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西部电力投资正在失去理智(论文文献综述)
徐向[1](2015)在《中国电力上市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近些年来,特别是从安然(Enron)及世界通讯(World Com)等大型企业爆发财务危机之后,理论和实务界对现代企业如何改善公司治理表现出极大的兴趣,“强化公司治理”已被公认为企业对抗危机、实现可持续发展的良方。公司治理作为现代企业制度中最重要的组织架构,它是对公司进行有效监管和控制体系和机制的最顶层设计。股东会治理、董事会治理、监事会治理以及经理层治理,是公司治理理论体系中最核心的部分,近年来已经成为理论与实务界关注的焦点问题。我国的公司治理有着一些独有的特点,而对于电力企业来说特点就更为显着。电力是关系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同时,作为在我国国有企业中占有很大的比例的电力企业,其本身具有国有企业的一般特性。国有企业是我国国民经济的命脉,掌握关系国家安全和国计民生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新世纪以来,电力体制改革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电力企业管理运行之中也暴露出一系列亟待解决的问题。实践中,我国电力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依然存在着一些重要缺陷,主要体现在:“一股独大”情况突出,股权高度集中,处于绝对控制地位的大股东,极其容易形成“利益输送”以及干预上市公司日常决策等行为,使得中小股东的利益得不到保护;董事会构成不合理,董事不够勤勉尽责;监事会监督作用发挥不够,监事会形同虚设情况比较普遍等。我国电力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先天性缺陷和后天改革不足,严重阻碍了我国电力市场的发展。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垄断行业中仍由国有资本继续进行控股经营的,要进行以政企分离、政资分开和特许经营等为主要内容的改革。2015年3月15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布《关于进一步深化电力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提出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是一项紧迫的任务,事关我国能源安全和经济社会发展全局。该意见同时提出,电力体制改革的目标是通过改革,建立健全电力行业政企分离、公平竞争和价格合理以及有效监督的市场体制,努力降低电力成本、理顺价格形成机制,逐步打破垄断、有序放开竞争性业务,实现供应多元化,调整产业结构,提升技术水平、控制能源消费总量,提高能源利用效率、提高安全可靠性,促进公平竞争、促进节能环保。《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2014年工作要点》、《国务院转批发展改革委关于2014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任务意见的通知》对深化电力体制改革提出了新使命、新要求。社会各界对加快电力体制改革的呼声也越来越高,推进改革的社会诉求和共识都在增加,具备了宽松的外部环境和扎实的工作基础。本文认为,电力体制改革的发展趋势不可逆转,而建立完备的法人治理结构,是重启和有效推进电力体制改革的重要突破口;实质推进混合所有制,优化电力上市公司股权结构;推动电力上市公司董事会规范化运行;明确我国电力上市公司监事会角色定位;通过管理层持股,为电力人力和技术资本提供有效的产权制度安排。本论文从公司治理一般理论内涵入手,对公司治理的相关理论基础进行了梳理。运用回归分析模型、数据包络分析模型,结合国内外公司治理的相关文献,从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等四大维度,对我国电力上市公司的治理现状进行了理论和实证分析。在此基础上,提出了改善我国电力上市公司治理结构的对策建议。本文研究的具体逻辑路线是:根据中国电力企业所面临的形势以及电力企业目前所存在的一系列问题,指出电力企业股份制改造后的法人治理问题不容忽视,从而提出法人治理结构的概念。提出问题后,本文在第二章、第三章对法人治理结构的理论基础支撑、国际主要国家电力企业概况及我国电力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历史演进、我国电力企业面临的环境和挑战等基础性问题做了分析,运用金融经济数据库,以我国电力上市公司的治理数据为基础分别对法人治理结构的四个客体即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有关理论和实践进行研究。每一章的研究我国电力企业面临的环境和挑战金融经济数据库,以我国电力上市公司的治理数据为基础分别对法人治理结构的四个客体即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经理层的有关理论和实践进行研究。每一章的研究都遵循一个基本思路:即先将有关基本理论问题阐释清楚,然后找出我国电力企业在法人治理结构方面所存在的问题;接着对国内外的研究情况进行综述;最后再用数据包络分析和回归分析的定量方法,利用电力上市公司的相关数据进行实证分析,通过理论假设、选择变量、模型建立、参数估计、假设检验等步骤,尽量得出具体的、量化的、可操作性的措施建议。通过第8章的外部治理研究,使得整个博士论文构成一个逻辑完整的综合治理逻辑框架整体。在论文的最后一章即第九章,从国资委、发改委和财政部层面,提出了尽快推动电力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以此作为电力体制改革重启的突破口等相关对策建议。在前人研究成果的基础上,本文通过结合我国电力企业的实际情况尤其是电力上市公司的样本数据进行深入考察,通过深入电网企业、发电企业、国家能源局等单位调查研究,拟在以下两个方面取得一些研究创新:(1)在理论上,系统构建电力企业法人“综合治理及共同治理”新框架。从法人治理结构进行研究的理论创新看,本文从电力企业内部治理入手,基于综合治理的整体视角,沿着从内部到外部治理的研究逻辑,对电力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所有组成部分进行系统分析和实证研究,克服其他以往研究零敲碎打、见线不见面的研究缺陷,对于构建、丰富和完善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的理论体系、尤其是对电力这样一个特殊行业的法人治理理论进行有益尝试。从推进我国电力改革实践看,本文从实践调研到实证分析,能够为国资委、发改委、财政部层面尽快重启和实质推动电力企业改革提供许多量化的、可执行的决策支持。本文尽量选择从一些可以量化的角度去考察电力上市公司法人治理结构的现状、问题、最优化区间等,克服了以往研究过分强调形式的构建、忽视了实践操作等重大缺陷。更为重要的是,本文通过理论和实证研究,提出通过国资委视角规范“三会四权”设置、尽快落实混合所有制改革、推动电力企业产权多元化进程、完善电力企业激励约束机制、以法人治理机制为突破口重启电力体制改革等对策建议,能够为国资委、财政部、发改委、能源局等部门共同重启和推动我国已经“僵死”的电力体制改革,提供政策参考。(2)在研究方法创新上,本文创新性地提出和运用"DEA-OSL两阶段模型”,探索出一套研究电力企业法人治理水平的可量化、可操作的方法。本文对电力上市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关联方交易、电力企业低效投资与无效投资现象、监事会成员专业背景要求、外部监事最优占比、经理层股权激励优化等具体问题的进行深入研究和定量研究并得出结论。这些结论不仅有可能为我国已经上市的电力企业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法人治理结构提供参考依据,也为那些正在进行股份制改造和正在谋求上市的电力企业提供决策依据。具体而言,本文第四~七章分别对我国电力上市公司股权结构、董事会结构、监事会结构和经理层进行实证分析,试图探索这些公司治理维度与电力企业的绩效之间的关系。对于股东会和董事会来说,结合电力企业的特点,我们首先需要找出股东会的决策是否客观、合理且有效,我们运用DEA模型测算样本企业的投资效率,可以找出电力上市公司是否存在投资冗余,是否存在无效投资和低效投资。如果电力企业确实存在无效投资或者低效投资,接下来我们运用OSL模型找出造成其无效投资和低效投资的原因;对于监事会和经理层来说,我们首先需要运用DEA模型测算样本企业的经营效率,分析电力上市公司是否存在经营效率低下的现象。在上述基础之上,运用OSL模型找出导致电力企业经营效率低下的具体影响因素。
张露[2](2015)在《基于语料库的基本动词名词形容词搭配提取计量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对外汉语教学实践的不断深入,词汇的教学越来越受到人们的重视,甚至被视为教学的中心,动词、名词和形容词是词汇系统中非常重要的三个部分。基于这种情况,本文以前人研究为基础,从基本动词、基本名词和基本形容词词表中按基本序的高低截取了单双音节动词、名词和形容词各前50个,对其搭配进行语料库的提取与分析。本文首先从《人民日报》、《读者》、《青年文摘》及《小说月报》等报纸和杂志2002至2011年语料建构成的超大规模真实文本中,使用Ant Conc软件进行搭配的机器提取。而后综合搭配词的频数、MI值和T值,并结合语言学知识,对提取结果进行人工的筛选,圈定作为研究对象的各基本动词、名词和形容词的常见搭配。接下来,我们根据常见搭配词出现在节点词左边与右边的频次,结合语义特征,参照原始语料,对提取结果进行分析,建立类联接,概括这些基本动词、名词、形容词的常规语法功能。最后,本文从搭配的角度对留学生在使用汉语时发生的偏误进行分析,将搭配上的偏误分为三类:语法搭配上的偏误、语义搭配上的偏误和语音搭配上的偏误,并以双音节动词“喜欢”的教学为例,将词语搭配提取计量研究与对外汉语词汇教学联系起来,真正将词语搭配的教学落到实处。本文在大数据计量分析的基础上观察这些最基本的单、双音节动词、名词、形容词的语法功能,克服了以往相关研究大多依靠个人语感或有限语料所带来的主观限制性强的弊端。客观、全面的实证研究不仅为第二语言教学中的教和学提供了本文所研究词项的搭配特征和语义特征,为学习者提供了直观、科学的语言搭配板块,还为词典的编纂、对外汉语教材编写中的词汇处理及例句选用等问题提供了一种科学的思路。
骆进仁[3](2012)在《调水工程相关者利益平衡机制的构建基础研究 ——以“引洮工程”为例》文中研究指明水是生命之源、生产之要、生态之基,是一切资源的物质基础。一些贫水国家和地区通过跨流域或跨区域调水来解决人们缺水的问题,但如何处理与调水工程相关的利益关系始终是一个难解的课题。以会宁为代表的陇中黄土丘陵沟壑区,人均水资源仅130m3,不足全国人均水平的6%,极度缺水导致区域可持续发展面临严峻的挑战。洮河位于黄河上游,是一条年均径流量为49.2亿m3、约占黄河干流兰州以上天然来水量17%的重要支流。引洮工程是洮河干流最大的调水工程,一期工程2006年开工建设,计划2012年年底建成。工程以九甸峡水利枢纽为龙头,通过枢纽抬高水位后自流引水至陇中黄土丘陵干旱区的安定区、陇西县、渭源县、临洮县、榆中县和会宁等6个国家扶贫重点县,旨在解决130多万人生活、区内工业、种植业、养殖业及生态用水。本文以引洮工程为例,从可能引发的公共性问题中抽离出最主要的利益关系,探讨利益平衡机制的主要方面、数量依据和保障条件等基础问题。重点研究水权配置、水源区利益补偿、水资源供应链利益共享和排污权配置4个关键命题。论文对有关人性作了假定,在界定了公共性、治理机制和利益相关者3个基本概念之后,系统综述了公共性成长理论和治理理论。在公共性成长理论和治理理论的指导下,对调水工程引发的相关者利益关系,运用治理观讨论基于利益平衡的机制设计基础是本文的出发点。具体命题的设计遵循始于取水、终于污水的自然过程。通过详解案例的方法,论文主要包括6部分内容:第一部分:系统剖析了水资源的自然属性、经济属性和社会属性,归纳出引洮工程水资源系统的6大特性。水资源属性是分析利益平衡关系的基础。第二部分:水权解释。提出水权应包括配置权、使用权、经营权和处置权4项权能,指出水权分类标志交叉使用造成了水权内涵的混乱,并提出世界各国水权呈现集中的趋势,归纳了引洮工程水权的诸多特性。据此,认为引洮工程水权配置应坚持“公平为先,兼顾效率与持续”的总原则,具体采用定额指标法、AHP法和熵值法向受水区配置了水权量。由于引洮工程具有突出的公益性,应选择AHP法下的配置方案作为实施方案。第三部分:对水源区的生态补偿。国内关于生态补偿的研究成果较多,但跨流域或跨区域调水工程引起的生态补偿研究尚不多见。本文辨析了区域利益补偿关系,评价了有关补偿计量方法,决定采用费用累加法和机会成本法相结合的方法计算补偿金额。用两种方法计算的补偿量极其接近,但补偿的结构比例有所不同。相比之下,采用基于回归分析的机会成本法计算的结果较理想。第四部分:纵向的水资源供应链利益平衡。基于用水者承受力的水价体系联动调整分析是本文的一个特色,九甸峡水电站、引洮供水公司、水厂、农民用水者协会及各类用水户,构成了特色鲜明的准三级水资源供应链。本文选择“完全成本+用户承受力+政府补贴”定价模式。在大量实地调查的基础上,计算了农业灌溉、养殖、工业、农村居民生活和城镇居民生活用水的可承受水价范围:在对受水区典型水厂、张掖典型灌区农民用水者协会调查的基础上,推算了配水环节理论水价;根据引洮一期工程投资数据计算了引洮供水公司各用途成本水价和利润加成水价。第五部分:排污权解释。提出广义和狭义的排污权概念,剖析了引洮工程排污权的特点。分析认为引洮工程排污权初始配置应确立“持续优先,兼顾效率与公平”的原则并选择综合指标配置模式,采用AHP法和熵值法对黄河甘肃境内环境容量COD和氨氮在相关县域配置的基础上,考虑调水增量带来的污染物数量,受水区污水治理面临的任务相当艰巨。第六部分:相关者利益平衡的保障条件。这部分内容的研究工作是在利益平衡关系分析及其定量研究的基础上进行的,同样沿着水源至末端用水者的路径展开。这些条件自然融合了政府、市场、企业和社会在平衡利益时的具体作为,与本文4个主要命题前后呼应。内容包括洮河水资源、水源区补偿、有关资源的市场交易、涉水企业投资效率、水资源供应链管理、农业和工业用水效率7个方面的对策和设想。
赵晓娜[4](2012)在《中国低碳社会构建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人类两百多年的工业文明创造了巨大的物质财富,极大地提升了人类的生活质量。但是工业文明的迅速发展是建筑在严重依赖化石能源基础之上的,因此,人类在创造巨大生产力的同时,也排放了巨量以二氧化碳为主的温室气体,使温室气体的排放速度超出了大气生态系统的自净速度,从而破坏了地球的碳循环与碳平衡,进而导致了气候暖化、气象灾害频繁、环境污染、生态失衡等诸多负值效应。因此,构建低碳社会、发展低碳经济就成为了维系人类可持续生存与发展的必然选择。当前,中国正处于工业化和城市化大规模、高速并进发展时期,而资源禀赋、人口状况、技术水平、经济基础和产业结构决定了中国的化石能源使用和碳排放不可避免地要经历一个高速增长的历史阶段。如何实现中国经济的低碳化转型,构建中国特色的低碳社会则是我们必须要面临的重大选择。而中国关于低碳社会构建的思想在过去很长一段时间内没有得到足够的重视,学术界的研究成果较少,缺乏成熟的理论体系。这正是本文选题的因由,也是本文展开研究的时代背景与学术背景。本文的结构共分为五大部分:第一部分,绪论。概述了低碳社会提出的时代背景及研究的意义,梳理了国内外学者关于低碳社会的研究成果,指出了本文研究的基本思路和理论框架。第二部分,中国低碳社会的概念界定及相关理论。本部分以低碳社会构建的相关概念,即对低碳、低碳社会的概念进行界定为切入点,阐析了中国低碳社会构建的四大理论基础。第一,马克思恩格斯的生态文化观理论:主要包括以人与自然是互嵌整体的唯物辩证自然观、给予自然界以人文关怀的生态伦理观、人与自然价值和谐的价值文化观。第二,中国特色的和谐生态理论:主要包括可持续发展观与科学发展观。第三,中国传统文化的天人合一整体理论:主要包括人与自然的有机系统整体理论、和谐生态整体理论与保护自然、维护自然界的和谐理论。第四,西方文化的道德性与生态性相统一理论:主要包括生态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与非人类中心主义理论。第三部分,集中阐述并分析了中国低碳社会构建的成果、困境与困境根源三个方面的基本现状。第一,从低碳工业、低碳农业、低碳文化与低碳生活方式四个方面归纳了中国低碳社会构建的阶段性成果。第二,透析了中国低碳社会构建过程中存在的五大困境:工业化城镇化强势并进与低碳发展的非协同性困境;碳锁定效应与解锁无力的矛盾性困境;消费主义思潮的盛行与低碳生活方式的背离困境;低碳融资需求与低碳投资意愿的冲突困境;国际共同利益诉求与国家特殊利益诉求的差异困境。第三,发掘了导致中国低碳社会构建困境产生的四大根源:中国现代化建设的特殊性制约;能源结构的非合理性制约;价值文化的物化性制约;传统制度的非公正性制约。第四部分,总结概述了国际社会低碳社会构建的经验与启示。第一,总结了国际非政府组织关于低碳社会构建理论研究的成果。第二,概述了国际社会,即欧盟、美国、日本、印度、巴西、韩国等国家低碳社会构建的经验。第三,论述了国际社会低碳社会构建的中国启示,即以政府为主导施行长期稳定的政策支持;加强环境教育以培养公众低碳参与意识;施行环境经济政策以促进低碳经济发展;加大低碳技术研发投入以调整产业结构。第五部分,中国低碳社会构建的优势与路径,这是本论文的核心章节。第一,总结了中国低碳社会构建的三大优势:理论优势、体制优势与成本优势。第二阐述了中国低碳社会构建的三大理念与六大原则。即碳中和理念、代内公平与代际公平相统一理念、协同理念;可持续发展原则、目标可行性原则、资源定位原则、成本收益平衡原则、预警原则、公众参与原则。第三,阐述了低碳社会构建评估量的规定性体系的设计原则、基本框架和具体要素指标描述三部分内容。第四,重点论述了中国低碳社会构建的社会层级综合模式,即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三级整合机制;推广以企业为轴心的生态工业园区;建设以公众参与为依托的低碳社区。
王顺[5](2011)在《促进新能源电力产业投资的理论应用和政策导向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能源作为保障人类生存发展的关键要素之一,是国民经济发展的重要战略物资,其安全性、环保性和可持续性已成为包括中国在内的世界各国的重要战略考量。伴随经济持续30年的高速发展,中国已成为世界能源生产和消费大国,能源需求持续增长。与此同时,由于能源消费总量的激增和以煤炭、石油等化石能源为主的能源消费结构,导致了严重的生态破坏和大气污染,我国的二氧化硫和二氧化碳排放量已居于世界第一和第二位。电力行业是碳排放最多的行业,其碳排放量在总量中占比超过40%。电力行业的碳排放居高不下的主要原因是电力需求的不断增长以及以燃煤发电为主的发电结构双重作用的结果。因此,如何在增加电力供应总量的同时,开拓电源供应渠道、优化电力能源结构、建立环境友好型电力体系,从而保障电力的安全、绿色供应,促进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是中国当前面临的重大战略任务和挑战。20世纪70年代以来,国际社会不断探索开发利用新能源以作为传统化石能源的补充和替代。新能源是指核能和可再生能源的总称,新能源电力则指核能和可再生能源在发电领域的应用。据世界经济论坛发布的《Green Investing 2010》的数据显示,2009年全球在新能源电力领域的投资达到1450亿美元(不含核能),新能源的利用以每年超过20%的速度增长,在欧盟、日本等新能源发展的领先地区和国家,新能源向着产业化、集群化方向发展的态势日益显现。据国际能源署预测,到2020年新能源消费将占全球能源消费总量的30%。中国作为能源消耗大国、能源对外依存大国和碳排放大国,发展新能源刻不容缓,作为新能源发展的主要应用领域的新能源电力产业发展则首当其冲。2006年1月1日,中国正式实施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可再生能源法》,为新能源电力产业化发展提供了政策和法律支持。当前,中国正在规划出台《十二五能源发展规划》和《中国新兴能源产业发展规划》,新能源电力产业发展不仅是能源产业自身的升级、改造和技术创新,势必对中国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产业优化升级和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有重要意义。有理由相信,未来二十到三十年将是中国新能源电力产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投资是新创造价值中的一部分资本化,是扩大再生产的最主要途径,它是由投资融资、投资决策、投资管理等几个阶段组成的依次衔接的连续的资本形成过程,投资是产业形成壮大的重要助推器和不可或缺的因素,而且投资是技术进步和结构性变革的动力。能源电力产业是资本密集型产业,投资是促进产业发展的重要力量。通过对国际新能源发展的一些先进国家的考察,系统、科学的投资促进政策对于产业的发展至关重要,决定了产业发展的速度与效益。目前国内对于新能源电力产业投资的理论探索和实证分析还处在初级阶段,本文作者力图通过对新能源电力产业投资涉及的微观经济学、产业经济学、投资学、制度经济学、公共经济学等主要理论的分析、归纳和总结,力图找到指导新能源电力产业投资的理论集合,并结合国际先进经验和做法,在剖析中国当前新能源电力产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和问题的基础上,提出促进产业投资的政策导向建议。本文从新能源属性分析入手,揭示其同时具有私人产品与公共产品的性质,因此推导出新能源具有混合产品属性。混合产品的生产和提供不能单纯依靠市场配置资源,政府干预和介入并与市场形成良性互补和互动成为新能源投资体系的重要特征,政府和私人部门要通过产权和行动边界的划分形成良性的伙伴关系,从而实现优势互补,推动产业的发展。同时,新能源对于二氧化碳等污染物质的减排效应也使其具有正外部性,解决正外部性带来的供给不足正是新能源投资的难点和关键所在。在理论方面,作者着重强调了中观投资对于找到新能源电力产业投资特征的重要性,强调要注意宏观政策传导的同时更加关注微观主体的运行,宏、微观的有机结合才能形成一个良好的产业投资环境。另外,产业生命周期理论、技术与资本共生理论等对于新能源电力产业投资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需要结合新能源电力产业的特征予以应用和实践。本文通过较为深入的理论研究和大量的实证和数据分析,提出了促进新能源电力产业投资的理论集合,总结了促进新能源电力投资中约束政府行为的若干经济规律,该理论集合即是指导新能源投资主体的行动规律,最后,在理论集合的应用和指导下提出了相关政策导向建议。论文从产业经济学、微观经济学、公共经济学、能源电力科学四个学科的基础理论研究出发,结合新能源的混合产品属性、自然垄断属性、四权分离的产权属性、较大的正外部性属性等四个社会和经济属性,构建指导新能源投资实践的理论集合,进而突出对中观投资理论、公私伙伴关系理论、资本与技术共生理论、产业生命周期理论、外部性内部化等五个理论在新能源电力产业投资中的指导与应用,最终创新性地提出投资促进的政府、私人、产业和技术四个界面的政策导向建议。本文的特色是理论部分的研究比较深入全面,并注意通过理论去考察现状,进而通过现状再检验和完善理论,所提建议的理论基础及应用比较扎实。并且作者阅读了大量国外文献,对新能源投资国际经验的总结也较为全面。作者在文章写作过程中注意从自身工作实践中总结归纳,通过参与一些国际新能源项目的并购和运作,开展相关企业、机构的调研,力求更为贴近产业,贴近前沿,在此基础上所提建议具有一定的现实指导意义。但限于作者的理论水平和实践经验有限,对于一些问题的研究和理解还不够深入透彻,所提观点和建议难免偏颇和局限,敬请学界和业界有识之士批评指正。
刘东刚[6](2011)在《中国能源监管体制改革研究》文中研究表明能源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基础。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规模日益壮大,能源需求呈不断上升态势,能源对外依存度增加,应对气候变化和环境保护的压力加大,政府能源管理的任务也将会越来越重。政府能源管理职能主要分为能源政策职能和能源监管职能两个部分。本文研究主要涉及政府的能源监管职能及其体制改革问题,一共分五章:第一章:能源监管基本问题分析。能源是指能够提供各种形式能量的物质或者物质运动,具有资源属性、商品属性、管网垄断属性、可替代属性、公共属性和政治属性等特点。能源监管是指国家能源监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授予的监管职权和范围,依据法定的程序和标准,对能源行业和市场的参与者(企业或个人)及利害关系人的相关能源活动进行监督和控制的行政活动。能源的特性决定了能源监管是一种社会性监管和经济性监管相结合的监管活动,具有市场有限性、政策性和公共性等特征。从监管必要性来看,能源监管有利于确保国家能源安全、保证能源市场平稳高效运行、节约能源和提高能源效率、优化能源结构、保护环境和应对气候变化等目标的实现;与此相应,能源监管的范围和内容主要是:能源安全监管、能源市场监管、节能和能源效率监管、能源结构监管和能源环境监管。能源监管主要可以分为以下几类:社会性监管和经济性监管;自律性监管和他律性监管;命令控制型监管和激励性监管;原则性监管和规则性监管等。能源监管主要建立在三个理论基础之上:一是市场增进论,它克服了市场失灵论和监管失灵论的缺陷,强调政府和民间部门对市场的协调增进作用,更好地发挥了政府和民间两种力量,共同推动市场的发展;二是普遍服务理论,主要是把基本的能源消费作为一项公用事业来看待,以确保消费者获得公平、普遍、价格合理的基本能源服务,特别是为了确保边远地区、农村地区和弱势群体获得相应的能源服务,能源普遍服务义务已经成为能源服务合同的一般条款;三是可持续发展理论,主要是要求在开发利用能源资源时,既要考虑当代人的需求,也要考虑后代人的需要,要保持能源-经济-环境发展的可持续性,它对能源监管的基本要求是:优化能源结构、提高能源效率、节约能源和加强环境保护等。第二章:我国能源监管体制的现状、问题和改革思路。我国能源监管体制正处在计划经济体制向市场经济体制转轨的时期。能源监管体制主要涉及能源监管机构的设置、能源监管职能的配置和能源组织规范三个问题。从纵向来看,我国能源监管体制经历了从高度集中的政企不分、政监不分的行业计划管理体制向政企分开、市场化改革和专业化监管机构的方向发展,但是行业分散监管的格局仍然没有很大改观。从横向来看,煤炭、电力、核能、石油天然气、节能和能源效率、可再生能源等监管职能的配置混乱,能源监管机构设置分散,既有专业化程度较高的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也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这样的能源行政管理部门。能源监管职能的配置存在职能混淆、分散和定位模糊等缺陷;能源监管机构的设置存在不稳定、分散、缺乏综合性、高效、权威、统一的能源监管机构;能源组织规范建设比较落后,能源立法不能跟上体制改革的需要。因此,改革是我国能源监管体制完善的必由之路。笔者认为,我国能源监管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第一,根据监管独立性的原则,实行政企分开、政监分离,正确理顺能源政策主管部门和能源监管机构之间的关系,实现能源监管机构设置的独立性。第二,按照能源政策职能和能源监管职能分离的原则,顺应放松经济性监管、加强社会性监管的发展趋势,继续巩固扩大能源安全、能源环境、节能和能源效率监管职能,进一步明确能源监管机构的微观监管职能的范围。第三,按照循序渐进的改革思路,考虑改革方案的可操作性,确立三步走的改革战略:第一步保持现有的分行业监管现状,将其他能源监管职能集中到能源行政管理部门;第二步实行分行业独立监管,在加强煤矿安全监察局、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监管独立性的同时,成立核能监管委员会、石油天然气监管委员会、节能和可再生能源监管委员会,分别独立履行各能源行业的监管职能;第三步实行综合性的统一能源监管,将各行业能源监管职能进行合并,设立独立的能源监管委员会,统一行使能源监管职能。按照以上改革基本思路,可以确定我国能源监管体制改革的近期目标、中期目标和远期目标。第三章:能源监管职能配置改革。能源监管职能的配置是能源监管体制改革的核心问题之一。笔者认为,能源监管职能的配置应当遵循职能独立、职能分离、职能效率和职能法定等基本原则,处理好以下几对关系:一是能源监管机构和能源政策部门之间的职能配置关系,主要是要实现能源政策职能和能源监管职能的分离,为了此目标,我国可以采用循序渐进的思路,先实行能源政策职能和能源监管职能相对集中的做法,然后是各行业监管职能分离,最后实现能源监管职能的统一分离。二是能源监管机构和其他监管机构之间的职能配置关系,主要包括与反垄断机构、环境监管机构和安全监管机构之间的职能配置关系,主要应当加强能源市场政策和竞争政策执行的协调与合作,确立环境监管、安全监管优先于能源行业监管的一般原则。三是中央能源监管机构和地方能源监管机构之间的职能配置关系,我国是单一制国家,监管职能应当实行垂直一体化的体制,在确保中央监管机构监管权威的同时,应当考虑地区不平衡和地方特殊情况,赋予地方监管机构一定的能源监管职能,以防出现监管真空和监管不力的情况,并取得地方政府支持。第四章:能源监管机构设置改革。能源监管机构的设置模式主要有三种:日本集中式的能源行政管理部门模式;美国独立的能源监管委员会模式;法国行政管理部门和公务法人相结合的模式。三种模式各有自己的优缺点,从发展趋势来看,独立、自治的能源监管机构模式是大多数发达国家的选择。我国大多数学者的研究结果表明,在我国应该设立专业化的能源监管机构,履行能源市场的微观监管职能;政府的能源行政管理职能和能源监管职能应当分开,即实行政监分离的原则;应当确保能源监管机构独立的法律地位,以便在履行监管职能时具有相应的权威性。笔者认为,我国能源监管机构的设置应当遵循三步走的改革思路:第一步,采取适当集中的一般行政管理部门设置模式。不设置新的能源监管机构,重点是调整能源监管职能和加强能源监管立法,在保持煤矿安全监察局、环境保护部国家核安全局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现有职能的前提下,将其他能源监管职能适当集中到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能源局。因为改革初期需要强有力的政府部门推行能源产业政策和市场化的进行,也有利于改革政策的统一性和稳定性。第二步,采取分行业的专业化能源监管机构设置模式。继续保持煤矿安全监察局和国家电力监管委员会的设置;设置由环境保护部管理的能源环境和核能监管委员会,负责能源环境监管和核能监管;设置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监督管理的石油天然气监管委员会、节能和可再生能源监管委员会。第三步,采用综合性的能源监管机构设置模式。撤销国家能源局,组建能源部或者环境能源部,统一行使能源或者环境行政管理职能,制定国家能源或者环境战略、规划和政策;保留国家能源委员会,作为国务院的议事协调机构,继续负责我国能源重大战略和重要政策的制定和协调;设置能源监管委员会,统一行使我国能源监管职能,能源监管委员会接受能源部或者环境能源部的合法性监督。第五章:能源监管体制改革配套保障。主要包括政策协调机制、利益平衡机制和进行配套立法三个部分。能源监管体制改革过程中,必然涉及各种能源政策的协调问题,比如宏观层面的国家经济政策、能源政策和环境政策的协调问题,能源产业政策和竞争政策的协调以及各行政管理部门和监管机构之间的能源政策协调问题。政策协调可以采取多种形式,如设置议事协调机构或者临时机构,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工作通报和信息交流制度以及联合执法制度等,也可以借鉴国外经验,采取签订合作协议、互派代表、共同制定文件和报告等形式,政策协调机制应当朝形式多样化、合法化和契约化的方向发展。能源监管体制改革的实质是对利害相关方的利益进行再分配,主要应当平衡五种利益关系:社会利益、经济利益和生态利益关系;区域利益关系;代际利益关系;能源行业利益和消费者利益关系;中央和地方利益关系。合理的生态补偿机制、市场化的能源定价机制、能源行业组织和消费者组织的建设是做好利益平衡的一些主要措施。法律是最好的利益平衡器,加强能源监管体制改革的配套立法工作,有助于实现能源监管的规范化和法制化。我国能源监管立法应当充分借鉴欧盟和美国的先进经验,顺应能源立法市场化、生态化、人本化和国际化的趋势,加快能源立法的的进程,及时进行各项能源法律的立、改、废工作,以巩固和保障能源监管体制改革的顺利进行。
何适[7](2011)在《开放型区域经济下开放度分析和合作机制探讨 ——基于云南的分析》文中研究指明在我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的深入实施以及沿边开放水平进一步提升的国内外大环境下,云南迎来了桥头堡建设这样一个千载难逢的历史性机遇。云南将以发展开放型区域经济为突破口,加强与东南亚、南亚地区的合作,推动中国面向西南的桥头堡建设;同时云南走开放型区域经济的发展道路要继续深化国内区际间的合作,扩大对国内区域的开放,从而实现云南区域经济的全面开放。本文旨在通过对云南发展开放型区域经济下开放度状况的分析,对云南2004-2010年的区域开放度进行纵向比较,并与东部沿海发达五省区进行横向比较;分析了云南发展开放型区域经济下与国际间、区际间合作的现状,提出云南走可持续开放型区域经济道路的合作机制创新。本文第1章提出了研究的必要性和意义,并介绍了相关的理论基础,指出走开放型区域经济发展道路是全球经济一体化的必然趋势。第2章介绍了对开放型区域经济内涵如何界定,并对区域发展开放型经济的必要性进行了阐述。第3章通过建立对外开放度指标体系、对内开放度指标体系、旅游开放度指标体系,运用因子分析法建立模型对云南区域开放度进行了测定,并从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对区域开放度进行了分析,得出云南的区域开放度还有进一步提升空间。第4章对云南发展开放型区域经济下合作的定义、必要性、现状进行阐述,并运用博弈论方法对合作的风险进行理论上的分析。第5章论述了可持续开放型区域经济经历的三个阶段以及适度性区域开放才能实现可持续开放型区域经济,并且运用微观经济学理论阐述了如何适度把握区域开放度。第6章尝试提出如何通过国际间合作、区际间合作,区域内部机制创新进一步发展开放型区域经济。最后一部分对全文的总结,强调了开放型区域经济内外联动,在国际和区际两个层面上的同时开放,也强调了政府职能转变在开放型区域经济发展中的重要意义。
王启东[8](2010)在《后《京都议定书》时代中国减排国际义务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由于全球气候异常天灾频传,威胁人类的生存环境,于是联合国在1992年签署《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又在1997年于日本签署《京都议定书》,订立共同但有区别责任的原则,规范发达国家,必须在2008-2012年间,控制温室气体排放量低于1990年的5.2%。该议定书为具有温室气体约束力的国际公约,并于2005年2月6日正式生效,开启进入全球合作抗暖化的实践阶段。随着中国的“增长”、“崛起”和“发展”作为全球化最重要组成部分,中国在全球环境治理中是国际焦点,不仅受到世界各国和国际性非政府组织的关注,而且受到各方的重视和讨论。全球问题必须以宏观面来检视,本文从全球治理出发,以国际关系及国际法的视角考察,从历次主要国际环境会议和多方立场。中国为发展中国家,依议定书的规定有共同的责任,但不承当减量的义务。美国曾以中国没有承当义务为由退出公约,后虽然签下巴里岛路径图,但在哥本哈根会议依然掣肘中国。欧盟也软硬兼施,加上原本和中国同盟的小岛国联盟,因国土即将淹没,面临生存问题,与中国也渐生芥蒂。且中国的环境生态脆弱,近年来天灾不断,面临国内外的压力,必须严肃正视。中国高经济成长带来高污染,污染排放量跃登世界第一。然而国内还有很多人的生活落后,脱离贫穷必须经济发展。在环保与经济成长冲突下,本文检视国际合作及法律规范,国内对环境治理全面检视实践面,以及未来的走向。考察中国目前成就,展望未来以达成可持续发展成为目的。这是工业革命后,人类生活的大革命,势必无可回避。
米本家[9](2010)在《公共投资与区域经济公平研究》文中提出公共投资是公共支出的重要内容,是政府的主要经济职能。保障经济公平是政府存在的合法性依据之一,在公共投资中政府必须追求经济公平。区域经济的发展与公共投资密切相关。在不考虑其他影响因素条件下,国家对一个区域投资越多,该区域经济发展就越快,公众分享到的公共产品越多,福利也越高。为促进经济公平,公共投资应当向欠发达地区倾斜。在国家财力有限的情况下——事实上,财政收入永远赶不上财政支出,公共投资必须提高效率,效率不足,经济公平就会失去基础。但是,当效率与经济公平冲突时,必须予以权衡——当经济公平受到损害时,政府必须承担提供公共产品的责任。公共投资包括基础设施投资、人力资本投资、医疗卫生投资、文化事业投资,其中基础设施投资和人力资本投资是公共投资中最重要的两种形式。研究这两种投资形式可以看出公共投资与区域经济公平的关系,运用这两种公共投资形式能够很好地促进区域经济公平。本文通过对它们的公平性进行研究,提出了我国公共投资促进经济公平的建议。全文共分四个部分。第一部分对公共投资与经济公平进行一般分析。首先,分析公共投资的依据,包括市场失灵、收入分配和经济增长三个方面。市场经济主要依靠市场自身配置资源,但是市场经常会失灵。市场失灵主要体现在市场效率、公共产品、外部性、规模收益递增、风险和不确定性,以及代际效率和公平等六个方面。市场失灵后政府必须进行公共投资以恢复市场效率,促进经济公平。公共投资是实现经济公平的基础,是经济增长的重要因素,政府对不同地区投资的多少,直接影响区域经济增长速度。公共投资少的地区较之投资多的地区经济增长相对较慢,公众分享到的公共产品相对较少,个人收入也较低,这就导致区域间经济不公平。公共投资的主要依据是市场失灵,但是,市场失灵后并不意味着就可以确定公共投资的范围,并进行投资。在某些情况下,市场失灵后可以自发解。只有当市场无法进行自发解时,公共投资的范围才能确定。公共投资的范围不仅取决于市场失灵的程度和领域,还取决于一个国家经济发展水平。经济发展水平低,即使市场失灵了,国家也没有财力进行大范围的投资。另外,社会分配、人口的变化、技术的进步、社会和政治因素也影响公共投资范围。因此,国家在促进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时,必须考虑上述因素。公共投资范围不仅关系到政府与市场的边界,而且关系到公共投资的效率与公平。与一个国家或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投资范围,既能提高公共投资效率,也能增加经济公平。其次,从法哲学和经济学范畴探讨经济公平的内涵,然后分析经济效率与公平的关系。在不同历史时期,不同学科、不同学者对经济公平有不同的理解,经济学特别是计量经济学兴起后,经济公平逐渐从抽象走向具体,在某种程度可以进行度量。经济公平与经济效率相生相伴,又相互矛盾,公共投资必须对两者予以权衡,这样才能提高效率,促进公平。再次,浅析了公共投资范围。第二部分研究基础设施投资与区域经济公平的关系,即基础设施投资对区域经济公平的影响。基础设施是最重要的公共投资领域之一,它对区域经济公平的影响最为明显。首先,对基础设施的内涵进行解析,然后对其分类。基础设施这一概念被广泛使用,但是其内涵和外延并不确切。本文将基础设施界定为直接或间接为生产和生活服务的公共条件或设施设备,范围主要包括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基础设施、通信基础设施、城市基础设施,以及生态环境保护、水利工程和地质灾害治理等基础设施。其次,研究基础设施投资对区域经济发展的影响。基础设施投资与区域经济增长正相关,即,在不考虑其他条件的情况下,对某地区基础设施投资越多,该地区经济增长越快。如果一个国家长时期在不同区域投资差别较大,则严重影响区域经济公平。再次,考察了我国不同区域对国家基础设施投资形成的公共产品的分享状况。从基础设施投资资金来源和交通运输、仓储、邮电通信、能源等主要基础设施区域分布两个角度考察中国基础设施投资的区域公平状况,表明我国基础设施投资严重影响了区域经济公平。最后,研究基础设施投资方式对区域经济公平的影响。基础设施分为纯公共产品、私人产品和准公共产品。纯公共产品必须由政府投资;私人产品应当由私人投资;准公共产品可以由政府和私人共同投资。为了增加产品供给、提高服务质量,20世纪70年代末以后,基础设施投资逐渐由过去单纯由政府投资转变为由政府与私人共同投资。总体上,私人投资基础设施提高了生产效率,但是降低了分配效率,影响了经济公平;政府要适度权衡两者关系,既要提高效率,也要注重公平。根本上而言,提高效率的目的是为了促进经济公平。文章介绍了基础设施投资方式的内涵和类型后,较为全面考察国外私人投资效率。上个世纪,英国率先进行私有化改造,因此,主要介绍英国改造负责基础设施投资和经营的国有企业私有化改造情况,同时,也对其他国家的情况进行了简要介绍。总体上,发端于英国的私有化改革是比较成功的,当然,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效率与公平相互冲突。在找出这些问题的原因后,对几个典型案例进行了分析。第三部分研究人力资本投资对经济公平——主要是对收入分配的影响。首先,探析了人力资本投资的内涵。人力资本是通过人力投资形成的,凝聚在劳动者身上的知识、技能及其所表现出来的能力,这种能力是经济增长和生产发展的主要因素,是一种收益率很高的资本。它包括学校教育、职业培训、卫生保健、人力迁移等几种形式,其中学校教育是最主要的人力资本投资。由于人力资本具有正的外部性,所以,人力资本属于公共产品,政府应当承担主要投资责任。其次,分析了人力资本投资与经济增长的关系。人力资本投资与经济增长密切相关,在不考虑其他因素情况下,人力资本投资越多,经济增长越快。其次,就人力资本对收入分配的影响展开探讨。人力资本投资绝对影响个人收入,一般地,人力资本投资越多,个人收入越多。人力资本投资之于一个国家如此,之于一个地区也是如此,因此,对一个地区人力资本投资多少,直接影响到该地区的发展。最后,考察了我国区域人力资本投资和城乡人力资本投资情况。研究表明,我国人力资本投资区域差别很大,严重影响区域经济公平。第四部分主要研究政府在公共投资中促进区域经济公平的作用。在资源配置方面和收入分配方面,市场是无法自动实现经济公平的,促进区域经济公平政府责无旁贷,政府也能够发挥作用。首先,研究了西方政治哲学家和经济学家关于政府责任的理论。政治哲学家认为,人类只有联合起来才能够生存下去,才会更加自由、幸福。当个人将自己的权利让渡或者授权给共同体后,共同体就应当为个人提供庇护和保障,这种庇护和保障应当是平等的,这就是共同体的职责。经济学家认为,公共投资是政府管理经济的主要职能,现代社会要求更多的公共产品,由于市场失灵,公共产品的提供只能由政府提供。其次,考察了国外政府在公共投资中促进去经济公平的实践,总结出经验,以供我国借鉴。最后,就我国公共投资如何促进经济公平提出几点建议:一是公共投资向西部地区倾斜,促进区域经济公平;二是投资方式上要实现多样化,以提高效率,促进公平;三是以法治保障公共投资,将公共投资制度化。
王建林[10](2009)在《中国煤—电纵向价格双轨制问题研究》文中认为中国是一个燃煤发电大国,煤炭和电力是唇齿相依的上、下游产业,两个产业是否协调关系着电力的稳定供应。但是近些年来这两个产业冲突不断,在每年的煤炭订货会上,煤-电双方都会因电煤交易发生争执,与此同时电力供应长期失衡,严重干扰了国民经济的正常运转,煤-电冲突问题已经成为剪不断、理还乱的难解之“谜”。对于电力供需失衡的原因一直存在很多说法,如装机容量不足、季节因素、天气因素还有电煤供应不足等等,但本文认为,煤-电之争表面上是两个产业的利益纷争,背后反映的却是煤-电价格体制的不顺,煤炭产业先于电力产业市场化和电力市场化改革不彻底是煤-电冲突的深层次体制原因。“纵向价格双轨制”是于立(1992)首先提出的一个概念,指的是在生产的不同阶段同时出现计划价和市场价两种价格形成机制,目前中国煤炭价格基本由市场形成,属于市场价,电力的价格受到严格行政控制,属于计划(规制)价,这是典型的“纵向价格双轨制”。煤-电之间的“纵向价格双轨制”应是引发煤电冲突的关键,围绕这一问题,本文运用博弈论构建了一个煤-电纵向关系的理论模型,同时使用经济计量学的方法对纵向价格双轨制进行了实证检验,具体而言本文的工作主要体现在以下四个方面:一是根据中国煤炭、电力企业现实情况构建了一个煤-电纵向价格双轨制的博弈模型,对纵向价格双轨制的影响及其机理进行了理论分析,考察了纵向价格双轨制下的经济增长、煤炭市场集中度、资源税费等因素在煤-电关系中的影响,由理论模型得出的结论对于政策制定具有一定参考意义;二是使用中国历史数据对煤-电纵向价格双轨制进行了实证检验,连绵数年的电力短缺为考察纵向价格双轨制提供了生动的素材,本文通过搜集数据估计了各年度的电力缺口,探讨了电力缺口与煤炭价格、电力缺口与电力价格之间的互动,检验了电力短缺与纵向价格双轨制的关系;三是介绍了国外纵向价格双轨制的经验教训,美国加州和英国的电力体制改革过程中,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纵向价格双轨制问题,总结它们的经验和教训对于中国的改革不无裨益;四是分析了纵向价格双轨制下的电力、煤炭消费模式,在估计了电力、煤炭消费模式的基础上,预测了经济发展对电力的需求以及对电煤的需求情况,对煤-电关系的未来进行了展望。本文得出了五点研究结论:一是煤炭产业和电力产业之间存在纵向价格双轨制,纵向价格双轨制的存在引发了煤-电冲突和电力供需失衡;二是当存在纵向价格双轨制时,经济增长、煤炭企业的市场势力和资源税费水平均会影响电力供需均衡,但这些因素本身不会带来电力供需失衡,如果消除纵向价格双轨制,它们仅会使得均衡移动;三是煤-电价格联动存在实施上的困境,最优联动价格是一个两阶段博弈结果,实际中不可能计算出这一结果,价格规制者试错式制定价格可以使联动价格收敛于最优,但是代价和成本是高昂的;四是纵向价格双轨制具有不可持续性,它鼓励了企业浪费电力,造就了以高电耗为代价的粗放型经济增长,电力消耗又带动了煤炭消耗,加快了煤炭资源的过快耗竭,这对中国的能源承载力构成了严峻挑战;五是中国亟需消除纵向价格双轨制,加快电力体制改革步伐,同时辅以推出电煤期货的政策,最大限度的平抑煤炭价格波动,只有这样才能协调煤-电关系。
二、西部电力投资正在失去理智(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西部电力投资正在失去理智(论文提纲范文)
(1)中国电力上市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绪论 |
1.1 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1.1.1 新时期我国电力企业所面临的环境与挑战 |
1.1.2 电力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命题的再提出 |
1.1.3 论文选题的理论价值和实践价值 |
1.2 相关概念界定和区分 |
1.2.1 相关概念界定 |
1.2.2 公司治理与企业管理 |
1.2.3 公司治理结构与法人治理结构 |
1.3 国内外文献综述 |
1.3.1 关于法人治理结构的一般研究综述 |
1.3.2 关于电力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研究综述 |
1.4 本文的研究思路、研究框架、研究方法、主要创新 |
1.4.1 本文的研究思路 |
1.4.2 本文的研究框架和主要内容 |
1.4.3 本文的主要研究方法 |
1.4.4 本文的主要创新 |
2 基于综合治理及共同治理的逻辑框架:从内部到外部治理 |
2.1 法人治理结构理论框架设计 |
2.2 内部治理结构理论基础 |
2.2.1 法人治理结构理论溯源 |
2.2.2 法人治理结构形成的条件理论 |
2.2.3 内部公司治理安排的保障 |
2.2.4 外部公司治理安排的保障 |
2.2.5 法人治理内涵延伸的基础 |
2.3 外部治理结构理论基础 |
2.3.1 外部治理涵义界定 |
2.3.2 外部与内部治理关系研究 |
2.3.3 外部治理的国际先进模式总结 |
2.3.4 我国企业外部治理现状分析 |
3 电力企业治理的国际比较与我国的历史实践 |
3.1 目前国内外电力企业概况 |
3.1.1 我国电力企业概况 |
3.1.2 美国电力企业概况 |
3.1.3 英国电力企业概况 |
3.1.4 法国电力企业概况 |
3.1.5 国内外电力企业发展状况比较 |
3.2 目前国外企业的治理模式和治理结构 |
3.2.1 国外企业的三种治理模式 |
3.2.2 日德治理模式与英美治理模式的比较 |
3.2.3 国外治理模式对我国启示 |
3.3 我国电力企业治理结构的历史实践 |
3.3.1 改革开放前电力工业奠基时期(1949-1978年) |
3.3.2 “集资办电、行业开放”的改革阶段(1978-1997年) |
3.3.3 “政企分开、省为实体”的改革阶段(1997-2002年) |
3.3.4 “厂网分开、竞价上网”的改革阶段(2002-2007年) |
3.3.5 “输配分开、电价改革”阶段(2007-至今) |
3.3.6 历史实践经验的启示 |
3.4 我国电力企业治理结构的现实障碍 |
4 电力上市企业股东会治理研究 |
4.1 股东会研究综述 |
4.1.1 国外研究综述 |
4.1.2 国内研究综述 |
4.2 股东会基本理论问题分析 |
4.2.1 股东与股东权益 |
4.2.2 股东会表现形式 |
4.2.3 股东会的职权 |
4.2.4 股东会的表决机制 |
4.3 当前我国电力企业股东会现实问题分析 |
4.3.1 形式不完备,不具备设立股东会条件 |
4.3.2 股东会“形神”不合 |
4.3.3 股东会程序不规范 |
4.3.4 股东会的问题根源——股权结构 |
4.4 对我国电力上市企业股权结构的实证分析 |
4.4.1 我国电力上市公司股权构成现状 |
4.4.2 我国电力上市公司投资效率测算的实证研究 |
4.4.3 电力上市公司效率与股权集中度之间的关系 |
4.4.4 电力企业关联方交易与投资效率影响关系实证研究 |
5 电力上市企业董事会治理研究 |
5.1 董事会研究综述 |
5.1.1 董事会治理相关理论研究状况 |
5.1.2 董事会规模与公司绩效关系的研究 |
5.1.3 董事会结构与公司绩效关系的研究 |
5.2 董事会基本理论问题分析 |
5.2.1 董事内涵及其种类分析 |
5.2.2 董事会及其职权 |
5.2.3 董事会的模式类型 |
5.2.4 董事会的组成类型 |
5.3 当前我国电力企业董事会现实问题分析 |
5.3.1 董事会组织建设上的缺陷 |
5.3.2 董事会决策机制上的缺陷 |
5.4 对我国电力上市企业董事会治理实证分析 |
5.4.1 董事会规模描述性分析 |
5.4.2 独立董事相关因素描述性分析 |
5.4.3 电力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中“不独不懂”现象实证分析 |
5.4.4 董事会成员多元化对企业绩效的影响 |
5.4.5 董事会规模与质量问题对电力上市公司投资效率影响分析 |
5.4.6 电力上市公司董事会治理展望 |
6 电力上市企业监事会治理研究 |
6.1 监事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问题概述 |
6.1.1 监事会制度的理论基础 |
6.1.2 监事会的基本职能 |
6.1.3 监事会的基本类型 |
6.2 监事会与独立董事制度联动关系分析 |
6.2.1 独立董事制度的基本内容 |
6.2.2 监事会制度与独立董事制度的异同研究 |
6.2.3 独立董事相对监事会制度的优劣势分析 |
6.2.4 监事会和独立董事的协调配合 |
6.3 我国电力企业监事会存在的问题 |
6.3.1 监事会的形式不够完备 |
6.3.2 监事会里监事的任职资格制度及职权理念还不够完善 |
6.3.3 监事会的监督条件一直得不到保障 |
6.3.4 监事会的监事责任制度还不够完善 |
6.3.5 监督的效果微弱甚至是无效的 |
6.4 指标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
6.5 我国电力上市公司运营效率测算分析 |
6.5.1 指标的选择与预处理 |
6.5.2 电力上市公司经营效率测算 |
6.6 监事会特征对于电力上市公司运营效率的影响 |
6.7 盈余管理对电力上市公司运营效率的影响 |
7 电力上市企业经理层治理研究 |
7.1 经理层治理的理论阐述 |
7.1.1 公司治理中激励问题的产生 |
7.1.2 激励机制的结构与类型 |
7.2 我国电力企业实行的激励机制及其存在的问题 |
7.3 指标的描述性统计分析 |
7.4 电力上市公司经理层股权激励制度与企业运营效率间关系研究 |
7.5 “内部人控制”现象对于我国电力上市公司的影响分析 |
8 电力上市企业外部治理机制的构建和分析 |
8.1 产品竞争市场 |
8.2 经理人市场 |
8.3 控制权市场 |
8.4 信息披露制度 |
8.5 制度环境 |
8.6 电力上市公司外部治理实证分析 |
8.6.1 文献回顾 |
8.6.2 研究假设 |
8.6.3 模型构建 |
8.6.4 实证分析 |
9 完善电力上市企业法人治理的对策建议 |
9.1 建立结构和能力并重的综合治理及共同治理新框架 |
9.2 实质推进混合所有制,优化电力上市企业股权结构 |
9.2.1 实质推进我国电力企业混合所有制改革 |
9.2.2 以股权多元化为突破口,重启电力体制改革 |
9.3 推动电力上市企业董事会规范化运行 |
9.3.1 董事选用机制的规范化 |
9.3.2 完善董事的定期培训制度 |
9.3.3 建立定期有效的董事业绩评价制度 |
9.3.4 建立董事退出机制及责任追究机制 |
9.3.5 有效发挥独立董事作用 |
9.4 解决我国电力企业内部人控制问题 |
9.5 为电力人力资本和技术资本提供产权制度安排 |
在学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 |
参考文献 |
后记 |
(2)基于语料库的基本动词名词形容词搭配提取计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相关研究综述 |
1.2.1 国内外关于词语搭配的研究 |
1.2.2 动/名/形容词相关研究综述 |
1.3 研究意义 |
1.4 研究方法 |
1.5 研究对象 |
第2章 基于语料库的基本动词搭配提取与计量分析 |
2.1 基本动词的选取与跨距的确定 |
2.2 基本动词的显着搭配词的选取 |
2.3 基本单音节动词的搭配词的提取与计量分析 |
2.4 基本双音节动词的搭配词的提取与计量分析 |
第3章 基于语料库的基本名词搭配提取与计量分析 |
3.1 基本名词的选取与跨距的确定 |
3.2 基本名词的显着搭配词的选取 |
3.3 基本单音节名词的搭配词的提取与计量分析 |
3.4 基本双音节名词的搭配词的提取与计量分析 |
第4章 基于语料库的基本形容词的搭配提取与计量分析 |
4.1 基本形容词的选取与跨距的确定 |
4.2 基本形容词的显着搭配词的选取 |
4.3 基本单音节形容词的搭配词的提取与计量分析 |
4.4 基本双音节形容词的搭配词的提取与计量分析 |
第5章 基本动/名/形容词搭配词在对外汉语教学中的应用 |
5.1 搭配偏误分析 |
5.2 搭配研究在对外汉语课堂中的应用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 A 读研期间参与的科研项目 |
(3)调水工程相关者利益平衡机制的构建基础研究 ——以“引洮工程”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章 水资源的内涵及工程水资源属性 |
1.1 水资源的内涵及一般属性 |
1.1.1 水资源的内涵 |
1.1.2 水资源的一般属性 |
1.2 引洮工程水资源系统的属性分析 |
1.2.1 水资源属性可转化 |
1.2.2 水资源效益的综合性 |
1.2.3 相关者之间的利益冲突性 |
1.2.4 水资源供给的垄断性 |
1.2.5 水资源影响的不确定性 |
1.2.6 水资源系统的高风险性 |
1.3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水资源的权属配置 |
2.1 水权解释 |
2.1.1 经济学中的水权 |
2.1.2 法学中的水权 |
2.1.3 引洮工程水权的特点 |
2.2 引洮工程水权配置制度和规则 |
2.2.1 水权配置的正式制度 |
2.2.2 水权配置的规则 |
2.3 引洮工程水权区域配置 |
2.3.1 定额指标法下的水权配置 |
2.3.2 AHP法下的水权配置 |
2.3.3 熵值法下的水权配置 |
2.3.4 水权配置方案选择 |
2.4 水资源行业配置 |
2.4.1 水权行业配置分析 |
2.4.2 水权行业配置结果 |
2.5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水资源持续利用的区域补偿 |
3.1 水资源区域补偿理论 |
3.1.1 社会福利最大化 |
3.1.2 洮河水权关系 |
3.1.3 引洮工程利益补偿关系 |
3.2 引洮工程水源区补偿计量 |
3.2.1 补偿计量方法的选择 |
3.2.2 水源区补偿金额测算 |
3.3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水资源供应链主体间的利益共享 |
4.1 涉水经济主体利益协调理论 |
4.1.1 供应链、供应链类型及供应链管理 |
4.1.2 引洮工程水资源供应链界定 |
4.2 引洮工程水资源供应链分析 |
4.2.1 水资源供应链物流分析 |
4.2.2 水资源供应链价值流分析 |
4.2.3 水资源供应链特征 |
4.2.4 水资源供应链利益博弈 |
4.3 基于承受力的引洮工程供应链水价体系 |
4.3.1 水价理论 |
4.3.2 水价承受力 |
4.3.3 不同用水主体可承受水价 |
4.3.4 配水环节水价 |
4.3.5 引洮供水公司水价 |
4.3.6 基于用水户承受力的供应链水价协调 |
4.4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排污权的配置 |
5.1 排污权解释 |
5.1.1 经济学中的排污权 |
5.1.2 法学中的排污权 |
5.1.3 引洮工程排污权的特点 |
5.2 排污权配制 |
5.2.1 排污权配置制度 |
5.2.2 排污权配置的规则 |
5.3 黄河流域甘肃省境内排污权初始配置 |
5.3.1 AHP法下的排污权配置 |
5.3.2 熵值法下的排污权配置 |
5.3.3 黄河水系甘肃境内排污权配置方案选择 |
5.4 引洮工程受水区环境容量、排污现状与污染物增量 |
5.4.1 环境容量与排污现状 |
5.4.2 受水区排污增量 |
5.5 引洮工程受水区排污权行业配置 |
5.6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利益平衡的保障条件 |
6.1 洮河水资源保障 |
6.1.1 水资源联合调度 |
6.1.2 特殊的契约管控 |
6.2 对水源区补偿 |
6.2.1 建立补偿制度 |
6.2.2 确定补偿主体 |
6.2.3 确立补偿的载体 |
6.3 资源的市场交易 |
6.3.1 水权交易 |
6.3.2 排污权交易 |
6.4 涉水企业投资效率 |
6.4.1 提高供水企业效率 |
6.4.2 提高污水处理企业效率 |
6.4.3 适时加强农村污水处理 |
6.5 水资源供应链管理 |
6.5.1 建立水资源供应链信息平台 |
6.5.2 签订水资源供应链契约 |
6.5.3 加强水资源供应链物流基础 |
6.5.4 应对水价及成本变动风险 |
6.6 农业用水管理 |
6.6.1 调整农业产业结构 |
6.6.2 推广节水灌溉模式 |
6.6.3 改进灌溉用水计量设施 |
6.6.4 预先考虑农民用水者协会 |
6.7 工业用水管理 |
6.7.1 调整工业产业结构 |
6.7.2 提高工业用水复用率 |
6.8 本章小结 |
结论与展望 |
参考文献 |
附表 |
在学期间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4)中国低碳社会构建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创新点摘要 |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绪论 |
1.1 低碳社会的提出及研究意义 |
1.1.1 低碳社会的提出 |
1.1.2 低碳社会研究意义 |
1.2 低碳社会理论研究的现状综述 |
1.2.1 国外研究的现状述评 |
1.2.2 国内研究的现状述评 |
1.3 低碳社会构建研究的基本思路和框架 |
1.3.1 低碳社会构建研究的主要思路和方法 |
1.3.2 低碳社会构建研究的基本框架和内容 |
第2章 中国低碳社会的概念及相关理论 |
2.1 低碳社会概念的界定 |
2.1.1 低碳 |
2.1.2 低碳社会 |
2.2 中国低碳社会构建的相关理论 |
2.2.1 马克思恩格斯的生态文化观理论 |
2.2.2 中国特色的和谐生态理论 |
2.2.3 中国传统文化的“天人合一”整体理论 |
2.2.4 西方文化的道德性与生态性相统一理论 |
第3章 中国低碳社会构建的现状分析 |
3.1 中国低碳社会构建的成果 |
3.1.1 高碳工业的低碳转型发展成果 |
3.1.2 生态农业、循环农业、绿色农业的低碳发展成果 |
3.1.3 低碳意识与行为日渐统一的低碳文化成果 |
3.1.4 绿色健康的低碳生活方式成果 |
3.2 中国低碳社会构建过程中的困境 |
3.2.1 工业化城镇化强势并进与低碳发展的非协同性 |
3.2.2 碳锁定效应与解锁无力的矛盾性 |
3.2.3 消费主义思潮的盛行与低碳生活方式的背离 |
3.2.4 低碳融资需求与投资意愿的冲突 |
3.2.5 国际共同利益诉求与国家特殊利益诉求的差异 |
3.3 中国低碳社会构建困境的根源 |
3.3.1 中国现代化建设的特殊性制约 |
3.3.2 能源结构的非合理性制约 |
3.3.3 价值文化的物化性制约 |
3.3.4 传统制度的非公正性制约 |
第4章 国外低碳社会构建的经验与启示 |
4.1 国际非政府组织关于低碳社会构建理论研究的成果 |
4.1.1 气候暖化与二氧化碳的浓度呈正相关关系 |
4.1.2 气候变化与社会经济系统的关联性 |
4.1.3 未来50年全球碳减排的楔形措施与途径 |
4.1.4 基于楔形减排方案的碳减排技术研发与政策制定 |
4.1.5 碳减排成本的技术分析 |
4.2 国外低碳社会构建的经验 |
4.2.1 欧盟低碳社会构建经验 |
4.2.2 美国低碳社会构建经验 |
4.2.3 日本低碳社会构建经验 |
4.2.4 韩国低碳社会构建经验 |
4.2.5 印度低碳社会构建经验 |
4.2.6 巴西低碳社会构建经验 |
4.3 国外低碳社会构建的中国启示 |
4.3.1 以政府为主导施行长期稳定的政策支持 |
4.3.2 加强环境教育以培养公众低碳参与意识 |
4.3.3 实行环境经济政策以促进低碳经济发展 |
4.3.4 加大低碳技术研发投入以推进产业结构调整 |
第5章 中国低碳社会构建的优势与思路 |
5.1 中国低碳社会构建的优势 |
5.1.1 中国低碳社会构建的理论优势 |
5.1.2 中国低碳社会构建的体制优势 |
5.1.3 中国低碳社会构建的成本优势 |
5.2 中国低碳社会构建的理念与原则 |
5.2.1 中国低碳社会构建的三大理念 |
5.2.2 中国低碳社会构建的六大原则 |
5.3 中国低碳社会构建评估量的规定性 |
5.3.1 中国低碳社会构建评估量的规定性设计原则 |
5.3.2 中国低碳社会构建评估量的规定性体系基本框架 |
5.3.3 中国低碳社会构建评估量的规定性具体要素指标描述 |
5.4 中国低碳社会构建的社会层级综合模式 |
5.4.1 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的三级整合机制 |
5.4.2 推广以企业为轴心的生态工业园区 |
5.4.3 建设以公众参与为依托的低碳社区 |
结论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论文 |
致谢 |
(5)促进新能源电力产业投资的理论应用和政策导向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导言 |
一.选题的背景和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三.文献综述 |
四.理论和方法 |
五.论文的逻辑体系 |
六.论文创新及不足 |
第一章 新能源电力投资的多重意义 |
第一节 新能源电力投资的战略意义 |
一.新能源对优化能源结构具有积极意义 |
二.新能源是应对气候变化的重要途径 |
三.新能源是保障能源安全的重要渠道 |
四.新能源是实现经济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障 |
第二节 新能源电力投资的社会责任 |
一.中国的国际责任 |
二.企业的社会责任 |
三.培养民众社会责任 |
第三节 新能源电力投资的经济价值 |
一.不同投资主体间产生较大的协同效应 |
二.产业辐射和联动产生可观的经济效益 |
三.投资总量和上市公司增长潜力 |
第二章 新能源电力的社会和经济学属性研究 |
第一节 新能源电力的产品属性 |
一.新能源电力的准公共产品属性 |
二.新能源电力的私人产品属性 |
三.新能源电力是混合产品 |
四.混合产品的有效供给 |
第二节 新能源电力的产权界定 |
一.产权界定的必要性 |
二.公共产权的内涵以及外延 |
三.新能源电力的产权界定 |
第三节 新能源电力产业的自然垄断属性 |
一.自然垄断产业定义 |
二.新能源电力产业的自然垄断特性 |
三.自然垄断的合理程度和管制 |
四.自然垄断产业发展趋势 |
第四节 新能源电力的外部性及其计量 |
一.外部性定义 |
二.外部性计量的主要方法 |
三.新能源电力投资外部性计量 |
第三章 新能源电力产业投资的基础理论研究 |
第一节 产业投资与中观经济学理论 |
一.产业投资属于中观投资 |
二.产业投资的中观经济特性 |
三.中观经济学理论的应用 |
第二节 投资主体与公私伙伴关系理论 |
一.新能源电力产业市场失灵的存在原因 |
二.新能源电力产业政府失灵存在的原因 |
三.投资主体需要建立公私伙伴关系 |
四.政府与市场的边界划分 |
第三节 资本与技术共生理论 |
一.共生理论在经济学中的应用 |
二.资本与对技术创新的共生效应 |
三.内生增长理论对于人力资本和技术的启发 |
第四节 产业生命周期理论 |
一.新能源电力产业生命周期的特点 |
二.研发与产业生命周期的结合 |
三.融资渠道在不同生命周期的选择 |
第五节 外部性内部化理论 |
一.外部性内部化的常见方法 |
二.新能源电力的外部性内部化的方法选择 |
三、新能源投资效益关键是解决外部性 |
第四章 新能源电力产业投资的国际经验借鉴 |
第一节 新能源电力产业投资立法的国际经验 |
一.立法的基础 |
二.立法的特点 |
三.立法的制度体系 |
第二节 国际新能源电力产业投资的激励政策概述 |
一.激励政策的一般原则 |
二.研发及概念验证阶段的政策 |
三.示范及初具规模阶段的政策 |
四.商业展开阶段的政策 |
五.扩张与成熟阶段的政策 |
六.政策工具的组合应用 |
第三节 国际新能源电力投融资概述 |
一.融资渠道分类 |
二.新能源项目融资发展 |
三.公私合营项目融资模式(PPP) |
第四节 国际新能源电力产业技术创新和人才培养 |
一.政府支持技术创新的做法 |
二.丹麦的成功经验 |
第五节 经验总结 |
一."大政府"与"大市场" |
二."高眼光"与"低姿态" |
三."强制性"与"诱导性" |
四."传统性"与"创新性" |
五."资本密集"与"技术密集" |
六."交易市场"与"成本下降" |
七."金融市场"与"实体产业" |
八."本土性"与"国际化" |
第五章 中国电力产业投资现状 |
第一节 中国电力产业投资历史沿革 |
一.初步探索时期(1979-1984年) |
二.逐步放开阶段(1984-1991年) |
三.规范发展阶段(1992-1997年) |
四.市场化初期阶段(1998-2002年) |
第二节 中国电力产业投资现状 |
一.电力体制改革进展(2002年-今) |
二.电力投资规模和结构 |
三.电力体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三节 中国投融资体制改革进程 |
一.中国投融资体制改革回望 |
二.全面深入推动投融资体制改革 |
第四节 中国电力产业投资特点 |
一.投资主体并非完全的市场主体 |
二.融资方式从债务融资转向股权融资 |
三.投资激励与投资约束的不对等 |
四.电网投资市场化程度相对滞后 |
第六章 中国新能源电力产业投资现状 |
第一节 我国新能源电力产业投资的管理和运行架构 |
一.组织构架 |
二.核准制与审批制 |
三.法律与政策 |
第二节 中国新能源电力投资现状 |
一.投资规模及结构 |
二.投资的经济性分析 |
三.市场参与主体 |
四.融资渠道 |
第三节 传统能源外溢成本没有内部化的影响 |
一.传统能源的污染成本 |
二.传统能源的资源成本 |
第四节 中国新能源电力产业投资存在的问题剖析 |
一.缺乏全面细致的投资规划 |
二.投资总量的可行性需论证 |
三.政府在投资监管中缺位 |
四.电网投资成为发展掣肘 |
五.投资资金的筹资困难 |
六.投资对于民营经济吸纳不足 |
七.投资缺乏合理的价格形成机制 |
八.尚未建立投资的绩效评价体系 |
九.投资的国际合作与竞争力不足 |
第五节 新能源电力投资的几个误区 |
一.重GDP增长,轻投资的本意 |
二.重宏观规划,轻微观运行 |
三.重成本下降,轻市场培育 |
四.重项目上马,轻产业扶持 |
五.重生产侧建设,轻消费侧建设 |
六.重国有经济,轻民营资本 |
七.重技术创新,轻制度创新 |
八.重资金投入,轻人才培养 |
第七章 新能源电力投资的资金来源分析 |
第一节 新能源电力投资总量目标和结构预测 |
一.从产业规划预测新能源电力投资总量 |
二.不同新能源电源装机规模及投资预测 |
三.碳减排承诺约束对新能源电力投资的预测 |
四.能源需求总量对新能源投资的预测 |
第二节 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及来源 |
一.投资规模及来源 |
二.投资主体和方向 |
四.当前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存在的主要问题 |
第三节 新能源电力投资的资金来源分析 |
一.自筹资金 |
二.财政专项资金 |
三.银行贷款 |
四.资本市场 |
五.外商投资 |
第八章 投资促进的理论集合及政策导向 |
第一节 投资促进的理论集合 |
一.投资促进的理论界面 |
二.投资促进的理论集合 |
三.理论集合即为约束实践的规律集合 |
四.理论集合指导下实践需要动态调整 |
第二节 投资促进的政府界面政策导向 |
一.建立政府与私人部门间的伙伴关系 |
二.清晰政府与市场的边界 |
三.完善总量目标制度 |
四.推进立法的操作性 |
五.健全财税政策手段 |
六.加强市场准入监管 |
七.提高激励的有效性 |
八.重视投资的效果评价 |
九.加强国际技术与人才合作 |
第三节 投资促进的私人界面政策导向 |
一.广开企业筹资渠道 |
二、加强电网侧投资建设 |
三.完善电价形成机制 |
四.培育自发消费市场 |
第四节 投资促进的产业和技术界面政策导向 |
一.要加强产业规模和结构的规划 |
二、要实现产业内部上下游协同和横向间协调 |
三.要注重技术研发在不同产业周期的渗透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公开发表的科研成果 |
后记 |
(6)中国能源监管体制改革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引言 |
一、选题原因 |
二、选题意义 |
三、研究方法和思路 |
第一章 能源监管基本问题分析 |
一、能源及其属性 |
二、能源监管的特殊性和必要性 |
(一) 能源监管的含义及其特殊性 |
(二) 能源监管的必要性及意义 |
三、能源监管的理论基础 |
(一) 市场增进论 |
(二) 普遍服务理论 |
(三) 可持续发展理论 |
四、能源监管的范围和分类 |
(一) 能源监管的范围 |
(二) 能源监管的分类 |
第二章 能源监管体制的现状、问题及其改革思路 |
一、能源监管体制及基本要素 |
二、我国能源监管体制的历史与现状 |
(一) 我国能源监管体制的历史 |
(二) 我国能源监管体制的现状 |
三、我国能源监管体制建设取得的成就和存在的问题 |
(一) 能源监管机构设置专业化、独立化、集中化取得进展,但设置分散,不稳定,缺少综合性的能源监管机构 |
(二) 能源监管职能与政策制定职能实行了一定程度的分离,但是仍然存在职能混淆、分散和定位模糊的情况 |
(三) 能源监管体制方面的法制建设成就明显,但是完备的法律体系仍然没有形成 |
四、我国能源监管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和目标 |
(一) 我国能源监管体制改革的基本思路 |
(二) 我国能源监管体制改革的目标 |
第三章 优化能源监管职能配置 |
一、能源监管职能配置原则 |
(一) 职能独立原则 |
(二) 职能分离原则 |
(三) 职能效率原则 |
(四) 职能法定原则 |
二、能源监管职能配置要处理的几对关系 |
(一) 能源监管机构和能源政策部门之间的职能配置关系 |
(二) 能源监管机构和其他监管机构之间的职能配置关系 |
(三) 中央能源监管机构和地方能源监管机构之间的职能配置关系 |
第四章 调整能源监管机构设置 |
一、能源监管机构设置的模式 |
(一) 一般行政管理部门模式 |
(二) 独立监管机构模式 |
(三) 一般行政管理部门和独立监管机构、公务法人相结合模式 |
二、我国能源监管机构的设置 |
(一) 有关我国能源监管机构设置的观点及评价 |
(二) 我国能源监管机构设置的选择及理由 |
第五章 能源监管体制改革的保障机制 |
一、政策协调机制 |
(一) 政策协调的内容 |
(二) 政策协调的方式 |
(三) 政策协调机制的完善 |
二、利益平衡机制 |
(一) 利益平衡的内容 |
(二) 利益平衡的方式 |
(三) 利益平衡机制的完善 |
三、进行配套立法 |
(一) 欧盟能源监管的立法经验 |
(二) 美国能源监管的立法经验 |
(三) 完善我国能源监管配套立法的建议 |
结语 |
参考文献 |
(7)开放型区域经济下开放度分析和合作机制探讨 ——基于云南的分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背景和意义 |
1.1.1 研究背景 |
1.1.2 研究意义 |
1.2 研究思路和内容 |
1.2.1 研究思路 |
1.2.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方法 |
1.4 相关文献综述与理论基础 |
1.4.1 国内研究成果 |
1.4.2 国外研究动态及发展趋势 |
1.4.3 理论基础 |
1.5 创新之处与不足之处 |
1.5.1 创新之处 |
1.5.2 不足之处 |
第2章 开放型区域经济内涵界定及其必要性 |
2.1 开放型区域经济内涵 |
2.1.1 开放型区域经济中“区域”的界定 |
2.1.2 开放型区域经济中“开放型经济”的界定 |
2.2 发展开放型区域经济必要性——区域帕累托改进 |
第3章 开放型区域经济区域开放度测定与分析 |
3.1 指标体系建立 |
3.2 云南省区域开放度计算结果及比较分析 |
3.2.1 模型的选择 |
3.2.2 模型的建立 |
3.3 云南省区域开放度纵向比较分析 |
3.4 云南省区域开放度横向比较分析 |
第4章 开放型区域经济下区域合作分析 |
4.1 开放型区域经济下合作的必要性 |
4.1.1 开放型区域经济下合作的动力与定义 |
4.1.2 开放型区域经济下合作的必要性 |
4.2 区域开放型经济中合作的现状 |
4.2.1 云南参与国内区域合作的现状 |
4.2.2 云南参与国际合作的现状 |
4.3 基于博弈论分析区域合作存在的风险 |
第5章 区域开放型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
5.1 开放型经济不可持续的约束分析 |
5.2 可持续开放型区域经济发展的阶段演进 |
5.3 云南开放型经济的适度性控制 |
5.3.1 适度性涵义分析 |
5.3.2 福利分析:开放型区域经济格局下的“适度”选择 |
第6章 机制创新:发展开放型区域经济的路径选择 |
6.1 基于钻石模型改进的综合合作机制创新 |
6.2 基于三个区域层面的多元机制创新 |
6.2.1 国际区际-合作竞争开放型经济机制:以次区域合作为切入,整合外力 |
6.2.2 国内区际-渐进式开放型经济机制:以资本市场开放为目标,均衡发展 |
6.2.3 区域内部-一体化开放型经济机制:以中心城市发展为依托集聚内力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课题项目 |
致谢 |
(8)后《京都议定书》时代中国减排国际义务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目录 |
绪论 |
第一节、研究目的与意义 |
第二节、研究范围 |
第三节、相关文献评析 |
第四节、研究方法及架构 |
注释 |
第一章 全球化治理理论对中国减排义务的影响 |
第一节、全球化之概述 |
第二节、全球治理理论及其对中国减排义务的影响 |
第二节、社会资本理论及其对中国减排义务的影响 |
第三节、全球环境治理的各种组织及其对中国减排义务的影响 |
第四节、全球环境与可持续发展理论及其对中国的影响 |
第五节、小结 |
注释 |
第二章 温室气体减排国际义务的规范分析 |
第一节、《气候变化框架公约》项下的减排国际义务 |
第二节、中国关于《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实现立场的国际法分析 |
第三节、《京都议定书》项下的减排国际义务 |
第四节、《京都议定书》项下中国承担的减排义务及展望 |
注释 |
第三章 中国履行《京都议定书》减排义务的障碍与发展 |
第一节、中国关于减排国际义务的国际法理论和现实根据分析 |
第二节、中国履行减排义务的障碍与基本立场 |
第三节、中国减排国际义务的发展趋势:从巴里岛路线图到哥本哈根会议 |
第四节、欧盟地区关于中国减排国际义务的立场及其国际法分析 |
第五节、美国关于中国减排国际义务的立场及其国际法分析 |
第六节、小岛国联盟对中国减排国际义务的立场及其国际法分析 |
注释 |
第四章 中国履行《京都议定书》减排义务的制度建构、成就与展望 |
第一节、理论与实践之政策工具 |
第二节、环境税收制度 |
第三节、碳排放交易制度 |
第四节、清洁发展机制 |
第五节、可再生能源制度及其它代表性制度 |
注释 |
结论 |
第一节、潮流与变迁 |
第二节、理论反思与研究发现 |
第三节、前瞻评估 |
注释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会议历程 |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京都议定书 |
联合国气候变化框架公约 |
索引 |
在学期间发表论文清单 |
后记 |
(9)公共投资与区域经济公平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导言 |
一、研究的现实意义和理论价值 |
二、研究的思路和方法 |
三、主要创新和不足 |
第一章 公共投资与区域经济公平的一般分析 |
第一节 公共投资的基本理论 |
一、公共投资的内涵分析 |
二、公共投资的依据 |
三、公共投资的范围 |
第二节 区域经济公平的基本思想 |
一、经济公平的解读 |
二、区域经济公平的含义 |
第二章 基础设施投资与区域经济公平 |
第一节 基础设施内涵解析 |
一、基础设施的界定和分类 |
二、基础设施的历史性 |
第二节 基础设施投资与区域经济发展 |
一、基础设施投资与经济增长基本理论 |
二、基础设施投资、区域经济增长与公平 |
第三节 我国基础设施投资的区域经济公平状况考察 |
一、从基础设施投资资金构成角度的考察 |
二、从基础设施地区分布角度的考察 |
第四节 基础设施投资方式的效率与公平 |
一、基础设施投资方式改革 |
二、基础设施投资的效率与公平的冲突 |
本章结论 |
第三章 人力资本投资与区域经济公平 |
第一节 人力资本投资语词探源 |
一、人力资本投资的内涵和形式 |
二、人力资本理论的起源和历史发展 |
三、人力资本投资与政府责任 |
第二节 人力资本投资、区域经济增长与公平 |
一、人力资本投资与经济增长理论 |
二、人力资本投资与经济增长实证研究 |
第三节 人力资本投资与收入分配 |
一、人力资本投资与收入分配关系的一般理论 |
二、人力资本投资与收入分配关系的实证分析 |
第四节 我国人力资本投资与区域经济公平状况考察 |
一、校舍分布比较 |
二、教育经费比较 |
三、受教育年限比较 |
本章结论 |
第四章 政府在公共投资中促进区域经济公平的作用 |
第一节 公共投资与政府责任 |
一、西方政治哲学家关于政府责任的理论 |
二、西方经济学家关于公共投资与政府责任的理论 |
第二节 国外政府在公共投资中促进区域经济公平的作用考察 |
一、国外政府在公共投资中促进经济公平的基本做法 |
二、国外政府公共投资中促进区域经济公平的主要经验 |
第三节 我国公共投资促进区域经济公平的建议 |
一、扩大公共投资规模,向落后地区倾斜 |
二、投资方式多样化,权衡效率与公平 |
第四节 公共投资促进区域经济公平的法治保障 |
一、公共选择理论视角中政府的性质 |
二、国外促进区域经济公平的立法情况简介 |
三、加快我国促进欠发达地区发展的立法 |
结束语 |
后记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研究成果 |
(10)中国煤—电纵向价格双轨制问题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导论 |
1.1 研究背景 |
1.2 研究对象 |
1.3 概念界定 |
1.3.1 价格双轨制(横向) |
1.3.2 纵向价格双轨制 |
1.3.3 电力供需失衡 |
1.3.4 纵向关系 |
1.4 研究方法、结构安排与创新点 |
1.4.1 研究方法 |
1.4.2 结构安排 |
1.4.3 创新点 |
2 文献综述 |
2.1 纵向关系 |
2.2 煤-电关系 |
2.3 纵向价格关系 |
3 煤-电纵向价格双轨制的现实背景 |
3.1 煤炭价格机制及其影响因素 |
3.1.1 煤炭价格市场化改革情况 |
3.1.2 煤炭市场结构分析 |
3.1.3 煤炭资源税费改革 |
3.2 电力价格机制及其影响因素 |
3.2.1 电力市场化改革情况 |
3.2.2 现行电力价格体制 |
3.2.3 厂网矛盾与电力价格 |
3.3 煤-电纵向价格关系的发展沿革 |
4 煤-电纵向价格双轨制的两阶段博弈模型 |
4.1 模型的几个假设 |
4.1.1 寡头市场结构问题 |
4.1.2 中间产品可替代问题 |
4.1.3 买方垄断势力问题 |
4.2 煤-电纵向关系之一:无价格规制模型 |
4.2.1 经济增长的影响 |
4.2.2 市场势力的影响 |
4.2.3 煤炭资源税费的影响 |
4.3 煤-电纵向关系之二:纵向价格双轨制模型 |
4.3.1 经济增长与纵向价格双轨制 |
4.3.2 市场势力与纵向价格双轨制 |
4.3.3 资源税费与纵向价格双轨制 |
4.4 煤电联动的理论分析 |
4.4.1 煤电联动的影响 |
4.4.2 煤电联动的困境 |
4.5 模型的结论与启示 |
5 对煤-电纵向价格双轨制的实证分析 |
5.1 电力供需失衡问题 |
5.1.1 电力短缺 |
5.1.2 电力过剩 |
5.2 电力短缺与纵向价格双轨制的关系 |
5.2.1 模型和数据 |
5.2.2 电力短缺的结构分析 |
5.2.3 电力缺口与煤炭价格、电力价格的互动关系 |
5.3 电力过剩与纵向价格双轨制的关系 |
5.3.1 经济形势的变化 |
5.3.2 煤炭价格的变化 |
5.3.3 电力价格的变化 |
6 国外纵向价格双轨制问题:来自美国加州和英国的证据 |
6.1 加州电力危机及其思考 |
6.1.1 加州电力危机的爆发 |
6.1.2 加州电力危机与纵向价格双轨制 |
6.1.3 加州电力危机对中国的启示 |
6.2 英国煤-电矛盾与化解 |
6.2.1 英国煤-电关系的特点 |
6.2.2 英国煤-电矛盾与纵向价格双轨制 |
6.2.3 英国煤-电矛盾化解与对中国的启示 |
7 纵向价格双轨制下的电力、煤炭消耗分析 |
7.1 电力消费的实证分析 |
7.1.1 影响因素 |
7.1.2 模型设定 |
7.1.3 数据描述 |
7.1.4 估计结果 |
7.2 煤炭-电力转换关系的分析 |
7.3 未来电力、煤炭消费的预测 |
7.3.1 情景设定 |
7.3.2 预测结果 |
7.4 启示 |
8 化解煤-电纵向价格双轨制的政策思考 |
8.1 煤-电矛盾的改革方向 |
8.1.1 对煤-电纵向一体化的质疑 |
8.1.2 消除"煤-电纵向价格双轨制" |
8.2 缓和煤-电冲突的辅助政策:电煤期货 |
8.2.1 电煤期货有利于稳定煤炭价格 |
8.2.2 建立电煤期货的可行性 |
8.2.3 建立电煤期货市场的具体步骤 |
8.3 解决煤-电冲突的关键政策:电力体制改革 |
8.3.1 电力体制改革的双维度 |
8.3.2 电力体制改革的路线图 |
9 研究结论与展望 |
9.1 研究结论 |
9.2 研究展望 |
附录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科研成果 |
参考文献 |
后记 |
四、西部电力投资正在失去理智(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国电力上市企业法人治理结构研究[D]. 徐向. 东北财经大学, 2015(08)
- [2]基于语料库的基本动词名词形容词搭配提取计量研究[D]. 张露. 湖南大学, 2015(03)
- [3]调水工程相关者利益平衡机制的构建基础研究 ——以“引洮工程”为例[D]. 骆进仁. 兰州大学, 2012(04)
- [4]中国低碳社会构建研究[D]. 赵晓娜. 大连海事大学, 2012(11)
- [5]促进新能源电力产业投资的理论应用和政策导向研究[D]. 王顺. 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 2011(01)
- [6]中国能源监管体制改革研究[D]. 刘东刚. 中国政法大学, 2011(09)
- [7]开放型区域经济下开放度分析和合作机制探讨 ——基于云南的分析[D]. 何适. 苏州大学, 2011(06)
- [8]后《京都议定书》时代中国减排国际义务研究[D]. 王启东. 暨南大学, 2010(09)
- [9]公共投资与区域经济公平研究[D]. 米本家. 西南政法大学, 2010(09)
- [10]中国煤—电纵向价格双轨制问题研究[D]. 王建林. 东北财经大学, 2009(0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