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云南省残疾人优待规定(论文文献综述)
阿宗兵[1](2020)在《云南省地方政府优化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的对策研究》文中研究说明正确对待和妥善安置退役士兵这一特殊群体是社会关注的热点问题。近年来,云南省地方政府积极开展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由于退役士兵文化水平普遍偏低、技能单一、社会适应能力较弱,在市场竞争中往往处于劣势,以致退役士兵就业创业之路困难重重。本文运用服务型政府理论、就业能力理论、公共产品理论,通过文献资料法、问卷调查法、访谈法等,分析研究云南省退役士兵的基本情况,总结他们对政府就业创业服务的需求。对云南省地方政府在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中所发挥的作用和存在的问题进行研究。调查结果表明,阻碍退役士兵成功就业的主要因素为职业技能缺乏、学历较低以及工作经验缺乏。造成退役士兵创业困难的主要原因则是自身能力不足、资金压力大以及社会资源缺乏。通过分析,本文认为当前云南省地方政府在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中存在的主要问题有以下三个方面:一是制度体系不完善;二是政策落实推进不到位;三是就业创业培训质量不高。造成上述问题的原因主要包括:地方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思想认识不到位;政府部门推进有关政策落实能力不强,考核机制缺乏;政府部门在观念上未完成角色转变,服务意识不强;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内生动力不足等。针对以上问题,本文提出如下对策建议:一是健全地方政府服务制度和体系;二是营造良好的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环境;三是提升就业创业培训质量;四是加大就业创业服务的监管和问责力度;五是建立政府、社会、退役士兵三方“权责明确”的服务新机制。本文的研究和结论有助于丰富和完善地方政府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的应用研究,同时还可为云南省地方政府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提供决策参考。
赵俊娜[2](2020)在《西双版纳勐景来傣族村寨养老的多元支持研究》文中认为目前,全世界人口老龄化发展的速度越来越快,许多国家已经进入老龄化社会,我国同样已经进入到人口老龄化的阶段。在我国,农村人口较多,农村地区经济各方面发展较落后,农村人口老龄化的程度更是进一步加深。云南省是少数民族分布较多的省份,少数民族地区由于经济条件落后,发展速度缓慢,养老保障体系不完善等多个原因,人口老龄化趋势十分明显,养老问题突出。老年人随着年龄的不断增长,生理和心理方面的机能在不断弱化,他们越来越需要来自多方面帮助和支持,只有这样才能保障他们的基本生活。本研究运用质性研究的方法,选取了西双版纳勐景来傣族村60岁及以上的老年人作为研究对象。结合与老年人的深入访谈内容,对老年人养老支持中家庭、寺院、村落和政府等多个主体的支持进行分析,发现傣族村寨养老具有其自身的特点,并反思老年人养老支持体系中存在的不足,结合当地的实际情况,提出了提高养老水平的切实可行的建议。本研究发现,老年人养老所需要的最基本的经济供养、生活照料和情感慰藉等内容,大多还是由家庭在承担,家庭的养老压力较重。寺院提供的支持主要以情感性为主,老年人通过虔诚的宗教信仰来寄予美好的生活愿望,以获得精神寄托和心灵慰藉,宗教活动成为了老年人晚年生活主要的精神活动。村落和政府提供的支持主要以工具性为主。村落为老年人提供生活中所需的基本物质帮助,政府则通过在养老保险制度和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制度中发挥主导作用来保障老年人的生活。本文提出要积极发挥政府的主导作用,强化民族地区养老意识,利用“互联网+”与养老服务相结合,以及不断加强社会工作队伍的建设等方面的对策建议,希望当地能结合实际情况采取相应的对策,不断解决养老中的问题,完善老年人养老保障体系,让老年人能够实现安享晚年的社会价值。
沐楠[3](2021)在《禄劝县团街镇高家村低保制度运行效率研究》文中研究指明由于市场经济条件下,市场竞争会导致部分劳动者失业,造成家庭经济状况困难,同时,市场竞争会导致社会成员之间贫富差距悬殊,导致社会分配不公,另外,当社会成员老弱病残、丧失劳动能力、生活条件艰苦等情况下,也会导致社会成员生活困难。因此,为了有效配置劳动力、缩小贫富差距、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社会稳定和国家安宁,我国建立了社会保障制度,其中,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对于保障农村贫困人口的生存需求尤为重要,有利于完全解决农村贫困人口的温饱问题,起到“兜底”脱贫的重要作用。自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实施以来,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平稳推进,政策制定随着执行效果不断完善,保障水平逐年提高,但是工作实际表明我国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尚未实现“应保尽保、应退尽退”,表明农村低保对象实现精准识别仍有待提高,为此,我国学者们不断丰富农村低保对象认定标准,并运用各类瞄准方法识别农村低保对象,同时,一些地区在识别农村低保对象方面也有较为良好的经验,如中部地区某县运用指标代理法筛选农村低保对象。以上说明农村低保对象瞄准极其重要,始终是农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改革的重点。由于云南省禄劝县团街镇高家村(简称高家村)低保对象瞄准具有典型性,例如监管规范以前实施指标分配法,现行“身份类型瞄准”和“社区瞄准”的方法识别低保对象,基层工作人员“自保式政策执行”并附加十不纳的硬性条件等等,因此选取高家村作为研究对象。运用调查问卷法以及非结构型访谈法,对高家村进行实地调研,以新福利经济学理论、公共财政理论和史密斯政策执行过程模型为理论基础,运用定量分析法以及定性分析法,研究高家村低保制度运行效率。定量分析方面,首先,以新福利经济学为理论依据,研究高家村低保对象瞄准效果,一是通过构建二元Logistic回归模型,运用逐步向前回归分析,研究影响高家村低保家庭识别的因素,回归结果表明高家村低保对象识别主要依靠可见性指标,二是根据回归结果,运用倾向得分匹配法(PSM)和Ravallion反事实评估法,测算多维标准下高家村低保对象瞄准效果,三是通过测算单一收入标准下高家村低保对象瞄准效果,对比分析两类标准的瞄准效果,结果表明多维标准瞄准效果优于单一收入标准瞄准效果,但是多维标准下仍然存在漏保和错保;其次,以公共财政理论为基础,构建内生经济增长模型,测算禄劝县农村低保资金占财政支出的最优比例,根据2019年高家村低保资金支出占禄劝县农村低保资金支出的比例,测算高家村低保资金占财政支出的最优比例,同时,根据多维标准下挤占率以及2019年高家村低保资金总额,测算高家村为实现应保尽保、避免漏保所需低保资金,结果表明高家村为避免漏保所需的低保资金能够得到保障。定性分析方面,首先,以公共财政理论为依据,研究财政支持不足对高家村低保对象瞄准偏差的影响,结果表明财政支持不足导致收不抵支的贫困人口、受“十不纳”条件限制的贫困人口以及贫困边缘户漏保;其次,以史密斯政策执行过程模型为理论依据,从政策执行的角度,研究影响高家村低保对象瞄准偏差的技术因素,结果表明理想化政策方面存在认定条件设计不合理、认定程序操作性不强、动态管理监督机制设计不合理的问题,执行机构方面存在低保政策执行队伍工作力量薄弱、村委会干部以及村小组干部“自保式政策执行”的问题,目标群体方面存在村民受教育程度普遍较低、村民对农村低保政策的认知度低、部分目标群体具有福利污名以及羞耻感心理、部分非目标群体具有趋利思想的问题,环境因素方面由于农村具有复杂的社会环境,农村低保政策的执行会受到村委会干部以及村小组干部“经济人”特性以及少数民族特有的宗教信仰和文化习俗的影响。据此,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财政方面包括加强各级政府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建立和实施混合筹资机制,理想化政策方面包括设计合理的低保对象认定条件、加强规范低保对象认定程序、进一步规范动态管理机制、建立和实施低保积分制,执行机构方面包括加强基层工作人员工作力量和管理服务水平、对基层工作人员建立和完善奖惩机制,目标群体方面包括加强低保政策宣传以及教育扶贫、对农村居民建立和落实奖惩机制同时建立诚信档案,环境因素方面包括推进乡风文明建设、推进高家村快速发展。
罗懿[4](2020)在《协同治理理论视角下自然人诚信纳税管理机制研究 ——以昆明市为例》文中提出2014年6月,《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规划纲要(2014—2020年)》发布,其中一项内容就是自然人社会信用,而诚信纳税又是自然人社会信用的重要组成部分。规划纲要实施6年多来,我国人口规模大、经济社会发展速度快等原因加大了自然人诚信纳税管理机制建立的难度,使其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要求不相适应,加上税收问题,特别是涉及个人切身利益的个人所得税问题往往具有较高的社会关注度,政府亟需制定一套自然人诚信纳税管理机制。本文运用协同治理理论,以昆明市为例,研究自然人诚信纳税管理机制问题。通过查找梳理文献资料,比较分析国内外理论研究成果和实践经验,并结合访谈交流获得的信息资料,分析昆明市自然人诚信纳税管理机制运行过程中存在的自然人纳税义务履行监管成本高;涉税数据采集难度大;诚信纳税评价机制缺失;诚信纳税管理配套机制不健全;合法涉税权益保护机制仍需完善等问题及其成因,借鉴国内自然人社会信用管理和国外自然人诚信纳税管理的先进经验和有效做法,提出重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机制;完善自然人诚信纳税法律体系;打造全国统一的信息数据共享平台;共建诚信纳税社会环境四方面的对策建议,得到建立健全自然人诚信纳税管理机制实现路径的研究结论。本文分5部分,分别是导论阐述研究的背景意义、方法思路等;第一章分析了协同治理这一理论工具对研究自然人诚信纳税管理机制这一问题的适用性;第二章以昆明市自然人诚信纳税管理机制运行情况为例,分析机制运行中存在的问题及其原因;第三章归纳整理国内自然人社会信用管理和国外自然人诚信纳税管理方面的实践经验,并分析其借鉴价值;第四章从协同治理理论的视角,提出完善自然人诚信纳税管理机制的对策建议,得出完善自然人诚信纳税管理机制的实现路径。
梅璐璐[5](2020)在《基于DEA的民政专项资金支出效率研究》文中研究说明一直以来,党和政府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民政部门贯彻“以人民为本,为人民解困,为人民服务”的核心理念,解决民生问题,落实公民权利,维护人民利益,为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起到了重要作用。开展民生工作、解决民生问题离不开民政资金投入。多年来,国家对社会福利、社会救助、社会慈善、优抚安置、社区建设、民间组织等工作出台了大量的民政政策法规和标准,设定了优待抚恤、退役安置、社会福利、社会救助、自然灾害生活救助等各类具有专门用途的民政专项资金。近年来,国家在财政预算中不断增加民政专项资金支出,但民政专项资金支出效率尚有提升空间。因此,本文研究我国民政专项资金支出效率现状、影响因素及其对策,对提高民政专项资金支出效率,保障和改善民生,切实织密筑牢民生兜底保障网,提高人民生活幸福度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本文的主要研究内容如下:对民政专项资金支出效率的相关文献进行了梳理,界定相关概念,阐述本文研究的主要基础理论;从支出规模和结构、支出层级、管理现状三方面对我国民政专项资金支出现状进行总结分析;运用DEA模型,对2011—2017年我国31个省(市、自治区)民政专项资金支出效率进行测度,从静态效率、动态效率和分经济区域效率三方面对我国民政专项资金支出效率情况进行分析;分析影响民政专项资金支出效率的相关因素,利用灰色关联分析法对我国民政专项资金支出效率的影响因素进行实证分析;基于对我国民政专项资金支出效率的测度结果和影响因素的实证分析结果,从政府、财政部门、民政部门角度,提出了提升我国民政专项资金支出效率的对策。本文的研究成果对于加强我国民政专项资金管理,提高民政专项资金效率具有参考价值。本文的主要创新点是构建了基于DEA模型的我国民政专项资金支出效率测度指标体系,并且科学运用灰色关联分析模型实证检验民政专项资金支出效率影响因素。
许秀文[6](2020)在《魏晋南北朝社会保障研究》文中研究说明尽管中国现代社会保障体系的内容、结构、层次都是与国际接轨、借鉴西方国家既有制度构建起来的,但社会保障的思想和措施绝不是舶来品,而是在我国有着源远流长的历史。虽然我国古代没有“社会保障”这个语汇,但是历朝历代由国家主持、兴办,社会组织和个人广泛参与的仓储备荒、赈济灾民、救济孤寡、养老育幼、施医恤病等丰富的思想和活动,都在事实上发挥着社会保障功能,其活动性质与现代社会保障制度中的社会救助、社会福利、社会优抚有着一定程度的契合。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其特定的社会背景与纷乱的政权更迭,社会动荡,战争频仍,自然灾害和疫病频发,人民生活在苦难之中,有迫切的被救助的需求。这样的乱世让人怀疑社会保障制度存在与否、即或存在作用又能发挥几何、有没有研究的必要?基于此,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社会保障研究与其他断代相比较略显薄弱,重视程度不够,未能形成合理完善的研究体系。但翻阅史料可知,与人民希望被救助的需求相对应,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社会保障不仅存在,而且内容庞杂丰富,散见于各种文献之中,帝王诏令中多有涉及社会保障的内容,纪传经文中也有若干救助、抚恤、慈善的记载,甚至还出现了专门的社会救助机构、医疗机构。当然在这样的时代,政府实施社会保障政策措施肯定有力所不逮的时候,适应社会需要,佛教、道教宗教组织、民间的宗族组织甚至个人广泛参与和开展慈善救助,作用凸显,成为政府保障的有益补充。中国历史上的纷争动荡时期往往也是思想意识活跃、旧制度衰亡、新制度开创的时期,魏晋南北朝社会保障上承秦汉,下启隋唐,在制度措施上如果有所发展完善,就是中国社会保障发展史上的重要变革,值得全面梳理和总结,深入挖掘和研究,对其在中国社会保障史上的地位加以明确。本文运用历史学和社会保障学的理论和方法对魏晋南北朝社会保障内容进行全面梳理研究。首先,从日常和自然灾害、战乱和疫病背景下帝王发布的诏令、政府采取的政策措施,佛教与道教传播过程中的理念和活动以及宗族救助的事例中总结提炼魏晋南北朝时期各方社会保障供给主体的社会保障思想。其次,基于这一时期社会保障的具体表现,本着大体符合历史学、社会学研究的分类习惯,同时参考现代社会保障体系分类标准的思路,将魏晋南北朝社会保障划分为五个类别,即政府社会救助、社会优抚、社会福利、宗教慈善和民间救助,由社会保障思想及这五类活动构成魏晋南北朝多元主体社会保障研究的体系架构。再次,对政府、宗教、宗族三方社会保障供给主体做出的社会保障实践进行由个别到整体的研究,对各主体做出的社会保障活动方式、效果进行梳理、归纳和相关探讨,力求从不同角度综合反映这一时期社会保障的总体样貌。主要包括政府主体进行的社会救助制度与实践、社会优抚制度与实践、社会福利制度与实践,宗教组织主体进行的佛教、道教慈善实践以及宗族组织为主体进行的民间救助。政府社会救助制度与实践,按其救助情况和对象的不同可以划分为灾害救助、贫困救助、医疗救助三类,以灾害救助为主,分别讨论政府在每一类救助中采取了哪些常规性和应急性救助方法,取得了怎样的成效。各种社会救助措施实施中都反映出魏晋南北朝政权应对以上三种情况均有一套历代承袭的制度化举措,不可避免有一些制度流于形式,但也有一些制度的确起到真正的救助作用。社会优抚制度从军功封爵、休假制度、抚恤制度三方面体现了魏晋南北朝对军人以及军人家属政治上和物质上的优待和抚恤。魏晋南北朝时期由于战争需要对于兵源的要求比较迫切,因而在优抚制度上下了更多的功夫,优抚思想与实践内容都开始变得比较丰富。这一时期兵役制度非常复杂,优抚制度也体现出等级性特点,比如兵士与将士的抚恤等级不同,北朝汉人服役性质的兵士待遇完全不能和鲜卑本民族军士相提并论。社会福利制度包括养老尊老、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社会若是群体的基本保障福利以及统治阶级官僚阶层的的身份性福利。有些社会福利已经制度化,尤其是在养老和身份性福利方面,其它福利则更多地体现出随机性和随意性特征。宗教慈善即当时的佛教和道教慈善是这一时期最具特色的慈善活动。佛教进入中国后,迅速顺应中国国情,入乡随俗,在意识形态上与玄学、儒学相结合,得以在社会各阶层中广泛传播,宣传其慈悲精神、因果报应思想、福田布施思想,劝导人们止恶从善、劝善化俗,通过济贫救灾、施医给药等慈善实践,为魏晋南北朝慈善思想和实践增添了新的内容和活力。本土宗教道教的劝善去恶、救穷周急等慈善思想也成为我国慈善思想的渊源之一,并在发展壮大过程中通过诸如医疗等救济举动展现出它的功能,发展信众,救济社会,社会效果明显。以家族、宗族为主的民间救助历史悠久,是社会救助的基础层次和重要组成部分。魏晋南北朝时期长期分裂战乱、人民大流徙的背景凸显了宗族的重要。同宗血缘关系成为当时社会组织最理想的纽带,宗族成员间的救济、养老、助葬等慈善活动对敦亲睦族、维护基层社会生活稳定发挥了较大的作用。在对各项社会保障活动进行分类探讨的基础上,从魏晋南北朝社会保障体系的高度进行该时期社会保障研究的整体归纳,对魏晋南北朝时期多元主体社会保障体系的形成和发展情况进行说明,分析三种不同主体在社会保障体系中的地位、作用,相互间的联系与冲突。由于动乱社会一些国家的官方社会保障缺失,客观上对民间救助提出了要求,宗族互助、宗教慈善等民间救助赈济活动便应运而生。这是该时期社会保障多元体系发展的社会原因,也是该时期社会保障的重要特征。与先秦至秦汉较单一的政府保障相比较,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多元主体社会保障模式是符合社会发展趋势的,具有历史的进步性。魏晋南北朝社会保障并不像一些既有研究认为的那样作用和影响不及秦汉,远输隋唐,在这样的乱世,对社会保障的得失和影响应该辩证看待。多元主体参与的社会保障体系正处在初步发展时期,明显缺乏系统性和整体性,保障层次也较低,但在当时的社会环境下,得当运用这一体系的政权,重视民生,保障到位,救助了贫困人口和弱势群体,起到了安抚民心、缓和社会矛盾和稳定社会秩序的作用,具有竞争力并统治长久;对社会保障不予重视的政权,穷兵黩武,忽视民生,社会保障缺失,在民心向背、社会秩序得失乃至国运长短上也有明显体现,社会保障与政权之间或多或少存在着一些因果关系。当然,魏晋南北朝时期社会保障的作用也不能够虚夸,社会保障制度的实施和成效与政治、经济、思想、文化等诸多因素密切相关,社会治乱、国力盛衰、帝王贤愚、吏治好坏、经济强弱等情势无一不影响着社会保障功能的发挥,应该客观公正地对其进行评价。
王欣[7](2018)在《云南省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以宁蒗县为例》文中研究表明农村残疾人作为双重弱势群体,其生存和发展的现状直接关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进程。党的十九大报告进一步丰富了保障和改善民生的内涵,将“幼”“弱”两个群体纳入其中,更精准更全面地补齐了民生“短板”,明确提出将残疾人社会保障作为保障和改善民生的一项重要内容。云南集边疆、民族、贫困、山区为一体,由于历史、文化以及地理环境等多方面的原因,经济社会发展不充分、不平衡非常突出,残疾人社会保障发展缓慢,尤其是少数民族贫困地区的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问题突出。研究云南省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问题,对于保障弱势群体的基本生活需要、改善其生活水平、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具有重要的理论和现实意义。宁蒗县是少数民族聚居地区,也是云南省扶贫攻坚的重点县。本文采用文献研究、问卷调查、访谈调查及数据分析与处理等定性与定量相结合的方法,在对社会保障、残疾人社会保障、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等概念进行界定的基础上,首先全面调查了宁蒗县农村残疾人基本状况与社会保障事业发展现状,并通过统计分析宁蒗县284名农村残疾人的问卷调查,了解残疾人个体调查对象的个人基本信息、残疾情况、家庭情况、社会保障情况以及满意度情况;其次,通过深入访谈宁蒗县残疾人工作人员,了解宁蒗县社会保障的社会救助、社会保险、社会福利、工作人员状况、残疾人心理状况这五个方面,揭示宁蒗县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目前存在的问题,分析其成因;最后,通过对调研和统计数据的分析,提出加强云南省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的对策建议。
黄世芳[8](2017)在《广西中越边境贸易对减贫的影响及其作用机理》文中指出当前,党中央、国务院把脱贫攻坚作为事关能否如期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的最关键工作,提出对不同地区实行有针对性的、差别化的区域政策和扶贫策略,做到因地制宜、精准发力。中国陆地边境线沿线地区集“老、少、边、山、穷”于一身,是国家实施脱贫攻坚战略的重点区域。边境贫困地区要想实现因地制宜“精准脱贫”,必须要做足“边”的文章,要“靠边吃边”。边境贸易是对外贸易的一种特殊形式,有别于一般贸易,它包括边民互市贸易、边境小额贸易和边境地区对外经济技术合作,是边境经济重要的组成部分。为打赢边境地区脱贫攻坚这场持久战,一定要坚持扶贫与开发相结合,充分发挥边境贸易的减贫作用。本文以广西中越边境贸易为例,在大量实地调查、访谈和问卷的基础上,通过宏观层面的理论分析和实证分析以及微观层面的案例分析,深入探究边境贸易对减少贫困的作用和机理,指出存在的问题和挑战,从而提出对策建议,使边境贸易更好地发挥减贫作用,实现边境地区脱贫致富。目前,国内外经济学界对一般国际贸易与贫困的关系进行了大量研究,但是对边境贸易的减贫作用机理研究并不充分。本文在边境贸易的基本特征基础上,结合“贫困陷阱”等相关理论,提出边境地区经济发展的三个阶段:一是封闭条件下的边境地区,由于区位上远离经济中心而导致的“边缘效应”和边界所形成的“屏蔽效应”,长期处于极其低下的经济发展水平;二是开放条件下的边境地区,边界的“中介效应”使其经济发展水平有所提高,但由于其“边缘性”区位特征依然存在,仅仅依靠“中介效应”尚不足以使其摆脱贫困陷阱;三是特定政策支持下的边境地区经济得到更好发展,因为仅靠一般性的宏观区域政策,边境贸易并不能自动使贫困边民得到足够益处从而摆脱贫困陷阱。因此,边境贸易的减贫作用要得以更好发挥,必须有赖于一个“好”的政策制度体系。在这种“好”的边贸制度体系中,边境地区发展边境贸易可以通过人力资源、产业体系以及公共服务等作用途径使边境地区走上可持续发展道路,而在一种“不好”的边贸制度体系中,边境地区即使发展边境贸易也可能因为社会差距陷阱、通道经济陷阱和规模经济陷阱的存在,使边境地区和边境居民无法充分享受边境贸易的红利,从而陷入低水平的贫困陷阱之中。然后,本文进一步对边境贸易的制度因素,特别是从制度创新和制度变迁的角度进行细致研究。本文认为,从非正式制度向正式制度转变正好构成了边境贸易基本制度变迁的主线。作为正式制度的供给方,各级政府以及职能部门的政策考虑和相互协调对边境贸易的制度安排特别是强制性制度安排起到重要作用。对于包括广大边民在内的边境贸易主体,边境贸易从非正式制度向正式制度转变以及边民从事边境贸易权利的“正规化”对于边境贸易发挥减贫作用起到关键作用。当然,边境贸易的非正式制度在制度变迁过程中并不会消失,相反会继续发挥对正式制度的补充、调节作用,两者之间相互作用共同推进边境贸易制度进入新的均衡。本文进而提出“益贫式边境贸易”制度的理念,其核心就在于使边境贸易制度更加有利于贫困人口。本文认为,“益贫式边境贸易”更有助于实现国家总体利益与部门、地方局部利益的平衡,从而大大降低边境贸易制度改革和创新的成本。“益贫式边境贸易”的关键就在于让边境贫困人口有更多的机会和更好的能力参与边境贸易,同时推动边境贸易转型升级,更好地把边境贸易的“红利”留在边境本地经济循环系统之中,这样才能让边境地区摆脱“贫困陷阱”。在宏观层面,本文通过对广西中越边境贸易制度变迁的基本脉络、广西中越边境贸易的基本情况、边境地区贫困状况以及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进行分析研究,进一步验证本文提出的观点。广西边境县(市、区)呈现明显的区域阶梯特征,部分边境县(市、区)依然贫困程度较深,而有的边境县(市、区)则通过边境贸易实现飞速发展,在减贫事业中取得了引人注目的成绩。接着,本文进一步对广西边境贸易的减贫效应进行实证分析。经济增长对减少贫困的作用最为明显,以边民互市贸易进出口额占地区生产总值的比重所指代的边境贸易的减贫作用是明显的。此外,本文通过大量访谈、问卷等实地调研,以广西中越边境东兴市作为案例,将边境贸易对减贫影响的研究分析引入中微观层面。通过设计问卷调查的方式,对东兴市的两个边境村落进行比较分析,着重剖析从民间兴起并得到地方政府肯定和推广的边民互助组这一新型边贸组织形式,更细致地论证边境贸易和扶贫开发的逻辑关系。本文建立了关于“免税权”的交易市场模型,从微观角度分析边民互市贸易免税额度与边民贫困状况的关系。本文认为,“免税权”市场作为由监管部门正式制度诱致产生的一项民间制度创新,从经济学的效率角度而言是有利的,但是“免税权”市场也可能会使边境贸易加剧边境地区的社会差距和两极分化。本文也就边贸产品落地加工进行专门的案例分析,通过“通道经济”与“落地加工”两种模式的比较分析,对边贸互市进口产品在本地加工解决通道经济陷阱问题进行讨论。本文也指出,互市商品“落地加工”还将从根本上扩大互市贸易的进口规模,进而提高边贸市场对普通边民提供服务的需求,更好地帮助贫困边民摆脱贫困。最后,本文分析了广西边境贸易在发挥减贫作用方面存在的问题和挑战,并从构建“益贫式边境贸易”制度体系提出政策建议。该体系内容包括:推行倾向于照顾贫困边民的边境贸易主体培育制度,在范围和层次两个维度上提高贫困边民参与边境贸易的机会和能力;实行倾向于扶持贫困边民的边境贸易金融制度;推进倾向于支持贫困边民的边境贸易软硬件基础设施与制度环境改善;以及推动以扩大边贸红利效应为导向的边境贸易转型升级,把更多边贸红利留在边境地区惠及贫困边民。
者荣娜[9](2016)在《云南少数民族残障儿童教育实证调查研究》文中指出国家政策规定民族地区的地市州盟和30万人口以上、残障儿童较多的县市区要建设一所特殊教育学校。云南少数民族自治地方很多县人口未达到30万,又是贫困地区,残障儿童义务教育普及率相对较低,办学条件较差,特殊教育教师和康复专业人员数量不足,相关地方性法规规定不充分。要提高对残障儿童受教育权益保障的认识,注重特殊教育理念的培养,继续贯彻落实民族地区特殊教育相关政策,加大相关教育经费投入,加强师资支撑体系建设,吸引社会资源参与。
王安[10](2015)在《民国时期残疾军人社会保障研究》文中研究指明中国残疾军人社会保障的源头可以追溯至先秦时期。明朝之前,残疾军人保障的标准不明晰,残疾没有轻重之分,待遇没有高下之别。明代的残疾军人保障有了初步的分类,体现出一定的差别。清朝前期对残疾军人的保障,主要依据其自身的残疾轻重程度和是否立有战功来给予相应的待遇;晚清时期,虽然新旧规章共存并行,但是军人的残疾等级有了较为明晰的划分,残疾鉴定更加科学,残疾军人的长期生活也受到了重视。中国传统社会原本就存在针对残疾人的积极救助措施,晚清国门开放,这些积极救助措施也开始转型,由单纯地学习技艺,转向以特殊教育为手段,激发残疾人的潜能,提高其能力。这些都可以在民国时期的残疾军人社会保障的制度和实践中寻找到踪迹。同时代的欧美各国通过物质补偿、康复就业、权利保障来保障残疾军人的生活和合法权益。这些国家保障残疾军人的实践向民国政府和国人展示了新的保障理念和保障措施。政府和国人均表现出了仿效的愿望。优抚和安置是民国时期残疾军人社会保障的主要内容。优抚既包括物质层面的抚恤,又包括精神层面的优待。抚恤方面,管理机关分层设科,各有职掌;评残范围逐步扩大,待遇标准的制定主要依据军衔,残疾程度居于次要地位,虽然恤金标准多次提高,但与日渐高涨的物价相比,依旧是杯水车薪,士兵靠抚恤金,根本无法维持生存;在实际的抚恤过程中,虽然相关手续逐渐规范,但是微薄的抚恤金常常被拖欠、克扣。优待方面,残疾军人的功绩获得了表彰,政府与社会团体经常对残疾军人进行慰问、犒劳,残疾军人及其家属还可以获得费用减免等优惠待遇。这些措施虽然起到了一定精神慰藉、激励士气的作用,却并没有在实质上提升残疾军人的社会地位。收容教养与就业安置同为国民政府安置残疾军人的重要举措。国民政府设立教养院为残疾军人提供衣食住所,对他们开展教育,灌输政治理念,传授文化知识,培养劳动技能,并管束其行为。国民政府安置残疾军人就业主要有两方面的内容:第一,组织残疾军人集体进行生产活动;第二,鼓励残疾军人分散就业。安置残疾军人就业的活动,开始于全面抗战之前,全面抗战爆发之后,国民政府设立机构,出台法规,建构了残疾军人就业安置制度。残疾军人安置工作在抗战期间于国统区内全面推行开来,由于各种原因,抗战胜利之后,国统区的残疾军人安置工作逐渐陷入困境之中。国民政府安置残疾军人的过程中,存在着不少问题,产生了严重的后果。国统区的残疾军人安置工作得到了社会力量的支持,社会舆论给予残疾军人安置工作高度关注,当时的社会舆论认为,安置残疾军人,不仅是满足残疾军人的个人需要,也是政府的责任和社会的义务,更是坚持抗战乃至建设国家的必然要求;并探讨了安置的具体途径,如提升素质、集体安置等。全面抗战之前,社会团体对残疾军人的救助活动就已经存在。全面抗战期间,社会团体中出现了以残疾军人为服务对象的专业团体。这些社会团体开展职业培训,介绍工作岗位,设立安置社区,为安置残疾军人做出了重要贡献。残疾军人也自发组建了互助团体,为群体谋福利。中国共产党以革命根据地为依托,依靠广大人民群众的支持,对人民军队中的残疾军人实行社会保障。土地革命时期,军队系统与政府部门,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形成了一个集抚恤、优待、疗养、安置为一体的残疾军人社会保障体系。抗日战争时期,共产党将优抚与安置紧密结合,引导残疾军人发展生产,实现自给自足。解放战争时期,共产党将残疾军人社会保障工作与革命斗争的需要相结合,号召残疾军人继续为革命服务。各解放区开办荣誉军人学校,提高残疾军人的政治觉悟,组织他们学习文化知识。对于有工作能力的残疾军人,军政部门则量才使用,分配适当工作。对于身处后方的残疾军人,各解放区则鼓励他们努力发展生产,在改善生活的同时厉行节约,尽力支援前线。民国时期的残疾军人社会保障在性质上已由皇权恩赐转变为政府责任和社会义务。政府、社会团体、民众均参与其中。保障的目标由满足基本生存需要提升为实现自我价值。保障措施也由单一向多元转化。与同时代的欧美国家相比,民国时期的残疾军人社会保障在保障水平和保障标准方面还存在着差距。革命根据地的残疾军人社会保障的成效明显优于国统区。这与两党的动员能力、组织能量、政治风气及政策执行力有密切关系。民国时期残疾军人社会保障的历史轨迹为今天的残疾军人社会保障的推行和残疾人事业的发展提供了有益借鉴。
二、云南省残疾人优待规定(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云南省残疾人优待规定(论文提纲范文)
(1)云南省地方政府优化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的对策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缘由及研究价值 |
一、选题缘由 |
二、研究价值 |
第二节 核心概念界定及理论综述 |
一、核心概念界定 |
二、理论综述 |
第三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内研究综述 |
二、国外研究综述 |
三、国内外研究评述 |
第四节 研究内容及研究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研究方法 |
第五节 研究的创新点 |
第一章 云南省地方政府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现状 |
第一节 国家相关法规和云南省地方政策概况 |
一、国家法规及政策概况 |
二、云南省地方政策概况 |
第二节 云南省地方政府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现状的调查 |
一、调查设计 |
二、云南省退役士兵基本情况及就业创业服务需求 |
第三节 云南省地方政府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现状分析 |
一、云南省地方政府退役士兵就业创业主要服务现状 |
二、云南省退役士兵就业现状 |
三、云南省退役士兵创业现状 |
四、云南省地方政府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现状分析 |
第二章 云南省地方政府在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中存在的问题及成因 |
第一节 存在的问题 |
一、制度和体系不完善 |
二、政策落实推进不到位 |
三、就业创业培训存在短板 |
第二节 原因分析 |
一、地方政府部门对该项工作重要性的认识不到位 |
二、政策落实上,政府部门推进意愿不强,考核机制缺乏 |
三、思想观念上,政府部门未完全转变为服务者角色 |
四、退役士兵就业创业主观能动性不足 |
第三章 国内外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政府服务的经验和启示 |
第一节 国外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政府服务经验 |
一、美国 |
二、韩国 |
第二节 国内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政府服务经验 |
一、广东省 |
二、河北省 |
第三节 国内外经验对云南省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政府服务工作的启示 |
第四章 优化云南省地方政府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完善地方政府服务制度保障 |
一、完善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的相关法规体系 |
二、优化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政策 |
三、借鉴国内外良好经验做法,完善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服务 |
第二节 营造良好的就业创业服务环境 |
一、加大退役士兵就业创业宣传工作力度 |
二、改善退役士兵创业资金环境 |
三、优化退役士兵创业场地环境 |
四、优化退役士兵创业社会环境 |
第三节 优化就业创业服务内容与方式 |
一、完善培训机构的选取机制 |
二、健全培训经费的分配和保障机制 |
三、建立多元化培训监督和考评机制 |
四、优化培训专业和内容设置机制 |
第四节 强化就业创业服务监管与问责 |
一、完善监管机制和体系建设 |
二、建立公众监督制度和渠道 |
三、构建问责机制,提升惩处力度 |
第五节 建立政府、社会、退役士兵三方“权责明确”的服务新机制 |
一、明确政府、社会、退役士兵三者的权利和义务 |
二、建立各政府部门间的协调合作及社会的联动机制 |
三、建立基于区块链技术的退役士兵就业创业精准帮扶 |
四、确保全社会就业创业服务的机会均等与市场公平 |
第五章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一 |
附录二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
致谢 |
(2)西双版纳勐景来傣族村寨养老的多元支持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缘由 |
(一)选题背景 |
(二)选题缘起 |
(三)研究意义 |
二、文献综述 |
(一)国外研究状况 |
(二)国内研究状况 |
(三)文献简评 |
三、基本概念 |
(一)养老 |
(二)社会支持 |
四、理论工具——社会支持理论 |
五、研究方法 |
(一)参与式观察 |
(二)深度访谈法 |
六、创新之处 |
第一章 村寨概况与老人基本现状 |
一、勐景来的基本情况 |
(一)地理位置 |
(二)自然和经济条件 |
(三)历史人文 |
二、勐景来老年人的基本情况 |
(一)老人的基本情况 |
(二)访谈对象的基本情况 |
第二章 养老的家庭支持 |
一、老人的基本生活条件 |
(一)老人的居住条件 |
(二)老人的经济条件 |
二、家人是经济支持的主要提供者 |
(一)实物支持:不用“愁” |
(二)重大费用:子女“担” |
三、家人是老人生活照料的主体 |
(一)日常生活照料 |
(二)医疗陪护照料 |
四、家人是情感慰藉的主要陪伴者 |
(一)喜:心情愉悦的支持 |
(二)悲:情绪疏解的支持 |
第三章 养老的寺院支持 |
一、民族文化与宗教信仰 |
(一)傣族民族节日与“赕”文化 |
(二)寺庙成为老人活动的公共空间 |
二、宗教信仰的精神寄托之所——佛寺 |
(一)修心养性:参加宗教活动的主要原因 |
(二)虔诚信仰:美好生活希冀 |
第四章 养老的社区支持 |
一、老人是社区的重要参与人 |
(一)老人赖以生存的“曼” |
(二)老年人在村落的权威 |
二、老年人的地缘关系网 |
(一)老年人的优待——村落补贴 |
(二)邻居对老人生活起居的照顾 |
(三)邻居和朋友对老人情感慰藉的支持 |
第五章 养老的政府支持 |
一、“老有所养”——养老保险 |
(一)云南省养老保险具体实施情况 |
(二)勐景来老人养老保险的基本情况 |
(三)养老金发挥的作用 |
二、“老有所医”——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 |
(一)云南省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具体实施情况 |
(二)勐景来老人医疗保险的具体实施情况 |
(三)医疗保险发挥的作用 |
第六章 完善傣族地区养老的多元支持体系 |
一、傣族地区支持体系的特点 |
(一)家庭养老是最主要的养老方式 |
(二)多元支持体系发挥重要作用 |
二、民族地区养老存在的不足 |
(一)民族地区精神文化公共服务建设不足 |
(二)政府对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力度不够 |
(三)社会保险的养老保障水平低下 |
(四)社会养老机构社会认可不足 |
三、完善傣族地区老年人多元支持体系 |
(一)不断强化家庭的基础支持 |
(二)政府要加大对少数民族地区的扶贫力度和财政支持力度 |
(三)利用“互联网+”与养老服务相结合 |
(四)不断加强社会工作服务队伍的建设 |
结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个案访谈提纲 |
攻读学位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和研究成果 |
致谢 |
(3)禄劝县团街镇高家村低保制度运行效率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及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国外研究现状 |
二、国内研究现状 |
三、综述 |
第三节 研究内容与方法 |
一、研究内容 |
二、技术路线 |
三、研究方法、创新点以及不足 |
第二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第一节 相关概念界定 |
一、农村低保制度 |
二、低保对象瞄准 |
三、精英俘获 |
第二节 理论基础 |
一、新福利经济学理论 |
二、公共财政理论 |
三、史密斯政策执行过程模型 |
第三章 高家村低保对象瞄准政策 |
第一节 高家村低保政策执行概况 |
一、高家村概况 |
二、高家村低保执行情况 |
第二节 高家村低保对象瞄准政策实施情况 |
一、低保对象认定条件及范围 |
二、低保对象认定程序 |
三、低保对象监督管理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高家村低保对象瞄准效果研究 |
第一节 数据来源以及影响低保家庭识别的变量设计 |
一、数据来源 |
二、影响低保家庭识别的变量设计 |
三、低保对象瞄准效果测量指标 |
第二节 影响低保家庭识别的因素分析 |
一、低保家庭识别影响因素的模型设定 |
二、低保家庭识别影响因素的变量 |
三、模型整体评价检验 |
四、回归估计 |
第三节 高家村低保对象瞄准的效果研究 |
一、多维标准下高家村低保对象瞄准的效果研究 |
二、收入标准下高家村低保对象瞄准的效果研究 |
三、多维标准——收入标准下低保对象瞄准效果的比较研究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高家村低保对象瞄准偏差的财政因素分析 |
第一节 内生经济增长最优支出模型 |
第二节 高家村低保最优财政支出规模测算 |
一、禄劝县农村低保最优财政支出规模测算 |
二、高家村农村低保最优财政支出规模测算 |
三、财政支持不足对高家村低保对象瞄准偏差的影响分析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高家村低保对象瞄准偏差的技术因素分析 |
第一节 理想化政策方面 |
一、认定条件设计不合理 |
二、认定程序可操作性不强 |
三、动态管理监督机制设定不合理 |
第二节 执行机构方面 |
一、低保政策执行队伍工作力量薄弱 |
二、村委会干部以及村民小组干部“自保式政策执行” |
第三节 目标群体方面 |
一、村民受教育程度较低 |
二、村民对农村低保政策认知度低 |
三、部分目标群体具有福利污名化以及羞耻感心理 |
四、部分非目标群体具有趋利思想 |
第四节 环境因素方面 |
本章小结 |
第七章 研究结论以及对策建议 |
第一节 研究结论 |
第二节 对策建议 |
一、财政方面 |
二、理想化政策方面 |
三、执行机构方面 |
四、目标群体方面 |
五、环境因素方面 |
第三节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一 农村居民家庭状况调查问卷 |
附录二 访谈提纲 |
致谢 |
本人在读期间完成的研究成果 |
(4)协同治理理论视角下自然人诚信纳税管理机制研究 ——以昆明市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一、选题背景和研究意义 |
(一)选题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二、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自然人诚信纳税的内涵研究 |
(二)影响自然人诚信纳税的因素研究 |
(三)利用纳税人期望效用函数(A-S模型)研究税收信用 |
(四)运用协同治理理论对自然人诚信纳税机制的研究 |
(五)文献回顾述评 |
三、研究方法 |
(一)比较研究法 |
(二)文献研究法 |
(三)访谈法 |
四、研究内容及技术路线 |
(一)研究内容 |
(二)技术路线 |
五、研究的创新点 |
第一章 协同治理理论在自然人诚信纳税管理机制的适用性分析 |
第一节 自然人诚信纳税及其管理机制 |
一、自然人诚信纳税的现实意义和内涵外延 |
二、自然人诚信纳税的管理环节和主体 |
三、自然人诚信纳税的管理子系统及其运行机制 |
第二节 协同治理理论的内涵特性及运行机制 |
一、协同治理理论的内涵及特性 |
二、协同治理的运行机制 |
三、协同治理理论的现实运用经验 |
第三节 协同治理理论的适用性分析 |
一、管理对象复杂化的特点与研究对象相契合 |
二、管理主体多元化的特点与研究对象相一致 |
三、管理机制系统化的特点与研究对象相吻合 |
第二章 昆明市自然人诚信纳税协作机制运行现状及其存在问题分析 |
第一节 从个人所得税角度分析昆明市自然人诚信纳税的可行性研究 |
一、分税种角度 |
二、收入规模角度 |
三、纳税人规模角度 |
第二节 昆明市自然人诚信纳税管理协作机制及其运行现状 |
一、昆明市自然人诚信纳税管理的协作机制 |
二、自然人诚信纳税协作机制中的主体 |
三、自然人诚信纳税协作机制的主要运行方式 |
第三节 昆明市自然人诚信纳税管理协作机制运行存在的问题 |
一、自然人纳税义务履行协同监管成本高 |
二、自然人涉税信息数据共享难度大 |
三、自然人诚信纳税评价机制缺失 |
四、自然人诚信纳税配套管理机制不健全 |
五、自然人合法涉税权益保护机制仍需完善 |
第四节 昆明市自然人诚信纳税协作机制存在问题的原因分析 |
一、自然人社会诚信法律体系有待完善,法律部门间协作力不强 |
二、社会信用体系管理组织松散,机制运行协同难 |
三、信息共享平台覆盖面小,信息碎片化问题依然突出 |
四、社会信用联合奖惩备忘录独立运作,未形成系统合力 |
五、自然人诚信纳税管理配套机制落后制约管理实施 |
六、对自然人诚信纳税管理机制的监督体系有待完善 |
第三章 国内自然人社会信用管理和国外自然人诚信纳税经验借鉴 |
第一节 国内自然人社会信用管理经验 |
一、自然人社会信用制度机制建立经验 |
二、自然人社会信用的协同治理经验 |
三、自然人社会信用信息采集经验 |
第二节 国外自然人诚信纳税管理经验 |
一、世界各国的社会信用体系分类概况 |
二、市场主导型自然人诚信纳税管理先进做法 |
三、政府主导型自然人诚信纳税管理先进做法 |
四、会员制型自然人诚信纳税管理先进做法 |
五、其他国家的有效做法 |
第三节 国内外经验对自然人诚信纳税管理机制的借鉴意义 |
一、法律体系健全为税法执行和自然人诚信纳税提供支撑和依据 |
二、信息数据采集共享制度覆盖面全执行力高 |
三、社会各方协同共管思路的探索实践 |
四、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的有效运用 |
第四章 协同治理理论视角下完善自然人诚信纳税管理机制的对策建议 |
第一节 重构社会信用体系建设领导机制,解决政府部门管理不协同问题 |
一、设立社会信用管理专门机构 |
二、厘清联席共建部门管理职责边界 |
三、以政务诚信为先导密切联合奖惩 |
四、形成政府部门间协同管理闭环机制 |
第二节 完善自然人诚信纳税法律体系,发挥法律协同约束力 |
一、税收实体法程序法方面 |
二、社会信用管理法律体系方面 |
三、各法律部门的协作配合方面 |
第三节 打造全国统一的信息数据共享平台,解决信息不协同问题 |
一、统一各行业领域数据信息标准 |
二、分行业领域开发管理信息系统 |
三、开发社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归集各行业领域信用数据信息 |
四、优化完善社会信用管理信息系统功能 |
第四节 共建诚信纳税社会环境,解决市场主体配合不协同问题 |
一、培育发展信用中介服务市场 |
二、扣缴义务人依法履行个税扣缴义务 |
三、建立多层面的社会信用管理监督共建机制 |
结论与启示 |
一、结论 |
二、启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致谢 |
(5)基于DEA的民政专项资金支出效率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1章 导论 |
1.1 研究目的和意义 |
1.1.1 研究目的 |
1.1.2 研究意义 |
1.2 国内外研究现状 |
1.2.1 关于财政专项资金支出效率和影响因素的研究 |
1.2.2 关于民政专项资金支出效率的研究 |
1.2.3 关于民政专项资金监管的研究 |
1.2.4 国内外研究现状述评 |
1.3 研究内容和研究方法 |
1.3.1 研究内容 |
1.3.2 研究方法 |
第2章 相关概念界定及理论基础 |
2.1 民政专项资金的内容及特点 |
2.1.1 民政专项资金的内容 |
2.1.2 民政专项资金的特点 |
2.2 财政支出效率的概念及测度方法 |
2.2.1 财政支出效率的概念 |
2.2.2 财政支出效率的测度方法 |
2.3 理论基础 |
2.3.1 公共选择理论 |
2.3.2 公共委托代理理论 |
2.3.3 新公共管理理论 |
第3章 我国民政专项资金支出现状分析 |
3.1 我国民政专项资金支出规模和结构 |
3.1.1 我国民政专项资金支出规模 |
3.1.2 我国民政专项资金支出结构 |
3.2 我国民政专项资金支出层级状况 |
3.3 我国民政专项资金管理现状 |
第4章 我国民政专项资金支出效率测度 |
4.1 DEA模型 |
4.1.1 DEA模型的基本思路 |
4.1.2 DEA-BCC模型 |
4.1.3 DEA—Malmquist指数模型 |
4.2 DEA指标选取 |
4.2.1 DEA指标选取原则 |
4.2.2 DEA指标体系构建 |
4.3 样本选取与数据预处理 |
4.3.1 样本选取与数据来源 |
4.3.2 样本数据描述性统计分析 |
4.3.3 样本数据预处理 |
4.4 民政专项资金支出效率测度评价 |
4.4.1 静态效率分析 |
4.4.2 动态效率分析 |
4.4.3 分经济区域效率分析 |
第5章 民政专项资金支出效率影响因素及对策 |
5.1 影响因素理论分析 |
5.1.1 经济因素 |
5.1.2 社会文化因素 |
5.1.3 制度因素 |
5.1.4 监管因素 |
5.2 实证分析过程及结果 |
5.2.1 变量选取及数据来源 |
5.2.2 灰色关联分析模型 |
5.2.3 实证分析结果 |
5.3 提升我国民政专项资金支出效率的对策 |
5.3.1 推进城镇化改革 |
5.3.2 加大对贫困地区的教育投入力度 |
5.3.3 加大对人口密集区域市县的民政资源投入 |
5.3.4 合理平衡地区间民政资源差异 |
5.3.5 推进绩效预算和绩效评价 |
5.3.6 加强基层民政队伍建设 |
5.3.7 提高民政专项资金管理信息的透明度 |
第6章 研究结论和研究展望 |
6.1 研究结论 |
6.2 主要创新点 |
6.3 研究展望 |
致谢 |
参考文献 |
攻读学位期间获得的科研成果 |
附录 |
(6)魏晋南北朝社会保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选题意义 |
二 学术史回顾 |
(一)20世纪80年代以前 |
(二)20世纪80年代至今 |
三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四 主要着力点及创新点 |
五 魏晋南北朝社会保障的历史背景 |
第一章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社会保障思想 |
一 儒家的社会保障思想 |
(一)魏晋南北朝儒学的发展概况 |
(二)天谴灾异说 |
(三)仁政思想 |
(四)民本思想 |
(五)宗族互助思想 |
二 佛教的慈善思想 |
(一)佛教的传播 |
(二)慈悲精神 |
(三)因果报应 |
(四)福田思想 |
三 道教的慈善思想 |
(一)《太平经》中的慈善思想 |
(二)其他经书中的慈善思想 |
第二章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官方社会救助 |
一 魏晋南北朝时期灾害概况 |
二 灾害救助措施 |
(一)下诏罪己,检讨政策 |
(二)削减开支,节用救荒 |
(三)整顿吏治,省刑赦罪 |
(四)赈济救恤,救荒活民 |
(五)蠲免赋役,减轻负担 |
(六)兴修水利,防御灾害 |
(七)南朝时期水灾与救助的个案考察:建康水灾记录再认识 |
三 贫弱群体救助 |
(一)皇帝登基、改元救助 |
(二)立后、立太子救助 |
(三)皇帝出巡救助 |
(四)朝廷日常和重大事件救助 |
(五)地方政府官员救助 |
(六)其他救助 |
四 疫病救助 |
(一)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疫病 |
(二)颁书办学,普及医学常识 |
(三)发放药物,医治疾疫 |
(四)埋骨助葬,防控疾疫 |
(五)隔离消毒,重视预防 |
第三章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社会优抚 |
一 优抚制度古已有之 |
二 脱籍封爵制度 |
三 休假制度 |
四 抚恤制度 |
(一)三国抚恤制度 |
(二)晋朝抚恤制度 |
(三)南朝抚恤制度 |
(四)北朝抚恤制度 |
第四章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社会福利制度 |
一 尊老恤老福利 |
(一)“养老”对象的界定 |
(二)大赦诏令中的养老救济 |
(三)日常诏令中的养老救济 |
(四)三老五更之礼 |
(五)行乡饮酒礼 |
(六)存留养亲制度 |
(七)版授高年制度 |
(八)赐几杖制度 |
二 妇女儿童福利 |
(一)妇女福利 |
(二)儿童福利 |
三 残疾人福利 |
(一)残疾人日常救助 |
(二)残疾人免役制度 |
四 官员致仕福利 |
(一)致仕年龄 |
(二)致仕福利 |
五 官办福利机构 |
(一)六疾馆 |
(二)孤独园 |
(三)别坊 |
第五章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宗教慈善 |
一 佛教慈善活动 |
(一)佛教慈善的宣传 |
(二)魏晋南朝的佛教慈善活动 |
(三)北朝佛寺的慈善活动 |
二 道教慈善活动 |
(一)以医疗救助促进道教传播 |
(二)葛洪的医疗慈善 |
(三)鲍姑的医疗慈善 |
(四)陶弘景的医疗慈善 |
(五)其他道教慈善 |
第六章 魏晋南北朝时期的民间慈善救助 |
一 宗族慈善救助 |
(一)宗族救助的基本内容 |
(二)宗族安全救济 |
(三)宗族贫困救济 |
(四)宗族养老育幼 |
二 个人慈善救助 |
(一)赈灾救荒 |
(二)医疗救济 |
(三)施棺助葬 |
结语 |
参考文献 |
一 基本古籍 |
二 学术着作 |
三 学位论文 |
四 学术论文 |
附录 |
附录:北魏汉译佛经所见“布施”词例表 |
后记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科研成果清单 |
(7)云南省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以宁蒗县为例(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背景和研究意义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意义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综述 |
一、国外研究综述 |
二、国内研究综述 |
三、国内外研究述评 |
第三节 研究思路和研究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研究方法 |
第四节 研究特色和不足之处 |
一、研究特色 |
二、不足之处 |
第二章 包容性发展理论与社会保障相关理论的关联性分析 |
第一节 社会保障相关概念 |
一、残疾人的定义及分类 |
二、社会保障的内涵及主要内容 |
三、残疾人社会保障的内涵及主要内容 |
四、农村社会保障的内涵 |
五、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的内涵 |
第二节 包容性发展理论的产生及其内涵 |
一、包容性发展理论的产生背景 |
二、包容性发展理论的基本内涵 |
第三节 包容性发展理论和社会保障的内在联系 |
一、社会保障制度的发展与完善是包容性发展的客观要求 |
二、社会保障的政策执行是包容性发展的高效助推器 |
第三章 宁蒗县农村残疾人基本状况与社会保障事业发展 |
第一节 云南省残疾人社会保障事业概述 |
一、云南省残疾人社会保障政策 |
二、云南省残疾人社会保障事业的发展成就 |
第二节 宁蒗县农村残疾人基本状况分析 |
一、宁蒗县农村残疾人数量和等级状况 |
二、宁蒗县农村残疾人基本生活状况 |
第三节 宁蒗县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情况 |
一、社会救助情况 |
二、社会保险情况 |
三、社会福利情况 |
第四章 宁蒗县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状况调查分析 |
第一节 宁蒗县残疾人个体调查对象分析 |
一、调查对象个人信息 |
二、调查对象残疾情况 |
三、调查对象家庭情况 |
四、调查对象社会保障情况 |
第二节 宁蒗县涉及残疾人工作的相关人员的访谈分析 |
一、对宁蒗县农村残疾人社会救助状况的分析 |
二、对宁蒗县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险状况的分析 |
三、对宁蒗县农村残疾人社会福利状况的分析 |
四、对宁蒗县农村残疾人工作人员状况的分析 |
五、对宁蒗县农村残疾人心理状况的分析 |
第五章 宁蒗县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问题及原因探究 |
第一节 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理念困境 |
一、农村残疾人及其家庭社会保障观念淡薄 |
二、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观念传递过程的断层 |
第二节 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问题 |
一、投入比例不平衡,落实程度不同 |
二、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法制不健全 |
三、农村残疾人低保率和低保金额度较低 |
四、新农合医疗费减免金额和减免程序满意低 |
五、农村残疾人新农保缴费档次低 |
六、农村残疾人教育和就业保障水平较低 |
七、农村残疾人康复服务缺失 |
第三节 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管理障碍 |
一、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资金筹集方式单一 |
二、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专门性人才的缺失 |
三、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信息管理系统不完善 |
第六章 解决云南省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问题的对策 |
第一节 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应遵循的基本原则 |
一、统筹协调发展 |
二、政府主导和社会参与 |
三、普惠加特惠 |
四、解决当前问题与完善理论制度相结合 |
第二节 加强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工作的具体措施 |
一、提高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的认识 |
二、健全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 |
三、制定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特殊扶持政策 |
四、构建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农村残疾人就业扶持机制 |
五、合理分配各级政府的事权和财权 |
六、加强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农村残疾人信息化平台建设 |
七、建立多元化责任主体协作的管理机制 |
八、加大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农村残疾人扶贫脱贫工作力度 |
结论 |
参考文献 |
附录 |
附录 A |
附录 B |
致谢 |
在校期间完成的科研成果目录 |
(8)广西中越边境贸易对减贫的影响及其作用机理(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第一章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的背景与价值 |
一、研究背景 |
二、研究价值 |
第二节 边境贸易相关概念界定 |
一、边境贸易的概念及演变 |
二、边境口岸的概念及其功能 |
三、边境贸易的类型及基本特征 |
四、边境贸易政策及其演变 |
第三节 文献综述 |
一、对外贸易与贫困问题研究 |
二、边境贸易相关研究 |
三、文献述评 |
第四节 研究的思路与方法 |
一、研究思路 |
二、主要内容 |
三、研究方法 |
第五节 创新与不足 |
一、创新之处 |
二、不足之处 |
第二章 边境贸易影响贫困的基础理论分析 |
第一节 边境地区经济发展的三个阶段 |
一、封闭条件下边境地区的贫困根源 |
二、开放条件下边境地区的发展困境 |
三、政策支持下边境地区的经济发展 |
第二节 边境贸易与边境地区的贫困陷阱 |
一、边境地区的贫困陷阱 |
二、边境贸易对摆脱贫困陷阱的作用机理 |
三、边境贸易对摆脱贫困陷阱的局限性 |
第三节 边境贸易减少贫困的制度基础 |
一、减少贫困的制度基础 |
二、边境贸易减少贫困的制度分析 |
三、边民合作组织的制度基础 |
四、边境贸易要建立益贫式制度 |
第三章 广西与越南开展边境贸易及边境地区贫困状况 |
第一节 广西中越边境贸易的制度变迁及现阶段总体情况 |
一、广西中越边境贸易的制度变迁 |
二、现阶段广西中越边境贸易发展的总体情况 |
第二节 现阶段广西与越南开展边境贸易的特征性分析 |
一、贸易结构分析 |
二、贸易主体分析 |
三、贸易形式分析 |
四、贸易进出口结构分析 |
五、贸易联系效应分析 |
第三节 广西边境地区的贫困问题及经济社会发展 |
一、广西边境地区贫困状况 |
二、广西边境地区扶贫政策概述 |
三、广西边境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比较分析 |
第四节 加入扶贫导向的边贸制度 |
第四章 广西边境贸易对减少贫困作用的实证分析 |
第一节 模型设立与指标说明 |
一、实证模型的设立 |
二、指标选取与数据说明 |
第二节 实证分析过程与结果 |
一、单位根检验 |
二、格兰杰因果检验 |
三、协整检验分析 |
四、ECM估计及相关检验 |
第三节 实证分析的主要结论 |
第五章 边民互市贸易对减贫作用的案例剖析 |
第一节 边民互助合作组织的产生和作用 |
一、东兴市边民互市贸易的基本情况 |
二、边民互助组的制度创新与变迁 |
三、边民互助组的组织运行及减贫功能 |
第二节 边民互助组的局限与发展空间 |
一、基于两个边境乡村的比较分析 |
二、边民互助合作组织的局限性 |
三、边民互助组的发展前景 |
第三节 “免税权”市场与边民互市贸易的减贫作用 |
一、“免税权”市场的基本模型 |
二、“免税权”市场与边贸减贫的局限性 |
三、对免税额度的进一步讨论 |
第四节 “互市+落地加工”的减贫作用 |
一、互市贸易“落地加工”的起因和背景 |
二、互市贸易“落地加工”的减贫意义 |
三、关于互市贸易“落地加工”的案例分析 |
第六章 边贸减贫的问题及构建益贫式边贸制度的建议 |
第一节 广西边贸减贫存在的问题 |
一、边境地区贫困人口参与边境贸易的覆盖面不广 |
二、“通道经济”导致边境地区减少贫困缺乏产业支撑 |
三、边境地区基础设施建设仍滞后于减贫需要 |
四、边境贸易制度建设不健全 |
第二节 构建益贫式边境贸易制度的建议 |
一、倾向于贫困边民的边贸主体培育制度 |
二、倾向于贫困边民的边贸财政金融制度 |
三、倾向于贫困边民的边贸软硬件环境 |
四、以扩大边贸红利效应为导向的边贸转型升级 |
第三节 区域经济一体化下“益贫式边境贸易”的展望 |
一、“益贫式边境贸易”顺应区域经济一体化的发展要求 |
二、区域经济一体化将推动“益贫式边境贸易”规范化发展 |
三、“益贫式边境贸易”制度有利于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 |
附录 |
参考文献 |
攻博期间发表的科研成果目录 |
后记 |
(9)云南少数民族残障儿童教育实证调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一导言 |
二调研方法 |
三云南省民族自治地方特殊教育学校基本情况 |
(一) 云南省民族自治地方特殊教育学校数量 |
(二) 对云南省民族自治地方人口大于30万的县的统计 |
(三) 云南民族自治地方人口不足30万的地区普遍未建立特殊教育学校 |
四云南省民族自治地方残障儿童受教育权保障的法律环境 |
五对云南民族自治地方特殊教育发展的建议 |
(一) 继续落实人口30万以上的县设立一所特殊教育学校的政策, 短期内无法设立特殊教育学校的, 先采取在普通小学内附设特教班的形式 |
(二) 提高对残障儿童受教育权保障的认识 |
(三) 继续贯彻落实民族自治地区特殊教育的相关政策 |
(四) 加大相关教育经费投入,保障残障儿童受教育权 |
(五) 加强师资支撑体系建设 |
1. 因地制宜地开展双语教育,特殊教育学校应加强双语师资建设 |
2. 增加学校编制,满足实际需要 |
3. 加大师资培训力度,提升教师素质 |
4. 落实教师激励政策 |
(六) 开门办学,吸引社会资源参与 |
(七) 举办特殊教育教学的相关技能比赛, 注重特殊教育理念的培养 |
六结语 |
(10)民国时期残疾军人社会保障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概念说明 |
(一)军人社会保障 |
(二)残疾 |
(三)残疾军人社会保障 |
三、研究综述 |
(一)特殊教育 |
(二)社会保障 |
(三)残疾人事业 |
(四)残疾人的贡献与影响 |
(五)职业群体 |
四、研究方法与写作框架 |
五、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残疾军人社会保障的起点和参照 |
第一节 历史起点:帝制时代的保障措施 |
一、明清以前:代有诏令 标准同一 |
二、明清时期:官兵有别 赏依伤定 |
三、晚清时期:多规并行 新旧共存 |
第二节 历史参照:残疾人的积极救助 |
一、传统遗产 |
二、晚清变化 |
第三节 时代参照:欧美国家的保障措施 |
一、物质补偿 |
二、康复就业 |
三、权利保障 |
小结 |
第二章 残疾军人的优抚 |
第一节 抚恤:经济补偿 |
一、管理机关 |
二、待遇标准 |
三、实际推行 |
第二节 优待:精神慰藉 |
一、优待方式 |
二、实际效果 |
小结 |
第三章 残疾军人的安置:政府举措 |
第一节 收容教养 |
一、机构沿革 |
二、收容转院 |
三、教养管束 |
第二节 就业安置 |
一、制度建构 |
二、实施情况 |
第三节 成绩与问题 |
一、主要成绩 |
二、存在的问题 |
小结 |
第四章 残疾军人的安置:社会支持 |
第一节 社会舆论的关注 |
一、关于安置意义的阐发 |
二、关于安置途径的探讨 |
第二节 社会团体的协助 |
一、推动职业重建 |
二、建立安置社区 |
三、组建互助团体 |
小结 |
第五章 革命根据地的残疾军人社会保障 |
第一节 土地革命时期: 分工明确形成体系 |
一、机构设置 |
二、内容构成 |
三、实际运作 |
第二节 抗日战争时期: 优抚安置保障生活 |
一、抚恤 |
二、优待 |
三、安置 |
第三节 解放战争时期:量才使用 继续革命 |
一、提高觉悟 培养能力 |
二、分配工作 量才使用 |
三、生产节约 支援前线 |
小结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博士期间公开发表的论文 |
附录 |
致谢 |
四、云南省残疾人优待规定(论文参考文献)
- [1]云南省地方政府优化退役士兵就业创业服务的对策研究[D]. 阿宗兵. 云南师范大学, 2020(01)
- [2]西双版纳勐景来傣族村寨养老的多元支持研究[D]. 赵俊娜. 云南师范大学, 2020(01)
- [3]禄劝县团街镇高家村低保制度运行效率研究[D]. 沐楠. 云南财经大学, 2021(09)
- [4]协同治理理论视角下自然人诚信纳税管理机制研究 ——以昆明市为例[D]. 罗懿. 云南财经大学, 2020(07)
- [5]基于DEA的民政专项资金支出效率研究[D]. 梅璐璐. 武汉理工大学, 2020(09)
- [6]魏晋南北朝社会保障研究[D]. 许秀文. 河北师范大学, 2020(07)
- [7]云南省少数民族贫困地区农村残疾人社会保障问题研究 ——以宁蒗县为例[D]. 王欣. 云南财经大学, 2018(11)
- [8]广西中越边境贸易对减贫的影响及其作用机理[D]. 黄世芳. 武汉大学, 2017(06)
- [9]云南少数民族残障儿童教育实证调查研究[J]. 者荣娜. 残障权利研究, 2016(01)
- [10]民国时期残疾军人社会保障研究[D]. 王安. 苏州大学, 2015(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