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论现代校长的意识

再论现代校长的意识

一、再议现代校长意识(论文文献综述)

方桐清[1](2020)在《高职院校文化育人价值取向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高职教育是高等教育的一种“类型”,具有“同等重要”地位。但我国高职院校大都脱胎于职业大学、成人高等学校、中等专业学校,办学历史只有四十年。高职教育虽然取得了很大成就,但是仍存在大学文化缺失、职业文化不强的客观现实,高等性、职业性都不够使得“类型”和“重要”双不显。文化育人弱化导致立德树人虚化,价值取向不明导致文化育人泛化。而现有研究成果零散,总体缺少基础框架,不足以指导高职院校文化育人实践活动。课题通过历史研究法、文献研究法、调查研究法,以江苏省15所国家示范(骨干)高职院校为主要样本,对高职院校文化育人价值取向及其实现进行了研究。高职教育要建成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必须实施文化育人,明确高职院校文化育人价值取向。高职在联合国科教文组织给予“5B定位”,蕴含高职院校文化育人价值取向定位“基层职业性”;我国对高职给予“复姓定位”,蕴含高职院校文化育人价值取向定位“高等职业性”。高职教育与普通高等教育具有“高等”文化共性,同时具有“职业性”个性价值追求。文化育人定位决定文化育人价值取向的性质,文化育人特性反映文化育人价值取向的面貌,文化育人价值取向对文化育人定位、文化育人特性具有反作用。因此,文化育人定位和特性价值追求的向度即为高职院校文化育人价值取向的应然目标。从文化育人定位、文化育人特性的维度分析,其价值取向均有四个向度。高职院校文化育人价值取向实现的应然路径是:以“职业性”特质人才为培养目标,走校企“双主体”文化育人之路,在合作中正视育人文化与企业文化价值目标的现实不融,规避企业文化中不利于人的道德、理性、真善美形成的文化因子,有效耦合育人文化与企业先进文化,从而实现立德树人的目标追求。我国职业教育的起步可追溯到19世纪70年代。自此至改革开放前,我国职业教育及其文化育人价值取向经历了不平凡的发展历程。改革开放后,我国高职教育随经济建设中心的确立应运而生,在发展过程中受到传统文化对技术精神的双压制、社会文化对育人文化的深融合、外来文化对高职文化的反思间性等影响,形成了高职院校文化育人价值取向特质文化形态。以发展需要、发展规模、发展质量为评判标准,我国高职教育发展具有递进式发展特征和递进式文化育人价值目标。从对文化育人的认识高度、重视程度和实践效度分析,高职院校文化育人价值取向随递进式发展任务划分为随性、工具性、理性、特性四个发展阶段。四个阶段以经济与高职互动为演进动力,是“适应—调整—再适应”的演进过程。高职院校文化育人价值取向虽然仍存在不少现实矛盾,但是从宏观上取得了重要成就,同时存在向度摇摆阻碍类型彰显之囧。从高职院校文化育人价值取向实现的实践情况看,弱化并制约其彰显深度、广度和效度的主要问题包括:融入工业文化因素比较泛化、注入企业文化要素比较主观、培养优秀企业精神重视不够、关注文化间性存在盲目性碎片化。这些问题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是多维因素复合的结果。影响其彰显的主要原因在于:文化育人自觉性不强、职业文化理解得不深、校企文化交融性不足、文化传播机制不完善、法律法规机制不健全。彰显高职院校文化育人价值取向,需要从内容、载体、路径、传播方式、文化环境等方面系统化推进。

彭淑贞[2](2020)在《中职学生专业实践技能培养的影响因素及对策 ——以北京地区汽车维修专业为例》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随着我国经济由劳动密集型向技术密集型转变,当前我国需要大量技能型人才和技术工人。但由于工学结合不紧密、校企合作不深入,呈现出生产与教学没有深度融合、学与做分离的教育现象,这种现象的出现直接导致中职学生在专业实践技能训练中未能达到预期培养目标及培养效果,进而会导致我国高级技术工人培养质量不高,数量严重不足。本文以中职学校汽修专业学生专业实践技能培养为视角,通过对北京地区8所中等职业学校管理人员和教师进行访谈和实地考察,从学校层面、教师层面以及企业层面对汽修专业生产型实习实训基地建设情况、汽修专业校内实习实训建设情况、汽修专业师资队伍现状、汽修专业教师专业实践技能提高现状、汽修专业授课模式、汽修专业学生顶岗实习及就业状况等多个方面来对中职学校汽修专业学生实践技能与培养的现状进行了分析,并在其基础上探讨了影响中职学校汽车维修专业学生实践技能培养的因素。最后,本文针对中职学校汽车维修专业学生实践技能培养存在的问题及影响因素,提出通过加强为社会服务创建校内生产性实习实训基地,通过对不同级别专业教师专业实践技能考核,加强“双师型”师资队伍建设,从而加强课程体系与教学内容改革,改变教学方法与教学手段,加强对学生考核评价方式的多元化,全面提升中职学生的专业实践技能,提高中职教学质量,提高中职教育在社会的认可度。

宋波[3](2020)在《清末民初学制批评理路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清末壬寅学制的建立和癸卯学制的颁布施行,以及民国初期建立的壬子癸丑和壬戌四部学制,标志着我国近代学校教育开始进入制度化和系统化时期。学制的频繁变革是清末民初教育改革的一个重要特征,既反映出其在整个国家教育制度中的核心地位,又反映出国家政体的变动对学制的深刻影响。我国近代学制作为西化的产物,先后经历了壬寅和癸卯学制效仿日本,壬子癸丑学制延续清末仿日并逐步转向欧美,最后至壬戌学制全面转向美国的演变历程。近代学制的变革,因政治体制、社会环境、效仿对象和制定主体的不同,导致不同学制的教育宗旨、修业年限和课程设置等等方面均存在较大差异。每一部学制的颁布,对不同的社会阶层、不同的社会群体均产生了重要影响,因而受到来自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批评主体依据自己的教育思想、利益立场、价值取向和对西方学制的了解,站在不同的立场,通过各类报刊、教育杂志、教育会议等不同途径,对学制发表各种意见、评论和建议。这些意见、评论和建议,既是对学制问题的一种关注和反思,也是其所代表的社会群体的一种抗争行为,由此造成学制批评者与制定者之间一系列的矛盾和冲突。作为学制制定部门,根据学制批评者们的意见、评论和建议,不断修正学制实施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从而促进学制的不断完善,实现中国教育的现代转型和整体发展。因此,学制批评是促进近代学制改革与发展的重要动因之一。清末民初学制批评,是人们对教育改革主导权、教育利益立场和价值取向的关注、评价和争夺的反映。学制批评的产生源于当时的社会大环境,政治体制的变化是学制变革的最重要因素,也是学制批评得以发生的极为重要的环境基础。批评主体的教育背景、生活经历和工作经历,特别是接受西方民主与教育思想的经历,是学制批评得以产生的认知基础。报刊杂志、教育社团等现代传播媒介的大量涌现和快速发展,是学制批评得以实现传播的重要渠道和途径。清末民初的学制批评,是中国在寻求教育现代化发展过程中,保持中国的特殊性和学习西方现代性的冲突与交融的一种反映。批评的实质是东西方的教育思想和教育制度之争,结果是中国教育思想传统性中心地位逐步丧失。清末民初学制批评,揭示了我国近现代学制从诞生到逐步成熟、从传统走向现代转型的曲折、艰辛历程。近现代学制的诞生,特别是壬戌学制形成,奠定了中国现代学制的基本内容架构,标志着中国教育从近代教育向现代教育的转变。清末民初学制批评揭示了我国近代学制发展的曲折历程,对当代的教育改革具有重要的启示意义。

刘尹[4](2020)在《规定与自致:海顿社会身份研究》文中提出本文主要试图解决以下问题:作为西方音乐史的研究,海顿所处时代究竟对其音乐创作产生何种影响?海顿的音乐在不同身份下产生了何种变化?作为音乐社会学的研究,海顿的社会身份经历了怎样的变化?这种变化在同时代作曲家中是否具有代表性?造成这种社会身份转变的最根本最深层次原因为何?本论文旨在研究海顿社会身份,全文围绕海顿两个身份:规定性社会身份及自致性社会身份展开,分别论述海顿双重社会身份在其音乐、职业中的体现。需要明确的是,身份仅仅作为影响作曲家风格创作的一个因素存在,对整体风格产生一定修饰作用。质言之,本文试图阐明海顿两种身份对其音乐创作的影响,其次阐明海顿身份转变的社会缘由。本论文绪论部分对所选择论题从研究缘由、选题意义、国内外就此论题展开的相关研究的已有成果作出评价。随后的章节基于分总的逻辑展开,第一章对文内出现的三个主要概念进行阐述;第二章为海顿的规定性社会身份扮演,聚焦于海顿作为乐正的职业身份,从雇主的要求与迎合雇主两个方面展现海顿这一身份下的音乐创作;第三章为海顿的自致性社会身份的扮演,此段将抽象的自致性社会身份分为三个角色:作为乐正时的自致表现及商人、贵族身份,笔者分别选取了与之对应的三个阶段音乐创作进行论述:代表自主创作的《告别》、迎合公众创作的“伦敦风格”及象征个人意识表达的《创世纪》;第四章从宏观整体对海顿所处的古典时代进行审思,剖析海顿身份转变所反映的较为典型的时代缘由以及通过与莫扎特、贝多芬的对比阐述其具有个性化特征的非典型缘由。

管笑雪[5](2020)在《秦至汉初特权群体诉讼审判程序研究》文中研究说明秦至汉初特权群体的诉讼审判程序,较一般案件有特别之处。特权群体案件诉讼审判程序的运作机制体现为:皇帝管辖诸侯王、列侯、诸侯子等贵族和公卿、郡守、诸侯相等秩二千石以上官吏的犯罪案件,郡管辖地方上秩六百石以上吏和五大夫以上有爵者犯罪。在逮捕程序中,只有诸侯王、诸侯子、秩二千石以上吏等官僚贵族才享有逮捕需请示的特权。在审理程序中,由皇帝管辖的案件,皇帝会交由特定司法机关进行审理,或是直接交由廷尉审理。郡则自己负责审理或指派县道进行审理,审理完毕,需出具自己的判决意见,并附上所依据的律令条文,供上级参考。由郡管辖的案件,若五大夫以上有爵者或六百石以上吏可能被判处超过耐的刑罚,则案件需要上请于皇帝。皇帝管辖的案件则所有结果都要上请于皇帝。所上请的案件由皇帝做出最终的判决。在梳理清楚特权群体犯罪的诉讼审判程序后,文章进一步讨论其中体现的特别制度。上请制度特指在判决阶段需要将案件上请于皇帝。这一制度在秦时已经出现,且在汉初也有所延续。《奏谳书》案例即为上请制度的实例。对特权群体犯罪案件的管辖,主要根据涉案人身份“提高审级”,以避免罪犯可能对案件审理进行司法干预。实际上这一举措增加了上级对案件的司法干预。就文章结构而言,全文共分四章:第一章对秦至汉初一般案件的诉讼审判程序进行了梳理。首先对什么是秦至汉初的一般案件进行了定义,其次对一般案件适用的诉讼审判程序进行了分析,并解释了“告劾”、“论”、“报”的具体内容。第二章进入特权群体犯罪审前程序的研究。主要讨论告劾和逮捕两个程序。其中,诸侯王、列侯、诸侯子、公卿、郡守、诸侯相等犯罪,其案件须向皇帝提起告劾,即皇帝掌握此类案件的管辖权。五大夫有爵者犯罪案件,需要向郡提起告劾,即此类案件管辖权在郡。通过梳理发现,秦至汉初特权群体犯罪的案件管辖体现出“提高审级”的特点。并分析了秦至汉初的“无得擅征捕”,指出这是少数贵族官吏所拥有的特权。第三章讨论了秦至汉初特权群体犯罪案件的审判程序。审判程序包括讯、鞫、论、报,其中“讯、鞫、论”均为审理程序,报为判决程序。发现诸侯王在审理程序中有着较为复杂的情况,有时能享受到不被逮捕下狱接受讯问的优容,但案件仍然通过对其他涉案人员的讯问而查明案情。诸侯子、列侯、公卿、郡守等群体的审理程序较之诸侯王要更加常规化,多由廷尉进行审理,在讯问方面也没有优容。审理的目的是为了彻查犯罪事实,并对犯罪行为进行法律适用。此过程需要专业的法律知识才能完成,故审理机关需要出具自己的判决意见,并附上所依据的律令条文,供皇帝参考。对于由郡管辖的案件,郡可以自行审理,亦可将案件交由所属的县审理,审理过程则凸显了对涉案人员的回避。此外,特别论及了“死罪,过失、戏杀人”案件的审判程序和特权群体诉讼审判程序出现竞合时,优先适用特权群体诉讼审判程序程序。判决程序主要表现为上请。由皇帝管辖的案件,审理机关将案件事实和判决意见,一并上报皇帝。郡审理的案件,若判决结果可能被处耐罪以上,则需要将案件上报廷尉,并请廷尉上报皇帝。对于复杂的案件,皇帝可能会令大臣议罪,但并不妨碍皇帝掌握最终判决权。第四章则对秦至汉初的上请制度和对特权群体的特别审级制度进行考查。研究发现,特权群体案件管辖“提高审级”的背后,是秦至汉初的身份等级观念。且这一制度造就了“向上负责”的审判模式。

崔卓琳[6](2020)在《西南联大内部校际关系研究》文中提出西南联大由南迁后方的北大、清华、南开合组,并作为战时教育联合体的模范而被称颂,三校的合作精神一直作为研究的主体被人们重视。与此相对,西南联大三校的格局差异以及由此而引发的校际之间的分合之争亦值得探讨和反思。西南联大三校的联合并未深入,各自仍保有相当的独立性,教学联合,学术机构分立;行政主体未联合,联大事务共同负责,这种临时性的联合虽能使三校在一定程度上避免矛盾的扩大化,但“共处一室”的尴尬与纷争不可避免。三校格局中清华占据主导,这种优势使北大倍感被动,分校独立发展便成为北大的诉求,1941年的迁校纷争一度使三校走向分裂,三校主事者及教育部的积极斡旋维持了西南联大的局面,联合体制趋于稳定。北大校长蒋梦麟为维持合作的牺牲妥协态度使北大人极为不满,责其不负责任促使北大学术不兴,危机重重。抗战胜利,三校积极筹谋复校之际,北大校内突然发生“易长风潮”,看似偶然的事件实质涉及北大在西南联大体制内的处境焦虑,复校期盼中蕴含着学术复兴与校长重新选择的潜在诉求。西南联大是抗战的产物,北大、清华、南开在经历战后学潮后,一同合作迁移北返重归北平,西南联大的使命便告终结,围绕着战后文化重建,三校在教育资源整合方面又展开了合作与竞争,其中的政治干预不可忽视。

靳茜[7](2019)在《星星之火:中共山西汾阳早期党组织创建研究(1919-1936)》文中研究指明山西汾阳西依吕梁山,东濒汾河水,扼吕梁之咽喉,踞晋陕之要冲,是近代以来晋西的政治、经济、文化中心,是“山西土皇帝”阎锡山统治晋西的中心区域,也是美国公理会基督教势力盘根错节的重要场域,其创办的铭义中学、汾阳医院,与由书院改制的公立河汾中学一道成为党员和党组织的孵化器。1923年夏中国社会主义青年团汾阳支部和1925年夏中共汾阳特别支部分别于河汾中学和铭义中学建立,就使得汾阳成为中国共产党在晋西开展宣传和革命活动的中心场域。但随着1927年阎锡山在山西掀起清党运动以后,中共汾阳党组织在与阎锡山地方政权、美国公理会基督教势力、冯玉祥及汾阳军校武装力量等各种势力既相互利用又相互斗争的过程中,实现了从1927年12月停滞到1931年5月重建的过程。中共汾阳特别支部的重建是汾阳社会各种势力平衡作用下的产物,当1933年冯玉祥率军赴察北抗日后,汾阳社会的平衡状态被打破,中共汾阳特别支部便再次陷入阎锡山的白色恐怖中,于1934年再次遭到破坏。汾阳社会纷繁复杂和不断变化的关系网络使得中共汾阳早期党组织的孕育、生存和发展别具特色。探究中共汾阳早期党组织的创建问题,就是要在理清历史脉络的基础上,从内外因两个方面入手探究“中共早期党组织是如何在县域社会立足和生存的?”,具体来说就是要以内因为进路,通过对中共汾阳早期地方党组织的三个基本要素——党员、党组织、革命活动——进行微观分析的基础上,融入对外因的宏观考察,梳理中共汾阳早期党组织两起两落的独特创建历程,回答“中共汾阳早期党组织是如何诞生的?它处于什么样的关系网络中?它如何立足生存并实现自身发展?”等问题,进而分析中共早期地方党组织在创建过程中的特点。这既是还原中共汾阳早期党组织独特历史的一次实践,也将为考察中共地方党组织如何在错综复杂的中国县域社会实现“扎根”提供良好的素材。党员是党组织诞生的前提和基础,一定程度上可以反映中共早期党组织的状态和气质。汾阳早期的一批中共党员主要以河汾中学和铭义中学的青年学生为主,多是富裕家庭或者基督教家庭出身,在地域分布上主要集中在汾阳各县及孝义、柳林、临县的曲峪镇和碛口镇,在毕业后多从事与教育相关的职业,在具体发展党员的过程中充分借助了地缘、血缘和业缘这三种传统的“社会资本”。汾阳早期党员的这些共性特征表明中共汾阳早期党组织与生俱来就与新式学校、基督教势力、地方传统社会有着密切的联系。中共汾阳党团组织的建立是党团员数量和革命活动发展到一定阶段的必然趋势和必然结果。1923年社青团汾阳支部和1925年中共汾阳特别支部分别在河汾中学和铭义中学成立,使得汾阳乃至晋西有了宣传动员和开展革命活动的核心领导力量。中共汾阳党团组织分别诞生在两所学校的实践亦表明:虽然学校很适合孕育各种组织,但并不是每个学校都能诞生党组织,它还受到核心领导人、学校的开放程度、所占有的社会资本以及后期体制建设等方面的影响。革命活动是中共宣示自身存在的重要实践,也是中共早期谋求生存的必要手段。中共汾阳党组织自诞生以来就处在了阎锡山地方政权、美国公理会基督教势力的包围之中,1930年中原大战后冯玉祥率军退驻汾阳,使得汾阳社会的关系网络更为复杂。中共汾阳早期党组织在与阎锡山地方政权、美国公理会基督教势力、冯玉祥及汾阳军校武装力量的互动中,首要目标是谋求生存,所以它充分利用和借助地方政权、基督教势力、武装力量等势力就成为一种常态。

周亮[8](2019)在《我国公立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下校长法律地位研究》文中研究指明对我国公立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下校长法律地位的研究既是教育法学的重要理论问题,更是规范教育行政部门行为、落实和扩大大学办学自主权、明晰大学法律救济途径、实现大学依法治校的重大实践问题。近年来,随着党委领导下校长负责制等现代大学制度的建立和逐步完善,党委领导和校长负责已成为大学内部管理和决策的主要特征,反映了政治权力与行政权力在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中的相互关系,是现代大学制度运行的两大主导因素。新形势下,我国大学面临着民族复兴、文化强国的重要历史使命。如何适应世界政治、经济、文化变革要求,完善大学法人内部治理结构、优化大学内部治理过程,已成为政府和大学都必须认真思考的重大课题。作为公立性大学,我国大学发展既面临着党委权力、行政权力、学术权力、监督权力等内部权力的平衡问题,也面临着政府权力、社会压力等外部权力的制衡。特别是大学内部治理权力面临着国家公共权力的过度干预与限制,导致大学内部治理过程中校长法律地位模糊,校长与各利益主体法律关系混乱;外部治理过程中,政府干预依然强大,法院对大学纠纷适用法律纠结等,如何实现这些法律关系主体在现代大学制度下共同促进、协调发展,是构建现代大学制度必须理清的问题。在我国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中,党内法规与国家法律都是重要的制度依据,但它们关于大学办学自主权界定、大学领导体制规定、党委权利与校长权利配置、党委书记与校长关系处理、校长任免权限等存在规定上的矛盾与冲突。而在欧美、日本等发达国家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中,都是通过国家法律法规保证大学校长的法律地位和权力充分行使,通过大学章程实现大学治理内部权力运行。与这些国家最大不同的是,我国是社会主义大学,必须坚持党委领导,这既是中国特色,更是保证我国大学发展的本质特征。完善大学内部治理体系,确立大学校长法律地位,关键是明晰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中各利益主体的权利义务,以及权力在教育法制中的合理配置。大学依法治校的前提是坚持党的领导,重点是确保校长法律地位,推进校长依法行使权力的合法性和科学性。校长对内领导学校行政工作,是大学行政系统的领导者,决定着大学科层管理的运行效率;对外代表学校,是大学法定代表人,是大学法律行为的主要承担者。完善中国特色现代大学内部治理的制度体系,关键是坚持党委领导下的校长负责制这一根本制度,重点是理清和理顺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以法律形式进一步确立校长法律地位,确保校长依法履行职责,合理承担法律责任。大学法律关系复杂,既有公法意义上的法律关系,也有私法意义上的法律关系,还有公私法兼顾的法律关系。大学作为法律授权行使一定行政职权、履行行政职能的社会组织,其行政法律关系明显。校长是大学行政首长,代表大学处理各种法律关系,包括行政法律关系。校长是大学法定代表人,代表大学行使民事权利。校长办公会作为大学法人机关,是校长落实和扩大办学自主权的主要载体。校长在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中的法律地位决定着国家法律对大学的授权程度与学校内部权力系统的运行状况。校长依据法律赋予获得权利、行使权力、履行法定代表人职责。大学校长在大学的身份是多重的,但最主要的是法定代表人的法律身份。正是因为拥有这个法律身份,校长才能在民事法律、行政法律等国家法律和党内法规体系中突显其重要作用,也才具备资格代表大学处理各种法律关系。在大学内部治理过程中,必须充分发挥国家法律与党内法规双重作用,从分权原则、民主监督、完善内部规则、实现权利救济等方面,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优化治理过程,构建与校长法律地位相配套的监督制约机制和保障机制。我们应该通过进一步强化大学治理程度、提升治理能力与治理水平,切实提高高等教育法治化水平,保障新时代党委领导下的大学校长依法依规行使法定职权,履行法律义务,为构建现代大学制度提出初步设想与理想方案。

袁文权[9](2019)在《云南省议会研究(1912-1927)》文中研究表明云南省议会存在大约十二年左右,对于云南近代政治的发展和云南社会的进步具有重大影响。从选举方式来看,更趋于民主,通过投票选举,保持公平性。从议员来看,云南省议会议员整体上积极热衷于议会的活动,积极参与政治。从议案来看,四届云南省议会提出的议案涉及范围广泛,军事、政治、经济、民生、社会等方面,推动了近代云南社会的发展。虽然云南省议会自身存在一些问题,但其积极意义是显而易见的。本文分为六章,第一章主要从云南咨议局的建立、云南重九起义两个方面来描述云南省议会成立的背景。第二章详细介绍了云南省议会的筹备与成立,包括成立云南省议会议员选举事务所、制定选举日期、投票纸等。第三章,主要介绍了历届云南省议会选举情况和历届议员相关背景等。第四章,主要介绍了云南省议会通过的一些列议案,包括省长交发议案、议员建议案、人民请愿书等。第五章,主要介绍了云南省议会的具体运作,包括常会与临时会两个方面,同时也叙述了云南省议会的主要政治活动。第六章,主要是云南省议会评析,包括从云南省议会的特点、作用、历史局限等三个方面。通过对民国时期云南省议会的研究,不但可以了解中国近代民主政治的发展轨迹,还可以了解云南近代民主政治的历程。可以说云南省议会是云南近代民主政治发展的一个重要内容,存在时间长,涉及范围广。

张家豪[10](2019)在《“地方性”国立大学的困境 ——国立山东大学研究(1930-1949)》文中研究表明随着中国近代思想文化史研究的深入,近代大学作为重要的学术共同体,也是晚清民国生产知识、思想的重要载体,日益受到学界关注。而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和建设中国特色世界一流大学的目标的提出,也促使大学史研究不断升温。中国近代大学有国立、省立、私立、教会等多种形式,其中国立大学是高等教育的主体。然而各个国立大学的规模建制及教研水平差距甚大,位于政治、经济、文化中心的大学拥有各种资源优势,但也有一些校史较短、与中央关系疏远的国立大学历经坎坷,教学成就有限。若欲全面了解民国高等教育的多般面相,应对此类带有地方性、边缘性的国立大学抉隐索微,探讨其困境成因,借此透视不同地区政府、社会与大学的互动以及民国高等教育的不平衡性。在这方面,国立山东大学便是一个恰当的样本。作为传统文化大省,近代山东在文教事业方面的成就并不突出。虽然当地政府曾借清末新政之机第一时间成立了新式大学堂,但教学成绩有限。而且在其后近30年时间里,山东陷于内乱、灾荒和政争,省内社会环境混乱,亦无法得到中央政府的有力支持,教育资源稀缺,因而高等教育发展缓慢。除教会大学外,1927年前山东各类高校从未培养出合格的本科生。南京国民政府成立后,国内环境暂时趋于和平稳定。在蔡元培、何思源、傅斯年等官员学者的提议下,行政院批准在山东创设国立大学。1930年,国立青岛大学(1932年更名为国立山东大学)在青岛成立。作为中央平衡全国教育布局的计划之一,国立山东大学是近代山东第一所(也是唯一一所)国立大学,却带有浓厚的“地方性”:该校虽然位于经济大市,但其自身基础不固,与中枢较为疏远,在当时13所国立大学中相对边缘化。山大自中央所得拨款极其有限,多数时间依赖省府“协款”及其他零碎款项勉力维持,师资设备得以不断添置,但由此也造成学校自身发展计划时常受到省府干预;学校周边环境安谧、商业发达,是教学研究的福地,也使学校在发展海洋生物等学科方面具有先天地理优势;山大员生数量稀少而关系融洽,大部分师生很少介入政治或社会运动,学风朴实而不流于浮躁。经多年勠力经营,至1937年前山大已成为具有3院8系,文、理、工科均衡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并顺利培养出200余名合格的本科生,对省内文教事业贡献颇着。不过在此期间,部分学生受国难的刺激而发起数次学潮,虽然规模有限,亦表现出学生强烈的民族情感,但也使得杨振声、赵太侔两任校长及部分教员离职,造成了师资流失。高等教育的良好发展态势因中日战争全面爆发而中断。卢沟桥事变后,沿海战区大学大多在日寇侵逼下陆续迁徙至西南、西北地区办学,民族文化命脉在战时得以赓续,而山大则没有这么幸运。因韩复榘应战不力,日军很快沿津浦线侵入山东,山大本来历史浅短,设备未周,校方对战事应变迟缓、准备仓促,且与教育部联络不畅,师生西迁数千里后,校产已丢弃大半,人员流失严重。由于学校仅成立数年,规模有限,经此一役实已耗尽办学资本,不得不接受教育部停办的指令,并入中央大学,成为唯一一所因战争解散的国立大学。剩余校产也被其他教育机构“借用”。重庆政府时期,山大校友多次向中央政府呼吁恢复母校,但学校在战时复员并不易实施,直至1945年秋日本投降后不久,该建议方得到教育部批准。经过近一年的接洽校舍、添购设备、招徕师资、招收新生等繁杂工作,山大于1946年底成功在青岛复员开学。此时全校为5院14系建制,师生人数较之前倍增。而且学校真正实现“国立”的名义,校款全由教育部提供;但另一方面,战争对山大以及山东本省环境的摧残却一时不易恢复,学校解散时“借用”给各机关的校产也难以索回或损毁,原校区亦被强占。1946年的复校工作无异于“新创”:适龄学生人数大增,学校科系相应增加,但校舍需重新争取;图书仪器多为现购,教员须多方接洽;以周边环境而言,山东自战后便不断爆发国共两党的武装冲突,交通路线时常瘫痪,内战阴影笼罩青岛,导致市内难民云集,物价高过平沪,山大师生教学、生活大受影响,离职退学者亦所在多有。直到1949年6月青岛解放前,山大有不少课程仍无法顺利开出,日常教学工作也不时因罢课罢教和课外活动而中断,复校之初即筹划的两个研究所亦徒具空壳,未培养出研究生。在1927-1937年间的13所国立大学中,多数学校能借助自身政治背景、文化环境、办学基础方面的优势或特殊情形下的机遇取得较为出色的教学成绩,除个别特例外,各校在战争中尚能延续办学,并循序扩大规模。相比之下,山大的发展轨迹却相当曲折,洵属罕见,其根本原因在于该校在地域环境、文化积淀、教育基础和政治背景方面的劣势。山东远离政治、经济、文化中心,资源配置不佳,省内政局混乱,缺乏有远见的政治家和民间社团来扶助教育事业,高等教育发展缓慢,造成山大建校基础薄弱;国民党政权自两广起家,政府内鲁籍乃至北方人士较少,缺乏话语权,加之山东地方政府与中央不睦,导致山大不受南京政府重视;国立大学的经济实力一般与其政治地位相关,因此山大在战前难以获得教育部的拨款以及其他基金会等团体的支持,大多数时间依赖省政府“协款”维持办学,学校规模有限,在和平环境中尚有发展之机,而一旦遭遇战争则不堪侵毁;在1946年复员后,山大得以获教育部供款,且成功聘到一些知名学者,不过由于山东政治经济形势恶劣,这种变化成效一时未能彰显,直至青岛解放前学校一直处于恢复整顿的状态。总之,虽然山大在全校师生的筹划运作下,教学成绩尚属中规中矩,且还能在战后重整旗鼓,扩大规模,但由于办学根基不固、缺乏优势资源,导致山大在民国时期教学成就有限。梳理国立山东大学在民国年间的办学历程,了解地方性、边缘化的国立大学的运作经验,有助于还原民国时期高等教育的曲折性和不平衡性,为今日大学教育政策的制定实施提供一定参考。

二、再议现代校长意识(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再议现代校长意识(论文提纲范文)

(1)高职院校文化育人价值取向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摘要
abstract
1 绪论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及评述
    1.3 研究思路与研究方法
    1.4 研究难点和创新点
2 高职院校文化育人价值取向的理论分析
    2.1 高职院校文化育人价值取向的要义诠释
    2.2 高职院校文化育人价值取向的理论基础
    2.3 高职院校文化育人价值取向的类型定位
    2.4 高职院校文化育人价值取向的向度目标
    2.5 高职院校文化育人价值取向实现的应然路径
3 高职院校文化育人价值取向的历史回顾
    3.1 高职院校文化育人价值取向的渊源
    3.2 高职院校文化育人价值取向的发展阶段
    3.3 高职院校文化育人价值取向的宏观成就和向度之囧
4 高职院校文化育人价值取向的现状考察
    4.1 高职院校文化育人价值取向的文化形态
    4.2 高职院校文化育人价值取向的影响因素
    4.3 高职院校文化育人价值取向的主要问题
5 高职院校文化育人价值取向的问题归因
    5.1 文化育人自觉性不强
    5.2 职业文化理解得不深
    5.3 校企文化交融性不足
    5.4 文化传播机制不完善
    5.5 法律法规机制不健全
6 高职院校文化育人价值取向的彰显策略
    6.1 凝练职业精神标签彰显文化育人价值取向核心精神
    6.2 打造职业文化载体增强文化育人价值取向显示度
    6.3 促进校企文化有效交流打通文化育人价值取向彰显路径
    6.4 建立职业文化高效传播机制推进文化育人价值取向深化
    6.5 优化文化育人环境浓厚文化育人价值取向氛围
7 结论与展望
    7.1 研究结论
    7.2 研究展望
参考文献
作者简历
学位论文数据集

(2)中职学生专业实践技能培养的影响因素及对策 ——以北京地区汽车维修专业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选题背景
        (一) 我国经济发展转型对高质量技能型人才的需求
        (二) 中职教育在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
        (三) 中职教育人才培养质量有待提高
    二、研究意义
        (一) 理论意义
        (二) 实践意义
    三、核心概念界定
        (一) 中等职业学校
        (二) 实践技能
    四、理论基础
        (一) 实用主义理论
        (二) 职业能力发展理论
    五、相关研究现状
        (一) 国内相关研究
        (二) 国外相关研究
        (三) 国内外研究述评
    六、研究内容与方法
        (一) 研究内容
        (二) 研究方法
    七、研究思路
第一章 专业实践技能培养的概述
    第一节 专业实践技能培养的理论渊源
        一、马克思历史唯物主义实践观
        二、我国古代思想家的实践观
        三、陶行知的实践观
        四、黄炎培的职教思想
        五、现代职业教育家的职教思想
    第二节 专业实践技能培养的作用
        一、符合中职学生认知规律
        二、符合职业教育教学规律
        三、有利于培养学生的关键能力
    第三节 中职学生专业实践技能培养的现实价值
        一、践行了人人皆可成才的现代教育观
        二、在专业实践中培养学生的职业精神
第二章 北京市中职学校汽修专业学生实践技能培养现状
    第一节 调查的基本情况
        一、调查目的
        二、调查内容
        三、调查对象的选择
        四、调查方法
    第二节 调查结果
        一、课程设置与教学方式现状
        二、教师职业能力发展状况
        三、实习实训基地建设现状
        四、汽修专业学生实习现状及毕业去向
    第三节 调查结论
第三章 中职汽修专业学生实践技能培养存在的问题
    第一节 宏观层面——社会认可度
        一、国家对职业教育的投入不足
        二、家长学生对职业教育认可度不高
    第二节 中观层面——职业教育办学体制
        一、地方领导不懂职业教育办学体制
        二、国家保障职业教育的办学体制措施不到位
    第三节 微观层面——中职学校教师专业实践能力
        一、“双师型”专业教师严重匮乏
        二、教师实践能力较弱
    第四节 微观层面——课程与教学
        一、课程内容
        二、教学方法
    第五节 微观层面——学生自身问题
        一、学生缺乏动手习惯
        二、问题学生较多
第四章 中职学生专业实践技能培养提升的对策
    第一节 加强校内外实训基地建设
        一、国家应加大对职业教育经费的投入
        二、国家应进一步明确企业的权利和义务
        三、地方政府要为职业学校搭建区域校企合作平台
        四、学校应积极创建生产型实训基地建
    第二节 加强“双师”师资队伍建设
        一、新教师专业实践技能提升对策
        二、在职教师专业实践技能提升对策
    第三节 加强专业课程和教学方法改革
        一、加强课程体系改革
        二、加强教学内容改革
        三、教学方法与手段符合职业教育特点
    第四节 提高职业教育在社会的认可度
        一、优化社会用人及薪金制度
        二、提高职业教育社会认可度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访谈提纲
    一、管理人员访谈提纲
    二、教师访谈提纲
致谢

(3)清末民初学制批评理路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导论
    一、研究背景与意义
        (一) 研究背景
        (二) 研究目的
    二、核心概念与研究范围界定
        (一) 核心概念
        (二) 研究对象和范围
    三、研究文献综述
        (一) 关于清末民初发表的有关学制研究的文着述评
        (二) 关于民国时期教育改革和学制改革的资料整理与论着述评
        (三) 关于中国近代学制研究的论着述评
        (四) 关于教育批评有关理论研究述评
    四、研究思路与方法
        (一) 研究思路与论文结构
        (二) 研究方法
    五、研究创新点
第一章 壬寅和癸卯学制批评
    第一节 壬寅和癸卯学制批评的主体构成
        一、壬寅和癸卯学制批评的代表人物分析
        二、壬寅和癸卯学制制定者与批评者的代表人物之比较
    第二节 壬寅和癸卯学制批评的客体内容
        一、关于教育宗旨的批评
        二、关于初等和中等教育课程的批评
        三、关于学制年限的批评
    第三节 壬寅和癸卯学制批评的历史影响
        一、促进教育宗旨的改革和毕业奖励的废止
        二、促进初等教育学习年限和科目的调整
        三、促进中等学堂文实分科和师范教育的修订
        四、促进女子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制度体系
        五、促进高等教育法政学堂的建立
    本章小结
第二章 壬子癸丑学制批评
    第一节 壬子癸丑学制批评的主体构成
        一、壬子癸丑学制批评的代表人物分析
        二、壬子癸丑学制制定与批评的代表人物之比较
    第二节 壬子癸丑学制批评的客体内容
        一、关于壬子癸丑学制的总体性批评
        二、关于教育宗旨的批评
        三、关于学制阶段划分的批评
        四、关于复古教育的批评
    第三节 壬子癸丑学制批评的历史影响
        一、促进教育宗旨的再易
        二、加速初等教育制度的改订
        三、促进中等教育制度的完善
        四、促进大学制度的修正
        五、促进师范教育的改革
    本章小结
第三章 壬戌学制批评
    第一节 壬戌学制批评的主体构成
        一、壬戌学制批评的代表人物分析
        二、参与壬戌学制制定与批评的代表性人物之比较
    第二节 壬戌学制批评的客体内容
        一、关于各学段划分的批评
        二、关于师范教育与职业教育的批评
        三、关于课程设置的批评
    第三节 壬戌学制批评的历史影响
        一、促进教育宗旨的完善
        二、促进各级各类教育事业的发展
        三、加速乡村教育与文化的衰落
        四、削弱师范教育的发展
    本章小结
第四章 清末民初学制批评的发生理路
    第一节 清末民初学制批评的发生动因
        一、政治生态变化是清末民初学制批评发生的制度环境
        二、经济发展对人才需求是清末民初学制批评发生的外在动力
        三、传播媒介快速发展是清末民初学制批评发生的平台支撑
    第二节 清末民初学制批评的发生路径
        一、专业性教育期刊成为清末民初学制思想传播的主渠道
        二、教育社团成为探讨和传播学制思想的新制度媒介
        三、教育会议成为集中讨论和统一学制思想的重要方式
    第三节 清末民初学制批评的发生逻辑
        一、清末民初学制批评发生的社会基础
        二、清末民初学制批评发生的教育基础
        三、清末民初学制批评传播的技术条件
    本章小结
第五章 清末民初学制批评的理论审思与当代启示
    第一节 清末民初学制批评的主要特点
        一、清末民初学制批评发生过程,反映西方学制思想在中国的传播历程
        二、清末民初学制批评发生过程,反映人才观和教育观的转变
    第二节 清末民初学制批评的理论实质
        一、清末民初学制批评是中国传统文化价值取向危机在教育领域的表征
        二、清末民初学制批评是中国教育转型在价值路向上的困惑
    第三节 清末民初学制批评的当代启示
        一、教育实践者应以更开放心态和思维面对和利用教育批评
        二、教育批评者应以更加理性和富有建设性的论见开展批评活动
        三、构建教育批评者参与教育政策制定活动的途径和机制
    本章小结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4)规定与自致:海顿社会身份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绪论
    第一节 选题缘由
    第二节 选题意义
    第三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一、18世纪音乐社会研究
        (一)维也纳音乐生活
        (二)英国音乐生活
        (三)18世纪其他地区音乐与社会概况
        (四)指挥与乐队发展研究
        二、作曲家社会身份宏观研究
        三、音乐社会学研究
        四、与本文相关的海顿研究
        (一)传记研究
        (二)海顿社交研究
        (三)与海顿有关的音乐研究
第一章 相关概念解析
    第一节 社会身份
    第二节 赞助人(赞助制度)
    第三节 商业制
第二章 海顿规定性社会身份的扮演
    第一节 规定性社会身份的职业表现
        一、埃斯特哈齐之前的任职
        (一)海顿早期技能训练
        (二)成为“乐正”的职业素养准备
        二、尼古拉斯一世统治下的宫廷任职
        三、尼古拉斯一世逝世后的宫廷任职
    第二节 规定性社会身份下的音乐创作
        一、赞助人的审美趣味
        (一)审美趣味与社会身份
        (二)赞助人的音乐审美
        (三)埃斯特哈齐家族的音乐趣味
        二、应雇主要求的音乐创作
        三、迎合雇主的音乐创作
    第三节 规定性社会身份的形成原因
        一、职业发展的需要
        (一)赞助的历史
        (二)建立赞助关系的方式
        二、生存发展的需要
        (一)薪资
        (二)音乐家的地位
        三、贵族音乐竞争
        (一)竞争的缘由
        (二)竞争的表现
第三章 海顿自致性社会身份的诉求
    第一节 自致性社会身份的职业表现
        一、商人身份
        (一)海顿与赞助人
        (二)海顿与出版商
        二、贵族身份
        三、指挥身份
    第二节 自致性社会身份下的音乐创作
        一、狂飙突进:创作早期
        二、公共风格:伦敦时期
        (一)公共的含义
        (二)假想听众到现实听众
        (三)公共风格的确立
        三、《创世纪》:创作晚期
    第三节 自致性社会身份形成的反思
        一、中产阶层的英国听众
        二、以营利为目的的音乐会生活
        三、传统雇佣制的发展瓶颈
        (一)意识自由的受限
        (二)身份自由的受限
第四章 海顿社会身份转型的典型性与非典型性
    第一节 海顿社会身份转型的典型性
        一、民族意识的普遍化
        二、音乐的商业化
        三、思想的启蒙化
    第二节 海顿社会身份转型的非典型性
        一、与莫扎特身份的对比
        (一)曲折性
        (二)继承性
        (三)地域性
        二、与贝多芬身份的对比
        (一)与听众的相处
        (二)娱乐音乐与精英音乐意识形态
        (三)贵族赞助双方关系的转变
结论
参考文献
    一、中文文献
        (一)期刊杂志、硕博论文
        (二)专着
    二、英文文献
    三、英文文献网址
附录
    (一)海顿生平年表
    (二)海顿社会交际一览表
    (三)海顿财政收入一览表
    (四)海顿所获荣誉及加入协会
    (五)海顿乐队规模变化一览表
    (六)海顿遗嘱
    (七)海顿时代的货币
    (八)海顿的金钱观
    (九)海顿创作过程
致谢
在读期间发表论文情况
参会论文

(5)秦至汉初特权群体诉讼审判程序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导言
    一、选题依据
    二、学术史回顾
    三、研究方法
第一章 秦至汉初一般案件诉讼审判程序
    第一节 秦汉时期一般案件的定义
    第二节 一般案件诉讼审判程序各阶段分析
        一、告劾:立案与起诉
        二、论:给出判决意见
        三、报:实际判决
第二章 特权群体犯罪的告劾、逮捕程序
    第一节 告劾程序:管辖级别的提高
        一、向皇帝告劾
        二、向郡告劾
    第二节 逮捕程序:逮捕需请示
        一、无得擅征捕
        二、可直接逮捕
第三章 特权群体犯罪的审判程序
    第一节 审理程序:审理有回避
        一、由中央审理
        二、由郡审理
    第二节 判决程序:判决权在皇帝
    第三节 死刑、特权群体犯罪案件审判程序优先性研究
第四章 制度探究与原理探寻
    第一节 秦至汉初“上请制度”考
    第二节 “提高审级”反映的身份等级观念
结语
参考文献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后记

(6)西南联大内部校际关系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选题理由与意义
    二、学术史回顾
    三、研究方法与资料
    四、论文创新点
第一章 联合伊始与西南联大格局
    第一节 三所高校合组西南联大
    第二节 西南联大,“联而不合”
    第三节 清华的“一家独大”
    第四节 北大的被动
第二章 联合建制下的行政人事冲突
    第一节 西南联大的联合基础
    第二节 矛盾的累积
    第三节 校际组织人事上的纷争
第三章 迁校之议与分家之争
    第一节 迁校之议复起
    第二节 迁校委员人选的校际平衡
    第三节 分“家”之争
    第四节 迁校波折与分校设立
    第五节 迁校之议中的经费之争
第四章 北大的隐忧与易长风潮
    第一节 北大的隐忧与焦虑
    第二节 蒋梦麟的隐忍负重
    第三节 北大校内对蒋梦麟的不满情绪
    第四节 1945年北大校内的“倒蒋”前奏
    第五节 蒋辞胡继傅代——北大易长风潮落幕
第五章 西南联大结束与三校复员
    第一节 西南联大三校联合迁移
    第二节 清华、北大复校的合作与竞争
    第三节 清华、北大接收北平补习班
    第四节 张伯苓的复校计划
结语
参考文献
致谢

(7)星星之火:中共山西汾阳早期党组织创建研究(1919-1936)(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绪论
    第一节 为什么是汾阳:选题缘起及研究意义
    第二节 学术史回顾:研究对象与问题意识
    第三节 研究思路、方法和内容框架
第一章 出生与出身:汾阳早期的中共党员
    第一节 汾阳诞生的第一个中共党员——李舜卿
    第二节 党员的社会构成
    第三节 党员的发展策略
第二章 从河汾到铭义:早期党组织的诞生
    第一节 信人还是信党:河汾中学诞生的团组织
    第二节 铭义中学诞生的党组织
    第三节 早期党组织诞生的特点
第三章 革命与反革命:早期党组织的生存策略
    第一节 裂缝中求生存——与地方政权的合作与斗争
    第二节 借宗教兴革命——公理会势力下的红色火种
    第三节 机遇与挑战并存——汾阳军校下的中共汾阳党组织
结论
参考文献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致谢
个人简况及联系方式

(8)我国公立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下校长法律地位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第1章 绪论
    1.1 选题的目的与意义
        1.1.1 理论价值
        1.1.2 方法论价值
        1.1.3 实践价值
    1.2 文献综述
        1.2.1 相关概念界定
        1.2.2 国内外研究现状
    1.3 研究方法、研究思路及创新点
        1.3.1 研究方法
        1.3.2 研究思路
        1.3.3 创新点
第2章 我国大学法人内部治理结构及其问题
    2.1 我国大学法人制度
        2.1.1 依法治校与大学法人治理
        2.1.2 我国大学法人制度的确立
        2.1.3 我国大学法人的组织特性
    2.2 我国大学内部治理组织架构
        2.2.1 我国大学内部治理结构的制度基础
        2.2.2 我国现代大学内部治理组织架构
    2.3 我国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中存在的主要问题
        2.3.1 国家本位对大学治理结构的规定缺失
        2.3.2 政策范式下集体与个体权利配置的制度博弈
    2.4 小结
第3章 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下校长法律地位的域外比较
    3.1 大学校长权力配置
    3.2 国外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下校长法律地位
        3.2.1 德国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下校长法律地位
        3.2.2 法国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下校长法律地位
        3.2.3 英国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下校长法律地位
        3.2.4 美国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下校长法律地位
        3.2.5 日本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下校长法律地位
    3.3 国内外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下校长法律地位的比较
        3.3.1 共同特征: 大学法律地位和校长职权由国家法定
        3.3.2 突出特点: 以大学章程构建校长权力体系
        3.3.3 本质区别: 坚持党委领导下的大学法人教育与管理
第4章 我国大学校长的行政法律地位
    4.1 我国大学具有行政主体资格
        4.1.1 我国大学是科层式管理机构
        4.1.2 我国大学履行教育公共管理职能
        4.1.3 我国大学行政权力具有强制性
        4.1.4 我国大学行政权力来自法律授权
        4.1.5 我国大学是行政法上的特别法人
    4.2 我国大学校长依法享有行政权力
        4.2.1 大学校长是大学行政主官
        4.2.2 大学校长依法行使行政权力
    4.3 我国大学校长行政法律责任
        4.3.1 大学校长行政法律责任法理分析
        4.3.2 大学校长行政法律责任追究
第5章 我国大学校长的民事法律地位
    5.1 我国大学法人属性
    5.2 我国大学校长的民事权利
        5.2.1 大学校长是大学法定代表人
        5.2.2 大学校长是大学执行机构
        5.2.3 大学法人机关是校长办公会
    5.3 我国大学校长的民事法律关系
        5.3.1 大学校长与学生间的民事法律关系
        5.3.2 大学校长与教师的民事法律关系
    5.4 我国大学校长的民事法律责任
        5.4.1 大学校长承担民事法律责任法理分析
        5.4.2 大学校长民事法律责任追究
第6章 保障我国现代大学制度体系下的校长法律地位
    6.1 以分权原则实现大学内部治理主体权力平衡
        6.1.1 优化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与治理过程
        6.1.2 强化外部治理环境与权力制衡体系
    6.2 以民主监督强化大学内部权力运行机制
        6.2.1 以民主公意确保大学治理决策效益
        6.2.2 以党委权力监督大学治理协调运行
        6.2.3 以校长权威保障大学学术本位回归
    6.3 以规则之治完善大学内部治理结构
        6.3.1 以国家法律克服大学治理的体制障碍
        6.3.2 以大学章程实现大学治理权力的衡平
        6.3.3 以规则之治实现大学治理的程序正当
    6.4 以权利救济确保大学内部治理正义
        6.4.1 以司法审查防止大学内部治理权力滥用
        6.4.2 以申诉复议构建大学多元纠纷解决机制
        6.4.3 以党纪国法实现大学治理权责利—致
结论与展望
参考文献
致谢
附录A: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论文目录
附录B: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参与的课题研究

(9)云南省议会研究(1912-1927)(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选题缘由及意义
    二、学术史回顾
    三、研究思路
    四、重难点
    五、论文的创新点与研究方法
第一章 云南省议会成立的背景
    第一节 云南咨议局的建立
        一、西方宪政思想的传播
        二、清末“预备立宪”
        三、云南省咨议局的建立
    第二节 重九起义
        一、重九起义前夕的云南社会
        二、重九起义与云南临时省议会的成立
    小结
第二章 云南省议会的筹备与成立
    第一节 成立云南省议会议员选举事务所
    第二节 制定投票匦、选举人名册和当选人名册
    第三节 制定选举日期、选举方式和选举对象
        一、关于选举日期的制定
        二、关于选举方式
        三、划分选举对象
    第四节 划分选区
    第五节 设立投票所、开票所
        一、设立投票所
        二、设立开票所
    第六节 云南省议会的成立
    小结
第三章 议员选举和议员分析
    第一节 议员选举
        一、调查选举人人数
        二、议员名额分配
        三、选举过程中出现的问题
    第二节 议员分析
        一、历届云南省议会议员情况
        二、云南省议会历届侨缅滇人及各土司代表
        三、云南省议会历届议长分析
        四、议员薪酬及其他事项
    小结
第四章 云南省议会议案分析
    第一节 省议会议员建议案
        一、关于军事方面
        二、教育方面
        三、经济方面
        四、行政方面
        五、社会民生
    第二节 省长公署发交议案
        一、军事方面
        二、社会教育方面
        三、经济方面
        四、行政方面
    第三节 人民请愿书
        一、诉讼类请愿书
        二、建议类请愿书
    第四节 议案执行情况
    小结
第五章 云南省议会具体运作
    第一节 常会
    第二节 临时会
    第三节 云南省议会主要政治活动
        一、维护国家主权
        二、云南省议会弹劾盐运使由云龙
        三、整顿盐务
    小结
第六章 云南省议会评析
    第一节 云南省议会特点
    第二节 云南省议会的作用
    第三节 云南省议会民主发展困境
        一、从省议会与省长公署之间的联系方面来探讨
        二、从省议会内部来探讨
结语
参考文献
附录
致谢

(10)“地方性”国立大学的困境 ——国立山东大学研究(1930-1949)(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Abstract
绪论
    一、问题缘起
    二、学术前史
        (一) 关于中国近代大学的通论性研究
        (二) 大学个案及专题研究
        (三) 关于国立山东大学的研究
        (四) 对已有成果的检讨及本选题努力的方向
    三、写作视角和方法
        (一) 选题的概念界定
        (二) 研究的创新点及难点
        (三) 研究思路
第一章 山东高等教育发展历程及国立山东大学的源起
    一、近代山东高等教育的起步阶段
        (一) 近代山东高等教育的变迁—以济南、青岛两地为例
        (二) 近代山东高等教育发展现象之成因
    二、国立青岛大学的建立及更名国立山东大学
        (一) 筹备委员会的成立及其活动
        (二) 具体建校工作
        (三) 国立山东大学的定名
    三、山东大学起源考辩
        (一) 山大校史的阐释史
        (二) 编写校史的争议与山东大学校史起点的考订
    小结
第二章 战前的国立山东大学(1930-1937)
    一、山大与中央及地方政府关于经费及科系设置问题的博弈
        (一) 杨振声掌校时期的山大与地方政府的互动
        (二) 1932年后政府与校方的合作与分歧
        (三) 学校经费的争取
    二、办学方针与学校建设
        (一) 办学方针
        (二) 营建方面
        (三) 设备方面
        (四) 院系建制
        (五) 师资延聘
        (六) 校务行政
    三、战前山大的教学与日常生活
        (一) 战前山大招生与教研工作
        (二) 青岛环境与山大学生日常生活
        (三) 对于“新月派”和“大同盟派”几个问题的澄清兼谈山大教员群体之交往
    四、战前山大的学生运动
        (一) 反甄别运动的波澜
        (二) “九·一八”后的赴京请愿
        (三) 1932年的“六月风波”与杨振声的黯然下台
        (四) 学运低潮期的活动(1932-1936)
        (五) 山大学生响应北平“反对华北自治化”学运及其解决
        (六) 山大的风潮之特殊性与得失
    小结
第三章 全面抗战与国立山东大学的停办及复校
    一、鲁青地区的沦陷
    二、国立山东大学的西迁与停办
    三、鲁殿重光——艰难复校的历程
        (一) 山大解散后争取复校的工作与复员政策的确立
        (二) 复校工作的具体开展
    小结
第四章 战后山大的恢复与重整(1946-1949)
    一、“祸乱边缘的都市”——内战中的鲁青地区
        (一) 国民党接收青岛后的内外局势
        (二) 美国势力在青岛
        (三) “难民城”和“乞丐市”
        (四) 经济问题
        (五) 青岛市政府甄审政策的失误
    二、经费与学校的恢复建设
        (一) 校舍与设备的扩充
        (二) 教员的招聘与薪资
        (三) 行政组织的完善
        (四) 院系建制的扩充
    三、战后山大的教学与师生的日常生活
        (一) 学生的招收与救济
        (二) 日常教学与测验
        (三) 校内的社团及课余活动
        (四) 社会服务工作
    四、战后山大的学生运动
        (一) 复员初期的预备工作及“六·二”运动
        (二) “六·二”运动后的蓄势待发(1947年6月-1948年秋)
        (三) 特刑庭事件及教师第二次罢教
        (四) 护校运动
    小结
第五章 国立山东大学发展的困境
    一、“中心”地区国立大学的发展优势
        (一) 政治中心及次中心里的国立大学
        (二) 经济中心里的国立大学
        (三) 文化中心里的国立大学
    二、另一所地方性国立大学——国立四川大学的机遇
    三、国立山东大学的发展困境及其成因
        (一) 演变态势与发展困境
        (二) 成因
参考文献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发表的主要学术论文
致谢

四、再议现代校长意识(论文参考文献)

  • [1]高职院校文化育人价值取向研究[D]. 方桐清. 中国矿业大学, 2020(07)
  • [2]中职学生专业实践技能培养的影响因素及对策 ——以北京地区汽车维修专业为例[D]. 彭淑贞. 中央民族大学, 2020(03)
  • [3]清末民初学制批评理路研究[D]. 宋波. 安徽师范大学, 2020(01)
  • [4]规定与自致:海顿社会身份研究[D]. 刘尹. 南京师范大学, 2020(04)
  • [5]秦至汉初特权群体诉讼审判程序研究[D]. 管笑雪.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6]西南联大内部校际关系研究[D]. 崔卓琳. 南京师范大学, 2020(04)
  • [7]星星之火:中共山西汾阳早期党组织创建研究(1919-1936)[D]. 靳茜. 山西大学, 2019(01)
  • [8]我国公立大学内部治理结构下校长法律地位研究[D]. 周亮. 湘潭大学, 2019(04)
  • [9]云南省议会研究(1912-1927)[D]. 袁文权. 云南大学, 2019(03)
  • [10]“地方性”国立大学的困境 ——国立山东大学研究(1930-1949)[D]. 张家豪. 华中师范大学, 2019(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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再论现代校长的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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