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1928—1937年间民族银行家的经营管理思想(论文文献综述)
赵昊天[1](2021)在《《中央储备银行法》与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央行制度建设》文中认为中央银行出现于17世纪末的西欧,之后随着资本主义制度的成熟逐渐发展起来。到19世纪末,欧美主要资本主义国家皆已成立中央银行,以此调控宏观经济发展、管理金融市场。中国中央银行制度建设起源于晚清时期。清末新政之时,户部效仿欧美国家中央银行制度,创立了户部银行,后来改称为大清银行,这是我国最早由官方开办的国家银行。北洋政府时期,又相继成立中国银行,改组交通银行,赋予这两家银行代理国库,发行货币的权力。由此,这两家银行也有了中央银行性质。蒋介石在形式上统一中国后,南京国民政府也成立中央银行,中国银行、交通银行改组为专业银行。虽然中央银行这种金融机构成立了,但以上提及的“中央银行”均名不副实。它们仅仅扮演好了“政府的银行”这一角色,充当了随时应政府要求为其垫款的财政工具。中央银行“发行的银行”及“银行的银行”职能并未健全。中央银行离成为职能健全的真正央行的目标还有很长一段路要走。为了使中央银行能够成为调控宏观经济发展的国家央行,国民政府在法币改革之后,开始着手研究中央银行改组方案,由财政部结合专家意见草拟《中央储备银行法》草案。最终经过两年努力,1937年6月,《中央储备银行法》完成立法程序,即将在不久的将来付诸实施。《中央储备银行法》草案在继承央行原有“政府的银行”职能的基础上,补足了央行职能的缺失部分,法案规定统一货币发行权于中央储备银行,其他任何银行均不得发行法定流通货币,这意味着央行真正获得“发行的银行”地位。同时法案规定由央行收管各商业银行存款准备金,并补充了准备金缴存比例等实施细则;还规定央行负责开展票据清算工作、开办再贴现等业务以及在金融危机中承担救济银行业的责任。中央银行“银行的银行”职能由此健全。虽然最后因抗战爆发,成立中央储备银行的计划搁浅,但这一法案在近代中国中央银行制度建设过程中仍然起着承上启下的作用。它总结了抗战爆发前十年中央银行制度建设的经验教训,同时法案的基本精神,基本条款也被战时央行制度建设吸收和采纳。抗战爆发后,为了统制国内金融,方便对日作战,国民政府成立了四行联合办事总处,代行央行职能。它的权力凌驾于中央银行和其他国家银行之上。战时,四联总处凭借自己对金融经济的统制地位,逐渐削弱国家行局的地位和影响力,帮助中央银行根据《中央储备银行法》的原则健全相关职能。这一时期,四联总处负责制定了健全央行相关职能的法规以及具体的执行细则并监督实施。在四联总处的帮助和支持下,中央银行收回了国家银行的货币发行权,获得了国库独家代理权,收管了商业银行的准备金,积极开展票据清算工作,国家银行也在四联总处的监督和命令下各自将大笔头寸存入中央银行,并不再与国库之间存在资金往来关系。中央银行由此增强了对国家行局的掌控能力,也因此获得了对国家银行的优势地位。在四联总处的帮助下,中央银行最终健全了战前缺失的职能,也真正成为具有健全职能、可以调控宏观经济发展的国家央行。战时中央银行制度建设也正是遵循了《中央储备银行法》关于建设未来央行的基本原则才得以取得重大进展。本文将主要对《中央储备银行法》的来龙去脉、战时央行制度建设过程及此法案对此一过程的贡献和影响展开研究和探讨。
陈晓睿[2](2020)在《金城银行与北洋军阀的关系研究(1917-1927)》文中研究指明民国初年,受第一次世界大战的影响,我国民族工商业发展迅速,推动了银行业的产生和发展,近代银行业的发展出现前所未有的高潮,“北四行”之一的金城银行就是在此背景下而成立的。本文将1917-1927年间金城银行与北洋军阀之间的关系作为文章的研究重点,试图从金城银行的股权变化及业务往来这两个角度揭示1917-1927年间金城银行与北洋军阀的政企关系。论文的第一章介绍金城银行成立的军阀背景。金城银行成立时,正值第一次世界大战期间,中国资本主义经济进入发展的黄金时期,大批军阀和官僚纷纷投资新式工商业,金城银行的成立与皖系军阀密不可分,也与当时的银行政策和交通银行的帮助有着一定的联系。第二章则阐述金城银行与北洋军阀的股权之争。由于受政治环境的影响,银行的发展存在不安全性,银行为了规避与军阀官僚交往过密带来的风险,金城银行通过稀释北洋军阀的股东股权,扩大投资人类别,与北洋军阀股东争夺银行的控制权等行为,拉开与军阀官僚之间的距离,避免银行卷入政治风波。第三章介绍金城银行1917-1927年间业务发展状况。金城银行在成立之初与北洋军阀关系密切,与之相应的银行的存款、放款业务等基本都是围绕军阀和官僚展开的。随着政权的变迁,金城银行为了更好地谋生存,开始拓宽业务领域,银行业务稳步提升,金城银行逐渐脱离北洋军阀的掌控。论文最后一章总结分析1917-1927年这十年间北洋军阀对金城银行的影响以及二者关系的启示。一方面金城银行通过军阀的扶持站稳脚跟,奠定基业,促进近代金融的发展和推动中国工业化的进程;另一方面由于军阀自身的局限性和落后性影响了银行的正常发展。在1917-1927年间,金城银行首先拉拢依附北洋军阀,使得银行在发展中获取资金、地位的便利,但由于北洋军阀存在的不确定性、封建性等因素,金城银行为了确保发展稳定,逐渐疏远北洋军阀,脱离北洋军阀的掌控。
张健康[3](2020)在《中国金融系统功能的财政化(1949-1978)》文中认为金融体制市场化改革的进度与实体经济发展不相匹配被普遍认为是中国金融资源配置效率低下和错配现象突出的主要原因之一。究竟是什么阻碍了中国金融体制市场化改革的步伐?关注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人从不同的角度给出了不同的解释和提出了各自的政策建议。本文的主要目的是就中国金融体制市场化改革迟滞提出一个新的解释框架,然后提出相应的政策建议。本文的基本观点是:上世纪50年代中期,以国家力量为主导、以国有企业为依托、以重工业为优先发展对象的工业化战略全面实施以后,中国金融系统便被赋予了为工业化建设,具体而言就是为国有企业集中和输送廉价资金的政策性任务;1978年改革开放以后,市场化事实上逐渐成了中国金融体制改革的大方向,但是以银行为主体的中国金融系统仍然没能解除为国有企业“输血”的职能,而造成此一现象的直接原因是国有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迟迟未能培育起“自生能力”和融资模式过于单一。因此,要进一步推进中国金融体制市场化改革,必须加快国有企业,特别是大型国有企业经营管理体制改革,促使国有企业尽快培育起“自生能力”,同时改革承担着国家战略性负担和社会性负担的国有企业的融资模式,从而使金融系统真正解除为国有企业“输血”的政策性负担。本文的重点就是描述从1949年新中国建立到1978年改革开放以前,中国金融系统是如何一步步被赋予为国有企业集中和提供廉价资金的职能的。全文正文部分共分五章:第一章主要分析新中国建立初期,最高决策层进行金融发展模式选择时,面临哪些约束条件。缺资金、缺技术的条件下需要尽快建立起完备的现代工业体系,特别是独立的重工业体系,是当时中国最高决策层考虑金融发展模式时,必须考虑的首要因素。资金从哪里来?如何才能尽可能集中国内有限的资金?如何才能保证集中起来的资金用到国家选定的优先发展的项目中去?由谁来执行?历史的经验和现实的需要,最终促使当时中国最高决策层选择了一种计划统领财政、财政统领金融的资金动员、管理和配置的体制。第二章主要描述新中国建立初期新政权对全国金融体系的整顿。随着中国共产党对国民党军事斗争的逐步胜利,新政权对新解放区的金融机构分三大类分步骤进行了整顿:没收官僚资本金融机构壮大充实国有金融机构;运用国家力量推动私人金融机构集中和接受人民政府的领导;取消外国驻华金融机构特权使之为新中国经济恢复和发展服务;坚决打击私营金融机构的投机行为。经过三年左右的整顿,中国金融市场的秩序快速得以恢复且出现了繁荣的迹象,金融系统的本来功能亦得以初步回归,同时国家借机掌握了金融系统的主导权,事实上为新金融体制的建立创造了基本条件。第三章主要描述各类非公有金融机构是如何一步步向国有金融机构靠拢、金融机构决策权是如何一步步向中央集中、金融市场是如何一步步从中国大陆消失、中国人民银行“大一统”金融格局是如何一步步形成和所有金融机构是如何一步步被纳入财政系统从而成为财政系统的一个职能部门的。第四章主要描述金融机构被一步步纳入财政系统的同时,金融机构的基本职能是如何一步步被财政化的。金融系统职能的财政化主要表现为三各方面:银行的存贷款业务完全服从国家计划安排,成为国家财政的有效补充;货币发行逐渐被纳入财政预算轨道;监管财政款项逐渐成为银行主要的日常工作。第五章主要是对1953年至1978年间中国金融系统运行绩效做出评估。总的来说,计划统领财政、财政统领金融的资金动员、管理和配给体制下的中国金融系统,表现出了很强的存款动员能力,有力支持了政府宏观经济政策目标的达成,具体而言就是集中了大量廉价的资金,遵照政府的意志进行配置,有力支持了以重工业为基础的社会主义工业化建设,同时支持了国营经济的发展、壮大和社会主义三大改造。但是该套金融体系和体制又不可避免地存在以下诸多问题:资金配置效率不高,贷款使用效率较低;滋生出新的风险,比如财政领域的风险与金融领域的风险相互传递、决策的外部成本提高;金融杠杆基本失去作用,不能发挥促进交易和推动企业改善治理的职能;决策权过度集中和金融系统缺乏起码的独立性,严重影响了金融系统运行的稳定性,甚至金融机构存在的连续性。
王珊珊[4](2019)在《钱新之与民国时期的交通银行》文中研究表明钱新之,名永铭,字新之,作为中国近代杰出银行家的代表人物之一,钱新之是中国近代金融业和银行业发展史上的一位举足轻重的人物,其凭借在银行业所做出的突出成绩,与张嘉璈、陈光甫、李铭被称为民国时期的“四大花旦”。钱新之在中国近现代金融史上的地位可以用一句话来概之,若欲对中国近现代金融史进行全面认识与了解,那么对钱新之的研究是不可缺少的。纵观钱新之的一生,对银行事业的经营主要有三段:1922年-1925年整顿交通银行。该时段是交行处于自由竞争的状态下,钱新之对中央银行的经营,闪烁着其熠熠生辉的改革和创新的火花;1926年-1949年经营四行储蓄会。该时段是金融市场处于国民政府垄断状态下,钱新之对具有私营商业储蓄银行性质的金融机构的经营;1938年-1949年任交通银行董事长主持交行。该时期是钱新之在国民政府金融垄断、全国抗战背景下对交通银行的维稳和管理。相较于任职交行的前一时期,因为该时段是处于在四联总处的统一指挥下,所以钱新之对交行实施的经营创新和自由经营理念要淡一些,但是同样闪烁着钱在战时金融垄断状态下自己独特的银行经营理念和爱国思想。对交通银行的经营是钱新之银行事业生涯中很重要的组成部分,是钱新之银行事业的半壁江山。本文共分为四个部分。第一部分为钱新之与交通银行的“缘起”,依次介绍了中国近代银行家群体的崛起、作为近代银行家群体一员的钱新之的早年生活和留日求学背景及其与交通银行的结缘。第二部分为钱新之与北洋时期的交通银行,依次叙述了钱新之在交通银行极其窘迫形势下的临危受命以及面对如此不堪形势钱新之对交通银行实施的一系列创新与整顿,最后论述了钱新之经过这一时期在交行的金融创新之后,其在金融界地位的提高及其阅历的丰富。第三部分是钱新之与国民政府时期的交通银行。该时期全国抗战打响,钱新之义不容辞接下了交通银行董事长的重担,并在四联总处的指挥下,殚精竭虑,对交行的维稳与经营做出了重大贡献,表现出了热忱的爱国情怀。第四部分为钱新之交通银行经营事业评述,首先简单地比较了钱新之于前后两个时期经营交通银行的概况,其次从钱新之积极履行社会责任角度对其交通银行经营事业做了客观评述。
张茜茜[5](2019)在《汉口金城银行商业性放款纠纷研究 ——以刘子敬借款为中心(1925-1938)》文中指出民国时期是中国近代商业银行的蓬勃发展时期,作为调剂社会经济,扶助工商业发展的重要金融机构,近代银行在此社会经济转型的重要时期,发挥了举足轻重的作用。这一时期的商业银行主要围绕存款、放款及投资三大业务,充分运用社会闲散资金,加速资本的流通速度,不仅巩固了银行自身的实力,而且为当时社会经济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汉口金城银行作为金城银行的重要分支机构之一,从创设之始即秉承总行放款业务的方针与原则,面向工矿企业、商业、个人及军政机关等放款。总的来看,商业性放款一直是汉口金城银行放款业务之大宗。金城银行向来注重资金投放的安全性,始终将放款的稳妥性放在第一位,对各项放款种类、金额及对象的选择严格把关,保持稳健审慎的态度,以求高效、灵活、稳妥地运用资金。尽管如此,在实际操作及后续事态的发展过程中,还是不可避免的遇到欠款难以收回的风险。围绕着债权人(银行)与债务人之间的经济纠纷,也成为了当时社会矛盾不容忽视的一部分。刘子敬作为汉口富商,其名下产业及经营实业均须大量周转资金,银行作为资本流通的中介,自然而然地成为了刘子敬借贷的对象。汉口金城银行作为汉市着名的商业银行之一,面对汉市工商业广泛开展放款业务,对刘子敬的放款即为其众多放款对象之一。然而由于刘子敬的破产及突然病逝,导致汉口金城银行多次陷入巨大的债务纠纷之中。在这些债务纠纷当中,不仅涉及抵押品产权的争夺,而且涉及银行与银行之间的债权争夺,众多利益纠葛穿插其中,使纠纷难以调和。在此种情况下,汉口金城银行与债务人展开了旷日持久的司法交涉与诉讼,以期达到维护债权的目的。然而在实际情况中,银行的诉求很难通过司法途径得到满足,诉讼双方最终又回复到以和解的方式调停纠纷。本文以刘子敬借款事件为切入点,通过呈现汉口金城银行历次纠纷案件发展的全过程,阐释该银行在面对风险损失时的应对与处理机制,以此透视在社会经济转型过程中,发生债务纠纷的双方处理纠纷的模式以及经济纠纷背后的法律制度现象,进而探讨商事习惯、习俗与法律制度在调停纠纷中的相互作用。
刘清越[6](2019)在《天津近代建筑师的职业化进程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在中国近代社会变革的过程中,受到政治、经济、技术、思想、教育等多方面因素的影响,建筑设计行业的从业者开始了由传统工匠向近代建筑师的转变。本文以首都门户、北方经济贸易中心的近代天津为切入点,选取近代时期在天津开展职业实践的中外建筑师为研究主体,通过对历史档案等一手资料的发掘和整理,借助分类比较、信息数字化、实地调研等多种研究方法,分析了天津近代建筑师的螺旋式职业化发展进程,总结了在此过程中表现出来的职业化特征和发展规律,以及建筑师职业化对天津近代建筑设计行业带来的冲击和产生的影响,为我国近代社会转型和建筑设计行业发展的研究提供了新视角,也为当代建筑师职业发展提供参考。论文第2章分中西方两条主线,对中国古代传统工匠体系的传承发展和西方近代职业建筑师的演进历程分别进行了梳理,是对中西方建筑师不同的职业起源和形成的概述。第3章从建筑思想、建筑技术、建筑教育和建设管理模式这四个对天津近代建筑师职业化进程影响最大,与其联系最为紧密的四个方面,分别进行讨论。理清各自的发展阶段、转变内容和产生的社会影响,为下文进一步的分析、论述做好背景铺垫。第4章首先根据群体的来源和供职机构的不同,对天津近代建筑师进行分类。然后选取了其中八个最为典型的中外建筑设计开发机构,通过整理、归纳每个机构的运营模式、组织架构、业务类型、实践作品以及机构中所涉及的中外建筑师的生平经历,清晰地描绘出天津近代建筑师在职业实践中显现出的群体轮廓和个体形象。第5章对天津近代建筑师职业化进程中表现出来的四个方面的特征进行了归纳和分析,包括职业注册制度确立表现出的法制化特征,建筑师职责范围明确表现出的责任化特征,建筑师执业规范增强表现出的规范化特征,以及建筑师行业组织创立表现出的团体化特征。第6章总结了天津近代建筑师职业化进程的发展规律,以及对天津近代建筑设计行业产生的影响,并提出了研究中存在的不足和对后续研究的展望。
周博[7](2019)在《民国新知识群体的国内旅行研究 ——以1927-1936年《旅行杂志》为中心》文中研究说明旅行是人的一种空间流动形式,既能够呈现人和时空的互动关系,又可在旅行观念和旅行实践的演化中审视社会生活方式的嬗变,窥探时代变迁的特征。因而,由“旅行”这一视角切入,一方面可从历史人文地理的视角概观近代中国社会转型时期人地关系的时空变化,另一方面又可从社会文化史的视角考察现代旅行观的内容要素,以及旅行作为一种现代性生活方式的生成过程。19世纪中叶至20世纪中叶是中国由传统社会向现代社会的转型期,这种转型在城市中尤为显着,其中学校教师、编辑、记者、公务员、企业家、律师等新知识群体的生活方式呈现出由传统向现代转变的典型特征。本文的研究时段限定于民国中期,即1927—1936年,基于三点考虑:一是因民国前期军阀混战不断,国内旅行事业发展受限,未能形成较为完整的旅行文献体系;二是《旅行杂志》创刊于1927年,此后的“黄金十年”,国民政府在经济、交通、新生活运动等方面进行国家建设,旅行事业得以正常而快速地发展;三是抗战爆发后,国内旅行虽未中断,但受时局影响,旅行被赋予了“救国”“挽救经济国难”等政治意义,与休闲旅行形成较大差别。故而,民国中期是研究休闲旅行的最佳时段。本文以1927—1936年间的《旅行杂志》及大约同时期其他报刊杂志所刊载的国内游记为核心文献,重返民国中期城市新知识群体的生活场域,以时人笔录的旅行观感探究其旅行动机、旅行路线、旅行感悟等,将微观视角与宏观视角相结合,力图真实地描述民国中期的国内旅行活动,借以理解当时的社会状况、生活状态以及观念变化。本文主体框架分为上、中、下三篇,分别探究旅行者之游兴、游踪及游观,每篇各含三章,全文共由九章组成。上篇游兴之第一章,通过分析1927—1936年间《旅行杂志》所刊载国内游记的作者身份、与作者同游者的身份,以及游记中所记载作者在旅行途中所遇其他旅行者之身份及经历,发现此时期旅行者群体有四种特征:第一,在职业类型上,主要是大学教授、中小学教师,出版社和报社之编辑、记者,政府公务员,工商、金融实业界之企业家及从业者,以及医生、律师、画家和作家等自由职业者;第二,在教育背景上,多接受过现代新式教育,尤其多具有现代高等教育背景;第三,在出国经历上,大部分有出国留学、海外考察及海外任职等经历;第四,在生活地点及旅行出发地上,多为当时中东部地区沿海沿江之都市。这一群体正是本文的主要研究对象,即城市新知识群体。上篇游兴之第二章,对1927—1936年间《旅行杂志》刊载的国内游记中作者所记录的出行原因与主观动机进行分析和归纳。出行原因最主要的是休闲游览,此类游记篇数最多,其次是公务考察、返乡探亲的途中兼事游览。关于休闲游览的主观动机则种类繁多,有“嗜好游览”、“偿久慕之情”、“消此闲暇”、“避暑养疴”、“蜜月”等多种类型。上篇游兴之第三章,在对游记作者的主诉旅行动机种类的归纳基础上,探究旅行动机产生之宏观和微观原因。通过游记文本对比可知,动机产生的宏观原因主要是现代化与城市化,具体而言包括城市娱乐的兴盛、“都市病”的出现、新休假制度下的休闲集中化、新职业划分下的公务考察频繁化,以及西方人在中国的旅行示范所引领的休闲游览新风尚;微观原因则是个人爱好、“海外亲历”、“借地消遣”、健康预期等。中篇游踪之第四章,对所搜集整理的1927—1936年间《旅行杂志》刊载的536篇国内游记的游踪分布进行历时性统计分析,并对其中游踪在一省范围之内的465篇游记进行空间布局分析,发现当时旅行者的游踪在全国范围内的分布特征是以江浙地区为中心逐渐向中西部地区扩展,从而可将全国之游踪范围划分为中心区、扩散区和边疆区。中篇游踪之第五章,通过对前文所述全国游踪分布特征进行图像分析后,发现其分布呈点状、线性及圈层三种特征。点状分布特征主要体现为游踪分布多集中于山、水、古迹所在地;线性分布特征主要体现为游踪沿公路、铁路交通线及沿江、沿海分布;圈层分布特征主要体现为游踪分布以城市为中心向外呈现圈层扩散,且分布密度由近及远呈现递减趋势。中篇游踪之第六章,探究前文分析所得之全国游踪分布的时空特征形成的主要原因和推动要素,可分为三个方面:一是政府主导游览目的地开发建设、地方官绅的捐款兴建和当地“土人”的自发参与;二是新式交通的发展;三是新式旅馆的兴起和住宿设施多样化,以及专门的旅行服务机构的诞生。下篇游观之第七章,在游程结束后,旅行者常伴随有对旅行体验的感悟和旅行意义的思索。通过游记文本分析,民国中期旅行者对于旅行的认知既有继承于古人之传统认知,如旅行之于教育、社会和健康等方面的价值,此外亦有城市化背景下对医治“都市病”之功效的体悟和特殊国情背景下对“爱国”意义的思索。下篇游观之第八章,随着民国中期旅行活动的兴盛发展,旅行事业开始引起民国学人的重视。民国学人认为发展旅行事业乃是“无形之输出”且“有裨益于地方经济”,利于“人之交谊”及“国交亲善”、可“谋文化之推广”和“兴起进取的精神”、“登临凭吊”能激发爱国热情。此时民国学人积极探讨发展旅行事业之意义的原因,在理论上乃是受西方旅行话语之影响,在实践上是出于“挽救经济国难”之目的,期待以旅行事业的发展吸引海外游人来华游览,亲眼见证中国的社会发展和中国人民之良善,借此回应“反宣传”,以获取近代国家资格。下篇游观之第九章,民国学人积极探索中国发展旅行事业之价值和意义,先后经历了对他国发展旅行事业的现象描述和经验总结阶段、对发展旅行事业的多重价值和具体路径(宣传、招徕、接待)的探讨阶段、以佘贵棠为代表的旅行理论总结等三个阶段,最终初步完成了中国化的旅行理论体系构建。综上,本文在对1927—1936年间《旅行杂志》所刊载的国内游记进行量化统计和质性分析的基础上,归纳总结民国中期城市新知识群体国内旅行活动的游兴、游踪、游观,旨在探究现代旅行活动中所折射出的人地互动,从“旅行”的底层视角管窥中国现代性生活方式的一种生成路径。
谈笑[8](2018)在《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研究》文中进行了进一步梳理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简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是指从鸦片战争始,经晚清、中华民国北京政府、中华民国南京政府,直至1949年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一百年间,由中国政府、各地方政府、中国政府各部门、由政府所有或得到政府担保的官办(国有)公司等为代表的主体与外国银行、中外合办银行、国际银行团、以银行为主要参与方的国际辛迪加以及代表外国银行(财团)的个人等外国私人之间确定、变更、终止权利义务关系的意思表示一致的法律行为。绪论部分主要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定义及研究意义,指出其与近代条约制度的关系,认为研究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需要涉及到准条约、政府涉外经济契约、国家契约、国际贷款协议、BOT特许协议等现当代法学概念。并从历史、法律、经济三个方面阐述本论文的研究创新之处。同时回顾了近代以来关于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的研究状况。第一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法律关系。分析中外间银行契约法律关系中外主体性质和类别。并根据该法律关系客体和内容的不同组合,将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法律关系分为借款、工程建设、合伙、买卖、租赁、特许经营等类型。指出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属于包含涉外因素、公法因素、经济因素的私法契约。第二章将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涉外经济契约)与契约、条约进行法理概念上的比较,讨论契约与条约、政府涉外经济契约与准条约、政府涉外经济契约与近代条约体系的关系。并从法的形式(分为法的渊源、法的分类、法的效力);法律关系(主体、内容与客体);法的实施(法的适用、法的遵守、法律责任)三大层面进行系统比较。指出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所隐含的极为复杂的法律原理。第三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发展分期,分为晚清时期、民国北京政府时期和南京国民政府时期三个阶段,介绍各个时期契约订立的时代背景,契约特点以及演变情况。第四章分析契约主体外国银行在近代条约体系下的特殊法律经济地位。指出近代在华外国银行与国际政治、领事裁判权、中国国内经济金融政策的关系,认为其优势地位的取得与近代条约制度密不可分,属于近代历史上在中国经营货币信贷业务的外国私法人,而不是受中国法律管辖的内国法人。第五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与国际政治的复杂关系。在广义上,外国银行与中国政府的订约行为受到世界范围内的国际关系的影响。从狭义上看,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受到近代中外条约关系的直接制约,属于近代条约制度的一部分。第六章论述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契约的过程。分为中方决策、外方决策、中外交涉三个层面。指出中方政府政治决策和外方企业市场决策的特点,并分析近代中外交涉交易的过程和特点。第七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核心部分——近代中外间国际贷款契约。根据法学、经济学的有关理论,对近代外国银行与中国政府订立的国际贷款契约进行分类整理,对契约的结构、条款进行解剖分析,指出近代国际贷款契约的发展变化和特点。第八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类型之一——近代中外间国际工程建设契约。重点分析近代铁路投资领域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财团订立的国际工程建设契约。指出其类别、条款和有关特点。第九章论述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类型之一——近代中外合资合作经营契约。对其定义、类别、条款及内容特点进行分析。第十章以1887年李鸿章与美国费城辛迪加订立的中外合办华美银行契约事件为例,论述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财团)进行经济合作,在国际与国内,政治与经济各个方面所受到的影响,展示近代中国政府涉外经济活动所面临的困难处境。
刘杰[9](2015)在《中国近代银行业的公债经营与制度变迁(1897-1937)》文中研究说明公债作为一种新的财政收入形式为中国近代政府所长期使用。晚清政府以“息借商款”形式为财政筹募资金开创了中国近代政府发行公债的滥觞。此后北京政府、南京国民政府更是多次以公债作为调节财政收支的重要手段。与此同时,近代政府公债的运行离不开金融市场的支撑。由于近代中国金融市场发展的不完善,特别是完备的金融债券市场的发展相对迟滞,政府大多数时候摒弃“公募法”,采取间接募集法由金融机构特别是华资银行业来负责公债的发行、承募及偿还。以近代金融史长时段演变轨迹来管窥近代公债的发行历程,银行业与公债演进构成了复杂多样的关系。近代政府公债无论是对于政府财政本身功能的拓展还是对银行的经营与制度变迁都产生了重要的影响。然而长期以来学界关注的是“公债”本身所呈现的问题,“就债论债”居多且多以政府层面和财政角度出发去阐释,对于“公债与金融”这一主题却没有引起足够的重视和关注。因此,本文更加关注于近代公债“观念”——“行为实践”——“制度变迁”的演进轨迹,力图通过“经营公债”的视角窥视近代银行业在公债发行、整理、政策调整之中的具体行为以及引起的制度变迁。具体则是通过银行业经营公债分析,从银行业视角,来进一步观察公债政策乃至制度的建立与调适的过程。通过银行业经营公债角度继而审视近代银政关系以及近代国家信用构建的历史镜像。从“公债”知识传播与观念源流来看,现代意义上的公债及其制度内涵自清末西学传播热潮之中传入中国。“公债”知识经历了古今词义转换与中外对接历史过程。公债知识在中国的引介、传播对晚清政商界人士都产生了重要影响。从近代公债与金融演变轨迹上看,外债与外资银行的产生与发展均早于内债与华资银行。在这一独特背景下,清末政府举借外债进一步刺激了外资银行在华的发展。随着晚清政府公债的实践与新式华资银行的成立,早期华资银行正式启动了对政府公债的经营。近代华资银行业经营公债的具体实践受到了国家公债政策、银政制度安排以及近代证券交易市场发展等环境因素的影响。随着国家公债制度以及金融环境的改善,华资银行业在民国时期政府公债承销之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公债对银行业的影响可以从其对银行业的发展作用角度进行考察。实证分析证明公债对近代银行业资力以及盈利有着直接的影响,但对银行数量的变动并不构成直接影响。在具体经营过程之中,华资银行在政治、市场与行业利益之上与政府展开了复合型博弈。同时经营公债对其本身业务制度形成起到了促进作用。与近代商业性质银行相对应的是,近代中央银行的建立、发展与政府公债亦存在密切的关联。公债成为了国家创立中央银行重要的原始资本来源。中央银行亦获得政府授权经理公债、公开买卖公债以及参与对公债的保管等具体事务。受限于近代中国特殊的金融发展环境,从效应上看,近代中央银行以公债调控金融市场的具体实效较为有限。公债风险是近代华资银行经营公债需要面对的另一个重要问题。计量实证进一步表明近代银行业经营公债面临着市场与政治的双重风险。银行业对公债经营的风险应对主要是从投资的选择以及内控制度的构建着手。为合理规避公债风险,银行业在调整自身经营、对政府债务政策发声、谋求信用保障之余,其自身亦进行了多层组织搭建与制度设计。近代华资银行业在经营公债之中还积极参与了政府三次公债整理。其中银行公会是公债整理的重要力量,银行公会积极协助银行业与政府进行交涉、同时联络商人团体共同参与公债整理并谋划公债基金的稳固,在公债整理之中发挥着联动作用。从制度变迁角度看,近代华资银行在经营公债过程中直接促进了近代公债法制建设以及国家公债基金制度的建立与演进。银行与政府协商博弈建立了新的公债管理组织,在制度创新上集中体现在银政“债权共同体”的构建。从债权信用角度上看,银行经营公债与近代国家财政、金融信用存在紧密关系,对推进近代国家财政、金融信用的构建起到了一定作用。中国近代银行业经营公债自始终在于对信用秩序的追求。而在其具体经营公债过程之中推进了中国近代国家信用的构建与金融制度的变迁。
黎杰生[10](2014)在《上海金融中心功能研究1927-1937》文中研究指明世界近代史以来崛起的大国,有一个共同的特征,就是这些国家都有一个功能强大的国际金融中心。金融中心不仅为所在国的经济发展给予足够的资金支持,而且还提高了该国在世界经济的影响力。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发展,我国已经成为全球第二大经济体和第一大贸易国,综合国力不断提升。将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上升为国家发展战略的高度,是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必然选择。当前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的建设还面临着制度性约束、国际化水平低和人才不足等障碍,这些问题的解决需要考虑上海金融中心的定位。以史为鉴,在二十世纪三十年代,上海有着远东国际金融中心的声誉。本文通过对1927-1937年上海金融中心功能进行研究,为今天上海金融中心建设和上海金融中心功能定位提供经验借鉴。本文着重研究近代上海金融中心的功能,力求从功能的角度对近代上海金融中心进行深入的研究。全文主要内容为四部分:第一部分是上海金融中心地位的确立。分析了上海金融中心的形成背景:基于全球化的视角分析上海金融中心形成的时代背景,介绍了上海的自然地理条件,分析了上海成为中国的多功能的经济中心。然后介绍了开埠前后近代上海金融业的发展,为上海金融中心地位的确立奠定了基础。上海金融中心地位的形成是在二十世纪二十年代末期和三十年代初期,上海金融业经过了北洋政府时期的快速发展和国民政府时期的稳步发展,上海成为中国的金融中心。第二部分是关于上海金融资源聚集功能。这一部分分析上海金融中心的金融资源的聚集功能,近代上海是我国货币和金融工具的发行中心;上海拥有各种类型的金融机构,银行和非银行金融机构,现代和传统的金融机构,外资和中资金融机构,还有金融业辅助机构;近代上海金融市场涵盖了货币市场、证券市场、汇兑市场、标金市场和条银市场,成为中国极具影响力的金融市场。第三部分是关于上海是金融人才、信息、制度和服务的中心。近代上海金融业的发展和金融中心功能的发挥离不开有着现代管理经验的一批银行家,同时上海还汇集和培养了大量的有经验的金融从业人员。上海作为近代中国的现代通讯事业的中心,自然就成为信息集散的中心。随着现代通讯技术的发展,为信息的集散提供了技术基础,提高了信息集散的速度。早期银行都是各自为战,各自建立了自己的调查机构,后联合起来成立征信所,提高了信息聚散能力。近代上海是我国金融制度创新的中心,国民政府上台后奠定了宏观金融制度的基础,金融同业组织建立了行业的规章制度以及规范的业务制度。具有创新意识的银行家,以服务社会为理念,不断进行服务和产品的创新,提高了银行的服务能力和水平。很多金融服务和产品都为国内首创,起到了示范和引领的作用。最后一部分关于农业经济晚期的上海金融中心辐射功能体现在三个方面:第一,建立了支付结算体系,方便贸易的支付与结算,促进了进出口贸易和埠际贸易,经营汇兑成为商业银行主要的利润来源之一。第二,近代上海金融中心执掌全国资金定价,通过同业拆借利率、申汇价格、外汇汇价和存贷款利率影响区域经济和全国经济。第三,近代上海为全国的投融资服务中心,不仅是外资和侨资的投资中心,也是国内资金的聚散地,因而上海成为国民政府财政融资的筹集地,近代中国的工商企业的筹资也依赖于上海的金融界。通过以上分析可得出如下结论:一是,近代上海聚集金融资源的优势非常强,是货币与金融工具发行的中心,有着健全的金融机构体系,有现代的银行、保险和信托等金融机构,也有以钱庄为代表的中国本土特色的传统的金融机构,加上各种金融同业组织,形成了近代上海金融机构体系;建立了较为完善的金融市场体系,有主导全国资金定价的同业拆借市场,有远东最大的证券市场,还有由标金、条银和外汇市场构成的中国国际汇兑市场。二是,近代上海在金融人才、信息、制度和服务方面体现出了聚集优势。金融人才齐聚上海,尤其是银行家的聚集,推动了上海金融业乃至全国金融业的发展。上海是近代中国经济金融信息的集散地,借助现代的通信设施,银行建立调查部收集和处理信息,通过内部刊物或者金融行业期刊传送信息。上海是近代中国金融制度创新的中枢,国民政府上台后,采取了强制的金融变迁,奠定了宏观金融制度的基础,金融行业和业务制度随之进行了调整。上海在金融服务上开中国之先河,成为全国各地学习和模仿的对象。三是,对于由农业经济向商品经济转轨时期的近代中国来说,上海作为金融中心主要是通过支付结算、资金定价和投融资功能,对全国和区域经济展现了辐射能力。上海金融中心不仅促进了上海本地的经济发展,还促进了腹地经济的繁荣,对全国经济的发展也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四是,近代上海金融中心的形成和功能的发挥得益于上海的经济优势,作为中国的航运、贸易和经济的中心,上海经济的辐射能力奠定了金融中心功能发挥的经济基础;上海金融中心功能的发挥还得益于国民政府上台后所推出的经济金融政策,尤其是中央银行成立、废两改元和法币政策的实施,进一步提升和扩大了上海金融中心的聚集和辐射功能;再者金融业同业组织对金融中心功能的发挥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在缺乏制度保障的近代中国,金融同业组织不仅起到了自律监管、行业规范和团结协作的功能,还承担了部分政府的职能;上海金融市场具有自由、开放和国际性特征,增加了上海金融的活力和聚集力。五是,上海金融中心聚集的功能比较强,辐射能力和范围受到制约,主要源于中国近代的农业经济和连年的战乱,使得地域分割严重和缺乏稳定的社会环境。法币改革前上海金融的资金定价权为外资银行所掌握,通过控制钱庄信用规模,影响上海同业拆借市场利率,影响资金的松紧,外资银行完全成为了影子中央银行,控制中国金融市场行市;外汇市场完全为外资银行所垄断,汇率的定价权也被外资银行掌握,至此在1935年前,上海的资金定价权完全旁落,任由外资摆布。上海证券市场发展较为滞后,并且没有起到证券市场对企业和经济发展提供直接融资支持的作用。上海金融市场的国际性更多的是作为连接和附属地位而存在,缺乏足够的影响力,并没有成为具有国际融资功能和定价功能的国际金融中心。对近代上海金融中心功能的研究为今天上海金融中心建设提供了有益的启示。一是,清晰定位上海金融中心功能。近期上海金融中心建设的目标就是要成为区域的国际金融中心,在将来随着中国金融开放水平的提高和人民币国际化的实现,上海建设成为全球的国际金融中心。基于上述定位,上海金融中心聚集和辐射功能上也有不同的体现。近期上海金融中心聚集功能主要体现在上海是远东地区资金、金融机构和金融市场的聚集中心,在金融人才、信息、制度和服务上也处于领先地位,辐射功能主要是跨国支付和结算功能、金融资产的定价和风险管理功能,并通过价格机制和风险转移机制,实现对财富的再分配以及资源的再分配。长期上海成为全球的金融中心,其聚集和辐射功能扩展至全球。二是,夯实上海本地经济实力,今日上海已经是中国的航运、贸易和工业中心,奠定了上海成为金融中心的基础,但是要将上海建设为国际金融中心,还需提高上海的经济实力。首先要大力发展上海和腹地先进的制造业,鼓励技术创新,提高出口产品的附加价值,变中国制造为中国创造,增强出口的抗风险能力。其次要加强和腹地经济的联系,扩大腹地经济范围。通过产业转移和产业分工协作,发挥腹地经济的优势,提高上海经济的聚集力和辐射力。同时要扩大上海经济腹地的范围,沿着长江扩展到广大的中西部地区,不仅能带动中西部地区的经济发展,还能够提高上海的整体经济实力。三是,近代上海金融业在1935年的法币改革前是自由和开放的,金融业的发展和金融制度的变迁属于诱致性的变迁,市场发挥主导作用。典型的表现在利率和汇率的市场化程度比较高,资金可自由流动,无论是经常项目和资本项目均进出自由。时下中国的利率和汇率还未完全市场化,并且资本账户还没有开放,资本不能自由进出,这些无疑是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要面临的制度性障碍。因此要进一步加快利率市场化改革,深化汇率制度改革,渐进的开放资本账户,实现人民币的可自由兑换,推进人民币的区域化和国际化。四是,强化金融机构的聚集效应。当前上海金融机构聚集能力不仅远逊于纽约和伦敦,而且还落后于东京、香港和新加坡。因此上海要建设成为远东的国际金融中心,还要加强金融机构聚集能力。首先吸引国内外重要金融机构;其次,加快发展上海本地法人金融机构;最后,加快发展新型金融业态。五是,当前上海国际金融中心建设面临着金融人才短缺的难题,尤其缺乏具有国际金融市场工作经验的高端人才,为此要制定短期的人才引进计划,中、长期的人才培养方案。首先是要创造条件,吸引全球一流人才;其次加快人事制度改革和人才市场的发展,创造有利的事业发展环境;最后要加强金融人才的教育和培训。本文的创新点:一是,从功能的角度研究近代上海金融中心。以往对上海金融中心的研究更多侧重于上海金融中心的形成背景、条件、影响等方面,而鲜有对于上海金融中心功能的研究。通过对近代上海金融中心功能的研究,使得对上海金融中心的研究更完善和深入。二是,本文以金融产业聚集和辐射理论作为理论基础,对近代上海金融中心功能进行了动态的界定。三是,本文创造性地把金融人才、信息、制度和服务作为金融中心聚集功能,并对近代上海金融中心在金融人才、信息、制度和服务方面进行了详细的分析,更为全面地刻画了近代上海金融中心的特征。
二、1928—1937年间民族银行家的经营管理思想(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1928—1937年间民族银行家的经营管理思想(论文提纲范文)
(1)《中央储备银行法》与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央行制度建设(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对象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分析 |
(一)关于中央银行制度的研究 |
(二)关于南京国民政府中央银行的研究 |
(三)关于中央银行制度建设情况的研究 |
三、论文结构与研究方法 |
第一章 抗战爆发前十年中央银行制度建设情况 |
第一节 中央银行制度源起及央行应具职能 |
第二节 清末到北洋政府时期的国家银行 |
一、清政府创立户部银行 |
二、北洋政府时期的中国银行和交通银行 |
三、晚清、北洋时期央行制度建设情况 |
第三节 中央银行的成立与发展 |
一、中央银行的成立 |
二、中央银行成立初期央行制度建设情况 |
第四节 货币制度改革与《中央银行法》 |
一、废两改元 |
二、法币政策 |
三、《中央银行法》的颁布与实施情况 |
第五节 中央银行制度前期建设情况评价 |
第二章 《中央储备银行法》草案的来龙去脉 |
第一节 关于设立中央准备银行的初步构想 |
第二节 《中央储备银行法》草案的出炉 |
一、从《中央准备银行法》到《中央储备银行法》 |
二、《中央储备银行法》草案审议过程 |
三、《中央储备银行法》成文内容解读 |
第三节 《中央储备银行法》草案评析 |
一、《中央储备银行法》的进步性 |
二、《中央储备银行法》的局限性 |
第四节 中央储备银行计划的夭折与伪中央储备银行 |
第三章 《中央储备银行法》草案精神的延续 |
第一节 战时四联总处的成立与沿革 |
第二节 四联总处协助中央银行确立“央行”地位 |
一、帮助健全“发行之银行”职能 |
二、帮助健全“银行之银行”职能 |
三、帮助健全“政府之银行”职能 |
第三节 《中央储备银行法》草案对央行制度建设的贡献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档案史料类 |
着作类 |
期刊及学位论文 |
报刊类 |
致谢 |
(2)金城银行与北洋军阀的关系研究(1917-1927)(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及意义 |
二、学术史回顾 |
三、研究思路与方法 |
四、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北洋军阀与金城银行的成立 |
第一节 金城银行成立的皖系背景 |
一、经营银行可获巨额利润 |
二、为倪嗣冲、王郅隆的企业发展提供资金支持 |
三、皖系军阀对于周作民的认可 |
第二节 北洋政府时期的银行政策 |
第三节 交通银行的扶持与帮助 |
第二章 金城银行与北洋军阀的股权及控制权之争 |
第一节 金城银行稀释北洋军阀的股份 |
一、1917-1919年金城银行股权变化情况 |
二、1919-1922年北洋军阀持股比重再减 |
三、1922-1927年北洋军阀持股比重持续减少 |
第二节 争夺金城银行控制权 |
一、金城银行董事会的更迭 |
二、总经理处成为银行权力中心 |
第三章 金城银行与北洋军阀的业务关系 |
第一节 1917-1927年金城银行发展 |
第二节 金城银行与北洋军阀的存款业务 |
一、独特新颖的揽款方式 |
二、以军阀和官僚为主的存款对象 |
第三节 金城银行对北洋军阀的放款业务 |
一、审慎选择对军阀和官僚的企业放款 |
二、缩减对军阀和官僚的个人借款 |
三、收缩对北洋政府机关的放款 |
四、避无可避的北洋军队借款 |
第四章 金城银行与北洋军阀的关系影响及启示 |
第一节 北洋军阀对金城银行的发展影响 |
一、业务往来密切,推动银行发展 |
二、军阀动乱妨碍业务开展 |
第二节 1917-1927年金城银行与北洋军阀的关系启示 |
一、政府要提供优良的营商环境 |
二、银行业发展要保持独立性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成果 |
致谢 |
(3)中国金融系统功能的财政化(1949-1978)(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提要 |
abstract |
导言 |
第一章 新中国建立之初选择金融发展模式时面临的约束条件 |
第一节 单纯依靠国家力量优先发展重工业的工业化道路的确立 |
第二节 南京国民政府的金融遗产:国家垄断金融体制 |
第三节 革命根据地的金融实践:政府严格控制金融系统 |
第二章 从市场金融体制到计划金融体制 |
第一节 新政权对金融业的整理 |
第二节 有管理的金融市场的短暂繁荣 |
第三节 金融系统功能的初步回归 |
第四节 计划金融体制的基本确立 |
第三章 金融机构财政机关化 |
第一节 中国人民银行“大一统”格局的形成 |
第二节 交通银行和中国人民保险公司被率先纳入财政部体系 |
第三节 中国人民银行金融业务边缘化与机构被纳入财政部体系 |
第四章 金融机构日常业务财政化 |
第一节 货币发行逐渐被纳入财政预算轨道 |
第二节 银行存贷款业务成为财政预算的有效补充 |
第三节 监管财政款项逐渐成为银行主要的日常工作 |
第五章 对1953-1978年间中国金融系统运行绩效的评估 |
第一节 存款动员能力评估 |
第二节 资金配置效果评估 |
第三节 风险管理能力评估 |
第四节 产品流通促进能力评估 |
第五节 企业治理能力促进价值评估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4)钱新之与民国时期的交通银行(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0.1 研究动机及研究综述 |
0.2 基本内容及理论与现实意义 |
0.3 研究特色和创新之处 |
1 钱新之与交通银行的结缘 |
1.1 中国近代银行家群体的崛起 |
1.1.1 中国近代银行家的出现 |
1.1.2 中国近代银行家的特点 |
1.2 钱新之的早年生活与留日求学背景 |
1.3 钱新之与交通银行的结缘:从上海分行副经理到经理 |
1.3.1 上海分行副经理的任职 |
1.3.2 从上海分行副经理升任经理 |
2 钱新之与北洋时期的交通银行(1922-1925) |
2.1 钱新之于困窘形势下的临危受命 |
2.2 钱新之对交通银行的创新与整顿 |
2.2.1 实行行务公开及添设总秘书一职 |
2.2.2 裁撤机构与冗员,推行稳健之策 |
2.2.3 整饬行风行纪,崇尚节俭 |
2.3 钱新之金融界地位与阅历的获得 |
3 钱新之与国民政府时期的交通银行(1938-1949) |
3.1 非常时期下交通银行董事长的出任 |
3.2 金融垄断下钱新之对交行的维稳与经营 |
3.2.1 扶助西南建设,奖掖生产 |
3.2.2 注重人事管理 |
3.3 战争环境下钱新之的爱国情怀分析 |
3.3.1 钱新之与废止内战运动 |
3.3.2 钱新之与战时公债劝募运动 |
4 钱新之交通银行经营事业评述 |
4.1 钱新之前后经营交通银行之比较 |
4.2 银行家钱新之的社会责任之履行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汉口金城银行商业性放款纠纷研究 ——以刘子敬借款为中心(1925-1938)(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和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研究思路、方法、重难点 |
第一章 汉口金城银行的放款及纠纷概况 |
一、汉口金城银行的创设及其放款概况 |
(一) 汉口金城银行的创设及演进 |
(二) 汉口金城银行的放款及纠纷 |
二 汉口金城银行对刘子敬的放款及纠纷缘起 |
(一) 汉口买办刘子敬及其产业情况 |
(二) 汉口金城银行对刘子敬的放款 |
(三) 纠纷缘起: 刘子敬的破产及病故 |
第二章 汉口金城银行关于中华蛋厂的提单抵押纠纷 |
一、中华蛋厂纠纷案缘起 |
(一) 银行对中华蛋厂的放款 |
(二) 天津聚兴诚银行截留提单货品 |
二、金城银行与聚兴城银行关于提单蛋品归属的交涉 |
(一) 直接交涉 |
(二) 司法交涉 |
三、讼争与妥协: 中华蛋厂纠纷案的解决 |
(一) 关于执行“假处分”的诉讼 |
(二) 天津中国银行与地方洋行对此案的参与 |
(三) 提单蛋品的最终分配 |
第三章 汉口金城银行关于既济水电公司的房产抵押纠纷 |
一、水电公司房屋产权的归属纷争 |
(一) 刘辅堂遗业产权的归属问题 |
(二) 蔡刘惠卿与刘家关于房屋产权的分歧 |
二、汉口金城银行为保全抵押权的交涉与诉讼 |
(一) 清理刘子敬债款合同的签订 |
(二) 银行与蔡刘惠卿关于“假处分”的争论 |
(三) 银行对房屋抵押权的最终确立 |
三、收取水电公司租金之争 |
(一) 交地执行与收租主体之争执 |
(二) 水电公司房地价值的估定及租金分配方法的出台 |
(三) 意外的和解: 水电公司房产纠纷的结局 |
第四章 汉口金城银行关于抵押租产的租金纠纷 |
一、辅义里租户与汉口金城银行的分歧 |
(一) 房屋修葺与减租的诉求与欠租之间的矛盾 |
(二) 银行经租处与业主关于减租事宜的交涉 |
二、欠租讼案——以租户汉口聚兴诚银行为例 |
(一) 汉口聚兴诚银行欠租诉讼案缘由 |
(二) 聚兴诚银行欠租讼案之结局 |
第五章 汉口金城银行对刘子敬抵押借款的清算 |
一、刘子敬借款产生瑕疵损失数额的清算 |
(一) 银行与刘府关于瑕疵账的交涉 |
(二) 借款应补足瑕疵帐目及计算瑕疵之标准 |
二、汉口金城银行对刘子敬借款的最终结算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6)天津近代建筑师的职业化进程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第1章 绪论 |
1.1 选题背景 |
1.2 研究内容 |
1.3 研究意义 |
1.4 研究范围 |
1.5 概念界定 |
1.6 既有研究综述 |
1.6.1 天津近代建筑史研究 |
1.6.2 我国近代建筑师、建筑设计机构研究 |
1.6.3 我国近代建筑师执业状况研究 |
1.6.4 既有研究不足 |
1.7 研究方法 |
1.8 创新点 |
1.9 研究框架 |
第2章 中西建筑师的职业起源和形成 |
2.1 中国清朝以降工匠体系的传承 |
2.1.1 皇家工官制度 |
2.1.2 民间匠籍制度 |
2.2 西方近现代职业建筑师的发展 |
2.2.1 建筑师职业角色的演进 |
2.2.2 建筑师培养方式的转变 |
2.2.3 行业组织和职业注册制度的建立——以英国为例 |
2.3 小结 |
第3章 中国近代建筑师职业引入的社会背景 |
3.1 观念转变——近代建筑思想的更新 |
3.1.1 从消极避让到主动学习 |
3.1.2 从机械模仿到辩证思考 |
3.1.3 传统样式与现代风格的碰撞 |
3.2 技术支撑——近代建筑技术的升级 |
3.2.1 西方建筑技术的早期引入 |
3.2.2 西方建筑技术的全面接受 |
3.2.3 中西建筑技术的本土融合 |
3.3 人才培养——近代建筑教育体系的创建 |
3.3.1 西方教育制度的引入 |
3.3.2 中国近代建筑教育制度的形成 |
3.3.3 天津近代建筑教育的发展 |
3.4 制度确立——天津近代城市建设管理模式的形成 |
3.4.1 租界对近代城市建设管理模式的引入(1860-1902) |
3.4.2 华界对近代城市建设管理模式的探索(1902-1928) |
3.4.3 天津近代城市建设管理模式的确立(1928-1937) |
3.4.4 天津近代城市建设管理模式的发展(1937-1949) |
3.5 小结 |
第4章 天津近代建筑师群体的构成和职业实践 |
4.1 天津近代建筑师群体的构成 |
4.1.1 近代建筑师群体来源 |
4.1.2 近代建筑师群体供职机构 |
4.2 外国开发建设机构与建筑师在津的早期开拓 |
4.2.1 先农公司(工程部) |
4.2.2 义品公司(设计部)和沙德利工程司 |
4.3 中外建筑师在津的职业实践 |
4.3.1 “合伙经营型”建筑设计机构 |
4.3.2 “独立经营型”建筑设计机构 |
4.4 小结 |
第5章 天津近代建筑师职业化的特征表现 |
5.1 法制化——建筑师的职业制度 |
5.1.1 民国时期的初步确立 |
5.1.2 日伪时期的短暂停滞 |
5.1.3 民国末期的快速发展 |
5.1.4 解放初期的过渡转换 |
5.2 责任化——建筑师的职责范围 |
5.2.1 项目协调 |
5.2.2 许可申请 |
5.2.3 施工监督 |
5.2.4 安全鉴定 |
5.3 规范化——建筑师的执业规范 |
5.3.1 收费标准 |
5.3.2 工作流程 |
5.3.3 工程文件 |
5.4 团体化——建筑师的行业组织 |
5.4.1 学术团体 |
5.4.2 同业公会 |
5.5 小结 |
第6章 结语 |
6.1 天津近代建筑师职业化进程的规律 |
6.1.1 阶段性的发展 |
6.1.2 多方面的转变 |
6.1.3 进程中的不足 |
6.2 天津近代建筑师职业化进程对天津建筑设计行业的影响 |
6.2.1 促进了设计思想的多元发展 |
6.2.2 推动了建筑技术的长足进步 |
6.2.3 培养了大量优秀的储备人才 |
6.2.4 提供了有借鉴性的管理制度 |
6.3 研究未尽事宜 |
参考文献 |
附录 |
发表论文和参加科研情况说明 |
致谢 |
(7)民国新知识群体的国内旅行研究 ——以1927-1936年《旅行杂志》为中心(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背景与问题 |
二、相关文献综述 |
三、研究意义 |
四、研究方法 |
上篇:游兴 |
第一章 旅行者之身份特征 |
第一节 游记作者之身份特征 |
一、职业类型 |
二、教育背景及留学经历 |
三、居住地及旅行出发地 |
第二节 游记作者之游侣身份特征 |
一、与友人相偕同游 |
二、与同寅相偕同游 |
三、与家人相偕同游 |
四、与同学相偕同游 |
第三节 游记作者旅途中所遇其他旅行者之身份特征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游记作者出行原因及主诉动机 |
第一节 休闲游览之动机 |
一、“性本好游”:视旅行为乐事,事旅行成习惯 |
二、因“久慕”而发之游兴 |
三、逃离城市:逃离喧嚣环境和枯燥工作 |
四、“消此闲暇”与“借地消遣” |
五、养疴避暑:对身体康健的追求 |
六、“蜜月旅行”:受西方影响的时髦事物 |
第二节 兼事游览:公务、考察、探亲旅行中之主诉动机 |
一、考察旅行 |
二、公务旅行 |
三、返乡探亲 |
四、其他旅行中的游览动机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游记作者之游兴动机产生的原因 |
第一节 城市生活方式现代化 |
一、城市化、现代化与城市生活方式现代化 |
二、休闲旅行:城市娱乐新风尚 |
三、旅途中呈现之城市生活现代性 |
第二节 城市生活的不快体验:拥挤、喧嚣与压力 |
一、拥挤:城市化与城市人口增多 |
二、喧嚣:工业化与城市环境污染 |
三、压力:八小时工作制与超负荷工作 |
第三节 新休假制度下的休闲集中化 |
一、星期休息制与日常休闲旅行 |
二、公共假期与假日休闲旅行 |
三、师生专享假期:暑假、寒假、春假之旅行 |
第四节 新职业和新机会:公务考察旅行 |
一、“公务”职业群体之旅行机会 |
二、“交通运输业”职业群体之旅行机会 |
三、“自由职业”群体中新闻从业者之旅行机会 |
四、“自由职业”群体中教育从业者之旅行机会 |
五、工商实业界的考察旅行机会 |
六、参加学会、学社、研究会主办会议之旅行机会 |
第五节 “海外亲历”与“本土示范”引领旅行新风尚 |
一、留学生目睹与亲历之海外旅行游览热潮 |
二、在华外国人的旅行示范 |
三、海外来华旅行团的旅行示范 |
本章小结 |
中篇:游踪 |
第四章 1927—1936年《旅行杂志》国内游记游踪之时空分布 |
第一节 1927—1936年间国内游记游踪之时间分布 |
一、1927—1928年间分布统计 |
二、1929—1932年间分布统计 |
三、1933—1936年间分布统计 |
第二节 1927—1936年间国内游记游踪之空间分布 |
一、中心区各省游踪空间分布统计 |
二、扩散区各省游踪空间分布统计 |
三、边疆区各省游踪空间分布统计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1927—1936年间国内游踪分布特征 |
第一节 点状分布特征:山、水、古迹 |
一、山:游山与山居避暑 |
二、水:从江河湖泊到海滨 |
三、古迹:访古而思今 |
第二节 线性分布特征:沿水陆交通线分布 |
一、沿陆路交通线分布 |
二、沿水路交通线分布 |
第三节 圈层分布特征:以城市为中心的发散 |
一、由沪杭宁平津出发之游踪分布 |
二、由其他城市出发之游踪分布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游踪分布特征产生之原因 |
第一节 新式交通拓展旅行之时空范围 |
一、空间不变,时间缩短 |
二、时间不变,空间扩展 |
第二节 住宿设施的现代化与多样化 |
一、新式旅馆的兴起与发展 |
二、传统之逆旅、客店、客栈等住宿设施 |
三、传统之寺庙与道观等住宿设施 |
四、多样化的住宿设施 |
第三节 政府主导游览地之开发建设 |
一、城市公园与游憩地的开发建设 |
二、风景名胜区的开发与建设 |
第四节 地方官绅的捐款兴建与当地“土人”的自发参与 |
一、地方官绅的捐款和兴建 |
二、当地“土人”的自发参与 |
第五节 旅行服务机构的诞生 |
一、客源地之旅行服务 |
二、目的地之旅行服务 |
三、连接客源地与目的地之交通服务 |
本章小结 |
下篇:游观 |
第七章 由传统行为到现代意识:旅行意义认知中的新与旧 |
第一节 传统旅行意义认知的继承和发展 |
一、“旅行是活学问”之教育意义 |
二、体察民情之社会意义 |
三、调节身心之健康意义 |
第二节 对旅行意义的新体悟 |
一、激发爱国热情与树立文化自信 |
二、医治“都市病” |
本章小结 |
第八章 由休闲活动到旅行事业:对发展旅行事业之意义的认知 |
第一节 民国学人视域中发展旅行事业的价值 |
一、“无形之输出”且“有裨益于地方经济” |
二、利于“人之交谊”及“国交亲善” |
三、“谋文化之推广”,“兴起进取的精神” |
四、“登临凭吊”而知“祖国的可爱” |
第二节 积极探讨旅行事业之价值的原因 |
一、“西学东渐”之一部 |
二、“挽救经济国难” |
三、回应“反宣传”,获取“近代国家资格” |
本章小结 |
第九章 由实践探索到理论自觉:近代中国旅行事业之理论生成 |
第一节 对西方旅行事业的话语引入和经验分析(1930—1935) |
一、旅行话语的引入方式及其对经济价值的关注 |
二、民国学人对海外旅行事业兴盛发展原因的经验分析 |
第二节 对发展旅行事业具体路径的探讨(1936—1940) |
一、全面探讨旅行事业之价值 |
二、深入探讨发展旅行事业之路径 |
第三节 构建本土化的旅行话语理论(1941—1949) |
一、构建旅行话语之理论体系 |
二、构建旅行话语之目的在于指导战后经济重建 |
本章小结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1927—1936年《旅行杂志》刊载国内游记目录(536篇) |
附录二:1927—1936年《旅行杂志》刊载国内游记作者信息(部分) |
附录三:1927—1936年《旅行杂志》刊载国内游记主要省区游踪分布示意图 |
附录四:1927—1936年《旅行杂志》刊载国内游记之游踪出发地与目的地关系示意图 |
后记 |
在学期间公开发表论文及着作情况 |
(8)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定义及研究意义 |
一、定义及有关概念解释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近代中国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研究综述 |
一、1949年前政府涉外经济契约有关研究 |
二、1949年后近代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研究 |
三、小结 |
第三节 研究创新 |
一、研究内容创新 |
二、研究方法创新 |
第一章 中外间银行契约的法律关系 |
第一节 法律关系的主体 |
一、中方主体 |
二、外方主体 |
第二节 法律关系的内容与客体 |
一、借款法律关系 |
二、建设工程法律关系 |
三、合伙法律关系 |
四、买卖法律关系 |
五、租赁法律关系 |
六、特许经营法律关系 |
七、其他类型法律关系 |
第三节 法律关系的特性 |
一、公私混合主体 |
二、私法性的内容 |
三、公法性的内容 |
四、契约涉外因素 |
五、国际经济因素 |
第二章 政府涉外经济契约与契约、条约之比较 |
第一节 概念辨析 |
一、契约与条约 |
二、准条约与政府涉外经济契约 |
三、政府涉外经济契约与条约体系的关系 |
第二节 法理比较 |
一、法的形式比较 |
二、法律关系比较 |
三、法的实施比较 |
第三章 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发展分期 |
第一节 晚清产生发展成型期(1840年至1912年) |
一、1840年至1870年 |
二、1870年至1894年 |
三、1894年至1912年 |
第二节 民国北京政府泡沫期(1912年至1927年) |
一、时代背景 |
二、时代分期 |
三、契约特点 |
第三节 南京国民政府消亡期(1927年至1949年) |
一、时代背景 |
二、时代分期 |
三、契约特点 |
第四章 近代条约体系下外国银行之地位 |
第一节 近代外国在华银行的法律地位 |
一、“治外法权银行”概念 |
二、外国在华银行与条约制度 |
三、约束外国在华银行的法律制度 |
第二节 近代外国在华银行特殊地位的取得 |
一、晚清的金融商业政策 |
二、晚清及民国的银行货币制度 |
第三节 近代外国在华银行的优势地位 |
一、法律地位优势 |
二、经营实力优势 |
三、优势地位的丧失 |
第五章 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与国际政治 |
第一节 国际关系的影响 |
一、国际强权的基石 |
二、国际争霸的魅影 |
三、外交开路的投资 |
四、政治优先于经济 |
第二节 中外关系的制约 |
一、国际条约的直接制约 |
二、外交承认与契约继承 |
三、交战状态与契约终止 |
四、外交敌对与契约履行 |
第六章 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的订立 |
第一节 影响契约订立的因素、订约人员及交涉方式 |
一、影响订约的因素 |
二、参与订约的人员 |
三、订约交涉的方式 |
第二节 中方订约程序——以政府决策为中心 |
一、中方决策的特点 |
二、中方决策的过程 |
第三节 外方订约程序——以市场决策为中心 |
一、外方决策的特点 |
二、外方决策的过程 |
第四节 中外交易程序——经济与政治的互动 |
一、询盘 |
二、发盘 |
三、还盘 |
四、接受 |
第七章 近代中外间国际贷款契约 |
第一节 定义与演变 |
一、定义 |
二、形式演变 |
第二节 契约结构 |
一、契约首部 |
二、契约尾部 |
三、契约附件 |
四、契约正文 |
第三节 主要条款 |
一、财务条款 |
二、管理条款 |
三、格式条款 |
第八章 近代中外间国际工程建设契约 |
第一节 定义、分类与特性 |
一、定义 |
二、分类 |
三、特性 |
第二节 契约产生背景与演变历史 |
一、舰炮与条约奠定的基石 |
二、早期国际工程建设草案 |
三、政治斗争与国际工程建设 |
第三节 主要条款 |
一、一般性条款 |
二、法律条款 |
三、技术及商务条款 |
四、附件和补充条款 |
第九章 近代中外间合资合作经营契约 |
第一节 定义与类别 |
一、定义 |
二、分类 |
第二节 主要条款 |
一、一般条款 |
二、法律条款 |
三、商务技术条款 |
第十章 案例研究——以华美银行契约为例 |
第一节 时代背景 |
一、举办银行的思潮 |
二、清政府内部争议 |
三、主要参与人物 |
四、“轰传世界”的华美银行协议 |
第二节 中美双方往来经过 |
一、中美合作的缘起 |
二、美方在中国的活动 |
三、中方赴美谈判 |
四、中外媒体有关报道 |
第三节 内外政治经济矛盾与契约订立 |
一、清政府内部强大的反对力量 |
二、美国政府的局外人态度 |
三、广泛的外国反对力量 |
四、失败的内部及客观原因 |
第四节 事件后续 |
结语 |
一、近代中外间银行契约是一种法律关系 |
二、同一法律现象在不同历史语境下的解读 |
三、政府涉外经济活动与政治的互动关系 |
四、终止履行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的方式与结果 |
五、客观看待政府涉外经济契约的公法性质 |
六、倒影民族资本处境的一面镜子 |
附录 |
一、1887年华美银行事件稀见史料 |
(一) 李鸿章致美国国务卿巴夏的信 |
(二) 《李鸿章咨周馥盛宣怀马建忠文》英文件 |
(三) 李鸿章致美国费城商人黄腾派克的两封信 |
(四) 美国驻天津总领事致米建威的信 |
(五) 美国驻上海总领事为马建常(马相伯)开具的介绍信 |
二、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目录表 |
(一) 说明 |
参考书目 |
一、档案文献、资料汇编、文集 |
二、报刊 |
三、历史政治类着作论文 |
(一) 着作 |
(二) 论文 |
四、法律经济类着作论文 |
(一) 着作 |
(二) 论文 |
五、外人论着 |
(一)中文 |
(二)英文 |
后记 |
(9)中国近代银行业的公债经营与制度变迁(1897-1937)(论文提纲范文)
内容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与问题的提出 |
二、国内外研究状况评述 |
三、本文思路、研究方法及主要内容 |
第一章 近代公债知识的引介、传播与华资银行早期公债经营 |
一、“公债”新知的引介与传播 |
(一) 近代以前“公债”涵义及其存在形态 |
(二) 清末西学中“公债”概念的输入与对接 |
二、清末民国政商界对公债与金融关系的认知与实践 |
(一) 早期洋务派倡导“国际金融市场举债观” |
(二) 盛宣怀等谋划建立国内公债经理机构 |
(三) 民国时期新式银行家公债经营理念 |
三、晚清国内公债的肇始与华资银行早期公债经营 |
(一) 晚清政府外债与外资银行业在华的发展 |
(二) 清末民初华资银行的建立与公债经营的初步展开 |
第二章 近代银行业经营政府公债的实践 |
一、近代银行经营政府公债的环境 |
(一) 国家公债制度安排以及政策环境 |
(二) 近代公债市场的发展及交易网络的构建 |
二、民国前期政府公债发行及银行业承购(1912-1937) |
(一) 北京政府公债发行与银行业承购 |
(二) 南京国民政府公债发行与银行业承购 |
三、近代华资银行业经营公债对国家财政、金融的影响 |
(一) 扩大了国家财政募债方式及其募债范围 |
(二) 促进近代国家财政信用的构建与演进 |
(三) 推进华商证券市场发展及其制度演进 |
第三章 近代银行业经营公债的效应与业务制度的扩展 |
一、近代政府公债与银行业发展效应的计量实证分析 |
(一) 近代华资银行业数量与资力概况 |
(二) 基于公债与银行关系的回归分析及历史解释 |
二、政治、市场与行业利益复合型博弈:近代银行业经营公债的效应分析 |
(一) 丰富银行业务范围与扩大获利渠道 |
(二) 行业利益与政治的互动与博弈:以南京国民政府初期公债运行为中心 |
三、经营公债与近代银行业务制度的扩展 |
(一) 公债与近代银行发钞、领券制度 |
(二) 公债与近代商业银行抵押放款制度 |
(三) 公债与近代商业银行储蓄、公债贴现制度 |
第四章 近代中央银行与政府公债经营及其影响 |
一、近代中央银行的建立与政府公债的关系 |
二、近代中央银行与政府公债的经营 |
(一) 中央银行获得授权经理政府公债 |
(二) 中央银行参与买卖政府公债 |
(三) 中央银行参与公债的保管、调换以及还本付息 |
三、近代中央银行经营公债的影响分析 |
第五章 近代银行业对公债风险的规避与内控制度初步构建 |
一、近代银行业对经营公债风险的认识 |
(一) 近代银行业经营公债风险的计量分析 |
(二) 对公债风险认识与研究的不断深入 |
二、近代银行业对经营公债风险的规避 |
(一) 调整投资方向,分散公债风险 |
(二) 反对借新债还旧债,协商公债承销 |
(三) 谋求政府信用承诺与保证,筹划公债基金的建立及稳固 |
三、多层组织网络的搭建与风险控制制度设计 |
(一) 银行同业协同经营公债,组织规避风险的联合 |
(二) 搭建银政共管公债基金管理制度 |
第六章 近代银行业与政府公债整理及制度演进 |
一、近代政府三次公债整理与银行业的互动 |
(一) 近代华资银行业与北京政府公债整理 |
(二) 银行业与南京国民政府两次公债整理 |
二、近代银行业同业组织与政府公债整理:以上海银行公会为中心 |
(一) 积极谋划、参与三次公债整理 |
(二) 多方谋求整理公债基金稳固 |
(三) 搭建各界与行业公债整理互信渠道 |
三、经营公债与近代国家财政、金融信用制度的演进 |
(一) 银行业与近代政府公债法制建设 |
(二) 银行业与近代政府公债基金管理制度的演进 |
(三) 近代国家与民间债权共同体的构建 |
结语 |
一、近代政府公债与银行业变迁的历史性审视 |
二、国家信用、债信秩序与制度变迁 |
附表 |
参考文献 |
后记 |
(10)上海金融中心功能研究1927-1937(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选题背景及研究意义 |
1.2 文献综述 |
1.3 相关概念和时间段界定 |
1.4 研究思路与方法 |
1.5 创新与不足 |
第2章上海金融中心地位的确立 |
2.1 上海金融中心形成的背景 |
2.1.1 十九世纪的全球化与中国 |
2.1.2 上海的区位优势 |
2.1.3 中国航运和贸易的中心 |
2.1.4 中国的工业中心 |
2.2 上海金融业发展 |
2.2.1 开埠前的上海金融业 |
2.2.2 开埠后金融业快速发展 |
2.3 上海金融中心地位的形成 |
2.3.1 中国的资本之都 |
2.3.2 政治中心南迁 |
本章小结 |
第3章 金融资源聚集的功能 |
3.1 货币发行与金融工具创新 |
3.1.1 货币发行的中心 |
3.1.2 完备的金融工具 |
3.2 金融机构的聚集 |
3.2.1 银行类金融机构 |
3.2.2 非银行金融机构 |
3.2.3 辅助性的机构 |
3.3 功能齐备的金融市场 |
3.3.1 货币市场 |
3.3.2 证券市场 |
3.3.3 汇兑市场 |
3.3.4 标金和条银市场 |
本章小结 |
第4章 金融人才、信息、制度和服务的中心 |
4.1 金融人才聚集的中心 |
4.1.1 银行家的摇篮 |
4.1.2 金融人才聚集 |
4.2 金融信息的集散地 |
4.2.1 信息传递的基础设施 |
4.2.2 经济金融信息的调查 |
4.2.3 中国征信事业的中心 |
4.3 金融制度创新的中枢 |
4.3.1 宏观金融制度的建立 |
4.3.2 完善的行业制度 |
4.3.3 健全的金融业务制度 |
4.4 金融服务中心 |
4.4.1 现代银行的经营管理和服务理念 |
4.4.2 银行服务的实践 |
4.4.3 提升银行内部的管理 |
本章小结 |
第5章 上海金融中心的辐射功能 |
5.1 支付与结算功能 |
5.1.1 内外有别的支付结算体系 |
5.1.2 巩固上海贸易中心地位 |
5.1.3 汇通全国 |
5.2 资金定价功能 |
5.2.1 同业拆借利率 |
5.2.2 国内汇兑的基准 |
5.2.3 外汇汇率 |
5.2.4 存贷款利率 |
5.3 投融资功能 |
5.3.1 中国最佳的投资目的地 |
5.3.2 政府融资 |
5.3.3 以银行贷款为主的企业融资 |
本章小结 |
第6章 结论与启示 |
6.1 结论 |
6.2 启示 |
参考文献 |
致谢 |
附录A |
附录B |
附录C |
附录D |
附录E |
附录F |
四、1928—1937年间民族银行家的经营管理思想(论文参考文献)
- [1]《中央储备银行法》与南京国民政府时期央行制度建设[D]. 赵昊天. 上海师范大学, 2021(07)
- [2]金城银行与北洋军阀的关系研究(1917-1927)[D]. 陈晓睿. 扬州大学, 2020(04)
- [3]中国金融系统功能的财政化(1949-1978)[D]. 张健康. 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 2020(12)
- [4]钱新之与民国时期的交通银行[D]. 王珊珊. 辽宁大学, 2019(01)
- [5]汉口金城银行商业性放款纠纷研究 ——以刘子敬借款为中心(1925-1938)[D]. 张茜茜. 华中师范大学, 2019(01)
- [6]天津近代建筑师的职业化进程研究[D]. 刘清越. 天津大学, 2019(06)
- [7]民国新知识群体的国内旅行研究 ——以1927-1936年《旅行杂志》为中心[D]. 周博. 东北师范大学, 2019(04)
- [8]近代中国政府与外国银行订立之契约研究[D]. 谈笑. 湖南师范大学, 2018(01)
- [9]中国近代银行业的公债经营与制度变迁(1897-1937)[D]. 刘杰. 华中师范大学, 2015(07)
- [10]上海金融中心功能研究1927-1937[D]. 黎杰生. 中央财经大学, 2014(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