耕地质量管理立法调研报告

耕地质量管理立法调研报告

问:耕地质量的认识与管理
  1. 答:古今中外,质量管理是土地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加强质量管理是回归土地管理本质内容的客观要求。其中,加强耕地质量的管理,对于提高耕地产能、保障粮食安全,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历史上征收赋税,也是要区分耕地质量的。如《禹贡》记载,冀州“厥土惟白壤,厥赋惟上上错”,兖州“厥田惟中下,厥赋贞”,即冀州的土地是白壤,赋税是第一等,兖州的田地是第六等,赋税是第九等。当前,耕地利用中也存在以面积折算质量的现象,贵州省六盘水市采用“丈量亩搜笑”与“习惯亩”折算,质量差的耕地折算比例大,质量好的耕地折算比例小。比如,分类为灌溉水田坦枯、菜地的,其折算比例为1:1;望天水田、上等旱地,折算比例为2:1~3:1;一般旱地(坡度15°以上),折算比例为3:1~10:1,这也充分反映了质量差的土地必须以较大的面积才能与质量好的土地对等。由此可见,质量是内在于土地的本质属性,质量管理是土地管理的核心内容之一。
    综合考虑耕地质量要素,应包括以下四方面要素:地表要素,这是质量基础,包括土层厚度、土壤质地、土壤养分构成与含量,乃至地质地貌条件等;气候要素是指构成土地质量的光、温、水等天然要素,受所处纬度和地形、地貌条件决定;工程要素、包括光、温、用水等保障设施,以及供排水渠道、道路交通状况等;生态要素,指无污染、高品质的要求。
    加强世信含耕地质量管理,关键要建立完善的法律制度。我国现行法律中对耕地质量管理已有相关规定。如《土地管理法》第二十八条明确了开展土地质量调查和评定土地质量等级的规定,第三十一条和第三十三条提出了补充耕地质量应与占用耕地质量相当的规定,第四十一条明确了通过农村土地整治提高耕地质量的要求。这些规定为开展耕地质量管理奠定了基础。
问: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
  1. 答:2002 年以来,农业部在 30 个省(市、区)开展了耕地地力评价指标体系建立工作,并建立了管理信息系统。同时,启动了全国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项目。福建省荔城知信区、新罗区、同安区、闽侯县承担试点工作,并与接下来的测土配方施肥项目结合在一起,分批在全省各县、市、区开展。耕地地力调查与质量评价工作主要是调查辖区内耕地地力,分别对耕地土壤、植株进行大、中、微量元素测试及重金属监测,采用GPS、GIS技搭唯轮术,建立耕地质量管理信息系统,完成耕地地力、土壤环境综合质量报告以及“耕地质量评价与中低产改良利用”等专题报告,为辖区内测土配方施肥、无公害山棚绿色蔬菜选择、提高农业综合开发生产能力以及实现耕地资源可持续利用提供了科学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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