法评价过程 |
4.4 评价结果分析 |
4.4.1 总体林权制度改革绩效分析 |
4.4.2 各维度林权制度改革绩效分析 |
4.5 本章小结 |
5 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绩效影响因素分析 |
5.1 影响因素的选取 |
5.2 影响因素与林权制度改革绩效的关系解析 |
5.2.1 林权清晰度与林权制度改革绩效的关系解析 |
5.2.2 林业生产要素投入与林权制度改革绩效的关系解析 |
5.2.3 区域发展环境与林权制度改革绩效的关系解析 |
5.3 本章小结 |
6 我国林权清晰度对林权制度改革绩效的影响 |
6.1 指标选取 |
6.2 分析方法的选取及数据来源 |
6.3 评价过程 |
6.4 结果分析 |
6.4.1 林权清晰度对总体林权制度改革绩效的影响 |
6.4.2 林权清晰度对国有林权制度改革绩效的影响 |
6.4.3 林权清晰度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绩效的影响 |
6.5 本章小结 |
7 我国林业生产要素投入对林权制度改革绩效的影响 |
7.1 指标选取及数据来源 |
7.2 分析方法选取 |
7.2.1 相关性分析方法的选取 |
7.2.2 有效性分析方法的选取 |
7.3 结果分析 |
7.3.1 林业生产要素投入与林权制度改革绩效相关性结果分析 |
7.3.2 林业生产要素投入与林权制度改革绩效有效性结果分析 |
7.4 本章小结 |
8 我国区域发展环境对林权制度改革绩效的影响 |
8.1 林权制度省份区域发展环境评价 |
8.1.1 评价指标选取及数据来源 |
8.1.2 分析方法选取 |
8.1.3 分析过程 |
8.2 结果分析 |
8.2.1 区域发展环境对总体林权制度改革绩效的影响 |
8.2.2 区域发展环境对国有林权制度改革绩效的影响 |
8.2.3 区域发展环境对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绩效的影响 |
8.3 本章小结 |
9 提升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绩效的对策建议 |
9.1 提高林权清晰度 |
9.1.1 消除承包权经营权界定障碍 |
9.1.2 优化林权确权赋权环节 |
9.1.3 深化采伐许可制度调整 |
9.1.4 厘清林权主体关系 |
9.2 完善林业生产要素投入 |
9.2.1 维持林权制度实施资金供给 |
9.2.2 纠正劳动力投入偏差 |
9.2.3 持续强化技术投入 |
9.3 优化区域发展环境 |
9.3.1 保持市场经济运行顺畅 |
9.3.2 推动林业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 |
9.3.3 健全法治环境 |
9.4 本章小结 |
10 结论与展望 |
10.1 结论 |
10.2 研究的创新之处 |
10.3 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 |
(3)森林资源配置对木材供给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的提出 |
1.1.1 研究背景 |
1.1.2 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目的与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分析框架与研究内容 |
1.3.1 分析框架 |
1.3.2 研究内容 |
1.4 研究的技术路线 |
1.5 研究的创新点 |
2 相关研究基础 |
2.1 相关理论 |
2.1.1 木材供给理论 |
2.1.2 均衡理论 |
2.1.3 资源经济学理论 |
2.2 国内外研究综述 |
2.2.1 森林资源配置的内涵 |
2.2.2 森林资源配置与经济、生态和社会相互作用关系研究 |
2.2.3 森林资源配置优化研究 |
2.2.4 木材供给影响因素相关研究 |
2.2.5 木材供需预测相关研究 |
2.2.6 木材国际贸易相关研究 |
2.2.7 文献评述 |
2.3 小结 |
3 中国木材供需现状分析 |
3.1 中国木材供给现状及趋势 |
3.1.1 木材供给现状及趋势 |
3.1.2 木材进出口贸易结构 |
3.1.3 木材进口市场分布 |
3.2 木材进口依存度分析 |
3.2.1 依存度测算方法 |
3.2.2 测算结果及分析 |
3.3 木材供需平衡分析 |
3.3.1 木材需求量和供给量测算 |
3.3.2 供需预测方法 |
3.3.3 供需预测结果及分析 |
3.3.4 木材价格预测结果 |
3.4 小结 |
4 森林资源现状及其配置水平 |
4.1 中国森林资源现状分析 |
4.1.1 中国森林资源分布现状 |
4.1.2 中国森林资源演变过程 |
4.1.3 中国森林资源管理有关政策、规划和法规 |
4.2 森林资源配置水平 |
4.2.1 指标选取和数据 |
4.2.2 研究方法 |
4.2.3 结果与分析 |
4.3 森林资源配置水平和木材供给的初步分析 |
4.3.1 森林资源配置水平和木材供给的相关分析 |
4.3.2 基于森林资源配置水平和木材供给的区划 |
4.4 小结 |
5 “森林转型”与木材供给:规模扩张与质量提升视角 |
5.1 理论分析 |
5.2 基于环境库滋涅茨曲线的“森林转型”实证分析 |
5.2.1 计量模型与方法 |
5.2.2 数据及变量说明 |
5.2.3 估计结果与分析 |
5.3 “森林转型”对木材供给的影响 |
5.3.1 计量模型与方法 |
5.3.2 数据及变量说明 |
5.3.3 估计结果与分析 |
5.4 小结 |
6 林种替代与木材供给:营林视角 |
6.1 理论分析 |
6.2 研究设计 |
6.2.1 计量模型与方法 |
6.2.2 数据及变量说明 |
6.3 结果与分析 |
6.3.1 公益林营林对商品林木材供给能力的影响 |
6.3.2 经济林营林对用材林木材供给能力的影响 |
6.3.3 经济林-用材林替代与木材供给的作用机理检验 |
6.4 小结 |
7 树种结构与木材供给:采伐视角 |
7.1 理论分析 |
7.1.1 研究理论 |
7.1.2 分析框架 |
7.2 模型构建和参数估计 |
7.2.1 基础数据收集 |
7.2.2 模型假设和模型构建 |
7.2.3 模型参数估计 |
7.3 结果与分析 |
7.3.1 木材供给量和树种采伐求解结果 |
7.3.2 灵敏度分析 |
7.4 小结 |
8 森林资源配置变动对木材市场影响的模拟分析 |
8.1 模型的基本框架 |
8.1.1 模型中的木材产品 |
8.1.2 模型的核心理论 |
8.1.3 模型研究区域的划分 |
8.2 模型相关参数和模拟情景的设定 |
8.2.1 模型相关参数设定 |
8.2.2 模拟情景方案设计 |
8.3 木材市场情景模拟结果 |
8.3.1 基准情景预测结果 |
8.3.2 情景1模拟结果 |
8.3.3 情景2模拟结果 |
8.3.4 情景3模拟结果 |
8.4 小结 |
9 合理森林资源配置和促进木材可持续供给的对策建议 |
9.1 合理森林资源配置的对策建议 |
9.1.1 关于森林资源数量和质量配置的对策建议 |
9.1.2 关于森林资源结构配置的对策建议 |
9.2 促进木材可持续供给对策建议 |
9.2.1 关于提高国内木材有效利用的对策建议 |
9.2.2 关于规避木材进口风险的对策建议 |
9.3 小结 |
10 结论与展望 |
10.1 主要结论 |
10.2 研究不足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A 森林资源管制相关政策、规划和法规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 |
获得成果目录清单 |
致谢 |
(4)基于FSOS模型的森林采伐方案模拟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前言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3 森林经营研究综述 |
1.4 技术路线图 |
2 研究区概况与研究内容 |
2.1 研究区概况 |
2.2 研究区经营区划 |
2.3 研究内容 |
2.4 材料和方法 |
3 森林资源分析 |
3.1 森林资源面积 |
3.2 森林资源蓄积 |
3.3 树种组成 |
3.4 森林龄组结构 |
3.5 林分结构 |
3.6 立地级和生长曲线 |
3.7 林地碳储量 |
4 采伐分析 |
4.1 公式法结果 |
4.2 FSOS结果 |
4.3 讨论 |
4.4 小结 |
5 森林结构分析 |
5.1 用材林龄组结构变化 |
5.2 讨论 |
5.3 小结 |
6 碳储量分析 |
6.1 林地总碳储量分析 |
6.2 年平均碳汇量分析 |
6.3 讨论 |
6.4 小结 |
7 方案评估 |
7.1 木材收获 |
7.2 价值计量 |
7.3 采伐斑块 |
8 研究结论与展望 |
8.1 结论 |
8.2 创新点 |
8.3 研究的不足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 |
致谢 |
(5)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成因与经营绩效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问题 |
1.2 主要研究内容与研究框架 |
1.2.1 主要研究内容 |
1.2.2 研究方法与数据来源 |
1.2.3 本文研究框架 |
1.3 本文贡献与研究难点 |
第二章 国内外相关研究梳理与评述 |
2.1 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及其对企业经营绩效影响 |
2.1.1 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界定与成因 |
2.1.2 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测度 |
2.1.3 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与经营绩效关系 |
2.2 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及其对企业经营绩效影响 |
2.2.1 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成因 |
2.2.2 制度性交易成本对林业企业经营绩效影响 |
2.3 其他影响林业企业经营绩效的因素 |
2.4 研究评述 |
第三章 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成因理论分析 |
3.1 政府过度管制与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
3.1.1 政府对林业企业过度管制的主要表现 |
3.1.2 政府过度管制导致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机理 |
3.2 产权保护不力与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
3.2.1 林业企业产权保护不力的主要表现 |
3.2.2 产权保护不力影响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机理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成因实证分析 |
4.1 案例研究 |
4.1.1 林业企业基本情况 |
4.1.2 政府过度管制与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
4.1.3 林权纠纷与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
4.2 计量研究 |
4.2.1 数据与模型说明 |
4.2.2 政府过度管制、产权保护不力与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 |
4.2.3 进一步讨论 |
4.3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制度性交易成本影响林业企业经营绩效理论分析 |
5.1 制度性交易成本影响林业企业投资效率 |
5.1.1 制度性交易成本增加林业企业经营成本 |
5.1.2 制度性交易成本影响林业企业融资能力 |
5.1.3 制度性交易成本影响林业企业盈利能力 |
5.2 制度性交易成本影响林业企业创新能力 |
5.2.1 林业企业创新内涵 |
5.2.2 林业企业创新现状 |
5.2.3 制度性交易成本影响林业企业创新机理 |
5.3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制度性交易成本影响林业企业经营绩效实证分析 |
6.1 数据与模型说明 |
6.1.1 模型设定与估计方法 |
6.1.2 样本与数据来源 |
6.1.3 变量选择 |
6.2 实证结果 |
6.2.1 制度性交易成本与林业企业经营绩效 |
6.2.2 制度性交易成本与林业企业创新 |
6.3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研究结论与政策建议 |
7.1 研究结论 |
7.2 政策建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主要研究成果 |
参考文献 |
(6)中国林业生态经济发展评价及公共政策效应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与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核心概念界定 |
一、林业生态经济 |
二、林业公共政策 |
三、政策贡献度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研究内容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内容 |
第四节 研究方法与技术路线 |
一、研究方法 |
二、技术路线 |
第五节 本研究可能的创新之处 |
第二章 文献综述 |
第一节 林业属性特征与政府干预 |
一、林业的公共品特性 |
二、林业外部性的相关研究 |
三、政府干预相关研究 |
第二节 林业生态经济与公共政策相关研究 |
一、林业生态经济演进、内涵和模式 |
二、林业财政政策相关研究 |
三、林业产权政策相关研究 |
四、林业管制政策相关研究 |
第三节 国内外研究动态述评 |
第三章 中国林业生态发展状况与现行林业公共政策体系 |
第一节 中国林业发展总体状况 |
第二节 中国林业生态发展特征化事实描述 |
一、林地资源数量变动及趋势 |
二、林地资源质量变化 |
三、林木资源变动及趋势 |
四、林木资源质量变化 |
第三节 中国现行林业公共政策体系及演进 |
一、中国现行林业公共政策体系 |
二、中国林业公共政策演进及存在的问题 |
三、林业公共政策体系的国际视角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中国林业生态经济发展评价 |
第一节 中国林业生态经济发展基本情况 |
一、林业生态经济规模情况 |
二、林业生态经济结构情况 |
三、林业生态经济发展状况:基于微观农户的考察 |
四、基于林业经济分配情况进一步考察 |
第二节 中国林业生态经济发展测度:改进熵值法 |
一、指标体系构建 |
二、评价方法 |
三、林业生态经济发展指标评价结果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林业生态经济发展的公共政策效应 |
第一节 公共政策因素的识别与区域差异 |
一、公共政策因素的识别 |
二、林业公共政策区域差异 |
第二节 林业公共政策效应测度 |
一、基本研究框架构建 |
二、数据说明与描述性统计 |
三、林业公共政策效应测度结果与分析 |
第三节 基于公共政策贡献度的进一步分析 |
一、贡献度理论模型构建 |
二、公共政策对林业生态经济发展的贡献度测评 |
第四节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中国林业生态经济发展的路径选择与公共政策建议 |
第一节 林业生态经济发展的路径选择 |
一、路径选择的基本原则 |
二、中国林业生态经济发展的路径选择 |
第二节 促进林业生态经济发展的公共政策建议 |
一、林业公共政策的优化目标 |
二、促进中国林业生态经济发展的公共政策建议 |
第三节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主要结论与局限 |
第一节 主要结论 |
第二节 研究局限及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录 A:典型案例调研情况 |
调研情况一:林业生态经济 |
调研情况二:政策需求情况 |
附录 B:部分国际林业公共政策列表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及科研情况 |
后记 |
(7)采伐限额制度约束下浙江省木材采伐管理状况及农户采伐行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研究目的与内容 |
1.3 研究方法、数据来源与技术路线 |
1.3.1 研究方法 |
1.3.2 数据来源与样本特征 |
1.3.3 技术路线 |
1.4 研究特色 |
2 文献回顾 |
2.1 森林采伐限额制度的必要性研究 |
2.2 超限额采伐的原因研究 |
2.3 采伐限额制度对林农经营行为影响研究 |
2.4 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存在的问题及对策建议研究 |
2.4.1 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存在的问题分析 |
2.4.2 森林采伐限额制度改革的对策建议研究 |
2.5 综合述评 |
3 我国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分析:内涵、演进与现状 |
3.1 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的目的和内容 |
3.1.1 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的目的 |
3.1.2 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的内容 |
3.2 我国森林采伐管理制度的演进过程 |
3.2.1 采伐计划管理阶段:20 世纪 50—60 年代 |
3.2.2 自由采伐管理阶段:“文革”期间 |
3.2.3 年采伐限额管理阶段:改革开放后 |
3.2.4 采伐制度的改革与完善阶段:20 世纪90年代以来 |
3.3 森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执行及其效果 |
4 浙江省木材采伐管理状况分析 |
4.1 浙江省木材采伐管理状况 |
4.1.1 浙江省木材采伐管理政策演进 |
4.1.2 浙江省木材采伐限额管理制度改革 |
4.2 浙江省木材采伐及其管理现状:基于案例点分析 |
4.2.1 案例点概况 |
4.2.2 案例点木材采伐状况 |
4.2.3 案例点木材采伐管理政策 |
4.3 浙江省木材采伐管理存在的主要问题 |
4.3.1 木材采伐审批手续有待简化 |
4.3.2 采伐指标分配管理制度不完善 |
4.3.3 木材采伐监管不到位 |
4.3.4 商品林采伐限额改革试点实施效果不明显 |
5 农户木材采伐行为及其影响因素分析 |
5.1 农户木材采伐行为分析 |
5.2 农户木材采伐行为影响因素分析 |
5.2.1 影响农户木材采伐行为的主要因素 |
5.2.2 影响农户木材采伐行为的实证分析 |
6 结论与政策建议 |
6.1 研究结论 |
6.2 对策建议 |
6.2.1 简化木材采伐审批手续 |
6.2.2 完善采伐指标分配管理制度 |
6.2.3 放宽试点县采伐指标管理规定 |
6.2.4 改进木材采伐监管方式 |
6.2.5 强化落实商品林采伐限额改革试点工作 |
参考文献 |
致谢 |
(8)西双版纳农户林地利用变化及其驱动因素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及问题的提出 |
1.2 研究的目的及意义 |
1.3 研究的主要内容 |
1.4 研究的技术路线 |
2 研究基础 |
2.1 主要研究范畴 |
2.2 概念界定 |
2.3 理论基础 |
2.4 国内外研究综述 |
2.5 本章小结 |
3 西双版纳林地利用变化特征 |
3.1 西双版纳州概况 |
3.2 林地利用面积变化特征 |
3.3 林地利用形式变化特征 |
3.4 林地利用质量变化特征 |
3.5 林地利用结构变化特征 |
3.6 林地利用的影响 |
3.7 本章小结 |
4 西双版纳林地利用管理成效及问题 |
4.1 林地利用发展模式的变迁 |
4.2 林地管理政策的演进 |
4.3 林地利用管理成效 |
4.4 林地管理面临的问题 |
4.5 本章小结 |
5 西双版纳农户林地利用行为及意愿变化分析 |
5.1 数据来源 |
5.2 样本统计描述及分析 |
5.3 农户林地利用行为变化分析 |
5.4 农户林地利用态度变化分析 |
5.5 农户林地利用意愿变化分析 |
5.6 农户林地利用行为与意愿的交叉分析 |
5.7 农户林地利用行为与保护意识的差异分析 |
5.8 农户林地利用行为对林地保护的影响 |
5.9 本章小结 |
6 西双版纳林地利用变化的农户行为决策机理分析 |
6.1 农户林地利用变化情况分析 |
6.2 农户林地利用行为决策模式研究 |
6.3 西双版纳农户林地利用行为决策机理 |
6.4 本章小结 |
7 西双版纳农户林地利用变化驱动因素分析 |
7.1 西双版纳林地利用变化驱动主体分析 |
7.2 西双版纳林地利用变化驱动机理分析 |
7.3 基于农户视角的林地利用变化驱动因素分析 |
7.4 基于社会经济视角的林地利用变化驱动因素分析 |
7.5 西双版纳农户林地利用变化驱动因素模型的构建 |
7.6 本章小结 |
8 西双版纳农户林地利用变化驱动机制研究 |
8.1 农户林地利用变化驱动机制机理分析 |
8.2 内生驱动机制 |
8.3 外生驱动机制 |
8.4 林地利用变化正外部性发挥的保障机制 |
8.5 本章小结 |
9 主要结论与政策建议 |
9.1 主要结论 |
9.2 政策建议 |
9.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导师简介一 |
导师简介二 |
成果目录清单 |
致谢 |
(9)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农户林业生产行为及影响因素研究 ——以湖南省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2.1. 研究目的 |
1.2.2. 研究意义 |
1.3. 研究内容及思路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1.3.3. 技术路线 |
1.4. 研究数据来源 |
2. 国内外研究综述与相关概念界定 |
2.1.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相关研究 |
2.1.1.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制度解析 |
2.1.2.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绩效评价 |
2.1.3.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问题及对策研究 |
2.2. 农户经济行为研究 |
2.2.1. 行为经济学的发展 |
2.2.2. 农户经济行为的经典理论 |
2.2.3. 中国农户行为经济学研究 |
2.3. 农户林业生产行为研究 |
2.3.1. 农户造林行为研究 |
2.3.2. 农户抚育行为研究 |
2.3.3. 农户采伐行为研究 |
2.3.4. 农户林业投入行为研究 |
2.3.5. 农户林改配套改革响应行为研究 |
2.4. 相关研究方法 |
2.5. 研究文献及方法评述 |
2.6. 相关概念界定 |
2.6.1. 集体林与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
2.6.2. 农民、农户与林农 |
2.6.3. 林业生产与农户林业生产行为 |
3. 研究区域林业及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基本情况 |
3.1. 湖南省林业基本情况 |
3.2. 湖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概况 |
3.2.1. 湖南省集体林权制度产权制度改革情况 |
3.2.2. 湖南省集体林权制度配套改革情况 |
3.2.3. 湖南省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林业动态变化 |
3.3. 研究样本县概况 |
3.3.1. 2012年样本县基本概况 |
3.3.2. 林改前后样本县林业动态变化 |
3.4. 小结 |
4. 林改前后农户林业生产行为动态分析 |
4.1. 样本分布及数据说明 |
4.2. 从林业基本生产过程看农户林业生产行为动态变化 |
4.2.1. 农户造林行为动态变化 |
4.2.2. 农户抚育行为动态变化 |
4.2.3. 农户采伐行为动态变化 |
4.3. 从林业投入角度看农户林业生产行为动态变化 |
4.3.1. 农户林业投入结构及动态变化 |
4.3.2. 农户林业生产投入行为动态变化 |
4.4. 从林业产出角度看农户林业生产行为动态变化 |
4.5. 小结 |
5. 从林业基本生产过程看林改后农户林业生产行为影响因素 |
5.1. 理论分析 |
5.2. 模型设置 |
5.3. 变量界定 |
5.3.1. 因变量 |
5.3.2. 自变量 |
5.4. 变量影响假设 |
5.4.1. 农户造林行为方程自变量影响假设 |
5.4.2. 农户抚育行为方程自变量影响假设 |
5.4.3. 农户采伐行为方程自变量影响假设 |
5.5. 估计方法 |
5.6. 数据来源及描述性统计分析 |
5.7. 实证结果 |
5.7.1. 林改后农户造林行为影响因素 |
5.7.2. 林改后农户抚育行为影响因素 |
5.7.3. 林改后农户采伐行为影响因素 |
5.8. 小结 |
6. 从林业投入角度看林改后农户林业生产行为影响因素 |
6.1. 理论分析 |
6.2. 模型设置 |
6.2.1. 农户林业投入决策行为影响因素模型设置 |
6.2.2. 农户林业投入规模影响因素模型设置 |
6.3. 变量界定及影响假设 |
6.3.1. 被解释变量界定 |
6.3.2. 解释变量界定及影响假设 |
6.4. 估计方法 |
6.5. 数据来源及描述性分析 |
6.6. 农户林业生产投入决策行为影响因素而板Logit模型实证结果 |
6.6.1. 农户林业资金投入决策行为影响因素实证结果 |
6.6.2. 农户林业劳动力投入决策行为影响因素实证结果 |
6.6.3. 农户林业资金和劳动力投入决策行为影响因素比较 |
6.7. 农户林业生产投入决策行为影响因素Biprobit模型实证结果 |
6.8. 林改后农户林业投入规模影响因素面板Tobit模型实证结果 |
6.8.1. 农户林业资金投入规模影响因素实证结果 |
6.8.2. 农户林业劳动力投入规模影响因素实证结果 |
6.8.3. 农户林业资金和劳动力投入规模影响因素比较 |
6.9. 小结 |
7. 引导和激励农户林业生产经营的对策和建议 |
7.1. 普及林业补贴政策和营造良好的林业税费环境 |
7.1.1. 普及补贴政策 |
7.1.2. 维持良好的林业经营税费环境 |
7.2. 促进林业收入多元化,以缓解不同主体追求效益最大化矛盾 |
7.3. 完善林业科技服务体系,提升农户林业生产经营能力 |
7.4. 建设和完善林业市场保障和支撑体系 |
7.4.1. 普及政策性森林保险制度 |
7.4.2. 落实林权抵押贷款政策 |
7.4.3. 完善林权流转市场 |
7.4.4. 推进林业合作组织发展 |
7.5. 维持林业产权的持续与稳定 |
7.6. 小结 |
8. 研究结论与思考 |
8.1. 结论 |
8.2. 研究的创新点、不足与展望 |
8.2.1. 研究的创新点 |
8.2.2. 研究不足 |
8.2.3. 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件一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 |
获得成果目录 |
致谢 |
(10)林权制度改革对我国集体林区木材供给的影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我国木材供需及战略意义 |
1.1.2 集体林区承担木材供给的角色和任务 |
1.1.3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的性质和目标 |
1.2 研究目的 |
1.3 研究内容、研究方法和技术路线 |
1.3.1 研究内容与研究方法 |
1.3.2 技术路线 |
1.4 研究的数据 |
1.5 本研究相关概念和研究范围的界定 |
1.5.1 集体林权制度改革 |
1.5.2 林权制度改革研究的范畴 |
1.5.3 木材供给的概念界定 |
2. 相关研究综述 |
2.1 理论综述 |
2.1.1 制度及制度变迁 |
2.1.2 交易成本理论 |
2.1.3 产权理论 |
2.2 文献综述 |
2.2.1 关于木材供给 |
2.2.2 关于农户投入行为 |
2.2.3 农户木材采伐行为 |
2.2.4 关于林权制度改革 |
2.2.5 森林采伐限额制度 |
2.2.6 林权制度改革、森林采伐限额对木材供给的影响 |
3. 木材供给的理论分析 |
3.1 木材供给的一般理论分析 |
3.1.1 最优轮伐期的确定和短期木材供给 |
3.1.2 林地生产规模改变和长期木材供给 |
3.2 森林采伐限额制度对实际木材采伐量的影响 |
3.2.1 森林采伐制度 |
3.2.2 林改之后森林采伐限额制度的变化 |
3.2.3 采伐限额制度与林改确权 |
3.2.4 森林采伐限额对集体林区木材供给的影响 |
3.3 小结 |
4. 林改与集体林区木材供给 |
4.1 林改与集体林区木材供给的4个假说 |
4.1.1 林改、采伐限额制度与短期木材供给的关系讨论 |
4.1.2 林改、采伐限额制度与长期木材供给的关系讨论 |
4.2 林改前后用材林资源赋存及木材采伐量的统计描述 |
4.2.1 林改前后用材林资源赋存的变化 |
4.2.2 林改前后用材林投入的变化 |
4.2.3 林改前后造林情况的变化 |
4.2.4 林改前后木材采伐的变化 |
4.3 小结 |
5. 林改与用材林资源变化 |
5.1 数据来源与变量选取 |
5.1.1 森林资源主要指标的描述 |
5.1.2 样本村林地的各项权利指标的构造和统计描述 |
5.1.3 样本村自然条件和经济条件数据的统计描述 |
5.2 实证分析 |
5.2.1 实证模型的设定和讨论 |
5.2.2 实证研究与结果解释 |
5.3 小结 |
6. 林改与农户用材林投入行为 |
6.1 产权制度影响农户林业投入行为的争论 |
6.2 农户对用材林投入决策的影响因素分析 |
6.2.1 数据描述 |
6.2.2 决策模型的选择 |
6.2.3 模型结果及解释 |
6.2.4 农户用材林投入决策的主要结论 |
6.3 农户用材林投入行为的实证分析 |
6.3.1 变量选择和数据描述 |
6.3.2 计量模型的选择 |
6.3.3 模型结果及解释 |
6.3.4 主要结论及经济意义 |
6.4 小结 |
7. 林改与农户木材和竹材采伐行为 |
7.1 农户自主采伐权利的界限和实施 |
7.1.1 农户获得采伐限额的难易程度 |
7.1.2 采伐限额制约农户采伐决策和实际采伐量的讨论 |
7.2 数据描述 |
7.2.1 农户采伐决策和采伐量 |
7.2.2 解释变量 |
7.3 农户采伐行为的实证分析 |
7.3.1 采伐决策模型选择 |
7.3.2 实际采伐量的模型选择 |
7.4 实证研究结果 |
7.4.1 农户木材采伐决策的影响因素 |
7.4.2 农户竹材采伐行为的影响因素 |
7.4.3 影响木材和竹材采伐的因素分析 |
7.5 小结 |
8. 林改后木材供给制度与政策的完善 |
8.1 制度建设和政策导向与促进农户投入 |
8.1.1 人工商品林采伐限额管理制度的改革 |
8.1.2 完善林业补贴政策 |
8.1.3 林农资源使用权的明晰与保障 |
8.1.4 森林资源综合利用的促进 |
8.2 制度建设和政策导向与提高森林经营效率 |
8.2.1 林权抵押贷款制度的改革 |
8.2.2 林地林木流转政策的完善 |
8.2.3 新型林木生产模式的推广 |
8.2.4 林业标准化示范区的建设 |
8.3 制度建设和政策导向与形成有效的木材供给模式 |
8.3.1 建立“木材销售协会”等形式的木材销售组织 |
8.3.2 建立“公司+基地+农户”的木材供给模式 |
8.3.3 保障林权流转权利 |
9. 结论与展望 |
9.1 结论 |
9.2 创新点 |
9.3 研究展望 |
9.3.1 本文研究的不足 |
9.3.2 未来的研究展望 |
参考文献 |
个人简介 |
导师简介 |
获得成果目录 |
致谢 |
四、森林采伐限额与林业企业生产经营最优模型(论文参考文献)
- [1]森林采伐管理政策现状与完善对策研究 ——以江西省为例[D]. 蔡力. 南昌大学, 2021
- [2]我国林权制度改革绩效及影响因素研究[D]. 王佳. 东北农业大学, 2020(07)
- [3]森林资源配置对木材供给的影响研究[D]. 刘菲. 北京林业大学, 2020(06)
- [4]基于FSOS模型的森林采伐方案模拟研究[D]. 戴其林. 浙江农林大学, 2020(02)
- [5]林业企业制度性交易成本成因与经营绩效研究[D]. 金银亮. 南京林业大学, 2020(01)
- [6]中国林业生态经济发展评价及公共政策效应研究[D]. 董玮. 安徽大学, 2017(12)
- [7]采伐限额制度约束下浙江省木材采伐管理状况及农户采伐行为研究[D]. 孟记住. 浙江农林大学, 2017(03)
- [8]西双版纳农户林地利用变化及其驱动因素研究[D]. 辛姝玉. 北京林业大学, 2017(04)
- [9]集体林权制度改革后农户林业生产行为及影响因素研究 ——以湖南省为例[D]. 曹兰芳. 北京林业大学, 2014(01)
- [10]林权制度改革对我国集体林区木材供给的影响研究[D]. 张英. 北京林业大学, 2012(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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