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步云选举:“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地位高”(论文文献综述)
郭书剑[1](2020)在《中国大学学术精英的流动》文中研究表明当前中国大学人才竞争的主要对象是制度化学术精英,中国学术劳动力市场的强势群体亦是制度化学术精英。作为政府与大学协作的产物,制度化学术精英因拥有经官方认证的学术权威与学术声誉而受到大学的强烈推崇与热烈追求。大学围绕制度化学术精英而展开的人才竞争直接刺激并引发学术精英的流动。某种意义上,制度化精英主义愈兴盛则大学学术精英竞争愈激烈,而大学学术精英竞争愈激烈则大学学术精英流动愈频繁。1999年以来,中国大学学术精英在不同地区、不同省市的不同层次大学间进行水平流动和垂直流动。大学学术精英在全国的分布格局随各地、各校人才竞争力的变化而不断变化。总体上,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散中有聚”“聚中有散”;以跨域流动为主,但同域流动现象亦值得关注;众多普通院校和地方城市正以更加开放的姿态、更具活力的机制、更富成效的举措在学术精英竞争中“异军突起”,地方政府的能动性和创造性促成了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新局面。中国地方政府人才竞争的背后是为经济增长而竞争,更是为政治晋升而竞争。为赢得政治锦标赛,地方政府所出台的人才政策对大学学术精英流动具有较强的激发性、引导性与支持性。因地制宜制定人才政策,与时俱进变革人才政策,是地方政府维持人才竞争力、保持人才竞争优势的必要之举。作为一项长期政策,大学重点建设的逻辑是竞争博弈,而竞争博弈的载体则是学术锦标赛。在市场化大学排名与行政化学科评估的驱动下,中国大学着重以学术管理资本主义的方式吸引海内外学术精英,以不断争取国家的政策关照与政府的重点支持。大学人才竞争所促成的流动,对学术精英学术发展的影响,既有特殊性也存共通性。大部分学术精英流动后的学术生产力、学术影响力和学术竞争力得到提高。这一方面是由于流动对知识生产与创新的促进作用,另一方面则与学术锦标赛密切相关,其不仅驱动大学支持学术精英发展学术,还驱动大学要求学术精英发展学术。大学学术精英流动是一个复杂现象。由于学术精英吸收能力的异质性与学术精英竞争优势的可转移性,大学学术精英流动对大学发展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可以明确的是,学术精英流入对大学学科发展的积极影响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大,学术精英流出对大学学科发展的消极影响也并没有人们想象的那么大。基于此,学术精英流动不应成为大学间此消彼长的“零和博弈”,更不应诱致大学间针锋相对的“人才战争”。在面向世界、追求卓越的发展战略下,需要正确理解中国大学学术精英的流动,以客观冷静的态度、以历史的、发展的、全球的眼光认识和体察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所具有的阶段性、特殊性和一般性。这对中国大学全面深刻地了解自己,实事求是地制定科学合理的“双一流”建设目标、采取正确有效的学术精英队伍建设策略至关重要。
毛呷呷[2](2019)在《凉山彝族家支与乡村治理研究 ——以凉山州昭觉县洒瓦洛且博村为个案》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凉山彝区乡村是一个家支传统浓厚的社会,家支是传统彝族社会乡村治理的主要载体,作为彝区乡村权力网络的内生性组织机构,某种程度上是国家政权与地方之间作用的桥梁,地方权威与国家政权对于一个彝区乡村治理的发展而言其重要的作用不言而喻。凉山彝族社会,因其自身独特的历史形态、社会结构和文化礼俗、价值观念等,其乡村治理势必会呈现出与其他地区不尽相同的文化特质和治理特征。当前我国广大农村正处于治理现代化的改革进程中,对凉山彝区乡村治理的研究就有必要先了解彝族村落的权力网络格局,家支与基层政权之间的相互关系,并定性分析家支在基层民主自治和公共事务管理等中的作用,从而阐释其参与乡村治理的动机、功能,客观评估达到的效果。最后,在此基础上探讨凉山彝区偏于内部取向的乡村治理机制下,如何将国家政权与本土文化和地方权威有机结合,以避免彝区基层政权建设内卷化,推动凉山彝区乡村治理能力现代化。鉴于此,本论文在借鉴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以四川省凉山州昭觉县洒瓦洛且博村作为个案,将国家政权嵌入凉山彝区乡村权力文化网络中,还原凉山彝区乡村治理的真实具象,深入考察凉山彝区乡村不同权利主体和利益阶层的动态变化,以及凉山彝区乡村地方权力文化网络与国家政权的互动效应。分别从传统彝区乡村治理概况,彝区社会乡村治理主体变迁,家支与乡村治理展开,家支与村治互动的绩效评估,家支背景下推进彝区乡村治理的可行性路径做了实证研究。并结合现代化进程中彝区乡村的改变,从乡村治理存在的问题,来深描民族文化、价值形态主导下地方权力文化网络中家支的转型变迁。论文结构主要如下:第一章描述了洒瓦洛且博村概况,自然地理环境、社会生产农作、行政区区划沿革,并梳理了洒瓦洛且博村历史上各时期的土司统治和社会形态,家支之间的关系。第二章主要梳理了元朝土司制度、明清时期改土归流后,以及奴隶制血统等级制下,不同彝族社会结构时期中央王朝对彝区的不同政策,和彝族村落的社会状态。着重记述了民主改革后,历次政治运动中家支组织在彝族社会的不同境遇,以及改革开放后家支复兴后的乡村治理。第三章探讨了家支精英与体制内村干部作为乡村的治理主体,对凉山彝区基层民主政治的“双轨治理”,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凉山彝区乡村不同利益主体以及家支之间的关系,影响着凉山彝区乡村的权力结构。第四章从村级民主自治、公共事务管理、公共产品供给、扶贫开发等维度,论述了加强国家政权与基层实践互动的重要性,以及地方权力文化对基层政府职能的有效补充。同时,客观分析了家支在乡村治理中的不利影响。第五章肯定了家支在凉山彝区民众文化生活、情感交流、精神需求以及经济政治方面的功能和效益。定性分析了彝区乡村治理存在的问题,以及在社会转型时期,家支在结构和功能上的转变。第六章提出可行性路径建议,研究认为在凉山彝区乡村治理,家支是基层政府的有效补充,家支组织与国家权力在村落政治经济、社会文化的形成发展中是良性互动的过程。作为地方传统资源,其自身也在适应和调整,应当通过创新彝区乡村治理机制,转变经济发展模式,打破地方家支固化格局,引导和发挥家支的规范作用,优化家支的治理功能,才是符合凉山彝区乡村治理实践需要的合理途径。
冯余桥[3](2017)在《乡贤治村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徐州市贾汪区耿集乡贤工作室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当下,乡贤治村模式的产生和发展顺应了时代发展需要,同时也符合了公共治理理论的核心思想。中宣部部长刘奇葆强调,要继承和弘扬乡贤文化,发挥新乡贤的示范引领作用。由于乡贤群体具有文化和历史特性,因而他们在乡村治理中发挥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在社会层面,可以有效化解乡村社会矛盾;在政治层面,有利于带动基层民主建设;在经济层面,有利于提升乡村公共服务水平;在文化层面,有利于传承和践行优秀传统文化以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目前,乡贤治村这一创新实践已经在我国的一些乡村开始实施和运行起来,徐州市贾汪区的耿集乡贤工作室在运行中取得了不错的成效,但是在实际的运行当时,由于受到社会发展、传统思想等多种因素影响,乡贤治村仍然面临着诸多问题,最主要的问题就是乡贤人才的流失及其面临的断层危机,制约乡贤治村发展的问题还包括乡贤自身缺陷以及村民自治和民主意识薄弱。为了完善乡贤治村模式,政府需要加大对乡贤的引导和培育力度,为乡贤构建参与乡村治理的平台,建立乡贤培育体系储备乡贤人才;乡贤需要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以及道德法律修养,培养自己反哺家乡的意识;村民需要提高民主意识和法制观念,积极参与乡村治理。只有在政府、乡贤、村民的共同合作和努力下,才能不断推进乡贤治村的发展,才能进一步推动乡村现代化以及全方位的发展。
张志兵[4](2017)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富伦理建设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财富伦理是指国家、社会、个人对于财富所持的价值观念和态度,以及在各种因为财富而导致的社会关系中所应遵循的伦理原则与道德规范。它包括三个方面的内容:国家层面的财富伦理、社会层面的财富伦理、个人的财富道德修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富伦理建设,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在财富领域的具体践行。它的目的是要通过确立财富伦理规范,对社会主义社会的财富活动进行规范、约束和引导,使国家、社会、个人按照社会主义财富伦理的要求从事财富创造、分配、交换、消费活动,并协调处理好相互之间的关系。当代中国创造了极为丰裕充沛的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但由于各种原因,产生了国富民富不协调、社会财富心态失衡、个人道德修养缺失等失范现象,其解决途径就是要进行财富伦理建设。加强财富伦理建设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需要,是破解当代社会财富问题的现实要求,是一个必要而且紧迫的时代课题。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富伦理建设具有广泛的思想基础。中国传统社会的财富道德观念,西方文明的财富伦理思想,中国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财富伦理的精神,都是其借鉴和批判继承的思想理论资源。建立在科学的世界观与方法论基础上的马克思主义财富观,为当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富伦理建设确立了方向和指导性原则。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富伦理建设的目标分为三个层次:在国家层面,基本目标是确保制度正义,倡导体面劳动,追求富强幸福;在社会层面,基本目标是和谐协调,信用社会,人尽其才、物尽其用;在个人层面,基本目标是使每个人都具有勤勉敬业的创富精神,培育人的发展能力,培育起见利思义、乐于奉献的奉献精神。为了实现这一系列目标,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富伦理建设中,必须遵守人本性、层次性、互利性等三条基本原则,遵循时代性、科学性、民族性等三个基本要求。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富伦理,就是要按照上述目标、原则和要求,构建当代中国财富伦理规范并付诸实践。在国家层面,其具体规范是节用裕民俭以治国、生产分配公平正义、民富为先藏富于民;在社会层面,其具体规范是以富为荣、以德致富、友善互助;在个人层面,其具体规范是凭良心创造财富、按理性消费财富、存仁慈回馈社会。要落实这些具体规范,要求在国家层面加强制度建设、构建科学的财富伦理制度;在社会层面培育先进的财富伦理文化、养成良好的社会风气;在个人层面提升个人道德修养、培养高尚的财富伦理品质。
王传敏[5](2017)在《台湾地区“考试院”研究》文中提出晚清以降,中国饱受内忧外患的冲击,其间,政治、经济、社会制度也在扭曲和变异中,逐渐实现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转型。众多仁人志士都曾满怀救国济民的热情,就各种制度提出富于创见的设想并开展实践。考试权思想是孙中山先生“五权宪权”思想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它吸收了中华民族传统的科举制度、铨叙制度和西方文官制度等人类政治文明营养,从构想、创制到尝试和改进,逐步形成了独具特色的制度体系,是近代以来中国民主政治探索与实践的一个重要结晶。台湾地区政治制度及其行政机关运作模式是该制度在政治实践中的余续。自1928年10月8日《中华民国国民政府组织法》首次从法律层面明确规定考试院制度以来,孙中山先生创设的五权分立制度才正式有了法律依据。随后,国民政府任命戴传贤先生为考试院院长,考试院筹备处开始启动运作。伴随着《考试院组织法》、《铨叙部组织法》和《考选委员会组织法》等法律的相继颁发,直到1931年,《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实现了从宪法层面就考试院制度进行正式立法规定。1947年国民政府开始宣布行宪,《中华民国宪法》用专章共计7条宪法条文对考试院制度作了详细规定。此后,台湾地区的“考试院”机构运转及其制度建设并没有随着1949年国民党政权迁台而出现中断,相反,却始终处在不断的发展之中,其中,最突出的表现之一就是相关法律制度不断的丰富和完善。台湾地区“考试院”在六十余年的运行中,理论界与实务界不乏针对制度体系及其部分内容存废的争论,“考试院”自身也不断在争论中进行着调整和完善,其主体原因即在于“考试院”制度背后一直暗藏着“五权”与“三权”、“总统”与“行政院”权力、“国民大会”与“立法院”职能叠合等种种紧张关系。时至今日,“考试院”在制度形式上比较符合“五权宪法”的表征,但就其内容而言,则在一定程度上摆脱了权能区分的初衷,渐近地走向了权力分立制衡的三权制。但不可否认的是,台湾地区考试权及“考试院”制度在健全人事法制、树立廉能政治和塑造“法治政府”等方面所取得了不少成绩,其自身制度设计及其深化完善也取得了长足的进展,因此,对台湾地区“考试院”现行法源及其运行机制进行认真梳理和详尽分析,对于改革完善具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民主政治制度、政府机关公务员相关制度等制度体系,极具“它山之石”的借鉴意义。自新中国成立,尤其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总书记为核心的新一届中央集体,带领全党全国各族人民不断应对来自前进道路上的各种挑战和困难,坚定不移地深化改革开放,大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现代化建设” ①,当今中国已经逐步探索形成了一整套具有中国特色的国家治理体系及其制度。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梦正日渐实现,凝聚在现代中国身上的东方文明也正在以其不争的事实显示了强大的优越性。国际社会上许多国家和地区正把越来越多的目光聚焦中国,显示在现代中国身上的一些制度创新成果、发展理念、发展成果、内外政策等也逐渐为世界各国(地区)所承认、推崇、移植。但是,“山不言自高,海不言自深”,况且,当前距离推进国家治理体系与治理能力的现代化标准相比,距离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的要求相比,还存在诸多需要改进的问题:如何规范政府运行问题、如何强化公务员队伍建设、如何促进社会阶层有序流动、如何“建设一支宏大的高素质干部队伍(习近平语)”等现实中存在的挑战与问题,都需要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以新的执政智慧、执政理念来创造性地加以克服和解决,从这个意义上说,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建设的任务依然任重道远,中国的现代化建设永远在路上。加强对中国传统文化和世界各国(地区)先进文化的研究,吸收其优秀、科学的基因,使其融入到当代中国的国家治理建设中,至为必要。纵观历史长河里考试制度的沉沉浮浮,其存在的合理性总是离不开人才选拔的公正性、政权用人的科学性、社会阶层流动的有序性。考试权及其实现乃一国国民人权中的基本成分,应社会之需求而产生,随社会发展而持续活跃,受历史多次检验而持续焕发生命力。在法治中国的视野下对台湾地区“考试院”制度进行研究,取长避短,采取“拿来主义”,取其精华、弃其糟粕,弘扬考试思想的中公开平等与竞争择优的基因,不断探索当下考试制度于推进法治中国、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化建设的有效路径,厥功甚伟。
屈博[6](2016)在《《孟子》教本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孟子》在中国教育历史发展的进程中占有着十分重要的位置。《孟子》结集于百家争鸣时期,学术思想的激荡赋予《孟子》一书丰富的文化内涵与价值,《孟子》也成为后世弟子、学人了解与学习孟子思想的重要教材,同时也形成了教授《孟子》的专门课程。汉代起,《孟子》的课程地位就在不断发生变化,从汉唐时期作为辅助“五经”教育的辅经课程,到宋元明清时期居于核心地位的兼经课程、专经课程,再到民国时期被边缘化的学科教材知识,《孟子》在“五经”、“四书”以及学科教育体系中发挥着不同的作用,也因不同性质的课程而形成诸多不同种类的教材。鉴于此种特点,本研究以“教本”一词来概括《孟子》在中国传统教育中既是一本教材,又是一门课程,并细致探讨《孟子》作为课程与教材的发展演变,以期透过《孟子》教本来展现中国传统教育发展的基本路径与特点。文章主体分为五个部分:第一部分探讨《孟子》作为一本教学语录的“教育性”特点以及其成为私家教材的若干影响因素;第二部分探讨汉唐时期《孟子》因是“五经”之外的“子书”而成为辅经课程,在辅经课程影响下《孟子》教材的形式与内容发生变化,开始出现一系列注疏性质的《孟子》类教材,其注疏的内容与传授的方式也与汉唐时期教育、文化的发展需求相一致;第三部分探讨《孟子》从辅经课程向专经课程的转变过程。在宋代《孟子》完成了“由子升经”的转变,在朱熹的构建下并入“四书”,在元代又成为科举考试的必考科目,这些都促使《孟子》成为学校教育中的核心课程,与其核心课程地位相配套的教材不断涌现,传授的方式则多受理学思想的影响;第四部分探讨明清时期的《孟子》,其专经课程地位得到进一步的强化与巩固,以《孟子集注》、《孟子节文》、《孟子集注大全》为代表的国选、国编教材占据主导位置,科举考试、心学思潮、实学思潮等对《孟子》的传授产生着重要作用;第五部分探讨在近代教育转型过程中,《孟子》等专经课程在学校教育中的核心地位逐渐丧失,并最终融入学科体系当中,成为学科教材知识的组成部分。总之,《孟子》作为课程与教材的发展变化,体现出社会变革对教育内容作出的选择与要求,《孟子》自身的价值、思想家的提倡以及统治阶层的推动是其成为经典课程与教材的关键因素。而《孟子》思想在后世得到不断地重新诠释,又使得其在保持自身价值的同时适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对社会现实作出回应,从而被构建出新的教育价值。无论是“五经”、“四书”、“十三经”,还是近代学科体系,《孟子》在这些不同的价值体系中都发挥着重要的作用。而且《孟子》思想价值与时代价值的变化,深刻影响着士人阶层、普通大众的价值观念、思维方式和行为规范,这也反映出中国传统教育所走过的一条独特道路。
赵海霞[7](2016)在《我国失业群体正当利益保护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失业是市场经济运行过程中的一种客观现象,失业对失业者本人、家庭、劳动力市场、经济、社会、政治等领域产生不同程度的危害后果。失业群体由于政治、经济、社会等资源匮乏,导致他们在生存、健康、经济收入、就业关系、政治参与、社会参与、信息利用等方面处于弱势地位,并且在市场与社会发展进程中呈现进一步恶化的态势。一方面,失业群体作为“社会人”的基本利益被剥夺;另一方面,失业群体作为市场经济发展的必然代价与牺牲,国家和社会对他们的补偿却是有限的,并以种种不公行为加剧失业群体利益受损的状态,由失业引起的经济矛盾和社会矛盾将威胁和谐社会的发展进程。因此,本研究要解决三个问题,一是确定失业群体正当利益的基本框架和内容,笔者借鉴国内外与失业群体利益保护相关的文献、立法与实践,确定生活保障、再就业、教育与心理支持、相关立法与制度参与、社会融入、信息获取与利用六个方面:二是从失业群体角度了解其正当利益的现实情况和主张情况,分析现阶段我国失业者的显性需要和隐性需要。三是从国家、政府与社会角度探讨失业群体正当利益缺失的原因,并提出相应的保护建议。本研究遵循理论支持、实证分析、发现问题、借鉴经验、解决问题的思路展开研究。主体内容分为六章:第一章阐述我国失业群体正当利益保护的研究背景与研究意义、研究方法与研究思路、创新点及研究重点、难点;第二章对失业群体正当利益保护的基础理论、国内外研究综述、重要概念及相互关系进行研究,明确失业群体正当利益的内涵与本质;第三章应用德尔菲、层次分析、问卷调查与统计分析等方法,实证分析失业群体在生活保障、再就业、教育与心理支持、相关立法与制度参与、社会融入、信息获取与利用等领域正当利益的现实情况,明确失业者正当利益保护存在的问题;第四章对失业群体正当利益缺失原因进行分析,主要从立法程序、市场经济制度、教育与心理支持、社会保障与支持、信息环境等角度进行深层论述;第五章对美、欧、日等国失业群体正当利益保护实践进行横向分析,从中发现不同社会条件下各国政府对失业者正当利益保护的做法及其实施条件,为提出适合我国国情的失业群体正当利益保护系统提供经验借鉴:第六章基于失业群体正当利益保护的基本原则与目标,从制度设计、就业经济环境、社会支持网络、能力提升、信息充分等方面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本研究采用文献调查、数据分析、比较分析、系统分析等方法,从正当利益角度论述失业群体保护问题,研究对象从原有弱势群体与特殊失业群体转变为整体失业群体,研究内容力图构建失业群体正当利益在生活保障、再就业、教育与心理支持、相关立法与制度参与、社会融入、信息获取与利用等方面的完整保护系统,期望对失业规模控制、失业贫困缓解、政府与社会失业治理及其失业群体自我能力提升等方面提供一定的理论与现实支持。
曹成双[8](2015)在《何种差等是可辩护的? ——以亲亲、尊尊和贤贤为例》文中研究表明“什么样的差等是有辩护的?”是本论文的核心问题。前言明确了阶级和男女不平等并不在可辩护的等级之内,它们是坏的等级和差等。第一章则明确了差等的内涵和外延,并阐述了差等的规范性内容。与平等的规范性内容相比较,差等的规范性内容有着相似的目标,都是“在于人的生命、人的自由和人的群体”。当然这些规范性内容并不是都有辩护的,其中有辩护的差等有亲亲、尊尊和贤贤三种差等。为了论证亲亲、尊尊和贤贤差等是有辩护的,笔者进行了驳论和立论两个不同方向的论证。驳论包括两个部分,一部分是反驳平等主义错误的排它性观点,笔者论证了这种排它性观点是没有可靠论证的,因而坚持这种排它性的平等观就是一个错误。另一部分是指出平等理想的局限性。笔者批评了这种平等理想的局限,指出以亲亲和尊尊为前提的“复合差等”社会理想。这种批评当然要以亲亲、尊尊和贤贤是有辩护的坚实结论作为基础。故而笔者接着在立论部分分别论证了亲亲、尊尊和贤贤差等是有辩护的。亲亲有三种不同的样式。笔者辩护了其中的“长幼之差”。其辩护包括道德、合理性和文化三个部分。道德辩护依赖于人的道德成熟度随着年龄而增长这一核心观点,合理性辩护则依赖于差等礼仪可以带来经济平等结果这一核心观点,而文化辩护则为前两个辩护增添了文化内容和现实的例子。贤贤差等包括贤德和能力两种。贤德差等没有办法进行终极性的道德辩护,因为道德差等本身就是有关道德的,再提供道德辩护就有循环论证之嫌。但是贤德差等的必要性是可以借着道德终极目的得以说明的。相比较来说,能力差等却必须得到辩护。这种辩护包括个人意志的自由选择和能力转化为成就结果的后果论辩护两个方面。尊尊差等也有三种不同样式,笔者辩护了政治尊尊差等。政治尊尊包括政治权威和由政治权威设立的尊尊差等两种。前者可以得到霍布斯式的社会契约辩护,而后者则可以在前者得到辩护的基础之上得到辩护。以亲亲、尊尊和贤贤差等这三种差等为基础,笔者构想了“复合差等”社会。“复合差等”社会理想的论证依赖三个不同的支撑。第一,平等价值是重要的,不能被“简单差等”简单地排除在外;第二,“复合差等”理想在“复合差等”社会的微模型——科举制的规范理想中曾经现实地存在过;第三,“复合差等”社会是建立在亲亲、尊尊和贤贤三种有辩护的差等之上的社会理想。
刘毅[9](2014)在《整体性治理视角下的县级政府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研究》文中认为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加快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社会管理体制”。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也提出,要“创新社会治理体制”。可见,社会管理体制创新是党和国家在新的时代条件下的一项重要战略任务。县级政府作为我国纵向行政体系的“接点”,起着“承上启下”的重要作用,其社会管理体制构建和运行的状况,直接影响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水平和质量,甚至影响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进程。在经济社会加速转型的当下,县级政府社会管理体制面临利益格局深度调整、社会结构快速变动、社会矛盾不断累积等诸多挑战,难以有效满足县域经济社会协调发展的需要,亟需变革和创新。因此,研究县级政府社会管理体制创新问题,显然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本文以党的十八大报告和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为根本遵循,以整体性治理理论为分析工具,主要运用文献分析法、规范分析法、案例分析法和比较分析法,对我国县级政府社会管理体制的历史演进、“碎片化”表征、“碎片化”生成机理及整体性创新策略等问题进行了系统、深入的分析和探究,并提出了具有一定创见的思路、见解和观点。全文的逻辑结构除开绪论和尾论,涵括五个主干部分,即五章。第一章:本项研究的理论工具:整体性治理理论阐释。本章在叙述整体性治理理论产生背景的基础上,着重阐明整体性治理理论的要义及与县级政府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研究的契合性。认为,整体性治理理论所针对的主要问题是“碎片化”和“棘手性”,其内在逻辑表现为整体主义和系统取向;实现整体性治理的主要策略有二:一是确定政策执行中“输入→转换→输出→结果”四个流程上的目标;二是完成包括层级整合、功能整合和公私部门整合在内的立体整合。本章还认为,整体性治理理论对于研究我国县级政府社会管理体制创新问题,既有适用性,即适用于对我国县级政府社会管理体制在职能、权责、协作等方面存在的“碎片化”问题的研究;又有有效性,即有利于依循整体主义和系统取向,构建有效的破解县级政府社会管理体制存在的“碎片化”难题的政策策略。第二章:我国县级政府社会管理体制的历史演进及碎片化审视。本章提出,新中国成立后的县级政府社会管理体制的演进经历了“四个阶段”,其基本走向有三,即管理主体从一元走向多元、管理理念从控制走向服务、管理形态从管制走向治理。本章还提出,现阶段我国县级政府社会管理体制的碎片化运行特征表现在五个方面:一是职能碎片化:县级政府社会管理的定位不明;二是权责碎片化:事权财权不统一和部门职责交叉;三是协作碎片化:“政府—社会”合作治理失灵;四是公共政策碎片化:政策系统各要素整合性不强;五是资源配置碎片化:社会管理中的“歧视性”政策。县级政府社会管理体制碎片化运行带来诸多不良后果,如政府回应民众社会管理方面的合理诉求延滞、政府社会矛盾“减压阀”的作用降低、政府社会管理运行效率低下等。第三章:我国县级政府社会管理体制“碎片化”运行的生成机理。本章认为,我国县级政府社会管理体制的“碎片化”运行,是诸多因素共同作用的结果,其主要因素有四:(1)环境因素,如社会需求多样化压力、社会矛盾大量涌现、社会共同体意识薄弱、信息网络的巨大冲击等给社会管理带来“棘手性”难题。(2)认知因素,如社会管理者整体思考的缺乏、公正法则的欠缺、创新意识的不足等使社会管理理念缺乏适应性。(3)体制因素,如等级控制的行政体制、分税制的财政体制、城乡二元的户籍管理制度等给社会管理体制的运行造成“意外”结果。(4)行为因素,如“逐利”行为、“避责”行为等导致社会管理体制运行“失灵”。第四章:国外地方政府社会管理的实践经验及启示。本章提出,英国、美国、日本、新加坡等发达国家都非常重视地方政府社会管理的改革和建设,形成了各具特色的管理经验,如英国实行相对保守的社会管理政策、美国秉承较少干预的社会管理传统、日本社会管理深受东亚文化圈影响体现出传统与现代交融的特点、新加坡的基层社会管理讲求高效、廉洁等。发达国家的先进经验,对我国县级政府的社会管理具有诸多启示,如以人为本、注重民生,转变职能、改善服务,丰富公共服务提供方式、实现服务主体多元化等。第五章:我国县级政府社会管理体制整体性创新策略探究。本章认为,要破解县级政府社会管理体制“碎片化”运作难题、达成整体性治理目标,首先要树立科学的理念,即以公平正义为宏观旨趣、以协作整合为微观导引。在此理念的统领下,要实施以下“八位一体”的策略:(1)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2)再造组织结构,创建整合型社会管理机构体系;(3)推动协同治理,建立多中心社会治理格局:(4)改善决策机制,提高公共政策质量和水平;(5)改革财政体制,增强县级政府财政能力;(6)改革户籍制度,破除城乡二元管理体制;(7)改进绩效评估,引导干部转变工作作风;(8)引入新的治理工具,提升政府社会管理效能。本文的创新意图主要表现为以下四个方面:(1)研究选题的创新。通过网络文献的搜索获知,目前国内学术界以“县级政府社会管理体制创新”为选题的研究成果相当鲜见。而这一选题在着力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当代中国,具有至关重要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笔者以此为题进行研究,无疑具有创新性和针对性。(2)分析工具的创新。本文以蕴含整体主义和系统取向要义的整体性治理理论为工具,审视和分析我国县级政府社会管理体制在职能、权责、协作等方面存在的“碎片化”问题,这在国内学术界同样鲜见,具有鲜明的拓新价值。(3)学术观点的创新。笔者以审慎的态度进行学术开掘,认为现阶段我国县级政府社会管理体制具有五大“碎片化”运行特征(如职能碎片化等)和四种“碎片化”运行生成机理(如环境因素的影响等)。这些学术观点在国内学术界具有一定的独到性。(4)对策建议的创新。本文以整体性治理理论为思维工具,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的“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要求为根本遵循,秉持国际视野和本土情怀,提出要以“转变政府职能”、“引入新的治理工具”等“八位一体”的策略,破解县级政府社会管理体制“碎片化”运行难题、实现整体性创新。这些对策建议既有创新性,又有重要的政策咨询价值。
王旖冰[10](2014)在《公选考试制度与科举制比较研究》文中认为社会发展具有延续性,文化具有延续性,因此受社会、文化影响的制度也具有延续性。作为中国古代最主要的选官制度,科举制历时一千多年,积累了丰富的经验和宝贵的教训,这对于中国当今的领导干部公开选拔考试制度是极具借鉴意义的。看似处于不同时代背景两种制度因深植于同一片政治、文化土壤而具有可比性。笔者正是以此为理论依据,以借鉴科举制,为公选考试制度创新提供新的视角为目的,对两者进行系统、深入、客观、综合的比较。本论文在内容上主要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引言。介绍本篇论文的选题背景、依据、意义、思路方法及相关文献综述。第二部分,对科举制和公选考试制度的发展过程进行综合概述。通过介绍科举制的创立、发展、灭亡以及公选考试制度的起源、发展的全过程和各个时期具体的制度变革,对两种制度在发展规律方面的情况形成整体的认识。第三部分,论证科举制与公选考试制度的可比性,并从内在因素、外部表征、评价角度对科举制与公选考试制度进行综合比较,分析两种制度的异同之处。第四部分,通过前面的比较、分析、研究,得出公选考试制度借鉴科举制的启示。本论文在深入分析两种制度的基础上,得出改革创新的两点思路启示:公选考试制度改革和制度评价方面的思路启示。此外,还借鉴了科举制,得出六点操作措施:开发考试题型、健全规章制度、因地制宜开展考试、创新选拔体制、加强监督、降低成本。
二、步云选举:“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地位高”(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步云选举:“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地位高”(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大学学术精英的流动(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缘起 |
二、核心概念 |
三、文献述评 |
四、理论基础 |
五、研究思路与方法 |
第一章 中国大学学术精英的生成 |
第一节 制度化精英主义及其内涵 |
一、何谓制度化精英主义 |
二、制度化精英主义的文化生态 |
第二节 制度化精英主义的历史溯源 |
一、前制度化精英主义时期 |
二、制度化精英主义的萌发与成长 |
三、制度化精英主义的成熟与定型 |
四、制度化精英主义的形变与转型 |
五、制度化精英主义的新发展 |
第三节 学术精英制度化与制度化学术精英 |
一、人才计划:制度化学术精英的“温床” |
二、多元互动:制度化学术精英的生成 |
三、被接受的制度化:学术精英与学术共同体 |
第二章 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概况与特征 |
第一节 “两院”院士流动概况 |
一、流动规模 |
二、流动方向 |
第二节 “长江”“杰青”流动概况 |
一、流动规模 |
二、流动方向 |
第三节 “四青”人才流动概况 |
一、流动规模 |
二、流动方向 |
第四节 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整体概况与主要特征 |
一、整体概况 |
二、主要特征 |
第三章 政策驱动与学术精英流动 |
第一节 经济增长与人才竞争 |
一、为经济增长而竞争 |
二、创新驱动与经济发展 |
三、政策激励与人才竞争 |
第二节 地方政府人才政策的要义 |
一、部分省级政府人才政策的要义 |
二、部分非省会中心城市人才政策的要义 |
三、地方政府人才政策的主要特征与革新空间 |
第三节 人才政策与学术精英流动 |
一、学术精英是人才政策的重要对象 |
二、人才政策势差客观存在 |
三、人才政策效力有弱化风险 |
第四章 锦标赛制与学术精英流动 |
第一节 学术锦标赛与大学排名 |
一、大学为何参与学术锦标赛? |
二、大学如何提升大学排名? |
第二节 大学声誉竞争与学术精英流动 |
一、大学学术精英的市场需求度 |
二、大学竞争学术精英的策略 |
三、大学引才策略对学术精英流动的影响 |
第三节 学术精英竞赛型流动及其效益 |
一、学术精英学术流动的效益 |
二、学术精英行政调动的效益 |
三、竞赛型流动与学术精英发展 |
第五章 学术精英流动与大学发展 |
第一节 学术精英流动对流入大学的影响 |
一、“985”大学学术精英引进及其影响 |
二、“211”大学学术精英引进及其影响 |
三、普通大学学术精英引进及其影响 |
四、小结 |
第二节 学术精英流动对流出大学的影响 |
一、“985”大学学术精英流出及其影响 |
二、“211”大学学术精英流出及其影响 |
三、普通大学学术精英流出及其影响 |
四、小结 |
第三节 学术精英流动与大学发展的理论分析 |
一、学术精英流动的影响具有不确定性 |
二、学术精英吸收能力及其异质性 |
三、学术精英竞争性优势的可转移性 |
第六章 关于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反思 |
第一节 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阶段性 |
一、深化改革促进的高等教育自主化 |
二、快速发展推动的高等教育大众化与一流化 |
三、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阶段性及其形成 |
第二节 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特殊性 |
一、人才计划支配的学术精英流动 |
二、事业单位制异化的学术精英流动 |
第三节 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一般性 |
一、世界一流大学运动与中外大学学术精英流动 |
二、加快推进中国大学学术精英流动的国际化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发表情况 |
后记 |
(2)凉山彝族家支与乡村治理研究 ——以凉山州昭觉县洒瓦洛且博村为个案(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缘由 |
第二节 文献综述和现有研究状况 |
一、有关家支研究回顾 |
二、乡村治理的概念界定和国内外研究综述 |
第三节 研究的重难点与创新点 |
一、本选题创新点 |
二、本选题重点、难点 |
第四节 研究方法 |
第一章 田野点概况 |
第一节 凉山州昭觉县洒瓦洛且博村田野调查概况 |
一、四开乡基本情况 |
二、地质、植被、水利资源 |
三、洒瓦洛且博村地理位置、自然环境 |
第二节 洒瓦洛且博村历史上的土司统治和家支 |
一、洒瓦洛且博村历史概况 |
二、近代阿硕兹莫的土司乡村管理 |
第三节 洒瓦洛且博村行政区划历史沿革 |
一、解放前的洒瓦洛且博村势力划分 |
二、解放后洒瓦洛且博村的历史沿革 |
第二章 凉山彝族各历史时期的家支与乡村治理 |
第一节 新中国成立前“家支”与凉山彝区乡村治理 |
一、历史上的凉山彝族传统社会 |
二、传统彝族社会的家支 |
第二节 新中国成立后各时期家支与凉山彝区乡村治理 |
一、民主改革时期的家支与乡村治理 |
二、人民公社时期的“家支”与乡村治理 |
三、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家支”与乡村治理 |
第三章 洒瓦洛且博村家支与乡村治理主体变迀 |
第一节 洒瓦洛且博村多元并存的治理主体 |
一、洒瓦洛且博村的治理主体分类 |
二、洒瓦洛且博村各家支来源 |
三、作为“行政”权力主体的村两委 |
第二节 家支与彝区乡村基层政权 |
一、家支与村干部 |
二、家支与乡村政权的互动 |
三、家支关系影响彝区乡村社会秩序 |
第三节 家支与普通村民 |
一、家支会议 |
二、整理编撰家支谱系 |
三、家规 |
第四章 洒瓦洛且博村的家支与乡村治理 |
第一节 家支对乡村民主政治的补充 |
一、家支成员高度参与 |
二、家支对乡村民主的影响 |
第二节 乡村公共事务中的家支 |
一、乡村法治建设中的家支 |
二、基层政府决策管理中的有效表达 |
三、洒瓦洛且博村公共设施建设中的家支参与 |
四、家支中薪给阶层的影响 |
第三节 扶贫开发中家支作用 |
一、洒瓦洛且博村扶贫开发任务 |
二、贫困户识别中的家支作用 |
三、脱贫工作中的家支作用 |
第四节 基层政府管理职能中的家支参与 |
一、禁毒工作中的家支 |
二、对基层政府公共事务管理的弥补 |
三、协调处理乡村社会关系和矛盾 |
第五节 家支对彝区社会生活的不利影响 |
一、传统家支制度的势力增加基层行政难度 |
二、家支对乡村社会治安的不利影响 |
三、家支对婚姻的作用和影响 |
第五章 洒瓦洛且博村家支与村治的互动成效 |
第一节 家支与正式组织的配合 |
一、家支与村民自治之间的内在张力 |
二、家支对村民自治的社会监督 |
第二节 家支的文化功能 |
一、家支活动的社会教化 |
二、繁荣村落精神文化生活 |
三、洒瓦洛且博村的健康文明新生活运动 |
第三节 “规模效益”下家支组织的经济功能 |
一、信任关系与乡村生产的有效合作 |
二、互惠规范与乡村中的家支运作 |
三、参与乡村公共产品供给 |
第四节 当前彝区乡村治理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分析 |
一、乡村基层干部的境遇 |
二、凉山彝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中存在的问题 |
三、凉山彝区农村民间组织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
第五节 四开乡洒瓦洛且博村的现代化进程 |
一、洒瓦洛且博村乡村治理的变化 |
二、彝族村落血缘家支等级的转变 |
第六章 现代化背景下推进彝区乡村治理现代化的路径研究 |
第一节 将家支“势力”转化为治理“资源” |
一、加强制度创新 |
二、促进家支转化参与乡村治理 |
第二节 发展彝区乡村经济增强村民自治物质基础 |
一、积极改进彝区农村经济发展方式 |
二、发展乡村经济是完善彝区乡村治理的中心任务 |
第三节 构建政府引导下的“多元主体”乡村治理 |
一、参与乡村公共管理的权威角色及其调整 |
二、吸纳家支参与村落事务 |
三、鼓励农民工返乡创业参与乡村治理 |
结论 |
参考文献 |
研究生阶段的学术成果 |
致谢 |
(3)乡贤治村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徐州市贾汪区耿集乡贤工作室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研究背景与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综述与现状评析 |
1.3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4 研究重点、难点及创新点 |
2 乡贤治村的基础理论概述 |
2.1 乡贤治村的相关概念 |
2.2 乡贤在农村治理中的作用 |
2.3 乡贤治村的基础理论 |
3 乡贤治村面临的问题及其原因——基于徐州市贾汪区耿集乡贤工作室样本数据的分析 |
3.1 问卷设计与样本分析 |
3.2 耿集乡贤工作室的发展现状 |
3.3 乡贤治村面临的问题 |
3.4 乡贤治村面临问题的原因 |
4 完善乡贤治村的对策建议 |
4.1 促进并吸引乡贤回流 |
4.2 加大对乡贤的培育力度 |
4.3 乡贤需提高自身综合素质 |
4.4 引导村民积极参与乡村治理 |
5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1 |
附录2 |
作者简历 |
学位论文数据集 |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富伦理建设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与研究意义 |
二、研究成果综述与分析 |
三、研究概念辨析与界定 |
(一)财富的一般概念及历史演变 |
(二)财富的本质特征与伦理蕴含 |
(三)财富伦理与财富伦理建设 |
四、主要研究内容和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五、研究的重点与创新 |
(一)研究重点 |
(二)创新之处 |
第一章 当代中国社会发展进程中财富问题的理性审视 |
一、国家层面的财富伦理失范的表征与原因 |
(一)国家层面的财富伦理失范的表征:国富民富不协调 |
(二)国家层面的财富伦理失范的原因分析 |
二、社会层面的财富伦理失范的表征及原因 |
(一)社会层面的财富伦理失范表征:国民财富心态失衡 |
(二)社会层面的伦理失范的原因分析 |
三、个人层面的伦理失范的表征及原因 |
(一)个人层面的伦理失范的表征:财富道德修养缺失 |
(二)个人层面的伦理失范的原因分析 |
第二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富伦理建设的必要性和紧迫性 |
一、加强财富伦理建设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涵要求 |
(一)财富伦理建设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具体体现 |
(二)财富伦理建设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重要内容 |
(三)财富伦理建设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任务要求 |
二、加强财富伦理建设是社会主义本质的内在要求 |
三、加强财富伦理建设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客观要求 |
(一)市场经济本身的伦理蕴含要求加强财富伦理建设 |
(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建设需要财富伦理的道德导航 |
四、加强财富伦理建设是破解当代社会财富问题的现实要求 |
(一)贫富悬殊加剧的严峻现实要求加强财富伦理建设 |
(二)生态环境破坏的严峻现实要求加强财富伦理建设 |
(三)贪污腐败的严峻现实要求加强财富伦理建设 |
第三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富伦理建设的思想资源 |
一、马克思主义财富观和财富伦理思想 |
(一)生产力标准与劳动价值论的确立 |
(二)对私有制下财富分配不公的批判性考察 |
(三)财富的属人本质与财富归社会所有 |
二、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的财富伦理思想 |
(一)自力更生的勤劳创造精神,重建民族自尊自信 |
(二)“大公无私”与社会财富的人民性 |
(三)传统财富伦理的创新与发扬 |
(四)社会主义革命和建设时期财富伦理思想的当代价值 |
三、中国传统财富道德观中的优秀思想资源传承 |
(一)中国传统财富道德观的精华 |
(二)中国传统财富道德观的特性 |
(三)中国传统财富道德观的启示 |
四、西方财富伦理思想中的合理思想资源借鉴 |
(一)古希腊哲学城邦治理视域中的财富伦理 |
(二)现代资本主义财富伦理的体悟与反思 |
(三)西方财富伦理启示与警示 |
第四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富伦理建设的基本目标 |
一、国家层面财富伦理建设的基本目标 |
(一)确保制度正义 |
(二)倡导体面劳动 |
(三)追求富强幸福 |
二、社会层面财富伦理建设之基本目标 |
(一)和谐协调 |
(二)信用社会 |
(三)人尽其才 物尽其用 |
三、个人层面财富道德建设之目标 |
(一)勤勉敬业 |
(二)培育发展能力 |
(三)见利思义 乐于奉献 |
第五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富伦理建设的基本原则和要求 |
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富伦理建设的基本原则 |
(一)人本性原则 |
(二)层次性原则 |
(三)互利性原则 |
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富伦理建设的基本要求 |
(一)时代性:必须契合社会主义经济发展新常态实际 |
(二)科学性:必须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运行规律 |
(三)民族性:必须彰显中华民族的伟大民族精神 |
第六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富伦理建设的基本内容 |
一、国家层面的财富伦理规范 |
(一)节用裕民俭以治国 |
(二)生产分配公平正义 |
(三)民富为先藏富于民 |
二、社会层面的财富伦理规范 |
(一)以富为荣 |
(二)以德致富 |
(三)友善互助 |
三、个人层面的财富道德规范 |
(一)坚守良知创造财富 |
(二)遵照理性消费财富 |
(三)心存仁慈回馈社会 |
第七章 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富伦理建设的实现路径 |
一、国家层面:构建科学的财富伦理制度 |
(一)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在制度供给上推动财富发展 |
(二)努力实现公平正义,在制度改革上保障财富分配 |
(三)不断推进法治建设,在制度创新上强化财富保护 |
二、社会层面:培育先进的财富伦理文化 |
(一)培育良性健康的财富文化心态 |
(二)追求财富精神品质 |
(三)超越财富幸福生活 |
三、个人层面:培养高尚的财富伦理品质 |
(一)深化对财富本质属性的认识,树立正确的财富观 |
(二)深化对财富伦理关系的认识,树立高度的责任感 |
(三)深化对财富道德自觉的认识,培育高贵的财富品质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所发表的学术论文 |
后记 |
(5)台湾地区“考试院”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意义 |
四、研究目标及论文结构 |
五、研究方法 |
六、研究重点、难点及创新点 |
第一章 分权理论视角下的考试权 |
一、西方权力分立理论概述 |
(一) 西方古代分权思想概述 |
(二) 洛克的二权分立理论 |
(三) 孟德斯鸠的三权分立理论 |
二、中国传统分权思想萌芽 |
(一) 春秋战国时期的权力分立思想 |
(二) 秦汉、三国时期的君主权力制约思想 |
(三) 唐宋时期的权力制约思想概述 |
(四) 明清时期的权力制约思想概述 |
三、孙中山的五权分立思想 |
(一) 孙中山对西方分权理论的批判与吸收 |
(二) 五权宪法的提出 |
(三) 孙中山的宪政路线 |
四、考试权概念及其内涵、功能 |
(一) “考试权”源起及其应用 |
(二) 考试权的概念 |
(三) 考试权所体现的自然价值原则 |
(四) 考试权的功能 |
(五) 考试院在实践中承载的寄托 |
第二章 台湾地区“考试院”的历史溯源 |
一、民国时期考试院的发展概况 |
(一) 创设时期 |
(二) 起步发展时期 |
(三) 曲折发展时期 |
(四) 行宪后的调整变轨发展时期 |
二、民国时期考试院的组织体制 |
(一) 考试院及其分支机构职权的立法规定 |
(二) 考试院的组织机构体系 |
三、考试院的运行状况 |
(一) 健全法规体系 |
(二) 履行考选职能 |
(三) 履行铨叙职能 |
四、民国考试院制度的现实及理论困境 |
(一) 考试院与其他机关的利益博弈 |
(二) 公职候选人考试的存废之争 |
(三) 考试制度的复古与创新之间的纠结 |
(四) 考试院制度的顶层设计与现实国情的脱节 |
第三章 台湾地区“考试院”现行法源的文本分析 |
一、台湾地区“考试院”的“宪法”渊源 |
(一) 1931年《中华民国训政时期约法》中的考试院制度 |
(二) 1947年《中华民国宪法》中的考试院制度 |
(三) 历次台湾地区“宪法”增修条文中的“考试院”制度 |
二、台湾地区“考试院”的法律渊源 |
(一) 台湾地区“考试院”现行法律目录 |
(二) 台湾地区“考试院”部分现行法律 |
三、台湾地区“考试院”其他法律渊源 |
(一) 台湾地区“考试院”现行法规命令渊源 |
(二) 台湾地区“考试院”现行行政规则渊源 |
四、台湾地区“考试院”现行法源的立法现状 |
(一) 立法规模相对庞大,分类比较精细 |
(二) 立法过程相对连续,修订相对频繁 |
(三) 立法质量相对较高,法治意识较强 |
第四章 台湾地区“考试院”的法治实践 |
一、台湾地区“考试院”的法治实践背景 |
(一) 历次“宪改”的立法目标及其主要内容 |
(二) 历次“宪改”中的“考试院” |
(三) 台湾地区民主政治宏观背景对“考试院”的影响 |
二、台湾地区“考试院”的组织改革 |
(一) 法定基本架构 |
(二) “考试院会议” |
(三) 典试委员会 |
(四) “人事制度与兴革规划小组” |
(五) “考试院”管辖对象 |
三、台湾地区“考试院”的机制变革 |
(一) 革新人事管理制度 |
(二) 恢复公职候选人考试 |
(三) 调整铨叙履职方式 |
(四) 改进丰富考试技术 |
第五章 台湾地区“考试院”的困境与出路 |
一、“考试权”备受争议的诸种原因 |
(一) “权能分治”的法理界分不够清晰 |
(二) 铨叙职能的叠合问题比较突出 |
(三) 考试权独立的生存空间备受挤压 |
二、“修宪界限”论争及其对“考试院”的影响 |
(一) “修宪界限论”的主要观点 |
(二) 台湾地区“修宪”产生的情境变化 |
(三) 台湾地区采行的“修宪边界”立场态度 |
(四) “修宪边界”立场对“考试院”的影响 |
三、台湾地区政党轮替对“考试院”的影响 |
(一) 民进党执政理念对“考试院”的影响 |
(二) 政党轮替催生现代文官制度 |
(三) “考试院”与“行政中立法”的创制 |
四、“考试院”现行运作制度有待补全、调整的若干方面 |
(一) “考试独立”有待规范 |
(二) 训练业务范围有待厘清 |
(三) 考绩职能发挥有待改进 |
(四) 弹性用人政策有待完善 |
第六章 台湾地区“考试院”的资鉴 |
一、在创新社会治理方面的资鉴意义 |
(一) 打破社会阶层固化,激发社会活力 |
(二) 整合统一培训资源,提升治理能力 |
(三) 加强政绩督考课责,提升政府效率 |
二、在深化考试文化建设方面的资鉴意义 |
(一) 创新考试文化思想 |
(二) 丰富考试内容方法 |
(三) 完善考试监督机制 |
(四) 营造理性文化环境 |
三、在提升国家公务员专业化建设水平方面的资鉴意义 |
(一) 进一步细化完善公务员职位分类体系 |
(二) 推进分类考试,完善公务员分级考试制度 |
(三) 健全考试法规体系,提升公务员管理法治化水平 |
(四) 增强公务员考试资源的“效益理念” |
四、在深化政治体制改革方面的资鉴意义 |
(一) 建立国家公职人员任职资格考试 |
(二) 优化选贤任能机制 |
(三) 提升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活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6)《孟子》教本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逻辑起点 |
二、文献综述 |
三、概念界定 |
四、研究方法 |
第一章 从教学语录到私家教材 |
第一节 作为教学语录的《孟子》 |
一、师与弟子的结集 |
二、语言形式的教育性 |
三、以伦理为本位的知识传授 |
第二节 《孟子》成为私家教材 |
一、《孟子》与早期儒家的学习需求 |
二、弟子后学与《孟子》的传授 |
第二章 从私家教材到辅经课程 |
第一节 辅经课程的形成:两汉时期的《孟子》 |
一、“五经”体系的建立与《孟子》成为辅经课程 |
二、对字词章句的解释:《孟子》注本教材的出现 |
三、引以明事:两汉士人对《孟子》的传授 |
第二节 辅经课程的延续:隋唐时期的《孟子》 |
一、“九经”课程的形成与《孟子》入经的尝试 |
二、为文字注音:《孟子》音义教材的出现 |
三、引以明志:隋唐士人对《孟子》的传授 |
第三章 从辅经课程到专经课程 |
第一节 专经课程的形成:两宋时期的《孟子》 |
一、从辅经课程到兼经课程:《孟子》课程地位的提升 |
二、为“五经”配“四书”:《孟子》成为专经课程 |
三、性理之学的诠释:宋代《孟子》类教材的勃兴 |
四、引以明理:宋代士人对《孟子》的传授 |
第二节 专经课程的认同:辽金元时期的《孟子》 |
一、译经与设科:对《孟子》专经课程的认同 |
二、以朱注为参照:辽金元时期的《孟子》类教材 |
第四章 走向鼎盛的专经课程 |
第一节 专经课程的强化:明代的《孟子》 |
一、《四书五经大全》的颁布与专经课程体系的强化 |
二、上承朱注,下效大全:明代的《孟子》类教材 |
三、理学流变与心学热络:明代士人对《孟子》的传授 |
第二节 专经课程的巩固:清代的《孟子》 |
一、对明代专经课程体系的延续与巩固 |
二、“温故而知新”:清代《孟子》类教材的新发展 |
三、科举导向与实学导向:清代士人对《孟子》的传授 |
第五章 从专经课程到学科教材 |
第一节 专经课程的衰落:晚清时期的《孟子》 |
一、《孟子》与“被”分科的经学课程 |
二、以经典文本为教材:晚清学校教育中的《孟子》 |
第二节 融入学科教材:民国时期的《孟子》 |
一、废“经科”与立“学科”:《孟子》的转型与归宿 |
二、以课程为标准:民国学科教材中的《孟子》选文 |
结语 |
一、《孟子》在“自然选择”的过程中成为经典 |
二、《孟子》在“自觉构建”的课程体系中凸显价值 |
三、《孟子》在“陈编新解”中实现教材的自我更新 |
四、从伦理本位到知识本位:《孟子》教育角色的转换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科研成果 |
后记 |
(7)我国失业群体正当利益保护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我国失业群体正当利益保护的研究背景 |
一、失业群体整体情况 |
二、失业群体正当利益保障现状 |
三、失业群体正当利益保护与社会管理的和谐关系 |
第二节 我国失业群体正当利益保护的研究意义 |
一、理论意义 |
二、现实意义 |
第三节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重点、难点及创新点 |
一、研究重点 |
二、研究难点 |
三、研究创新点 |
第二章 失业群体正当利益保护的相关理论概述 |
第一节 失业群体正当利益保护的理论基础 |
一、新制度经济学理论 |
二、社会失业保障理论 |
三、人力资本投资理论 |
四、社会公正理论 |
五、支持联盟框架公共政策变迁理论 |
第二节 失业群体正当利益的研究综述 |
一、失业者正当利益缺失危害研究 |
二、失业群体正当利益保障研究 |
三、特殊失业群体保护研究 |
第三节 失业群体正当利益的理论分析 |
一、失业群体的界定 |
二、失业群体正当利益的内涵 |
三、失业群体正当利益的构成 |
第三章 我国失业群体正当利益保护实证分析 |
第一节 实证过程设计 |
一、研究目的 |
二、研究内容 |
三、研究方法 |
四、数据处理与分析 |
第二节 实证指标选取 |
一、调查指标设计依据 |
二、确定失业群体正当利益评估体系 |
三、失业群体正当利益测量工具开发 |
第三节 实证结果分析 |
一、样本分布 |
二、失业群体正当利益满意度描述统计 |
三、失业群体正当利益满意度回归分析 |
四、实证结论 |
第四章 我国失业群体正当利益保护缺失分析 |
第一节 失业者正当利益的制度不公 |
一、失业者立法参与机会不公 |
二、失业保护程序不公 |
三、失业保护制度轻重颠倒 |
第二节 失业者再就业市场不完善 |
一、制度性失业严重 |
二、结构性失业突出 |
三、劳动力市场供需失衡 |
第三节 失业群体社会保障的“双低”模式 |
一、最低生活保障囿于物质保障 |
二、失业保险促进就业乏力 |
三、社会救助的“不助”与“低助” |
第四节 失业群体教育与心理支持不足 |
一、正规教育不均等 |
二、再就业培训市场低溢出 |
三、再就业心理支持不足 |
第五节 失业者信息利益不充分 |
一、劳动供求信息不对称 |
二、失业者利益诉求沟通不畅 |
三、社会化信息监督失语 |
第五章 国外失业群体正当利益保护经验 |
第一节 保护失业群体正当利益的立法体系 |
一、发展型失业保障立法 |
二、完善的立法执行体系 |
三、细致严格的立法内容 |
第二节 促进失业群体再就业利益的经济政策 |
一、科学统计与分类失业 |
二、灵活设计劳动力市场政策 |
三、增加劳动力需求吸纳失业者 |
第三节 完善失业群体再就业培训服务 |
一、再就业培训的法治化与社会化 |
二、规范再就业培训运行体系 |
三、以失业者为主导设计培训内容 |
第四节 建立发展型失业保障体系 |
一、实施“就业主导”的失业保险制度 |
二、设计特色化社会救助体系 |
第五节 建设失业群体信息充分环境 |
一、法律规定政府信息公开的责任 |
二、多途径提供失业与就业信息 |
三、失业群体无障碍获取就业等相关信息 |
第六章 我国失业群体正当利益保护的政策建议 |
第一节 失业群体正当利益保护的基本原则与目标 |
一、基本原则 |
二、阶段性目标 |
第二节 失业者正当利益为主体的制度设计基础 |
一、保证失业者参与立法机会均等 |
二、公开失业保护程序 |
三、建立“再就业导向型”失业保护制度 |
第三节 改善失业者充分就业的市场环境 |
一、落实平等就业权 |
二、提升行业转换能力 |
三、增加劳动力总需求 |
第四节 建构“体面发展型”社会保障网络 |
一、实现“人权式”最低生活保障 |
二、建立发展型失业保险制度 |
三、保障失业者的“应助”权利 |
第五节 培养失业群体再就业能力 |
一、打通正规教育与职业教育 |
二、开展就业导向型的劳动培训 |
三、实施过程化再就业心理支持服务 |
第六节 保障就业市场信息充分与透明 |
一、增强就业市场信息的透明度 |
二、建立社会主体间平等对话机制 |
三、构建社会多重信息监督机制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1 失业群体正当利益保护调查(节选) |
附录2 失业群体正当利益保护满意度调查(节选) |
附录3 社会成员对失业群体正当利益期望调查(节选) |
后记 |
在学期间学术成果情况 |
(8)何种差等是可辩护的? ——以亲亲、尊尊和贤贤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前言 |
1.1 问题的提出 |
1.2 选题意义 |
1.3 前人研究以及文献综述 |
1.4 研究方法以及创新点 |
第2章 差等与平等 |
2.1 差等和平等的词源学分析和纯形式含义 |
2.2 差等的内涵与外延 |
2.2.1 差等的内涵 |
2.2.2 差等的外延和差等现象的普遍存在 |
2.2.3 平等的内涵和外延 |
2.3 差等概念之规范性内容和辩护之可能性 |
2.3.1 差等之规范性内容 |
2.3.2 有辩护的差等——狭义上的差等 |
2.3.3 差等并非都是好的 |
2.3.4 如何避免差等辩护转成辩护那些坏的差等? |
2.4 矫枉过正的平等观 |
2.4.1 平等的规范性 |
2.4.2 流行平等观的宰制力 |
2.4.3 平等主义共识 |
2.5 简单平等 |
2.5.1 普遍主义和特殊主义下的平等 |
2.5.2 简单平等 |
2.5.3 简单平等之理论成因 |
2.6 本章小结 |
第3章 平等主义的错误 |
3.1 平等观念的基本内容 |
3.2 平等主义平等观的排它性 |
3.3 罗尔斯《正义论》中的平等观 |
3.4 罗尔斯的两个论证以及对其的评价 |
3.4.1 直觉论证 |
3.4.2 社会契约论证 |
3.4.3 小结 |
3.5 本章小结 |
第4章 平等理想的局限 |
4.1 多元主义的平等观 |
4.2 特殊主义平等观的排它性 |
4.3 沃尔泽的平等观 |
4.3.1 为什么是平等? |
4.3.2 沃尔泽的平等有没有排它性呢? |
4.4 自由平等前提下的“复合平等”社会 |
4.4.1 多元主义的“复合平等” |
4.4.2 “复合平等”社会的自由平等前提 |
4.4.3 “复合平等”社会面临的困难 |
4.5“复合平等”的另一种解读 |
4.5.1 对“复合平等”社会基于亲亲尊尊的儒家批评 |
4.5.2 儒家式的“复合差等”社会 |
4.5.3 困难再检验 |
4.6 本章小结 |
第5章 差等之辩护 |
5.1 从平等转向差等 |
5.1.1 中间辩护策略 |
5.1.2 再思辩护立场 |
5.1.3 亲亲尊尊和贤贤 |
5.2 亲亲之辩护 |
5.2.1 人性平等的再检验 |
5.2.2 道德不平等? |
5.2.3 长幼之差的三个论证 |
5.2.4 小结 |
5.3 贤贤之说明和辩护 |
5.3.1 贤能之重要意义 |
5.3.2 贤能是一种差等 |
5.3.3 贤贤之辩护 |
5.3.4 小结 |
5.4 尊尊的辩护 |
5.4.1 人类社会的一个基本矛盾 |
5.4.2 增加供给 |
5.4.3 抑制争夺:尊尊之辩护 |
5.4.4 小结 |
5.5 本章小结 |
第6章 复合差等 |
6.1 引入现代平等 |
6.1.1 平等引入之目的 |
6.1.2 引入平等之影响 |
6.1.3 平等之价值 |
6.2 科举制之理想规范 |
6.2.1 科举制之理想 |
6.2.2 容纳平等 |
6.2.3 贤能不确定性难题的社会“分科”解决办法 |
6.3 “复合差等”社会理想 |
6.3.1 亲亲之复合差等社会 |
6.3.2 尊尊之“复合差等”社会 |
6.3.3 贤贤之复合差等社会 |
6.4 对“复合差等”社会理想的几个反驳和回应 |
6.4.1 关于专制的反驳和回应 |
6.4.2 公共性的反驳和回应 |
6.4.3 忽视弱势群体的反驳和回应 |
6.5 普遍性问题 |
6.5.1 亲亲、尊尊、贤贤的规范普遍性 |
6.5.2 复合差等社会的普遍性问题 |
6.6 本章小结:差等容纳平等 |
第7章 结语 |
7.1 问题、答案以及论证 |
7.2 平等的执拗和局限 |
7.3 儒家的社会理想和普世宣言 |
7.4 “复合差等”的社会理想 |
参考文献 |
致谢 |
个人简历、在学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9)整体性治理视角下的县级政府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及意义 |
(一) 选题缘起 |
(二) 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状况检视及评价 |
(一) 国外研究的总体态势 |
(二) 国内研究的基本状况 |
(三) 简要的评价 |
三、若干重要概念的厘定及缕析 |
(一) 县级政府 |
(二) 社会管理 |
(三) 社会管理体制 |
四、本项研究的总体思路及主要方法 |
(一) 总体思路 |
(二) 主要方法 |
五、本文的逻辑结构及创新意图 |
(一) 逻辑结构 |
(二) 创新意图 |
第一章 本项研究的理论工具:整体性治理理论阐释 |
一、整体性治理理论的产生背景 |
(一) 新公共管理运动举步维艰 |
(二) 社会风险和矛盾的加剧 |
(三) 网络信息时代的来临 |
(四) “协同型政府”在各国的实践 |
二、整体性治理理论要义 |
(一) 整体性治理针对的主要问题 |
(二) 整体性治理的内在逻辑 |
(三) 整体性治理的实现策略 |
三、整体性治理与县级政府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研究的契合性 |
(一) 整体性治理对解释县级政府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适用性 |
(二) 整体性治理对分析我国县级政府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的有效性 |
第二章 我国县级政府社会管理体制的历史演进及碎片化审视 |
一、县级政府社会管理体制的历史演进 |
(一) 县级政府社会管理体制变迁的历程 |
(二) 县级政府社会管理体制变迁的基本走向 |
二、县级政府社会管理体制的“碎片化”运行表征 |
(一) 职能碎片化:县级政府社会管理的定位不明 |
(二) 权责碎片化:事权财权不统一和部门职责交叉 |
(三) 协作碎片化:“政府—社会”合作治理失灵 |
(四) 公共政策碎片化:政策系统各要素整合性不强 |
(五) 资源配置碎片化:社会管理中的“歧视性”政策 |
三、县级政府社会管理体制“碎片化”运行的不良后果 |
(一) 县级政府社会管理回应民众合理诉求的延滞 |
(二) 县级政府社会矛盾“减压阀”的作用减弱 |
(三) 县级政府社会管理运行效率低下 |
(四) “各自为政”造成社会资源浪费 |
(五) “问题叠加”带来社会管理创新上的“畏难情绪” |
第三章 我国县级政府社会管理体制“碎片化”运行的生成机理 |
一、环境因素:社会转型带来“棘手性”问题 |
(一) 社会需求多样化的压力 |
(二) 社会矛盾的大量涌现 |
(三) 社会共同体意识淡薄 |
(四) 信息网络的巨大冲击 |
二、认知因素:社会管理理念缺乏适应性 |
(一) 社会管理缺乏整体思考 |
(二) 公平公正法制精神欠缺 |
(三) 主动改革创新意识不足 |
三、体制因素:社会管理体制带来“意外”结果 |
(一) 等级控制的行政体制诱发碎片化 |
(二) 分税制的财政体制推动碎片化 |
(三) 城乡二元的户籍管理制度加剧碎片化 |
四、行为因素:政府自利导致“失灵”结果 |
(一) “逐利”行为与社会管理碎片化 |
(二) “避责”行为与社会管理碎片化 |
第四章 国外地方政府社会管理的实践经验及启示 |
一、国外地方政府社会管理的实践经验 |
(一) 英国地方政府社会管理的实践经验 |
(二) 美国地方政府社会管理的实践经验 |
(三) 日本地方政府社会管理的实践经验 |
(四) 新加坡基层社会管理的实践经验 |
二、国外地方政府社会管理实践经验对我国的启示 |
(一) 树立现代化的社会管理理念 |
(二) 转变县级政府社会管理职能 |
(三) 实现社会管理主体的多元化 |
第五章 我国县级政府社会管理体制整体性创新策略探究 |
一、创新县级政府社会管理体制的科学理念 |
(一) 以公平正义为宏观旨趣 |
(二) 以协作整合为微观导引 |
二、创新县级政府社会管理体制的主要着力点 |
(一) 转变政府职能,大力推进服务型政府建设 |
(二) 再造组织结构,创建整合型社会管理机构体系 |
(三) 推动协同治理,建立多中心社会治理格局 |
(四) 改善决策机制,提高公共政策质量和水平 |
(五) 改革财政体制,增强县级政府财政能力 |
(六) 改革户籍制度,破除城乡二元管理体制 |
(七) 改进绩效评估,引导干部转变工作作风 |
(八) 引入新的治理工具,提升政府社会管理效能 |
尾论:本项研究的总结与展望 |
一、本项研究的主要结论 |
二、本项研究的不足之处 |
三、本项研究的未来展望 |
主要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开展的研究活动 |
一、发表的学术论文及调研报告 |
二、参与的科研项目情况 |
致谢 |
(10)公选考试制度与科举制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1.1 选题的背景及依据 |
1.2 选题的意义 |
1.2.1 理论意义 |
1.2.2 现实意义 |
1.3 论文的研究思路方法及创新 |
1.4 研究综述 |
1.4.1 科举制的研究综述 |
1.4.2 中国公选考试制度的研究综述 |
1.4.3 科举制与中国公选考试制度比较的研究综述 |
第二章 科举制与公选考试制度的概述 |
2.1 科举制概述 |
2.1.1 科举制的起源 |
2.1.2 科举制的发展 |
2.1.3 科举制的灭亡 |
2.2 公选考试制度概述 |
2.2.1 公选考试制度的起源 |
2.2.2 公选考试制度的发展 |
第三章 科举制与公选考试制度的比较 |
3.1 科举制与公选考试制度的可比性分析 |
3.2 内在因素比较 |
3.2.1 科举制的内在因素 |
3.2.2 公选考试制度的内在因素 |
3.3 外部表征比较 |
3.3.1 科举制的外部表征 |
3.3.2 公选考试制度的外部表征 |
3.4 制度评价比较 |
3.4.1 科举制的评价 |
3.4.2 公选考试制度的评价 |
第四章 公选考试制度借鉴科举制的启示 |
4.1 理论思路的启示 |
4.1.1 关于制度改革思路 |
4.1.2 关于制度评价思路 |
4.2 实际操作的启示 |
4.2.1 开发考试题型 |
4.2.2 健全规章制度 |
4.2.3 因地制宜开展考试 |
4.2.4 创新选拔体制 |
4.2.5 加强公选监督 |
4.2.6 降低公选成本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 |
致谢 |
四、步云选举:“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地位高”(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大学学术精英的流动[D]. 郭书剑. 南京师范大学, 2020(03)
- [2]凉山彝族家支与乡村治理研究 ——以凉山州昭觉县洒瓦洛且博村为个案[D]. 毛呷呷. 西南民族大学, 2019(03)
- [3]乡贤治村面临的问题及对策研究 ——以徐州市贾汪区耿集乡贤工作室为例[D]. 冯余桥. 中国矿业大学, 2017(03)
- [4]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财富伦理建设研究[D]. 张志兵. 湖南科技大学, 2017(12)
- [5]台湾地区“考试院”研究[D]. 王传敏. 南京师范大学, 2017(01)
- [6]《孟子》教本研究[D]. 屈博. 华东师范大学, 2016(08)
- [7]我国失业群体正当利益保护研究[D]. 赵海霞. 东北师范大学, 2016(04)
- [8]何种差等是可辩护的? ——以亲亲、尊尊和贤贤为例[D]. 曹成双. 清华大学, 2015(08)
- [9]整体性治理视角下的县级政府社会管理体制创新研究[D]. 刘毅. 华中师范大学, 2014(04)
- [10]公选考试制度与科举制比较研究[D]. 王旖冰. 西北大学, 2014(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