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论唐至清初潮州的海外贸易与海上走私(论文文献综述)
冯丽红[1](2021)在《江户早期唐船贸易及唐商管理研究》文中研究表明大航海时代开始之后,因为西方国家的介入,东亚海域原有的贸易格局被打破,东亚海域贸易的新时代随之开启,17世纪的东亚海洋贸易被纳入逐步形成的世界贸易体系,并成为其中的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东亚海洋贸易中最主要的两个国家,中国和日本在17世纪经历了国内政治形势的重大变化:晚明倭寇对中国沿海的劫掠,明清鼎革之际台湾郑氏集团的崛起以及稍后清政府厉行的海禁政策;17世纪初日本江户幕府的建立以及葡萄牙澳(门)日(本)贸易的终结,都对中日之间的传统贸易形成巨大冲击与深刻影响。由于日本江户时代的中日贸易的主要形式是以唐船为载体,以唐商为主体展开,因此,通过考察该时期的唐船贸易及唐商管理制度,分析唐船贸易制度的变迁和唐商管理模式的变化,可以了解当时的中日贸易的真实状况,探析中日贸易是如何从以中国政府主导的“朝贡贸易”,走向以中国民间商人赴日贸易为主的贸易形式。绪论主要对先行研究进行了回顾,阐述本文的基本构思及框架的同时,解释了江户时代初期唐船贸易的历史背景和特点。第一章主要以唐船贸易制度的变迁为主线,考察了丝割符制度时期、自由贸易时期、货物市法时期及定额贸易制度时期,四个时段内贸易展开的形式、盈利、规模等状况。通过以上考察,可以发现唐船贸易主要是在江户幕府主导下展开,江户幕府不停地调整贸易制度,管理制度趋向严格,最后上升至完全由官方垄断。第二章则以唐船贸易管理的两大机构——“长崎奉行”和“唐通事”为考察对象。长崎奉行作为幕府的官僚人员,其政治地位和职务伴随着长崎贸易的发展而变化;唐通事作为在日本的华侨团体,是幕府管理长崎贸易相关制度的直接执行者,其岗位及职能也是为了适应长崎贸易的需要而设置的。第三章则主要以幕府对唐商在日本期间的管理为主线。唐商在日本经历了从“散居”到“半自由居住”,再最后到入住唐人屋敷,行为受到完全管制的过程,这也是幕府根据不同时期贸易总体方针逐步调整唐商管理方法的历史过程。结语部分总结了唐船贸易的形式,并提出了基本结论以及今后需要深代的研究方向。
陈占山[2](2020)在《潮汕古代海上丝路相关问题研究三题》文中研究说明潮汕处在我国古代海上丝路的前沿地带,本地居民自很早起就参与了有关航道的开辟,并在此后一直活跃在这些航道上。宋元明清时期,潮州是私人海外贸易最为活跃的地区之一,对于当时海上丝路的发展和持续繁荣做出了贡献。本地的历史发展与海上丝路存在密切联系,有关研究开展多年,已取得显着进展。同时,也存在某些需要进一步深入、拓展和加强的方面。
杨小敏[3](2020)在《宋代药业研究》文中研究说明药业,即医药行业,在中国古代溯源悠久。传统药业涵盖古人为了防治疾病、延续生命的一系列药物认知、利用以及经营活动。药业研究的对象包括自然及加工药物、经营管理机构、药市及药业文化等内容,其发展不仅与医学、农业、商业联系紧密,更具有独立发展路径。宋代以前,药物发展经历了从民间经验到官方认证的过程。宋代以后,药物利用更多体现在官方主导下的民间传播过程。厘清宋代用药、制药、售药等相关机构之间的联系,是理解古代药业经营管理以及官民用药发展水平的重要基础。通过分析宋代药业的发展历程,既有利于展现传统药业的阶段性演变,也是阐释宋代社会经济不断发展的重要途径。作为关乎生命的重要行业,古代药业以战国秦汉以来的医药认知体系为基础,逐步经历了四个发展阶段。战国秦汉时期为第一阶段,出现了主要满足少数人补益需求的最早用药风潮。不过当时上层社会的用药习惯与百姓应疫需求之间的差距十分明显。魏晋隋唐时期是第二阶段,不仅逐步掀起了古代“医药分家”的序幕,也促使隋唐以后城镇药肆、药市的初步兴起。宋代开启了古代药业发展的第三个阶段,构建了政府引导下的药业运行体系,在药物利用、经营管理、药业信仰等方面多有革新。宋代药业的兴盛,为下一阶段明清时期的药材商帮活动奠定了行业发展基础。在药物利用方面,宋代植物药、动物药和矿物药三大类别药物分别在专业栽培、利用观念、功效地位等方面发生了一系列变化。在植物药种植中,宋代人工栽培药物的种类、技术、规模范围等方面都有新的发展。在动物药利用中,宋代不断稳定并付诸于实践的“辰属”观念,引导人们深入开发利用已经熟知的动物药,而非恣意妄用其他野生品种。在包括动物药在内的药物代用品方面,宋代医药家不是无节制的增加代用品种类,而是采取相对稳定的用药标准,推动成药规范化发展。在矿物药的功效利用中,宋代矿物药被大量引入治疗普通疾病,但在实践中也遭到越来越多医家、士人的质疑。政府一度颁布旨在扼制滥用金石药的禁令,其他植物类药物(如黄耆)的补益地位逐步形成。这些药物资源的利用变化,是宋代药业兴盛的重要基础。在经营管理方面,宋政府重视革新医药机构,形成了内廷用药与外朝制售的有机结合。官方制售机构以翰林医官院、太医局的行政教育职能分化为基础,自上而下逐步影响至基层乡里,有效强化了官药业的市场优势地位。中央及地方官药局各有侧重,而非单一的直属关系。地方药局具有比较自由的发展空间,形成了与中央官药局运行模式不同、相对独立、临时性的地方医疗救助体系。在比较协调的政策环境下,宋代(特别是南宋)商业性市镇普遍兴起,南方民间药肆明显多于北方。许多民间药肆不再与医家直接相关,而是由商人直接经营。药材商品的独立化以及药业主体的多样化发展,成为宋代药业兴盛的突出表现。此外,药品流通过程中度量衡的规范与进步、剂型的商业性变化、药价的持续走高,一并彰显了宋代药业发展的新面貌。在药业信仰方面,宋代儒释道力量在医药活动中相互联系,形成了以佛、道为名,由士人融合构建的行业崇拜雏形。宋代士人通过家宅种药和开辟药园等活动,在社会上形成了认识药物、利用药物的良好环境。他们以理性的批判精神,成为当时传验方药的重要主体。士人对道家祠观和佛家寺院的记载和传颂,既推动了道家先贤及医药人物逐步具备了行业神的崇拜形象,也进一步提高了佛家寺僧医药活动的社会影响。宋代以后各种“药王”的多样化记载,是明清时期医药行业民间崇拜的社会文化基础。就现实意义而言,宋代作为超越古代经济发展平均水平的关键时期,是我们恰当总结古代药业发展经验最具代表性的历史阶段。以药物利用为线索,注重探讨药材商品的经营活动及文化背景,是系统阐释宋代药业发展水平、拓展宋代社会经济史研究的合理途径和独特视角。传统药业至今关乎民众生活、政府治理、社会秩序等一系列问题。如何综合规划药学史的研究路径、如何理解和满足人们日益增长的对药物的依赖和需求,仍是人们值得不断深思的重要课题。
张璐瑶[4](2020)在《明清肇庆府的海患与海防建置》文中认为肇庆位于两广之交,西江流域的下游,自古以来就是岭南地区重镇。明清时期,肇庆府是广东的滨海州府之一,但目前对其历史海防状况的关注相对较少。本文将以明清两代肇庆府为研究范围,探讨本府区的海防问题。本文第一、二章将讨论肇庆府的山海要冲和行政建置,考察寇盗入侵的史实,分析海防建设背后自然条件的影响和现实需要。肇庆府控山带海,西江穿流而过,南部阳江一县临海,独特的地理位置和人文条件使本府兵事频生。明清两代常见倭寇、海盗外来劫掠的身影,并存在山海盗寇勾结的状况。在江海边以舟船为居,饱受歧视的疍民也是潜在的不安定因素。第三、四章探讨明至清前期肇庆府的海防建置。洪武年间海防初建,明廷在沿海广立卫所和烽堠炮台,建立起一道完整的海防线。在此背景下,肇庆府的海防前哨阳江县先后设立了阳江、海朗、双鱼三个千户所,它们成犄角之势拱卫阳江,但存在领导分散、兵力缺失等问题。明中期倭患炽盛,海防废弛。为了权责明确,重整海防,总督吴桂芳在广东设立了六大水寨,并制定了有明确汛地划分,并在连界处进行会哨的巡洋会哨章程。肇庆府的北津寨是广东巡洋会哨的重要一环,也是阳江乃至整个粤西的重要海防据点。同时,府内的江海要冲处增设堡垒和设立专职官员以完善海防。嘉靖四十三年,两广总督府因海防需要移驻肇庆,驻肇两广总督对澳门的治理,以及传教士来到肇庆开展传教活动,促成了中西经济、文化的交流。清初海禁和迁界政策影响了滨海的阳江县、近海的恩平县居民的生计,给百姓带来了深重的磨难,也摧毁了原有的海防体系。展复以后,肇庆府重整防务,兴建了沿海的炮台,且炮台取代所城,成为海防的第一防线。乾嘉时海防部署调整,成立阳江镇标,辖西路阳江镇标左、右营、吴川营、硇洲营、海安营、东山营六营,权责很重。此外,广东西路内部划分为西上、西下两部分,巡洋会哨制度不断细化完善。
王炳军[5](2020)在《明朝隆庆时期东南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研究》文中研究指明明朝中后期是中国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的重要变革期,而隆庆时期是这一变革轨迹上的拐点。这个变革期之前的海上贸易法律制度是以市舶司体制为核心。从唐朝的市舶使到宋元明的市舶司是主导海上贸易的管理机构。这个变革期之后的海上贸易法律制度是以海关体制为核心,主要是从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开放海禁、设立四海关开始。作为这个变革拐点的隆庆时期,被关注的往往是“隆庆开禁”,而这个拐点呈现出的海上贸易法律制度是如何演变的,还缺乏对这一过程的充分研究。本文的研究目的有二:一是结合明中后期的社会背景,对隆庆时期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的演变过程进行描述;二是隆庆时期海上贸易法是中国法制史上难得的国家制定法与民间习惯法的一次有效结合,这种结合的主体、程序和效果都值得关注。另外,隆庆时期海上贸易法对当下我国“一带一路”国家战略的法制建设也有一定的借鉴意义。隆庆时期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的变革是在明朝中后期的特定的社会背景下产生的。相较明朝前期,明朝中后期海内外政治、社会和经济格局都发生了重大变化。江南和华南的商业经济迅速发展,为东南海上贸易提供了物质基础。商业性农业得到很大发展,同时和出口商品相关的经济作物种植面积日益扩大,品种日益增多,产量不断上升。尤其是与丝绸相关的桑麻更是大面积种植。“富者田连阡陌,桑麻万顷。”“民力本射利,计无不悉,尺寸之堤必树之桑。”江南和华南出现大量的商业城镇和商人集团。南京、杭州、苏州、广州都是全国性的大商业城市,震泽、盛泽、王江泾、朱家角、双扬、黎里等镇都是连接各地商业中心的繁忙市镇。葡人东来对南海贸易圈产生了强劲的政治和经济冲击。葡人沿大西洋和印度洋进行征服并建立一系列殖民据点和商站,构建了以印度果阿为中心的海上帝国。1511年,葡人占领满刺加,随后力量向东南亚和东亚渗透。虽然强弩之末的葡人在中国和日本遭到挫败,但其强大的海上力量仍然是一个影响地方政治和经济格局的重要因素。葡人在印度洋沿岸与地方合作的经验被有效地利用到中国。在粤闽浙三地先后遭遇失败后,葡人学会了与中国地方政府合作。从与私人海商合作进行走私,到贿赂地方政府获得贸易许可,最终实现了澳门居留。葡人几乎垄断了中日贸易,而澳门成为葡人国际贸易航线上的重要一环。“长崎——澳门——满刺加”、“澳门——马六甲——果阿——里斯本”国际航线得以实现丝绸为主的中国商品得以世界流通。明朝中后期,尤其是在隆庆时期,明太祖朱元璋和明太宗朱棣缔结的“海禁—朝贡”体系日趋衰落。随着明朝军事力量的衰落和财政危机的加深,“厚往薄来”的朝贡贸易已经无力维持。军事力量的衰落导致海禁法难以有效执行,私人贸易由早期的绅商和散商逐步形成海商集团。而沿海势要巨室也作为“大窝主”介入,为蕃货的销售和中国商品的采购提供便利。海商集团、葡人和日本的海上力量和沿海“大窝主”所形成的海上私人贸易网络引发明政府的警惕,而海禁的严格执行却引发了嘉靖“大倭患”。所谓的嘉靖倭患实质上就是中国海商集团联合其他海上力量和沿海民众展开的海盗活动。“倭乱”消耗了明朝的经济和军事力量,引发朝野的反思和争论。最终形成“于通之之中,寓禁之之法”的共识。这样隆庆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的变革就有了政治、经济和意识形态的变革条件。隆庆时期的海上贸易法可分为海禁法、朝贡贸易法、商舶贸易法和海上贸易习惯法。海禁法主要在《大明律》、《问刑条例》等刑事法律中规定。朝贡贸易法则主要在《大明会典》、则例中规定。海上贸易习惯法则是以东南亚为联结的印度洋和东亚为两核心的南海经济贸易圈中长期形成习惯和惯例。朝贡贸易法主要是“广中事例”和“月港体制”中形成的贸易法律制度,这是政府对私人贸易逐步认可的过程中形成和确立的法律制度,实质上也是制定法对习惯法的吸收。海禁法在明初是为防控张士诚和方国珍的余党而颁布,随着明朝统治的稳定,海禁成为维持政治稳定和强化明廷对海上贸易控制的工具。,地方在执行海禁法中出现“片板不许下海”的极端严苛的法律规定,引发海商铤而走险以武力对抗政府的海禁。因海禁影响到生存的沿海居民也纷纷接济或直接参与海上贸易。这样,明初构建的海禁防线被中外海上力量冲溃。明代朝贡贸易法是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的奇葩。明之前,朝贡关系与海上贸易是分开的,海上贸易即市舶。明朝将朝贡关系与贸易关系即朝贡贸易。明朝朝贡贸易是“贡舶”,而“市舶”为非法。朝贡贸易在明初的确发挥了重要的政治作用,尤其是永乐时期,对于倭寇的防控产生了重要影响。但是违反经济规律的“厚往薄来”原则使朝贡贸易注定难以长期维持。对于劳民伤财的朝贡贸易,从官员到皇帝都有了清醒的认识,但是基于祖制难违,加上明朝中后期军事和经济的衰落而缺乏维系朝贡体系的手段,也只能勉强维持下去。正德、嘉靖时期,地方财政危机和巨额军饷需求催生了商舶贸易的发展。弘治时期开始的“广中事例”和隆庆时期发展的“月港体制”应运而生。“广中事例”起始于对朝贡贸易贡使附带商品的抽分,随后地方官员将之实施于朝贡国非贡期的贸易和非朝贡国海商的贸易。隆庆时期是“广中事例”法律制度重要发展时期。尽管正德、嘉靖时期朝廷几次允许广州对商舶实施抽分,但又反复被否定。虽然嘉靖后期,葡人得以居留澳门,并形成了“澳门—广州”二元中心贸易模式,但主要是以索萨与汪柏的口头协议为基础,并没有得到朝廷的认可,甚至可以说朝廷对之并不知情。随着隆庆开禁,“广中事例”才得以被朝廷默认,并收取租金。“广中事例”在海上贸易法方面,主要以海道副使、市舶司和香山县官员及地方三司进行管理。在海上交易和税收方面,逐步出现“官牙”、“客纲客纪”、“揽头”等中介服务商,并代为地方政府执行税收。正如葡人游记所描述的,明朝中后期,已经出现朝贡贸易和商舶贸易的并存。朝贡贸易在广州市舶司的来远驿进行,即所谓“持有许可”的贸易。而非朝贡国的商人则在海道指定的“屯门”(南头)进行。这种朝贡贸易(贡舶)和商舶贸易(市舶)的并存,在清代海关贸易时得以延续。隆庆时期,“广中事例”形成了丈抽和征银的税收制度,取代了之前的实物抽分制。福建的“月港体制”始于隆庆开禁,形成了不同于“广中事例”的贸易体制和法律制度。隆庆时期,月港贸易管理机构为海防同知,并专理税收。后来为防止海防同知滥用权力,形成了海道、海防同知、督饷馆分工明确、相互配合和制约的运作机制。月港税收制度包括船引税、水饷、陆饷和加增饷。明中后期私人海上贸易兴起,在贸易中遵守习惯法。这种习惯法是南海贸易圈在长期海上贸易中形成的习惯。除小额的现货交易外,在合同订立中普遍以特定的程序并采用书面形式。葡人游记、明人见闻录和类似于《初刻拍案惊奇》等文学作品,都有对明代私人海上贸易交易过程的描述。私人海上贸易是周期长、风险大、成本高的国际贸易。为防控风险,往往采用各种合同履行的担保形式,比如以货物抵押,以人质担保,以财产和名誉为基础的综合担保。闽浙沿海的势要大家是私人海上贸易的“大窝主”,他们就利用自己的政治资源和经济实力,为海商集团提供中介服务。东南沿海地区的私人贸易形成了“歇家牙行”运行模式,往往也是由势要大家即所谓“大窝主”经营。这种中介服务融牙行、歇家的价格评估、客店住宿、货物运输和储存、代为交税等于一体。在隆庆开禁后,这种形式被官方认可和利用,这就是明后期的“三十六行”和清代的“十三行”的雏形。隆庆时期的海上贸易法律制度对后世产生重要影响。万历时期的督饷馆体制、税收制度都是以月港体制为框架的进一步发展。郑氏集团在从1625到1683年长达近60年中,把持东南沿海的海上贸易。在具体海上贸易法上以月港体制为基础。郑氏集团的“牌饷”制就是对船引和水饷等月港税收制度为基础的创新。而郑氏的“五商制”是典型的“歇家牙行”模式。清代的海关制度是对传统的市舶司和海道、海防同知的职能利用形成的。而“十三行”更是明代的“官牙”、“客纲客纪”、“三十六行”中介服务机构的进一步发展。
杜晓伟[6](2019)在《明清时期海防同知研究》文中提出明清时期是中国历史上重视海防、建设海防的主要时段,也是由建设海防军事力量向军政协同配合转变,并逐步形成比较完整的海防体系的重要时期。其中,海防文职官员的设置,是海防系统内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关乎全国的海防运作与执行效果。但当前学术界关于海防的研究,多集中于军事层面,对于海防文职的研究明显不足,因此本文从明中后期以来的海防危机出发,突破研究内容的局限,以海防同知为研究对象,通过分析方志、档案、文集等大量史料,探讨明清时期设置海防同知的原因、过程、职能、空间分布与沿革变迁等,详细分析海防海防同知在明清时期发挥的历史作用,从而对明清海防的研究,进行一定的补充。本文研究认为:首先,海疆安全形势的变化,要求沿海地方海陆配合、军政协同,这是在地方行政体系中设置海防文官的主要原因。从总体来说,在海疆危急严重时,上至海防督抚,下至海防同知等官,都是以海防为核心任务,但在海疆宁谧时期,防海的重心便会集中到基层文官身上,这些职官不仅保留,而且还会在一定程度上增设,形成一种防务重心下移的现象。但在海防环境发生根本性变化,产生了一系列海防军事、思想、政策的变革之后,传统的海防体制完全被打破,海防同知的海防职能被严重弱化,随之便会逐渐被大量裁撤。此外,对分布和辖区而言,在海疆危机较重,或者是水文环境独特地区,海防同知的分布相对比较集中,而且战乱时期海防同知的驻地比较稳定,辖区并不细划,和平时期则驻地变迁较繁,多驻地理位置重要或是难治之地,管理区域有一定明确性。其次,明清海防同知管理事务呈现“专—泛—少”的演变现象,职责重点则是由“军事向民政”转变。具体来讲,明嘉靖至清初期,海疆长期处于动乱局面,因此在本时段内,海防政策的核心在于“重防其出”,海防同知的主体职责便偏重于军事领域,主要是协同驻军抵御外敌入侵,管理事务范围也相对较小。但在清中期,海防压力大大减缓,海防同知的职责泛化,管理重点已经不再是军事层面,更偏重于民事方面。到清代晚期,即鸦片战争之后,原先的海防体系在面对西方坚船利炮时,不堪一击,海防同知的传统海防职能严重弱化,或是逐渐改为抚民同知,或是将职责重心放在了中外交涉等方面,职责范围由泛化向集约过度。最后,海防文官发挥了举足轻重的防海作用。因为设置专门的海防文职官员,战乱时期,在后勤与配合作战等非直接性军事行动等方面,既可以协调军、政、民三方关系,弥补军队的不足,又可以节约不必要的军费开支,达到双赢的目的,在和平时期,则可以从民事方面来执行防海政策,抑制海患。然而,从另一方面来讲,海防事务还是要靠基层政府来执行,明清虽设有“海防厅”等专门负责海防事务的地方机构,但受海防思想、政策、制度的影响,造成了海防同知职责的不确定性,因而在一定程度上分散了职能。于是在军政协同的海防体系下,海防同知并不能够完全专注于海防事务,对军队的监督也不到位。所以对于清中期及以后所发生的海防废弛现象,除了受客观的海防环境影响外,不能说与海防文官的监督配合没有任何关系,而这也为我们今天海关、海警等相关机构的建设,提供了一定的历史警示。
王永历[7](2019)在《清代海南岛海盗研究》文中研究指明随着沿海贸易的繁荣和社会矛盾的尖锐,海盗问题在明清两代日渐突出,一度成为威胁东南海防安全的重要隐患。海南岛海盗作为整个东南沿海社会具体而微的代表之一,又呈现出不同的特点。清代,海南岛海盗问题愈加复杂化,本土海盗势力大不如明代,以杨二、谢昌、乌石二等为代表的周边海盗和陈加海等越南海盗如日中天,其势锐不可当;政局的变化使海盗合作对象也不断发生变化,由前期的黎酋到越南“奸民”再到后期的会匪,合作对象不再局限于岛民,活动范围扩大至整个南海海域;越南西山政权倒台以后,各大海盗帮派订立海上公约,流窜岛上和周边洋面;其走私活动虽增添了新的内容,但寇舶贸易却日渐萎缩,劫掠特质更加突出;“亦盗亦商”的社会性质加剧了社会的动荡。海盗的频繁活动除了对岛上生产力的破坏外,对海南地方社会、海洋贸易和清代海防建设都产生了重要影响。这一时期,清政府的基层控制弱化、大批琼侨南下、地方会党活跃、私人贸易夹缝中生存以及岛上海防被迫重建等等都是海盗活跃的结果。为应对这一复杂的局面,清政府在加强自身陆海防御力量的基础上,购置轮船,并借助外国力量围剿海盗;地方社会则加强监视下层的力度,实施奖惩机制,发展练兵,招募勇兵,积极御敌。然而海盗问题在清末并未彻底根除,清政府的海防策略虽然失败了,但一些应对举措对我国现代海防建设和世界海盗问题的解决仍有借鉴意义。本文力图通过梳理海南地方志丛刊中涉及海南岛海盗的内容,勾勒出整个清代海南岛海盗活动的发展脉络,并从海盗来源、活动特征、海盗性质、海防建设等角度对比明清海南岛海盗及清代海南岛不同海域海盗分布的异同,对清代海南岛海盗形成相对系统的认知。
罗雨琦[8](2019)在《明清时期潮州窑青花瓷文化探析》文中研究说明广东潮州窑始烧于唐代,到宋代是其发展的一个高潮,元代至明代早期因国内局势动荡而萧条;在明末清初,随着青花瓷在潮州地区的创烧,潮州窑开始复苏并走向繁荣。潮州窑所处地理位置特殊,并且潮州地区具有厚实的文化承载实力。所以,本文以明清时期广东潮州窑青花瓷为研究对象,根据考古发现的材料和历史文献,以及前人的研究成果,结合实地考察资料作为依据,多角度多学科对潮州窑地区明清时期的民间青花瓷器的文化进行深入了解与全面探索研究,描绘出其发展演变的脉络,并对其艺术特点和文化价值进行初步探究,揭示其内在的文化价值和在潮汕文化中的影响与地位,以及对于现代潮州陶瓷文化的影响与价值。笔者认为,明清时期潮州窑青花瓷的陶瓷文化是中原文化、地域文化以及海外文化等互相融合的产物,并延伸出了其他的文化,既体现了其文化的多元性特征,又表现了其文化内涵的丰富性。在中国的陶瓷文化中有着不可低估的学术价值。
马平平[9](2019)在《明清小说与英国近代小说海洋意象比较研究》文中认为近年来,海洋文化研究方兴未艾,与之相应,文学世界中的海洋意象研究也越来越受到学界关注。中英小说中都不乏书写海洋的佳作,较之于英国小说的长篇宏制,中国小说有着自己的文本形态,比如它的笔记体性、碎片体性、寓言体性、志怪体性,等等。文本形式虽有差异,但是中英有关海洋书写的小说都蕴含了丰富的海洋意象,反映了海洋在在不同民族文学中的文化内涵、深层意蕴以及海洋对于人类生存的意义和价值。中英小说及其海洋创作的发展与历史的发展并不同步,中国小说及其海洋创作是在明清阶段进入繁荣发展时期,而英国小说在文艺复兴至17世纪仍处于发端阶段,其海洋书写也并不繁盛,小说及海洋创作的巅峰发展时期要晚至处于近代的18、19世纪。明清涉及海洋主题的小说既有诸如《西游记》《三宝太监西洋记通俗演义》(后文简称《西洋记》)、《天妃娘妈传》《八仙出处东游记》(后文简称《东游记》)、《戚南塘剿平倭寇志传》《林兰香》《台湾外志》《希夷梦》《海游记》《镜花缘》等长篇小说,又有诸如《剪灯新话》《情史》《喻世明言》《型世言》《拍案惊奇》《二刻拍案惊奇》《连城璧》《觚剩续编》《聊斋志异》《子不语》《续子不语》《谐铎》《耳食录》《挑灯新录》《夜雨秋灯录》《淞隐漫录》《淞滨琐话》等短篇小说。明清时期航海事业和海洋贸易的发展尤其是郑和下西洋的壮举极大地促进了海洋叙事文学的发展,因此上述小说尤其是多部长篇小说虽然在明清时期三教归一的文化背景下,神魔斗法气息很浓,但是却蕴含浓郁的海洋气息和丰富的海洋意象。英国18、19世纪也涌现一批有代表性的海洋书写佳作,比如《鲁滨逊漂流记》(Robinson Crusoe)、《格列佛游记》(Gulliver’s Travels)、《蓝登传》(The Adveodntures of Rerick Random)、《曼斯菲尔德庄园》(Mansfield Park)、《董贝父子》(Dombey and Son)、《西尔维亚的两个恋人》(Sylvia’s Lovers)、《珊瑚岛》(The CoralIsland)、《金银岛》(Treasure Island)、《吉姆爷》(Lord Jim)等。本文聚焦中国明清阶段和英国18、19世纪即中英海洋创作繁盛时期小说中的海洋意象,在界定海洋意象的基础上,全面梳理中国和英国小说中的海洋意象,并对它们进行功能上的分类。明清小说中的海洋意象以海神想象、海岛仙话想象、岛人想象、海上航行、航海事业、海洋财富、海权和海防意识以及海外诸国想象等为主。通过梳理可见,以农耕为主要生产方式的华夏文明传统带来的遥望海洋的视角深深地影响文学作品尤其是小说中的海洋想象。从明代到清代,随着人们的海上活动更加活跃,参与海洋文学创作的人群迅速增加,小说中的海洋想象经历了发展变化:从居于海中的各路海神和仙人描写到海上的各类精怪野人描写,从海岛风物的仙话描写到更加世俗化的描写,从海神拥有的奇珍异宝描写到海洋蕴藏的珍宝描写,等等。但是这些海洋想象仍是将神、魔和海洋相结合,以“变异海洋”为主。当然,随着清代尤其是清晚期人们对外部世界越来越清醒的认识,小说中的海上风暴、海岛居民、海洋经济以及海防事业发展等都有了更加“身行”性(即参与性和现实性)的发展趋向。英国18、19世纪小说中的海洋意象也主要以海上航行、航海事业发展、海洋贸易、海洋经济、海岛生存、海军形象、海盗形象以及海外国度等为主。在古希腊海洋文明、海洋岛国环境和地理大发现后英国国家海洋力量及资本主义发展的影响下,无论是航海动机、航行中所遭遇各种危险、航海的专业技能,还是荒岛求生、海洋贸易、海洋捕鲸等,都更以崇力、求真、求知、开拓、探索为特征。海岛生存、海军形象、水手形象及海盗形象的发展和变化体现了英国不同时代的精神要求。海洋力量崛起、资本主义发展初期,英国追求资本的原始积累和对海洋的探索、开拓及征服;建立海上霸权、控制海上贸易时期,英国人的海岛生存、海岛探险体现了由“斗海”向“亲海”的变化;19世纪末,英国资本主义发展遭遇危机、逐渐丧失贸易垄断地位,英国航海活动缺少了本该有的激情和活力,也缺失了目的和方向。英国现代化进程中这些社会现实的变化与发展体现了英国人追求文明和秩序的阶段性差异。本着异质文化平等对话与沟通互补的立场和原则,本文试图从海神想象、海洋获利方式、海上航行、海上力量生存伦理以及海外异国想象等方面比较中英小说中的海洋意象,探寻不同文化中的海洋意象在文学文本中呈现方式上的异同,并综合中西哲学、文化、历史等多维视角,解释中西海洋意象异同的成因,实现由浅层次异同比较到深层次文化探源的跃进。论文通过对比显示,中西方传统文化“天人合一”和“天人相分”的对立观点造成了中英小说海洋意象的呈现差异。以向内聚敛为特征的中国传统文化更加强调通过内在心性的修养和现实的经世致用来追求“天人合一”的至高境界。这种“重道轻器”思想决定了中国小说中的海洋想象不以探究自然、战胜自然为最终目的,而是强调人与自然的和谐统一。中国文化主流强调入世观念,大多数中国文人的理想是达则兼济天下,积极关注社会人生,但是当理想受挫,转而独善其身的时候,海洋往往成为中国文人寻求解脱的心灵寄托。所以在传统中国文人的作品中,海洋寄托着很多审美想象,成为中国文人寄怀抒情的载体,而不是探究如何通过掌握“真知”来探索海洋、战胜海洋。文人与海洋,充满天人合一的精神意蕴;而西方文化源于古希腊海洋文明,从根源上就埋下了“天人相分”、“征服自然”观念的理性“种子”。与中国文化的内在聚敛相反,西方文化的发展以扬弃为特征,融入了希腊、罗马和基督教的文化因素,强调融合更新、向外超越,突出对人性的尊重、对知识的追求,认为理智能力是人类心灵的根本特征。这种文化有对功利的向往,同时也有对现实的批判。因之,英国小说中海洋意象的呈现更加突出人和海洋的对立,强调人如何通过掌握科学知识来探索海洋、征服海洋,以实现开拓疆土、侵略扩张、发财致富的梦想。中国的海神尤其是四海龙王和妈祖在履行维护海上安全的职责时有一定的海权意识,但他们并不好战、不好侵略,亦没有霸权意识,而海神波塞冬则虚荣好战、睚眦必报,体现了侵略者扩张和掠夺的野心。中国小说中的海洋贸易具有机遇性、偶然性、异化性和小农经济的特点,而英国小说中的主人公们参与航海的姿态更加积极、主动,海洋经济和海洋贸易活动也充满现实性、目的性、掠夺性和殖民性。中国小说中海岛的神秘、超脱意境和仙话的海洋、航海描写为天人合一思想的价值实践找到了最佳的现实渠道;而英国小说更加善于真实地描写海上航行和海上冒险,面对波涛汹涌的大海,主人公们努力去了解并驾驭自然,不断与自然抗争。中国小说中,海外诸国被看作中华帝国陆疆的延伸,表达了“以夏变夷”、秉承传统的大一统思想,小说作者们的海外诸国遐想不会超出封建道德准则的范围;而在英国小说中,主人公对海外国家的了解是通过他们不断探知、不断学习、不断思考和反省来实现的。在象征国家海洋力量的军舰上,个体生命价值观亦分别体现了中西伦理思想的差异。中国小说中,为了应对海上妖怪的威胁,个体须服从整理利益的价值观决定了遭遇危机之时,个体只能以牺牲生命为代价保全船队安全;而西方近代伦理学虽注重整体中的个人本位,但海上生活的艰辛、战争的残酷以及对外贸易利益和战争利益的追求导致了海洋和内陆价值观的冲突,因此在英国小说中,个体的身体和生命只能遭到无情的伤害和轻视。本文打破以往相关研究局部、零碎和孤立的局面,从宏观到微观对中英小说中的海洋意象进行系统梳理和对比研究,探究海洋发展是如何以文人心态意绪为中介向艺术思维渗透,海洋意象又如何同哲学、宗教、民俗等文学的相关领域发生联系,从而更准确地认识中英小说海洋精神的共性特点和个性特点。海洋意象研究既可加强我们对不同文化影响下的中英海洋文明发展历程的了解,又有助于揭示中国古代文学叙事中的海洋具有独特的诗学和文化价值。中国既是海洋大国,也是海洋文学大国,海洋的影响与海洋精神已经深深根植于中国的历史文化土壤和文学之中。同时,本文的研究对于提高我国国民的海洋意识和海权意识有重要现实意义,通过结合中国和英国海洋题材文学作品中蕴含的审美资源,可为我国民族文化自信的重新构建提供话语和审美资源。
周兴[10](2019)在《明代广东儒学史研究》文中提出明代以前,两广地区一直是中国较为落后的地区,儒学的传播也较为薄弱。然而,从明代开始,广东社会经济迅速发展,在思想界也同时出现了一个具有全国影响力的儒家学者群体。明代广东儒学的兴盛与广东社会的发展存在着复杂的内在关系。儒学以“仁道”作为学术的追求目标,实现“仁道”的主要途径是礼的践履。宋明儒学尤其如此,其表现在道学成为宋明儒学的主流,它延续了宋、元、明三个朝代,长达七百余年。仅从延续时间之长,就可看到道学在中国历史上所具备的强劲生命力。与宋明全国儒学的总体状况一样,明代广东儒学也以道学为主流、实学为支流。本文重点考察广东各派儒家学者的思想理论及其格君、泽民的经世实践,探讨儒学在中国传统社会发展中所产生的历史作用。第一章简述明代之前广东内部经济、文化格局的变化。两汉、六朝时期,粤西和粤北因地处岭南联系中原的主要交通线,成为广东经济的重心;隋唐时期,由于主要交通线转移到粤北,粤西衰落;宋元时期,粤中、粤东和海南地区得到大规模开发,广东经济重心完成了由内地山区向沿海地区的转移。广东内部文化中心的变迁亦大体同步,两汉时期粤西成为儒学中心,六朝、隋唐时期佛教、道教兴盛于粤中、粤北。两宋时期儒学主要在粤中、粤东和海南传播,为明代儒学在这三个地区的兴起奠定了基础。第二章叙述明初统治者的文教政策及明代前期广东儒学的初步兴起。明朝建立后,统治者非常重视儒学教育,广东各地普遍设立学校,为广东儒家学者群体的出现准备了必要条件。虽然明初逐步确立起朱学的统治地位,但明初思想家注重在心上做工夫,潜藏着心学的发展方向。明代前期,广东学者丘濬和陈献章突破了朱学,其中丘濬不再做“明道”的理论工作而着力于“行道”实践,丘濬格君及推行礼教的实践表明他实际上转向了实学。陈献章则提出“静中养出端倪”的学术宗旨,着重体悟“仁”的内涵,其弟子林光和张诩进一步发展了白沙心学的内在一面,但两人之学都很快沉寂。白沙学派对出处的态度表明,白沙心学难以将仁道落实于经世实践。第三章阐述甘泉学派如何将心学的理念落实于经世实践。湛若水提出“随处体认天理”的宗旨,改造程朱的“敬”作为其修养工夫,并通过“心事合一”的理论将“敬”落实于“事”,从而将仁道落实到经世实践。湛若水通过格君和宗族建设的实践,要求将“敬”的工夫贯彻到政治事务和社会生活。湛若水弟子庞嵩和唐伯元都企图克服王学的空虚,庞嵩以甘泉心学兼融王学,而唐伯元则以甘泉心学批判王学。从陈献章到湛若水,心学呈现出合乎逻辑的发展过程。第四章叙述广东王学的理论及礼教实践。王阳明先后提出“知行合一”和“致良知”等宗旨,其学在理论上实现了明道与行道的合一,对仁道的理论探讨提升了一个层次。广东的王门后学以方献夫、薛侃和杨起元最为显着。方献夫提出“知本”作为学术宗旨,然而在其理论结构中不重视“事”的一面。在嘉靖初,方献夫将心学思想运用于“大礼议”的政治斗争,以礼制合于人情作为理论根据。薛侃以“格物”为其学的核心,但强化了王学本体中的虚的一面,晚年的“格物”更走向了空虚。薛侃发展了王阳明的《南赣乡约》作为落实仁道的主要途径。杨起元着重阐述“赤子之心”的内涵,并以“赤子之心”来落实孝弟慈等道德价值,但在理论上消解了儒家道德修养的工夫。第五章论述明代广东朱子学者的思想及其推进朱熹礼教的主要途径。其中,霍韬以“居处恭”发挥朱学持敬修养的工夫,并通过礼落实于“事”。他在“大礼议”中坚持宗法秩序作为礼的根本,同时致力于宗族的制度化建设。黄佐以“博文约礼”为宗旨,其推行礼教的方式主要是乡约的制度设计。霍韬、黄佐分别将朱熹《家礼》、《增补吕氏乡约》的原则以社会制度的形式落实于社会生活,这是他们对朱熹礼教的推进。第六章叙述明代中后期广东实学的理论及经世实践。陈建维护朱学而驳斥心学,但放弃探讨本体问题而偏向于研究国家的现实问题,转向了实学的经世方案。海瑞以心学为根基而以实学为归宿,其“养气”论塑造出其刚毅的道德人格,“万物一体”之说培养了他对社会大众的责任心,其“行道”的主要途径是社会经济改革。叶春及虽然继承了甘泉心学,但其学术的重点转向了推行社会经济改革,并且以推行乡约的形式落实仁道。总体上看,实学与道学有着紧密联系,在“明道”的层面接受道学的解释而不再作理论上的探讨,而将学术重心转向“行道”,但不以推行道德价值的礼教为主,而致力于探讨实际的政治、经济问题的解决方案。明末清初,广东儒者基本坚持以文经世的实学路线。第七章讨论明代广东儒学的特征,附带述及明代广东儒学的历史影响。就明代广东的儒家学者群体而论,道学在基层社会推行礼教的成就更突出,而实学则在格君的政治实践中更成功。道学以推行礼教作为“行道”的主要方式,其礼教以心性修养工夫为根基,以宗族和乡约为主要形式,将儒家的价值理念落实于社会生活,为民众奠定安身立命之基,塑造民众的人格,在提高民众素质的基础上实现社会的发展,这在粤中、粤东表现得很突出。实学也重视社会建设,但侧重以礼仪制度来管理社会,礼教难以深入推行,社会不能持续发展,在海南可见到这一点。同时,礼教的推行不仅实现了广东与全国在社会风俗上的统一,而且儒家的文化价值系统主导着社会生活。广东学者与外省学者共同缔造了明代的心学思潮,从而在深层的思想文化层面融入中央王朝。明代广东儒学的成就在清代仍发挥着重大影响,主要表现是康有为对心学的继承。康有为将心学的理念推向制度化,晚年以孔子之教为“国魂”并提升至国教的地位,作为救国的根本途径。本文的结论是,明代广东儒学在改造广东地方社会的过程中显示出强大的力量,其中礼教起着关键的作用。礼教是儒学的精华,礼教构建的文化价值系统为广东社会的发展提供了内在动力,这是儒家仁道落实于社会的结果。道学充分地发挥了儒家礼教的精蕴。道学以礼教落实儒家的道德价值,塑造了民众的人格,重建了社会结构,从而实现了对人自身和社会的改造。在改造社会的过程中,儒学的理论创新不可或缺,如何将儒学的价值理念加以解释,以适应文化各异的各地民众的需要,这就需要学者吸取本地思想资源,在这方面道学显然具有优势。明代前期,陈献章过于吸收佛教、道家的理论,在开创心学的同时,又使儒学的道德价值出现偏颇。明代中期,以湛若水为代表的心学家对白沙心学进行了纠偏,将儒学的道德价值贯彻于经世实践之中,其表现是在礼教中将“敬”的工夫落实在社会生活中。与此同时,外来的王学与甘泉心学的作用是相同的。以霍韬、黄佐为代表的广东理学家则将道德价值以制度化的形式落实于社会生活。明代中后期,由于国家政治、经济危机逐渐加深,社会矛盾逐步激化,实学逐渐兴起,儒学逐步向近代转型。从明代广东儒学的总体情况看,道学在以礼教改造社会、提升人的综合素质等方面体现了强大的能力,这既是明代广东儒学兴盛与社会发展基本同步的原因,也是道学作为宋明儒学主流的原因。
二、试论唐至清初潮州的海外贸易与海上走私(论文开题报告)
(1)论文研究背景及目的
此处内容要求:
首先简单简介论文所研究问题的基本概念和背景,再而简单明了地指出论文所要研究解决的具体问题,并提出你的论文准备的观点或解决方法。
写法范例:
本文主要提出一款精简64位RISC处理器存储管理单元结构并详细分析其设计过程。在该MMU结构中,TLB采用叁个分离的TLB,TLB采用基于内容查找的相联存储器并行查找,支持粗粒度为64KB和细粒度为4KB两种页面大小,采用多级分层页表结构映射地址空间,并详细论述了四级页表转换过程,TLB结构组织等。该MMU结构将作为该处理器存储系统实现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
(2)本文研究方法
调查法:该方法是有目的、有系统的搜集有关研究对象的具体信息。
观察法:用自己的感官和辅助工具直接观察研究对象从而得到有关信息。
实验法:通过主支变革、控制研究对象来发现与确认事物间的因果关系。
文献研究法:通过调查文献来获得资料,从而全面的、正确的了解掌握研究方法。
实证研究法:依据现有的科学理论和实践的需要提出设计。
定性分析法:对研究对象进行“质”的方面的研究,这个方法需要计算的数据较少。
定量分析法:通过具体的数字,使人们对研究对象的认识进一步精确化。
跨学科研究法:运用多学科的理论、方法和成果从整体上对某一课题进行研究。
功能分析法:这是社会科学用来分析社会现象的一种方法,从某一功能出发研究多个方面的影响。
模拟法:通过创设一个与原型相似的模型来间接研究原型某种特性的一种形容方法。
三、试论唐至清初潮州的海外贸易与海上走私(论文提纲范文)
(1)江户早期唐船贸易及唐商管理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致谢 |
摘要 |
Abstract |
图片 |
绪论 |
第一节 选题依据 |
第二节 先行研究现状 |
第三节 主要原始文献概述 |
第一章 时代背景及“唐船”概念 |
第一节 江户初期的时代特点 |
第二节 “唐船”的定义 |
第二章 唐船贸易法的变迁 |
第一节 初期丝割符 |
第二节 自由贸易时期 |
第三节 货物市法 |
第四节 定额贸易制度 |
第三章 唐船贸易的管理机构 |
第一节 长崎奉行 |
第二节 唐通事 |
第四章 唐商管理制度的变化 |
第一节 唐商主体的变化 |
第二节 住宿制度的变化 |
结语 |
参考引证文献 |
附录 |
作者简历 |
(2)潮汕古代海上丝路相关问题研究三题(论文提纲范文)
一、潮汕古代海上丝路问题的由来及主要史实 |
二、潮汕古代海上丝路相关问题研究进展 |
(一)潮州商人、商帮研究 |
(二)潮州海贸港口及腹地研究 |
(三)潮州海外贸易活动研究 |
(四)其他相关研究 |
三、潮汕古代海上丝路相关研究存在的问题 |
(3)宋代药业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研究意义 |
二、研究现状综述 |
三、研究主要内容 |
四、研究思路及方法 |
五、研究创新与不足 |
第一章 宋代以前药业概述 |
第一节 秦汉时期的药物利用与流通 |
一、战国秦汉时期的药物认识及利用 |
二、秦汉时期的药物流通 |
第二节 魏晋隋唐时期的医药分家 |
一、医药分家的内涵及表现 |
二、医药分家与药业兴起 |
本章小结 |
第二章 宋代药物的栽培与利用 |
第一节 宋代植物药栽培的新发展 |
一、栽培品种成倍增多 |
二、栽培方法改良更新 |
三、专业栽培的规模化发展 |
第二节 宋代动物药的选择及利用 |
一、动物药与“辰属”观念 |
二、常见动物药的利用 |
三、药物代用品的新探索 |
第三节 宋代矿物药补益功用的弱化 |
一、矿物药利用观念的变化 |
二、矿物药利用实践的积累 |
三、矿物药补益功效的替代——兼论黄耆“补药”地位的形成 |
本章小结 |
第三章 宋代药业的经营及管理 |
第一节 官府机构 |
一、皇室用药 |
二、药物储藏 |
三、官方制售 |
第二节 民间药肆 |
一、政府管理 |
二、地域发展 |
第三节 专门药市 |
一、形成特点 |
二、流通变化 |
本章小结 |
第四章 宋代药商与行业发展 |
第一节 药商的社会形象 |
一、药商的指代名称 |
二、药商的行业形象 |
第二节 药商的行业活动 |
一、“药行”与“药市” |
二、药商的行业活动 |
第三节 药商的地域环境 |
一、北方药材的利用情况——以雄州一带为例 |
二、南方药市的区域特点——以长江流域为例 |
本章小结 |
第五章 宋代士人与药业文化 |
第一节 种药建园 |
一、家宅种药 |
二、开辟药园 |
第二节 传方验方 |
一、传方 |
二、验方 |
第三节 助力佛道 |
一、道家祠观 |
二、佛家寺院 |
本章小结 |
第六章 宋代对外药物贸易 |
第一节 宋与辽夏金的药物贸易 |
一、与契丹辽国 |
二、与党项夏国 |
三、与女真金国 |
第二节 宋与东南亚诸国的药物贸易 |
一、进口药物的种类 |
二、进口药物的地区交易 |
三、进口药物与岭南瘴疾 |
本章小结 |
结论 |
一、宋代药业兴盛的主要特征 |
二、宋代药业兴盛的主要原因 |
三、宋代以后的药业发展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4)明清肇庆府的海患与海防建置(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第一节 研究目的及意义 |
第二节 学术史回顾 |
第三节 研究方法及材料 |
第一章 肇庆府的地理环境与行政建置沿革 |
第一节 两广交界、“江海要冲”的地理区位 |
一、主要河流 |
二、滨海港口 |
三、近海岛屿 |
第二节 行政建置沿革 |
第三节 明清广东海防布局中的肇庆府及其地位 |
第二章 “难治之区”:肇庆境内山海盗贼和海上走私 |
第一节 倭寇和海盗的活动 |
第二节 番贼与海上走私 |
第三章 明代肇庆府的海防建置 |
第一节 海防初建——沿海设立阳江、海朗、双鱼三所 |
第二节 明中期海防机制的改革 |
一、确立水寨兵船会哨体系:以北津寨为中心 |
二、增设营堡和巡检司 |
第三节 两广总督府迁肇的海防考量及其影响 |
一、两广总督迁驻肇庆 |
二、肇庆与早期中西关系 |
第四章 清前期肇庆府的海防建置 |
第一节 清初迁界、复界与海防重建 |
一、兴修炮台 |
二、更定营制 |
第二节 乾嘉时期海防部署调整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5)明朝隆庆时期东南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of Doctor’s Thesis |
导论 |
第一节 选题的意义 |
一、选题研究价值 |
二、相关概念说明 |
三、研究思路和方法 |
四、研究的主要内容、创新点和不足 |
第二节 研究现状 |
一、明代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相关社会背景的研究 |
二、明代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的研究 |
三、葡人东来及与中国贸易关系的研究 |
第一章 隆庆时期海上贸易法变革的社会背景 |
第一节 东南地区商业发展及海上贸易通道 |
一、商品经济的发展 |
二、商业城镇与商人集团的兴起 |
三、东南沿海的主要贸易通道 |
第二节 葡人东来对东南海上贸易的影响 |
一、葡人东来的动力 |
二、葡人印度洋海上贸易控制权的实现 |
三、葡人与中国的贸易冲突与合作 |
四、葡人东来的影响 |
第三节 朝贡贸易体系的衰落 |
一、明朝的朝贡贸易体系 |
二、明朝中后期朝贡贸易体系的衰落 |
第四节 私人海上贸易的繁盛 |
一、私人海上贸易兴起的原因 |
二、私人海上贸易的盛况 |
三、私人海上贸易的影响 |
第五节 二百年海禁政策的反思 |
一、隆庆之前的二百年海禁 |
二、海禁与嘉靖大倭患 |
三、“禁海”与“开海”之争 |
第二章 隆庆时期东南海上贸易法的渊源 |
第一节 隆庆时期海上贸易法的刑事法源 |
一、《大明律》 |
二、《问刑条例》 |
三、榜例 |
第二节 隆庆时期海上贸易法的行政法源 |
一、《大明会典》 |
二、则例 |
第三节 隆庆时期海上贸易法的民事法源 |
一、民法 |
二、习惯法 |
第四节 隆庆时期海上贸易法律冲突的合理解释 |
一、隆庆开禁与律例的冲突 |
二、法律冲突原因分析 |
三、海上贸易法冲突的解释 |
第三章 隆庆时期的海禁法律制度 |
第一节 隆庆时期海禁法律制度 |
一、隆庆之前海禁法的制定 |
二、海禁法律制度的特征 |
第二节 海禁法的评价 |
一、海禁法律制度的历史分析 |
二、海禁法存在合理性 |
三、海禁法缺乏变通 |
第四章 从朝贡贸易法到商舶贸易法 |
第一节 隆庆时期的朝贡贸易法律制度 |
一、朝贡贸易的管理机构 |
二、朝贡贸易管理制度 |
三、朝贡贸易制度的实施和评价 |
第二节 “广中事例”的商舶贸易法 |
一、“广中事例”的形成 |
二、“广中事例”贸易法的内容 |
三、“广中事例”贸易法的实施 |
第三节 “月港体制”的商舶贸易法 |
一、“月港体制”的形成 |
二、“月港体制”贸易法内容 |
三、“月港体制”贸易法的实施 |
第五章 隆庆时期私人海上贸易习惯法 |
第一节 私人海上贸易的贸易模式 |
一、将私人贸易设法嵌入朝贡贸易 |
二、利用“广中事例”和“月港体制”实施贸易 |
三、组织海上走私贸易 |
四、中国海商集团兴起后的私人海上贸易 |
第二节 私人海上贸易主体 |
一、私人海商主体 |
二、私人海商组织形式 |
三、中介服务主体 |
第三节 海上私人贸易合同 |
一、合同的订立 |
二、合同的履行风险 |
三、合同履行的担保 |
第四节 私人海上贸易纠纷解决 |
一、南海贸易圈的海上贸易解决惯例 |
二、明代私人海上贸易纠纷解决途径 |
三、海禁背景下的私人海上贸易纠纷解决困局 |
第五节 隆庆时期私人海上贸易新趋势及影响 |
一、隆庆开禁后的贸易新趋势 |
二、隆庆开禁后的法律影响 |
第六章 隆庆时期东南海上贸易的法律制度特点 |
第一节 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的变革特征 |
一、隆庆时期贸易实践的变革 |
二、法律思想变革 |
三、法律制度变革 |
第二节 多元利益集团互动推动立法 |
一、国际力量的积极影响 |
二、海商集团的积极争取 |
三、势要巨室的“穿针引线” |
四、地方政府的制度创新 |
第三节 隆庆海商贸易法律制度的局限 |
一、立法思想:祖制基础上的有限变革 |
二、开禁的范围和程度局限 |
三、存在缺陷的发展 |
第七章 隆庆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的影响及启示 |
第一节 隆庆时期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的影响 |
一、对明朝后期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的影响 |
二、对郑氏集团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的影响 |
三、对清代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的影响 |
第二节 隆庆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的启示 |
一、海上贸易法制建设中政治与经济的平衡 |
二、海上贸易法制建设中的政府与商人角色的合理定位 |
三、海上贸易法制建设中国家与商人的利益平衡 |
结束语 |
参考文献 |
在读期间发表的学术论文与研究成果 |
致谢 |
(6)明清时期海防同知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由及意义 |
二、研究现状 |
三、概念界定 |
四、研究内容、问题及方法 |
五、本文重点、难点及创新点 |
第一章 明清时期的海防形势与地方行政系统下的海防职官 |
第一节 明后期至清前期严峻的海疆形势与海防行政职官 |
第二节 清中期趋于缓和的海疆形势与海防行政职官的演变 |
第三节 清晚期的海疆威胁与海防同知的职责弱化 |
小结 |
第二章 环渤海地区海防同知的置废沿革、职能演变与空间分布 |
第一节 明嘉靖中后期至清康熙前期的设置与分布 |
第二节 康熙中期至道光中后期的沿革与职能演变 |
第三节 道光晚期至清末间的职能与分布 |
小结 |
第三章 江浙地区海防同知的置废沿革、职能演变与空间分布 |
第一节 明嘉靖中后期至清康熙前期的设置与分布 |
第二节 康熙中期至道光中后期的增置与职能演变 |
第三节 道光晚期至清末的变迁与分布 |
小结 |
第四章 闽粤地区海防同知的置废沿革、职能演变与空间分布 |
第一节 明嘉靖中后期至清康熙前期的设置与分布 |
第二节 康熙中期至道光中后期的调整与职能演变 |
第三节 道光晚期至清末的裁撤与分布 |
小结 |
结论 |
附录 |
参考文献 |
(7)清代海南岛海盗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 问题的提出 |
二 研究现状 |
三 研究内容与方法 |
四 研究意义与创新之处 |
五 相关概念界定 |
第一章 清代海南岛海盗的构成及来源 |
一 闽粤海盗 |
(一)福建海盗 |
(二)广东海盗 |
二 本土海盗 |
三 越南海盗 |
第二章 清代海南岛海盗活动及其特征 |
一 清代海南岛海盗活动 |
(一)荼毒村落 |
(二)绑架勒索 |
(三)劫掠商船 |
(四)袭击水师 |
(五)非正当的商贸活动 |
二 清代海南岛海盗活动特征 |
第三章 清代海南岛海盗的性质及影响 |
一 清代海南岛海盗的性质 |
二 清代海南岛海盗的影响 |
(一)对海南地方社会变迁的影响 |
(二)对海南海洋贸易的影响 |
(三)对清代海防的影响 |
第四章 政府应对海南岛海盗的策略 |
一 中央政府的策略 |
(一)清政府的御寇态度 |
(二)加强海陆防御 |
(三)购置轮船护航捕盗 |
(四)中外联合围剿海盗 |
二 海南地方政府和社会的策略 |
(一)申保甲之制 |
(二)实施奖惩机制 |
(三)乡绅募集乡勇壮丁自卫 |
(四)海商和乡民积极备战 |
结语 |
参考文献 |
攻读硕士学位期间取得的研究成果 |
致谢 |
附件 |
(8)明清时期潮州窑青花瓷文化探析(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1 引言 |
1.1 论文选题依据和背景 |
1.2 论文研究方法 |
1.3 论文选题的目的与意义 |
2 潮州窑概况 |
2.1 潮州窑历史概述 |
2.2 主要窑口及其特点 |
2.3 潮州地区的“海上丝绸之路” |
2.4 潮州地区陶瓷业迅速发展的原因 |
3 潮州窑青花瓷的主要特征 |
3.1 潮州窑青花瓷的产生与发展 |
3.2 青花瓷的材料与制作工艺 |
3.3 装饰题材构成 |
4 潮州窑青花瓷的文化内涵 |
4.1 民俗文化的体现 |
4.2 区域文化的载体 |
4.3 社会思潮的影响 |
4.3.1 中原儒家文化与宗教信仰 |
4.3.2 文人书画美学思想 |
4.4 海洋文化的传承 |
5 潮州窑青花瓷经济文化交流 |
5.1 明清潮州窑青花的外销—“海洋性陶瓷业” |
5.1.1 “南澳一号” |
5.1.2 “汕头器” |
5.2 外销影响下的青花瓷器 |
5.3 青花瓷外销与社会经济的关系 |
6 基于文化价值的潮汕青花瓷业发展的思考 |
6.1 潮人精神与潮州青花瓷产业发展 |
6.2 整合文化资源创意研发 |
7 结语 |
致谢 |
参考文献 |
附录 |
(9)明清小说与英国近代小说海洋意象比较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中文摘要 |
Abstract |
导论 |
第一节 研究对象和研究内容 |
一、小说中的海洋意象 |
二、主题学中的海洋意象研究 |
三、本文的研究内容 |
第二节 国内外研究现状 |
一、中国古代小说海洋意象研究 |
二、英国小说海洋意象研究 |
三、中英小说海洋意象对比研究 |
第三节 明清和英国18、19世纪小说海洋意象的可比性 |
一、可比性分析 |
二、比较研究价值 |
第一章 明代小说的海洋意象 |
第一节 海洋神祗 |
一、海龙王及龙宫想象 |
二、南海观音菩萨 |
三、天妃娘娘 |
四、其他海神 |
五、海洋精怪 |
第二节 海岛想象 |
一、海外仙山想象 |
二、海岛的变异想象 |
第三节 海外诸国 |
一、赍赐贸易 |
二、中华文明优越性 |
三、异国想象妖魔化 |
第四节 海上航行 |
一、航海动机 |
二、航海风险 |
三、海上力量和海权意识 |
第五节 海洋财富 |
一、海洋得宝 |
二、海洋经济 |
三、海洋贸易 |
第二章 清代小说的海洋意象 |
第一节 海神和海上仙山 |
一、海神想象 |
二、海外奇禽异兽、奇花异草 |
第二节 海中生物和海岛描写 |
一、海中奇异生物 |
二、海岛和岛人 |
第三节 海上航行 |
一、航海动机 |
二、航海风险 |
第四节 航海事业的发展 |
一、民间造海船 |
二、航海技能 |
三、海洋异象 |
四、海洋探索 |
第五节 海权意识和海防发展 |
一、海防的威胁 |
二、海防的发展 |
第六节 海洋财富 |
一、海洋得宝 |
二、海洋贸易 |
第七节 海外诸国 |
一、现实讽喻 |
二、海外理想之国 |
三、海外建功立业 |
四、文化的传播和交流 |
第三章 18世纪英国小说的海洋意象 |
第一节 14至17世纪英国小说的海洋意象 |
一、14至17世纪英国海洋与社会发展 |
二、14至17世纪英国小说的海洋意象 |
第二节 海上航行和航海事业的发展 |
一、航海动机 |
二、航海风险 |
三、海上船舶 |
四、航海准备 |
五、航海工具和航海知识 |
六、海员形象 |
第三节 海洋获利 |
一、海洋贸易 |
二、奴隶贸易 |
三、海上历险获利 |
第四节 海岛和海外国度 |
一、海岛生存 |
二、遭遇岛人 |
三、殖民海岛 |
四、海上国度 |
第五节 海军制度 |
一、黑暗的制度 |
二、军舰生活 |
三、残酷的海战 |
第四章 19世纪英国小说的海洋意象 |
第一节 海上航行 |
一、航海动机 |
二、航海风险和航海实践 |
三、水手的形象发展 |
第二节 海洋贸易和海洋经济 |
一、海上贸易 |
二、运输朝圣者贸易 |
三、海上走私 |
四、捕鲸业 |
第三节 英国海军形象 |
一、海军形象 |
二、海军的现实问题 |
第四节 海岛和海外国度 |
一、海岛生存意象的发展 |
二、海岛丰富多样的动植物 |
三、海外建功立业、施展抱负 |
第五节 海盗形象 |
一、海盗的兴起 |
二、小说中的海盗形象 |
第六节 海洋对人们生活的影响 |
一、航海活动对人们日常生活的影响 |
二、海洋的隐喻意义 |
第五章 中英小说中的海洋获利方式 |
第一节 海洋之利 |
一、中国的海洋经略 |
二、英国的海洋经略 |
第二节 魔幻式获利 |
一、佛教中的海中珍宝 |
二、海神财富 |
三、海上奇遇获利 |
四、海上献宝 |
第三节 现实性获利 |
一、渔盐经济和深海渔业 |
二、海洋贸易的机遇性、偶然性和目的性、掠夺性 |
第六章 中英小说中的海上航行 |
第一节 文学作品中的航海实践 |
一、中国小说中的航海实践 |
二、英国小说中的航海实践 |
第二节 航海动机 |
一、航海动机的发展脉络 |
二、封建传统思想的影响 |
第三节 航海风险 |
一、神魔化和现实化 |
二、“天人合一”与“天人相分” |
第七章 中英小说中的海洋力量生存伦理 |
第一节 海军的发展 |
一、中国的海上力量 |
二、英国海军 |
第二节 中英小说中的海军 |
一、《西洋记》和《兰登传》中的海军 |
二、对身体和生命的态度 |
第八章 中英小说中的海外异国想象 |
第一节 相似的人物形象异化 |
一、人物形象的放大或缩小 |
二、人物形象的扭曲和畸变 |
第二节 相异的文化积淀和发展路向 |
一、向内聚敛和“以夏变夷” |
二、向外超越和融合更新 |
第九章 海洋神灵的文化异质性研究 |
第一节 中西方的海神 |
一、中西方海神信仰的起源 |
二、文学作品中的海神 |
第二节 海神信仰的形成和发展 |
一、四海龙王信仰的形成 |
二、波赛冬信仰的形成 |
第三节 海神的形象 |
一、龙头人身 |
二、健硕完美 |
第四节 海神的职能 |
一、四海龙王的职能 |
二、波塞冬的职能 |
第五节 海神的人格个性 |
一、四海龙王的懦弱谦卑 |
二、波塞冬的虚荣好战 |
第六节 海神的文化异质性 |
一、中国传统的集权思想 |
二、希腊传统的竞争意识 |
三、个人欲望的差异 |
结语 |
参考文献 |
致谢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科研成果 |
(10)明代广东儒学史研究(论文提纲范文)
摘要 |
Abstract |
绪论 |
一、选题缘起 |
二、学术史回顾与评述 |
三、相关概念的阐释与界定 |
四、写作思路与基本方法 |
第一章 明代之前的广东 |
一、广东的行政区划沿革 |
二、明代以前广东的社会经济发展 |
三、明代以前广东文化的演变与儒学的传播 |
四、小结 |
第二章 明代前期广东的儒学 |
一、明初的文教政策与儒学的演变 |
二、丘濬对朱学的理解及其向实学的转变 |
三、陈献章的“静中养出端倪”与教育实践 |
四、林光与张诩对白沙心学的发展及白沙学派的出处问题 |
五、小结 |
第三章 甘泉心学的理论成就与经世实践 |
一、湛若水“随处体认天理”的理论成就 |
二、湛若水格君与宗族建设的实践 |
三、庞嵩对王学的兼容与唐伯元对王学的批评 |
四、小结 |
第四章 明代广东王学的理论特征与推行礼教的实践 |
一、王学理论及其在广东的传播 |
二、方献夫的“知本”与议礼 |
三、薛侃的“格物”论及其推行乡约的实践 |
四、杨起元的“赤子之心”及其格君泽民的实践 |
五、小结 |
第五章 明代广东朱学的礼治理论与实践 |
一、霍韬的“居处恭”及其礼治实践 |
二、黄佐的“博文约礼”及其乡约设计 |
三、小结 |
第六章 明中后期至明末清初广东儒学向实学的转向 |
一、陈建对心学的批评及其经世之学 |
二、海瑞的“养气”论及社会经济改革 |
三、叶春及对甘泉心学的继承及其实学成就 |
四、明末清初广东儒学的实学倾向 |
五、小结 |
第七章 明代广东儒学的特征及影响 |
一、重新审视儒家学者的经世实践 |
二、儒家学者对基层社会的改造 |
三、儒学在地方社会融入中央王朝过程中的作用 |
四、明代广东儒学的历史影响 |
五、小结 |
余论 |
参考文献 |
后记 |
攻读博士学位期间的主要学术成果 |
四、试论唐至清初潮州的海外贸易与海上走私(论文参考文献)
- [1]江户早期唐船贸易及唐商管理研究[D]. 冯丽红. 浙江大学, 2021(02)
- [2]潮汕古代海上丝路相关问题研究三题[J]. 陈占山. 汕头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 2020(06)
- [3]宋代药业研究[D]. 杨小敏. 河北大学, 2020(03)
- [4]明清肇庆府的海患与海防建置[D]. 张璐瑶. 广东省社会科学院, 2020(02)
- [5]明朝隆庆时期东南海上贸易法律制度研究[D]. 王炳军. 华东政法大学, 2020(03)
- [6]明清时期海防同知研究[D]. 杜晓伟. 云南大学, 2019(03)
- [7]清代海南岛海盗研究[D]. 王永历. 海南师范大学, 2019(01)
- [8]明清时期潮州窑青花瓷文化探析[D]. 罗雨琦. 景德镇陶瓷大学, 2019(03)
- [9]明清小说与英国近代小说海洋意象比较研究[D]. 马平平. 扬州大学, 2019(04)
- [10]明代广东儒学史研究[D]. 周兴. 西南大学, 2019(01)